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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集暮-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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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她攀谈了吧?她今年该廿六岁了。廿六岁的玫瑰最什么样子的?

  我认识了很多年龄相仿的女孩子。但是她们都普通,她们没有六年前玫瑰的风姿。我永远忘不了玫瑰那个突然展颜的笑,她膀子皮肤上那一抹红。

  她那只银子的打火机,仍在我抽屉里,这时候,人人手里都有一只登希尔了。

  我过着我平常的日子。

  六年内我长高了六寸,我吃得不多,所以不胖。我不再为我的卷发烦恼,因为有女孩子喜欢卷发。我每隔一天要刮一次胡髭。我的功课相当好。明年我会到英国去读大学。我还没有要好的女朋友,但一点也不愁。父母与我的关系很好,我尴尬年龄已过了。

  当然妈妈会笑着跟朋友说:“家明这孩子呀,人人都说清秀。头发又留得这么长,又爱穿长袖子衬衫,手腕上套只银手镯,远看就像个女孩子。”

  这么多朋友,就是不见玫瑰再出现。

  兰姨只是来拜年,坐一下就走,我根本没有机会问:“喂!玫瑰呢?”

  我以为我永远不会见她了。

  但我还是见到了她。

  那个下午,在一间酒店喝咖啡的地方,我又见到了她。

  乐队正在起劲的演奏,我停好了车子,走进酒店,就看见她坐在妈妈对面,左手边是兰姨。

  我一眼就把玫瑰认出来了。

  我的心惊喜地狂跳着。

  刚才母亲叫我去接她,我还勉强呢,没想到一来却见到了玫瑰。我定一定神,一步步的走过去,向着玫瑰走近,我看清楚了她的脸。

  啊!仍然是那样的浓眉,每个女人都拔眉毛,她还是留着浓眉。我注视她的脸,六年了,她一丝没有变,一点没有老,不过脸上的稚气与圆味没有了,下已略为尖了一点。她没有变,她垂着眼,睫毛重得很的样子,她仍然在抽烟,有点心不在焉。

  她没有抬头。

  没有看见我。

  她穿着一件丝衬衫,胸前三粒钮子没有扣,颈上悬一只大大的金子十字架,衬衫外是一件猄皮外套,配猄皮长裤。她真是美。难以形容、突出的美。

  认为她美的,不只是我一个人。喝咖啡的客人都朝她看。

  但是她没有笑,是不是不快乐?为什么她会不快乐?是谁令她不快乐?

  她的头发剪得这样短,比我还短,低着头,我看见她后颈是雪白的。她多久没晒太阳了?

  我兴奋的看着她。六年了,我想念了她六年。我该说什么话呢?

  妈妈看见我了,“家明,过来,干吗傻傻的站着?”

  我走过去,我忍不住低下了头,看着玫瑰,我俯下身子柔声问她:“你还记得我吗?”

  她抬起眼来,怔住了,她眼睛有点茫然的神色,她当然忘记在什么地方见过我了,谁会记得一个十二岁的小孩子?我不怪她。

  她的脸色有点不大好,心不在焉,微微蹙着眉尖。

  我说:“我是第一个叫你玫瑰阿姨的人。”

  她想起来了,嘴角的笑意缓缓的漾开,溅到眼睛里去,不是十分开朗的笑,到底也是难得的。

  “家明长大了很多。”妈妈在旁边补充。

  她上上下下的打量我,忽然叹一口气,“孩子长大得真快。”她说。

  我在她身边坐下。

  她瘦了,瘦了很多,六年前那种小女孩式的夸张动作已经消失了。她默默的捧着一杯咖啡喝,手指是纤长的,指甲很长,没有指甲油,一种透明的红粉。放下杯子,她取起了烟,手有点微微一抖,她神经有点紧张──为什么?

  兰姨与母亲絮絮的数看家常。

  我逗玫瑰说话。

  她喝完了咖啡,叫了威士忌加冰,下午的咖啡座最热闹的,人来人往,烟雾迷漫,音乐混着人声,但是我心中眼中只有一个她。

  她问我,“你几岁了?”还是平常的问题,心不在焉的。

  “廿岁。”我说:“中学毕业了。”

  “有什么计划?”她淡淡的问。

  “我在考大学,最理想是到剑桥去。”我说。

  “是的,”她点点头,“剑桥很美,尤其是那条河,蒲公英种子夹在柳树中飞扬,到处是青苔,阳光根本没有气力透过那么深的绿,很美。”她像自言自语,但是又笑了。

  她吸着烟,她的打火机换了,是一只金边镶紫红漆面的都彭。她用打火机很考究,她没有一处不精致,但是随身却又散着一种不羁。

  我问:“你去过剑桥?”

