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此时已经是最后关头,两人不约而同使出了最强绝招。要是让他们砸上,非得两败俱亡。偷偷地通过内力打在威利。山顿的膝盖上,他不由自主地跪在了地上。口中正喊着‘烈焰焚天’的他再也发不出招来,而且霍华德。云发出的‘破土决’带着强烈的土属性斗气呼啸着从他头顶而过,吓得他冷汗流了一箩筐。他知道刚才霍华德。云完全可以一刀砍下他的脑袋,但他没有,自己已经输了,输得莫名其妙。刚才膝盖那里受到撞击,不像是霍华德。云干的,但是别人更不可能,这里设置了战斗结界,没人能在破坏结界之前将能量传进来。难道刚才自己已经到极限了吗?不管如何,输了就是输了。
“我输了,任你处置。”威利。山顿虽然打我小雨的主意,也算不上太坏,否则如何能有如此实力。大舅子显然不放在心上,道:“战了一场,爽极了,有你这样的对手非常不错。”说完就出了战斗结界。小雨跑上去关切地道:“哥哥,你没事吧,你流了好多血。”
“没事,找个牧师治疗一下就好。你怎么也跟来了?”最后那句话是跟我说的。靠,又当我不存在。“我是来给大哥站脚助威的。”我只好如此答。“嗯,我什么时候是你大哥了?”大舅子怎么突然这么细心了。
我干笑一声,回答道:“小雨已经叫我天龙哥了,我自然得叫你大哥了。”
还好小雨纯真,没识破我的真面目。大舅子看见了小光,眉头不觉皱了一下,这是什么东西?好像在哪里见过。还好小光好歹是圣兽,初具智慧,已经懂得收敛能量。现在的小光经历了我与白虎一战,再加上在我身边修炼半年,已经强大许多,对能量的运用也厉害多了。我修炼的天地元气真的对它的修炼大有益助,只是我还没搞清楚具体原因。
怕大舅子想到小光的身份,赶紧转移话题:“我们还是先陪大哥去疗伤吧,小雨带路。”
小雨一路上蹦蹦跳跳,显然是非常高兴。路上我与大舅子聊了几句,问清楚了他们佣兵团的一些问题。他们的佣兵团叫光辉佣兵团,开创者是霍华德兄妹的老爸,但是他死得早,就把团长的位置传给了现在的团长史密斯。庞德。现在团长在执行任务时受了伤,就考虑新的接班人。团长亲向于他,而副团长威利。山姆显然支持他儿子,所以就提出了比武夺位。上一次,两人当众比武,心有顾忌,不敢全力相拼,就搞成了平手。不过好像两人都不热衷于团长的位子,威利。山顿喜欢小雨,偏偏小雨对他没感觉,三番两次被拒绝后难免生气,只好通过战胜她大哥来发泄一下。而大舅子对战斗又有狂热的嗜好,从不拒绝,所以就渐渐打出了火。
同情小威利,小雨是我的了,还和她大哥拼死拼活的,我都快搞定她了,哈哈。不久就来到了光辉佣兵团的驻地,小雨去找来一个牧师,光系魔法的治疗效果果然好,不一会,伤口竟然都愈合了,一点疤痕也没有。我清楚地知道刚才所耗的能量很少,而我的内力要修炼到打通任督二脉后才有这样的效果,而且恢复慢的多。看来魔法还是有其长处的,要不要去多了解点呢?
在驻地呆了半天,眼见天色将暗,只好提出告辞。看得出小雨对我的淡淡依恋,但是她没有留我,只是拼命地抱紧小光。靠啊,知道你舍不得小光,也不用表现得这么明显吧,我都有点吃醋了。要我把小光送她是不可能的事,不是俺小气,而是做不了主啊。好歹小光是圣兽,刚才那一阵蹂躏是看在我的面子上。要是我不在,不知道会不会马上发飚。
送我到了门口,小雨还是没有还我小光的意思。看她那漂亮的眼睛一直盯着我,带着可怜兮兮的表情,我怎么忍心提出来呢?唉,小光,这个恶人我可做不来,你看着办吧。小光收到我的心灵之语,立刻配合,在小雨怀里不停地挣扎。小雨的手一松,立刻蹿到了我的肩上。看小雨马上要哭的样子,我只好劝道:“小光它也很喜欢你的,你是除我之外第一个碰它的人。可能是不舍得我吧,以后相处久了会更喜欢你的。我明天再来看你。”
“对了,你是刚来我们城的吧,现在又地方住吗?”小雨突然想起似的问道,“如果你没钱的话,我借你点。你别误会,我可不是看不起你噢,等你赚了钱再还我就行。”
郁闷,看来真得换换衣服了。看着小雨真诚的眼神,我突然想到她跟我说的第一句话,道:“其实我就是个逃难的王子,怕引起敌人的注意才穿成这样的。虽然我暂时不能回国,但是我的晶卡里还有许多钱的,你放心。”小雨显然不相信,以为我跟她开玩笑,还想说什么,却被我拦了下来。“你别担心,明天我再来见你,看看我这个王子是不是名副其实。”说完,我就转身走了。
