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沈如初一本正经道:“自然是千真万确!这两个匪徒还交代,其中有一起案件是受人指使,正打算指认呢。”
沈芝媛急忙抚着胸口,神情吃惊,目光呆滞,脸皮不自然地痉挛了一下,道:“还有这等事?我都是白天出门,姐姐别担心。”
她逃也似地出门了。
沈如初冷笑一声,果真是狗改不了吃屎,指望着一家人团结起来,和睦过日子是难了。
沈芝媛前脚才走,秋蕊后脚就进来了,见了沈如初“噗通”跪下,哭道:“三姑娘,奴婢有罪。”
沈如初眉头微蹙,这又是唱的哪一出?
“你哪里有罪?起来慢慢说。”沈如初道,这生活真是累人哪,心累。
秋蕊道:“奴婢不该受了马文俊的唆使,将姑娘的讯息说给马文俊。”
沈如初一惊,之前虽说怀疑过这个问题,真等她坦白了仍旧是倒吸了一口冷气。原来马文俊有个得力的小厮唤王连盛的,知道马文俊的心思后,寻了个机会接近秋蕊,因为沈如初去医馆学医,秋蕊就有了大半天的时间独处。
据说那小厮生得眉清目秀,和秋蕊有意无意地碰见几回,又说了一些从馆中学来的俏皮话儿,一来二去便让没甚见地的秋蕊动了心思,那王连盛又舌灿莲花,说什么马文俊看上的人一准要娶回去,又说马文俊对沈如初是真心实意,能嫁到马家那是掉到金窝里了,将来沈如初嫁给马文俊做姨娘,他求了马文俊将秋蕊配给自己,也做一对快活夫妻。
秋蕊乃是不经人事的雏儿,而那王连盛经常跟着马文俊出入风月场合,跟着粉头们学了满嘴的淫/词艳/曲,挑/逗得秋蕊竟把身子交给了他。
沈如初听了这话心里恨得痒痒,骂道:“你没长脑子,那就是个小泼皮!你怎么能把终身托付给这种人!”
她想起这段时日秋蕊的异常,恐怕只有所托非人才会有她那般的失魂落魄。
她点着秋蕊的额头,心里不停地叹息,真没想到这么老实巴交的孩子,竟然也受了男人的迷惑。
“奴婢如今不是完璧之身,将来也不指望能找个好归宿,恨只恨那个混帐骗了我,不但骗了我,还骗我来出卖姑娘您。”秋蕊哭道。
沈如初叹气道:“这都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事情?”
秋蕊道:“两个月前。奴婢也是后来才知道王连盛到处是姘头,经常去馆中和那些粉头厮混,奴婢看见他的汗巾子才发现这些蛛丝马迹。”
沈如初点点头,虽说恋爱中的女人智商等于零,但是恋爱中的女人敏感度却成倍增长,从蛛丝马迹中发现异样一点也不足为怪。
“那你都出卖了我哪些事情?说来听听看。”沈如初慢条斯理道。
秋蕊听了这话,哭得更凶,但沈如初丝毫不肯松口,只得细细道来,什么兴趣爱好,与谁私交,有无爱慕之人,家境如何,品性如何,每日的行踪,甚至说了沈如初曾让她带信给宫云枫的事。
“什么?这个你都说?那信的内容你看了没?”沈如初怒道,这个丫头真是胆大包天!
秋蕊头摇得像是拨浪鼓,急忙摆手道:“没有,没有!真的没有!这个奴婢可以对天发誓。再说,奴婢也不认得字……”
沈如初送了一口气,虽然信上也没写什么内容,但是总要保留点*嘛!
“那你怎么突然想起来认错了呢?”沈如初冷道。
☆、051 表情意房赠佳人
ps:兜兜恭祝大家新年快乐!今天我会守夜哦,希望2014年你好我好大家好!其实兜兜很舍不得2013年……
秋蕊道:“奴婢是怕了。”
“怕什么?”沈如初不动声色。
秋蕊道:“奴婢知道姑娘已经看出了奴婢的慌乱和不安,只是给奴婢留着脸,还没点破;姑娘白天状似无意和说起小雪的事情,其实是提醒奴婢,做人要本分,做下人的更是要本分。”她从容地跪下来,沈如初由着她,也不去拉扯。
“奴婢不想被卖到牙婆那里,只求着姑娘怜悯,看在奴婢以往还算尽心服侍的份上留下奴婢,以后再也不会做任何对姑娘有害的事情了。而且奴婢破了身子,名节不在,将来也不可能配个好人家,最好的出路就是跟着姑娘一辈子。”秋蕊说得真切,说到情深处提泪涟涟。
沈如初将她扶了起来,道:“起来吧。不早了,回去休息吧。明儿还要早起。”
秋蕊泪眼朦胧,哽咽道:“姑娘,那我……”
沈如初道:“继续跟着我呗,反正我们沈家也不是什么富贵人家,你不嫌弃就好。”
秋蕊说了一些感恩戴德的话,才退了出去。
沈如初的心情并不轻松,以往真是小看这个丫头了,她不但给自己找好了说辞,还准备好了退路,恐怕在她遇见王连盛的时候就想到了这样一个结果。原本是她的短处,却被她轻松转化成了留在她身边的优势。
试问,一个失去贞洁的婢女,除了留在主子身边尽心服侍以求有个善终,还能有什么好结局?照这个时代的世人来看的确如此,但沈如初并不是这个世界的人,她有另一套独特的思维方式。
她不是木讷沉默吗,为什么却能滔滔不绝地说出这许多?
