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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三部曲之一国色-第5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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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院,也是水英的家。晚上,吃了莎莎姑娘的舅舅做的晚餐,一大钵竹笋烧土鸡,味道真鲜美。吃过晚饭,我们再次来到果园,站在高高的悬崖上,可惜,那晚没有月亮,江面迷迷糊糊。一会儿风来了,雨来了。风轻轻的,雨细细的。我打了个寒颤,望了莎莎一眼。不远处,似乎有一点星光,或明或暗,水面上游走。我不知道,那是不是那对野鸳鸯的眼睛。
  “回去吧,”她说,“一旦有风雨,野鸳鸯,就不会出来了。”
  莎莎刚满十七岁,细风微雨,呜呜有声,听得她有点害怕。我们默默往回走,回到莎莎的家。风渐渐大了,雨也开始飘起来。我想这无名的江风细雨中,是否会飘来伯瀚水英的冤魂和游魂,进入山腰山庄,缠绕在我的梦中?莎莎好奇地问了我许多问题,当然,她早知道我是个画家。的确,我觉得莎莎端正的五官、纤细的腰肢,柔软的细发上别了颗和她的眼睛一样鲜亮的紫星星,很适合做模特。可是那天晚上,我没有作画,而且我觉得绘画,和我走回家乡涞滩响水滩这一趟的意义相比,显得是那样微不足道。莎莎的母亲和舅舅住在楼下,他们把我的房间安排在莎莎住在楼上,我默默吃惊,是不是一个黑店?莎莎会不会是卖某的姑娘?莎莎没有看出我的疑虑,大方地带了我去看了她的卧室,那是干干净净、清清爽爽的一个女孩的闺房。粉红的单人床,粉红的被单,粉红的棉被,粉红的梳妆台和白色的墙壁配起来,淡雅协调。从姑娘闺房这些设备来看,她一定不俗。果然,她从梳妆台背后塑料衣柜里拿出一沓她的习作。她说,她爱好画画已经十年。我翻了那些粉红稚嫩的习作。唉!我怎么又遇到了一个会画画的姑娘。
  姑娘的床头上有两张男孩的照片。她说,一张是她的哥哥,另一张是她高中的同学蒲天,现在我们那座城市某美术艺术学校学美术。我不想太多地关心她这些。我舒了口气,对她说,姑娘,照你的爱好,好好画吧,这片江山,这片果园,和江山果园背后掩藏着的一切,会在你的心灵中留下深刻的印象,浮现在你的笔端。我给了她一张名片,当然,名片上,她知道了我是一个什么样的画家。
  那天晚上,我在江水的潮声和涞滩响水滩哗哗水声合奏的音乐声中,没有睡着觉。没有看到那对野鸳鸯,是我的幸运,还是不幸呢?
  
莎莎(3)
难道,野鸳鸯所代表的一切,伯瀚和水英的命运,并不存在?
  第二天,离开莎莎的时候,她羞答答地拿出一幅她昨晚画的草稿,淡雅的素描,一个穿着淡色衬衫的男子肖像。分头,没有眼睛的镜片,忧郁而潇洒。我问画的是谁?她说不用问。画画只是一种想象。我接过了画看了,稚嫩稚嫩,当然,也质朴清新。我不好意思打击她的积极性。连声说好好!莎莎对我说,她想到外面去学习绘画。好啊!望着姑娘诚挚的目光,我说,姑娘,你人生的路还长哩。先走好脚下的这一步吧。望着响水滩、鸳鸯桥、美人礁,我还有些话没有告诉她,女人,无论什么时代的女人,无论走多远,也许只有你家乡的那片山水,那段雨云,贴在你的心房,才会觉得踏实稳当。外面的世界虽然精彩,但也凶险莫测,一不小心,身体和灵魂,都不知道将在何处,飘出一对野鸳鸯。
  莎莎正是当初水英和水灵,告别廖家大院、离开乌溪小镇,到省城闯荡世界的年龄。
  也许就是在那个风雨交加的夜晚,一个粉红色的姑娘,顶着头上那颗淡雅的紫星星,带着她的笑靥,带着她粉红脸蛋上那对使人百看不厌的小酒窝,站在河滩上,水葫芦开满紫色的花,不知不觉飘入我的灵魂。
  那时,我画室外面那丛血红的胭脂花盛开。花台前,她淋着满天大雨,像风雨中飘摇着的一根紫藤,怯怯地依偎在梧桐树下。那天晚上,我和往常一样,做了简陋的饭菜,吃了,冒雨走进我的画室。那个落汤鸡一样姑娘,胭脂花丛中,闪着一对幽亮的眼睛。粉红的衣裤,紧紧裹着她娇小的身躯。做梦也没有想到,我会在这里见到她,那个在河滩上摆摊打靶喜欢绘画的姑娘,紫星星,柳莎莎。
  怎么会是你?我连忙把浑身湿淋淋的她,让进画室。你怎么会找到这里来?我似乎记得曾给过她一张名片,我惊奇地望着她,为什么会被雨淋成这个样子。莎莎湿漉漉的头发上面,那颗紫星星因雨水的浇淋,格外显眼。而那张雏鸟似的脸庞,阴郁而茫然。她陌生地望着我,没有一点儿终于见到了救星的欣喜。唉!她简直楚楚动人,楚楚可怜!好像整个的女儿泉瀑布下面淌着的一段没有方向的流水。我赶忙取了画架上搭着的人体模特用来遮掩身体的红色绒布,递给她。她接了,心不在焉地擦着头上脸上身上的雨水。我真不知道怎样去帮助她,也不知道她目前怎么会成这样。我也害怕把她领到我离画室不远的零乱的住房套间里去。擦了身上的雨水,莎莎似乎没有一点任何办法似的立在那里,不断抖动着身上脚下的雨水。
  “怎么回事,怎么回事?你说话呀!”