越来越好玩了,王子的身份也不是什么太稀奇的事。毕竟这个大陆上国家太多,一个小国的王子也不是没可能。今天就得解决钱的问题,否则明天脸丢大发了。来到一家看上去大点的魔晶石收购店,我直接灸喊道:“叫你们老板出来,我有一笔大生意,3分钟不到,我就去别家了。”这种时候越装大牌别人越相信。果然,一个伙计上前道:“客人稍等,我马上去叫老板。”虽然他对我的穿着有疑问,但是听了我说的话,也决定去叫老板。心里想着,应该没人会这么耍我吧,最多被老板骂一顿,要真是桩大生意,老板一定会奖赏我的。上次对门的小三就是因为接待了一位大客户,被他们的老板提为管帐的,而且奖赏了许多钱。一定是上天听到了我的祈祷,刚才的那个年轻人气度不凡,潇洒从容,一点都不像个骗子。这个伙计真是越想越是,不知不觉中加快了步伐。
第一第六章 初次离村
平静的日子匆匆而逝,转眼已经过了半年之久。这对于心态改变的我并非什么好事,大部分人的武功已经算是练成了,只等他们突破任督二脉的限制就可以也天地元气沟通了。这是我对他们的要求,想要出村的人必须打通任督二脉,否则容易被人宰掉。打通任督二脉后,天地元气可以源源不断地被吸收,至少跑起来不用怕,不是碰到强者(第9,10级)的话,逃跑应该没问题。这成了村里的规矩,为了以后在大陆上好混,村子里决定成立一个组织。村子作为培养基地,反正这里够偏僻,出去的人以组织的名号行事。于是大家集思广益,最后还是让我做决定,取了个‘真龙’的简单名字。这个大陆龙是公认最强大的一族,龙族里经常出现第9级的强者,龙族之王更是一条神龙。而我只是为了纪念自己的故乡而已。
这段时间最大的收获不是实力的增加,而是见识大大增强了。只叫村长卖了几块7,8阶魔兽的魔晶石,就得了20万金币。(大陆通用货币:1水晶币=100金币=1000银币=10000铜币)然后叫他拼命地买书。文盲(有条件而不学习)是‘可耻’的,原本村里人大都不识字,也被我叫来一起学习。幸亏俺聪明,没丢脸,一个月下来基本上就全学会了。然后对这个大陆的文化、经济、政治等各个方面作了一番了解,出去后至少不会被认作乡巴佬。可惜,书还是太少,我最近都喜欢上这里的文化了。诗词歌赋全都有,棋琴书画也一个不拉,我都怀疑回到古代的中国了。大陆上各种肤色的人都有,黑发黄皮肤的最多,是不是以前也有某个前辈破碎虚空来到过这里呢?这是我一生都不解的谜。不过,喜欢就行,这样我还能找找家的感觉。
这些天以来,我想出村去转转的念头越来越强烈了。心里也难以平静下来,该是离开的时候了。这里的生活已经形成新的平衡,每个人都有条不紊的做着自己的事。跟他们交待一下,自己得马上开溜。
第二天一早,在大家都在练功时,我提出这个要求。半年多一起生活,大家已经将我当成了亲人,分别在即,自然心有戚戚。可是他们知道这样的生活困不住我一辈子,毕竟我还年轻,而且是个强者,总有一天得去更广阔的天地。当下就有些年轻人想跟我一起出去,我当然不答应。理由就是他们的武功还没练好,到外面怕被人欺负,总不能天天靠我罩着吧。其实是我怕他们跟着我,我把他们当成亲人,而且在他们面前我一直是个绝世强者的形象,几乎人类所有的优点我全占了。而我出去的本意只是玩,或者说是散散心,整天绷着脸有个什么劲。我才23岁啊,我可不想未老先衰。
离开前交待了一些事情,也告诉了他们我大致的行动方向。以后,他们中有人想出来混了,我总得照顾照顾他们,毕竟我算是前辈了,指引一下前进的方向总没问题吧。照我估计,他们中最快也要一年才能出村。怕他们第一次出远门吃亏,就叫他们至少3人一组才能出去。最后我告诉他们一种联络方法,百里之内他们的功法我是能感应到的,由急事就立刻呼叫,嘿嘿。当然,我也会经常回村子看看的。
终于搞定一切,村口惜别,往最近的小城市行去。飞行虽然快,但是被人看到就麻烦了。即使步行,速度也不慢。迈一步就是10米,真是‘咫尺千里’。这种功法能用地如此潇洒的也就我了,再加上武道修行产生的气质,要是路旁有个美女肯定惊叫着晕倒。哈哈,帅到我这样也算犯罪吧,神啊,惩罚我吧!
快到城门口时,我收敛了点,装成个学者模样,慢腾腾地晃了进去。现在大陆还算和平,只有一些大国由于历史原因而经常发生小摩擦。所以城门口的检查不会太严厉,再加上这个世界强者林立,那些守门小兵可不敢放肆拦人,一不小心就没了命……
小城虽小,可毕竟算是城市级别的,其中自是热闹非凡。小城名叫路易城,这里也算是最靠近黑暗森林的城市了。其中有关魔兽的生意自然是多得很,买卖魔兽皮、魔晶石的店铺有好几家。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