秋蕊不简单,非常不简单,这样的人留在身边,用的好,将来有大用;用的不好,则是一个祸端。
沈如初扶着额头,感到一阵头痛,她竟然忘了一件重要的事,她竟然没有处罚这个大胆卖主且失去贞洁的奴婢——她这个主子的威严何在?想到威严,她忽然觉得胃痛,头痛,似乎浑身都痛,自己果真是一错再错。
沈如初是一个理想主义者,甚至到了一个完美主义者的地步,一连串的失误让她不自信,而不自信又让她自怨自艾,心中苦闷。
百思不得其解,辗转难眠,最后她给自己囫囵吞枣地想了一个答案,力求借此说服自己:是她小看了古人的智慧和心机。
第二日照列去医馆,照列忙碌着,本来头脑昏沉,但高速运转之后,也是一片清明,一如既往地利索。
日中歇息的时候,文旭来了,沈如初有些惊讶,不是说了,定亲之后不能见面吗?他倒好,不但要见面,还这么堂而皇之——咳咳,昨晚的私下见面不算。
“你怎么来了?”沈如初看着周围人窃窃私语、掩面而笑,甚是不好意思,不得不说,这入乡随俗的能量很强大,深刻地影响着她,如今她也是个腼腆的妞儿。
文旭笑了笑,也不理会别人的目光,满眼里都是沈如初,道:“跟我来,带你去个地方。”
“嗯?”沈如初有些茫然,自从定了亲事,二人反而没有以前那么亲密无间了,一来是害羞,二来没有做朋友那会随意,还没摆正自己的身份。
文旭一把拉住沈如初,道:“走吧。不耽误你下午做事。”
出了医馆,便看见一匹枣红色的大马,文旭趁着沈如初盯着大马发愣的当口,出其不意地抱住她的腰,将她放在了马背上,自己则一跃而上。
沈如初第一次骑马,很是兴奋,又特别紧张,想惊叫又不敢叫出声来,只得紧紧抱住马脖子,生怕被甩下来。
那枣红马在原地来回踏步就是不肯走,沈如初惊奇:“这马怎么不走?”
文旭见状觉得好笑,道:“你这样紧紧抱着它的脖子,它正难受呢,怎么走?”
沈如初这才稍微松了些,忽然腰肢处一紧,她感到一条强劲的臂膀紧紧抱住了自己的腰,她整个人瞬间愣住了,一时连呼吸都忘记了,待反应过来,正要叫骂,身下如同生风一般,大马奔驰而去。
很快,到了一处院落前停下了。
“这是什么地方?”沈如初问道。
文旭笑而不语,只顾拉着她往前走,沈如初拍掉那只咸猪手,心中不满:嘿,还吃豆腐上瘾了!
那是一套干净漂亮的两起两落的院子,分了前后院,东西厢,面积不大,但收拾得整洁舒适,一看就是居家过日子的好地方。
“怎么样,还满意吧?”文旭笑着问道。
沈如初微微吃惊,道:“这是你的房子?”心中盘算着,这个地段,这样的面积,应该要不少银两了,恐怕只有富贵人家才买得起。文旭虽然现在是个小官,但怎么看也不像一个富二代。
文旭摇摇头,道:“不是。”
沈如初微微有些失望,是了,这个地段的房子,他们是买不起的。
“你还没说喜不喜欢这里呢?”文旭继续追问道。
沈如初笑了,道:“难道我喜欢你就给我买了不成?”
文旭笑道:“那可说不定哦。”
沈如初笑而不语,这座院落的确不错,整洁干净,看着舒心,尤其院子中还开垦了一块地做小花园,而她最喜欢侍弄这些花花草草的东西。
文旭见她眼神流连,在她转身查看的时候,突然从背后掏出一张纸晃在她眼前,笑道:“虽然这不是我的房子,却是你的房子。”
沈如初看见那是一张房契,而且是一张官契,上面的买房人明明白白写着“沈如初”三个字,后面还加盖了官府的印章。
文旭竟然不知不觉给自己买了一座房子?想起前一世,多少人为了房子争得头破血流,父子不和,母女不睦,夫妻成仇,曾经她想着将来一定要找一个肯为自己买房子的男人,不是为了那套房子,房子她买得起,为的是那颗爱护并愿意一直守护的心。
谁能想到,前一世,她没等到,这一世却这么轻易就得到了。原来,当一个男人真心对待一个女人的时候,给女人一份踏实的保证正是他爱的表达。
ps:附赠小剧场一个,博卿一笑。
文旭:那个扑货作者君,你觉得文某表现如何?我对小初儿那是真爱!
扑货兜(做沉思状):房子就是真爱咩?大过年的,少?n瑟!小心我删你戏份!
文旭(一脸的鄙夷):真爱无敌,就你万年扑货那点出息,胆敢减我戏份,我画个圈圈……
扑货兜(急忙摆手):咳咳,大过年的,说点吉利话,让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