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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夫人被害事件 作者:(日)山村美纱-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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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畔津咬了喷嘴唇。 
  “走,现在就去看一看受害人远山先生的房屋如何?离这儿很近。不错,现在不属远山先生所有,而是别人住着,不过……” 
  “远山先生后来怎么样了?” 
  “远山先生到大阪去了。传说在Q制钢厂有希望当经理。可是他偏偏抛弃那里的职务,转到了大阪。听说在那里经营一个像街道工厂似的小企业。现在成功了,发展成为相当大的公司了。那以后,老母移居大阪住了五六年,就一命呜呼了。把老人送到了家乡。真是郑重其事呀!” 
  在畔津陪同下去看,只见昔日的建筑物已被拆除,变成了现代的但又是简陋的房屋。 
  “要是在这附近一带采夜来香,能是哪一块地呢?” 
  随同来的美树子问畔津。 
  “是啊。过去,大分河的河滩上长满了夜来香,线路两旁的土堤上也开得相当多。近来因为用混凝土加固了,不知道是不是还有。” 
  说着,绕过建筑物的后面,再往前走,就听到了大河的流水声。 
  正如警察所说,壮观的堤坝筑起来了,但杂草丛生的空地却减少了。 
  尽管那样,仍有东一片西一片夜来香的花束,捧着黄绿色的花蕾恭候夜暮的降临。 
  笛木律师站在摆脱了都会噪音的夜来香开放的河滩上,蓦地一种罗曼蒂克般的心情油然而生,他真想永远和美树子这样默默相对…… 
    


  翌日,笛木乘飞机飞往大贩,去访问被害人的丈夫远山荣造。 
  荣造的住所建在大阪市大正区工厂街的一角,与公司毗邻。房屋样式平平常常,是热衷于工作的中小企业经理常有的住宅。 
  在房屋门口通报了来意,即刻走出一位年轻女子,说: 
  “父亲在公司呢,请到那里去找他吧。” 
  那女子长得很标致,但是却给人一种冷漠忧郁之感。从叫“父亲”来看,大概是当年才5岁的那个长女。也许是后妻生的姑娘?这就叫人一下子琢磨不透了。 
  如此堂堂公司经理的府上,竟俭朴得连女佣人也不雇,这令人略感意外。 
  来到公司,在经理办公室旁边的接待室候了好几分钟,远山才露面。笛木告知来意。远山一听,立刻面红耳赤,说: 
  “什么?找到了真犯人?岂有此理!好不容易忘却了,可经你那么一说,反而使我心烦意乱了!那件事已经了结啦。就拿公司来说,我甚至放弃上场公司的董事职务,跑到大阪来。若是继续住在大分,我一定要生活在痛苦的回忆之中,所以才下决心走了。听说真犯人露面了,就连死去的妻子也会闹糊涂的。我不想使女儿也感到不安和悲伤。请不要声张吧!” 
  远山仿佛受到相当大的冲击,放在安乐椅上的手在瑟瑟地抖动。 
  笛木感到事出所料。原认为告诉他找到了其犯人他会高兴的,想不到他反而很惊恐。不过,细想起来,作为被害人的家属,这也是合情合理的心境吧。他在自思自叹:到了这么一把子年纪还没有成婚,生活经验,实在太少了。 
  远山未续弦,专心致力于工作,父女二人安静地住在这里。 

  笛木从经理室出来,暂时住在大阪旅馆。安顿后,与东京的事务所取得联系,然后笛木展开了旅馆准备的晚报,他不禁勃然大怒。 
  “真犯人是我,我20年前杀死了董事夫人”醒目的标题跃入眼帘。 
  笛木很注意尊重有关人员的意志,尽量不使它泄露到外部。 
  难道是大分县警察署泄露出去的?那也说不定。不过从本人申请采访时的勉强劲来看,倒也未必。 
  他觉得奇怪,便继续读报。 
  “这起案件的嫌疑者饭岛贡氏(当年25岁)否认罪状,但却被判处15年徒刑。服刑中继续喊冤叫屈并无反省之意,故未蒙特赦与假释之恩……” 
  报道在说了上述同情饭岛的事实后继续写道: 
  “最近,大皈的林进一氏(40岁)主动投案称:‘该案的真犯人就是我。’据该氏说:起初,无罪的饭岛被投入监狱,他得以大摇大摆地招摇过市,真是欣喜若狂。然而随着岁月的流逝,念其家眷的苦痛,难忍良心的折磨,在朋友的护送下到东京新宿警察署自首。林进一氏被带到本署,受到了审讯。但是据估计,即使判明是真犯人,由于时效成立,也不会被起诉。” 
  ——其他报纸也都报道了大同小异的内容。 
  被他人抢了头功,笛木极为不快。 
  被那两个人捉弄了,被他们用做了查清时效的工具,可是竟然专程跑到九州来! 
  他觉得不能忽视无罪服刑之苦,受正义感的驱使,他才染指此案。他想:研究假案,可以使律师弄出点名堂来,因而表现得热情洋溢。 
  他指示临时雇用的律师和女事务员,在百忙中抽出时间搜集公审记录和当时的报道,还亲自调查,已经作了大量记录。 
  但是,不通过自己就抢先发表,好端端的一件事竟被报道机关给弄糟了。身为律师,真是无地自容。 
  “这个案件应就此罢手,在旅馆里搜集的文件全都废掉!”他愤愤然,东京的岩本打来了电话。 
  “先生!看到报纸了吗?” 