  “很多次。”她声音是低的。

  “你会再去?”我问她。

  “我不知道。”她答。

  我们说话的声音很小,但是我听得见她,她听得见我。

  我说:“你记得吗?那一天,你游泳回来,头发还是湿的,坐在我家客厅,那是我第一次见你。”

  “是吗?”她尽量在想:“多少年了?我很久没有游泳了。”

  “六年。”

  “你还是一个孩子呢!”她惊奇的说:“记性太好了。”

  我笑着点点头。

  她说:“我那个时候大概很胖,光吃不动脑筋。”她解嘲地笑笑,“连我都不记得最什么样子了。”

  她唱了一杯威士忌又一杯。

  兰姨阻止了她,她耸耸肩。她有心事,她不开心。她人在这里,心根本不在这里。

  妈妈没一会就说要走了。我没有法子,只好站起来。

  我对玫瑰说:“下次见我,你会认得我?”

  她注视了我一会儿,点点头。

  我很高兴,我相信她。

  我开车与妈妈回家。

  我问:“妈妈,我们下次请兰姨与玫瑰吃饭。”

  妈妈看我一眼,“玫瑰阿姨明天就动身了。”

  我一怔,“走?去哪里?”

  “去巴黎。”妈妈答。

  “去学画?”我记得她是画画的。

  “你记性倒是很好。不,不是去学画,她与开头的那个男朋友,那个姓庄的,分开了,兰姨让她到外边去散散心,不过是三两个月要回来的。”

  “怎么分开的?”我问。

  “我们怎么方便问呢?”妈妈笑着说。

  “她难过吗?”

  “没有很难过,只是有点心不在焉,大概是不开心。这年头,也无所谓,”妈妈感喟地,“男女关系越来越平常了。”

  我不出声。玫瑰很难过,我看得出来,她有种沉着的哀伤,不过套母亲的语气:这年头,总是哭哭啼啼的女人比较得人同情。在别人眼里,玫瑰是不在乎的。

  我当下说:“等她回来,我们请她吃饭。”

  “好。我倒是喜欢她的,她长得好看,做人也大方,很有派头。连兰姨也请了来,大家聚聚。”

  听见妈妈称赞她,我很高兴。

  找问:“刚才是怎么碰见昀?”

  “完全无意。她与兰姨自航空公司出来,路上碰见的,兰姨便跟我说了说她的事。女孩子长得出众,未必是好事,总带点怪脾气,如果玫瑰笨一点,也就安份守己的做人太太了。”

  但天下也得有玫瑰这样的女孩子才好。否则都嫁了成了人的太太,我们还看什么风景?况且不见得玫瑰就不是好妻子!如果玫瑰与我一样年纪,我就一定去追求她。

  她走了。

  没有回来。

  她在巴黎仿佛住定了。

  搬了几次家,连兰娘也没有她的确实地址。

  然后我考到了剑桥的达尔文学院,九月就乘飞机到伦敦。

  我总想有机会见她的。

  第一个假期是圣诞节,我千方百计的向妈妈打听到玫瑰巴黎的地址,过了海峡到法国,叫计程车直接驶到她家去,只在车子窗口远远的看到那座出名的铁塔。

  天气很冷,但阳光很好,我花了很贵的车费,找到她的门牌。她住的房子不算讲究,只是一幢公寓,门口有十几个门铃,可见住客很杂,不过巴黎总是巴黎,房租恐怕已经非常不便宜。

  我按铃。心跳得厉害。

  房东是一个老太太,她来开门,知道我的来意后说:“玫瑰小姐到马赛去了。”

  我站在她门口,泄了气,动弹不得。过了半晌才留下了字条、地址。很抱怨自己冲动,没与她联络就摸了来,原想给她一个惊喜,谁知世界上的事不巧得很。

  我没精打采的参加了一个旅行团,胡乱走了一趟就回剑桥。巴黎给我的印象很坏。

  她没有回信给我。

  是的,王家明。两百多个中国男孩子都叫家明,看样子她又忘了我了。我唉声叹气,精神不振,没有恋爱就生有一种失恋的感觉。为什么她要比我大八年?

  后来我认识了很多女孩子,但是我始终在寻找着另一个玫瑰,她那天下午那种茫然与失意,比多年前的神采飞扬更为吸引。

  第一年我没回家。

  第二年爸爸妈妈打电报来叫我回去。

  到了家,我才发觉我真长大了。我很独立,也很冷静,反而照顾起爸妈,他们很快乐,暑假过后,我还是要走的,到底见过父母了。

  妈妈不担心我的头发长短问题。

  她很小心的问我有没有女朋友。

  她的意思是不喜欢外国人。

  我笑说:“放心好了,带洋味的中国女孩子我都不要。”

  我心里只有玫瑰。

  在家那么久,我只穿一件旧蓝布外套,上面钉满了英国各郡的徽章,都是我到过的地方,妈妈不喜欢这件破衣裳,很有意见。我一笑置之。

  妈妈喜欢给我介绍各式各样的女孩子,我也一笑置之。我抽屉里仍然故着那只打火机。

  我看见了玫瑰。第三次看见她了。

  这一次运气特别好,只隔了两年。

  我从外边回来,兰姨在与妈妈诉苦,我一见兰姨,马上想到玫瑰,马上想到思念之苦,马上想在兰姨身上寻蛛丝马迹,我不肯放过这机会,上去缠住了她。

  兰姨先是惊奇,“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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