  她抖抖地告诉我,她来这个城市已经有段时间了。她是为了寻找她那位在美术学校学习绘画的男友。
  哦,十多岁的女孩,又是男友,又是男友!现在的男孩女孩,究竟怎么了啊?
  “高中同学,我从很远很远的家乡来找他,已经找了好几天了。”
  “找到了吗?”
  她呆呆地望着我,两片红得发乌的嘴唇,紧紧咬着,点点头,又使劲摇了摇头。
  “找,找到了,可是……”
  她咬着嘴唇低下头,那双清亮的眼睛渐渐耷拉下来,留给我的雏鸟样的薄薄优雅的眼影。
  我急了。问她究竟怎么回事。她依然木在那里不说话,薄薄的身子似乎摇了摇。可能她很冷。我帮她把厚厚的红绒布披在身上。我说,你说话呀。来了这些天,竟然……怎么不给打我电话?我真不知道问的是一个怎样荒唐的问题。
  她立在那里,想了很久很久,才清清楚楚地说:“我已经在这里等了你三天了。”
  我惊得差点儿说不出话来。
  她说我看见你常常到这间画室里来。我也从大门口守门的老头那里问了你的情况。你的画室,我问,究竟要怎样才能找到你。守门老头说,你就到他那间画室,外面有一排茂盛的梧桐树,梧桐树下面有个花台,花台里正开着血红的胭脂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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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莎(4)
“我就这么,等着你,来了……”
  听得出来,莎莎说得有点语无伦次。
  我惊奇地问:“你把我,搞得那么清楚,为什么不肯给我打电话?同时,你又要在这里等我,等我,究竟等到我,你要做什么?”
  我也有点语无伦次起来。
  她茫然地抬起头,直勾勾地望着我,并不回答,或者,不知怎样回答。
  “啊,嗬嗬,这样吧,”我斟酌着说,“我带你到我们画院的招待所去,先住下。”
  她不动,低头划了我一眼,眼里的光,希冀,还是恐怖?
  这姑娘怎么了?
  莎莎揉着身披的绒布,满脸惨白地站在那里,立了很久很久,才抬起头来,目光浊浊地望着我,望着……慢慢从绒布里伸出她的手,那双小巧的曾摘过她家旁边果园里那甜甜的不好看的早梨给我吃过的那双手,“呀嘘”叫了一声,塞了一张皱巴巴的纸条在我手上,然后,把身披的红绸突地一把胡乱甩在我的画桌上,停停,咬着发乌的嘴唇,狠狠低下头,像灵活的野兔一样,“唰”地钻进画室外面苍茫的雨雾中。
  一声炸雷。雨越下越大。雨点敲击梧桐树叶噼里啪啦哗哗作响。我急忙打开手中揉皱的纸条,凑近白炽灯光一看,几个歪歪扭扭模模糊糊的字迹,映进我眼帘:
  “绝命书……”
  一道闪电。我的头“哗”地懵了。脚,本能地跳出画室门口,箭一般的射进茫茫的雨幕中。
  大雨夜,莎莎突然来访,并扬言自杀,也许作秀,也许经过周密思考,而且,她的语言行为明显的不正常。受了什么刺激?
  “不想活了。真的,不想活了。”
  她反复唠叨着说。
  风雨苍茫。也许,我没有在西岭画院梧桐树叶掩盖着的笔直大道追上她。她淋着大雨飞身出门就赶上了一辆哗哗行驶的出租车。她赶到城外的大江边,正准备从高高的大桥上跳下大雨中湍急的江水。她可能要想趁着暴风雨爬上这座城市最高的楼房顶上去往下跳,但这一切,我都不知道在苍茫雨幕中是怎样发生的。也许,出动了公安消防武警,把她从铁桥、房顶上解救下来,也许是我或其他什么人,把她从大桥栏杆上往回拉。或者她已跳入了大江,我或其他什么人毫不犹豫地纵身入水把她救上岸来,但,我们那一带的大江边,仅仅是个回水沱。表面看上去,水并不深,也没有波涛汹涌,实际上,流经这里江水是多么的湍急。只要掉下去,无论人,还是车辆,就从没有打捞上来过,何况还是在大雨中?我不想对莎莎自杀的动机行为做多少评价。我只是纳闷,从涞滩码头河滩那个帮妈妈做收费打靶小生意的粉红色的姑娘,怎么会在很长时间没和我联系后,突然变成了雨夜中的落汤鸡,并且那么果断地自杀。就在这晚,深夜,或凌晨,我不知把她送到什么地方?招待所、旅馆、宾馆?都不是此刻我手中这只恐怖的落汤鸡最好的去处。大雨如注。她挣脱我的手,跳上倒卧江边的铁塔,紧闭双眼,仰起头,任密集的雨粒猛敲着她的脸。我蹿过去,一把揽住了她那根僵硬的大腿,把她从铁塔上拖下来,扛在肩头,跑向通往城中的立交桥下,放下来躲雨。我气喘吁吁地问她,究竟想上哪儿?你要想干什么?宾馆旅馆酒店?她说,我哪儿都不去,就想跳进江水去死,那是我这些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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