  笛木对岩本那明显的毫不在意的语调特别生气。 
  “什么看没看的!为什么不与我商量就那么干?能利用我和利用我,在方便的时候愿怎么做就怎么做,岂有此理!” 
  他对电话筒大发雷霆。 
  “不是,不是那么回事。本想和先生商量后,如有可能,请先生陪同去自首。可是挂了两三次电话,说您出差。如果不快去自首,也许林也会变卦的。所以等先生回来后再去正式自首,只不过暂且向警察说了说。” 
  岩本悠然自得地回答。 
  “混话!自首还有什么正式和非正式的?事实上,天下都知道了!” 
  “啊,对不起。您不知道,我也为难哪。报社的人来了,电视台的人也来了。没法子,非让我参加今夜11时‘深夜演播室’的的演出不可,题目是《话题的焦点》。我是第一次上电视,心里扑通直跳哪。” 
  你以为他是满心羞愧地道歉吧?可是又漫不经心地叫你上贼船。笛木也觉得对这种人发脾气太无聊。 
  他无心观察“深夜演播室”的电视节目。但又放心不下,便坐在床上欣赏起电视里的半裸体舞。这时场面忽然一变,成了《话题的焦点》。 
  随着一对男女司仪轻盈有趣的主持词,映出影片特写:案件的当事人来演播室漫谈。 
  把刑事诉讼法错说成刑法,把时效的中断说成终止。还常出现一些法律专家认为滑稽可笑的错误。不过对于案情的介绍一般人都能明白。 
  “那么现在就请自称真犯人的林进一出场吧。” 
  演播员的声音和模仿钢管乐的小号齐发。出场男人的后面,紧跟着的是岩本修。 
  两个演播员交替询问。林低着头,慢吞吞地回答。 
  “啊,介绍晚了。这位是陪同林先生自首的,请问尊姓大名,和林先生是什么关系?” 
  演播员伸过去麦克风。岩本喜形于色,圆脸上皱纹累累。 
  “我叫岩本修。和这位是朋友。说老实话,原想请律师笛木先生陪同自首,可……” 
  刚刚在电话里被暴跳如雷地训斥了一顿,现在又摇尾巴,先生长,先生短的。 
  像这样的狗杂种,真叫人啼笑皆非。 
  终于看得入迷了。纱面女郎取下乳罩,渐渐隐去,推出字幕,节目结束了。他没有得到任何新材料。 
  刚要睡觉,电话铃响了,是看过方才的电视的报社记者打来的。大概又是那个岩本告诉他我住在这个旅馆的。 
  因为出现了律师的名字,所以马上打来了电话。 
  “你支持那个人的背景是什么?”“我是好奇,请问审理杀人犯的法律时效是多少年”等等,简直是翻一下《六法全书》就会明白的普通常识,却被没完没了地纠缠了好长时间。他内心也不是没有反感,然而对方是报社的人,所以只好以礼相待。 
  刚刚放下听筒,别的报社又来电话。平素自命坚韧不拔的笛木,电话应接不暇,被搞得精疲力尽。 
  他第二天返回东京的事务所,周刊杂志的记者、广播电台的采访班子蜂拥而至。一周时间没处理法律事务所的工作,倒被“真犯人事件”闹得头昏脑胀。 
  真犯人事件使他静静地思索,夺走了宝贵的法律工作时间,颇令笛木怏怏不快。 
  但是应记者采访所说出的事实,无论哪家报纸大体上都忠实地刊载了,这倒令他高兴。 
  当记者们询问他的感想时,笛木说: 
  “时效的事不成问题。真犯人,应该自首。因为这是重大问题,所以我想亲自慎重地调查之后,妥善运筹。我已告诉要在查明之前等一下,可偏偏在去大分进行此案调查的期间发生了此事,真叫人为难。据我调查证实,林氏供出的二三事,非真犯人是不知道的。因此,现在可以认为林氏也许就是真犯人。假如是真的,林氏算做出了有勇气的行动,对无罪而服刑的饭岛来说,也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 
  他谈了上述的感想。 
  电视台屡次邀请他出演,他却一律拒绝。 
  拒绝的事也被报纸和电视台报道出来了。这与他迄今的发言相辉映,有很多人对笛木律师的谦虚人品抱有好感。 
  令人意外的是,从那以后,委托他辩护和前来商谈法律事宜的人突然猛增,件数超过平常的10倍。 
  笛木再一次为早已领教过的大规模的宣传威力惊愕不已。 
  说起大规模宣传的威力,岩本也信服,因为这使他一跃成为名人了。 
  他那嘻笑轻薄的态度惹人讨厌。但天生一副使对方心情愉快的明快性格,却成了满有人缘的原因。在他现在工作的食品店里,热闹非常,想亲眼看一下岩本,希望和他交谈三言两语的顾客,简直是拥挤不堪。 
  估计销售额超过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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