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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跪求愿望成真-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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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杵在门口做什么,还不进来!”
  “怎么和女儿说话的呢。”林慧拉拉他的手臂,看向温宛一脸心疼:“都瘦了,吃了不少苦吧。”
  她费了好大心思才把岳明珠养得那样白白胖胖呢,好可惜。
  林慧走过去牵温宛的手,“快进去吧,今天晚上多吃点,把这些没吃的全都补回来,你瘦成这样阿姨看了好心疼。”
  那慈母的光芒照亮整个岳家,不搬个奥斯卡金奖给她,真是白瞎了她精湛的演技。
  明明对这个岳明辉曾经的婚姻心里有刺,看前妻的女儿极度看不顺眼,却偏偏要装作很喜欢很爱护的样子,慢慢的养着养着,发现岳明珠越来越胖,这种养猪一样快感让林慧真是欲罢不能。
  温宛不是岳明珠一样包子的性格,岳家一家人对她这样,岳明珠的死也与他们的冷漠诋毁脱不了干系,索性闹翻了才好。
  她以后绝对不想应付这样的家人,今天能回来,已经是很给面子。
  当然,也有她的目的。
  ——让岳家的人以后再也不要拿诸如岳珊参加选秀节目晋级六强五强三强这种毫无意义的事来打扰她。
  次次都办庆功宴要她回来的话,她也会很困扰。
  温宛往后退了一步,错开了林慧往前伸出来的手。
  林慧的手一顿,满是疼惜的脸色顿时僵在脸上。
  “我是回来给你们的女儿开庆功宴呢,还是回来听你们数落我的?”温宛没理她,淡声说道:“如果是前者,我们还能好好的坐在一起,吃完这在岳家的最后一顿饭,如果是后者,我觉得我以前听太多了,所以以后都不想再听到,我现在就可以走了。”
  温宛这话一出,那几人脸色丕变。
  “……什,什么叫最后一顿饭啊?你这孩子……”一直稀泥一样的岳明珠忽然变得强势,林慧有些蒙。
  “放肆!”比她更激动的是岳明辉,他高举起手,一个巴掌既快又狠的扇了下来,却被灵活的温宛胖子温宛后退躲了开去,他气得更凶,大喝:“你还有没有把我放在眼里,有没有把我们岳家放在眼里?养你那么多年,你就这样顶撞我!”
  “你给我滚出去!我岳明辉没有你这样的女儿!给我滚!”
  这话正中温宛下怀,岳明辉比温宛想象中的更经不得激。本来她还以为至少要和他们掰扯半小时以上呢,谁知道人家一开口就那么不客气。
  于是……温宛就听话的滚了……
  走之前,她还同看到温宛忽然硬起来,惊讶得不得了岳珊说:“邹先生让我转达一句话给你,他说你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一张嘴连单细胞的草履虫听了都会哭,唱歌故作老练,声音乏善可陈,东施效颦,简直可笑。他让你洗洗睡吧,别三脚猫的唱功拿出来丢人。”
  完全根据邹显的原话一字不漏的称述。
  说完,毫不意外的看到岳珊气得浑身发抖,俏脸涨红。
  其实温宛也觉得邹显那张嘴真的很毒。
  ……
  出门的时候,听到岳明辉激动的用手猛砸桌子的声音。
  还有岳珊激动得音高八百度惊得鸟儿都要飞起来的尖叫。
  不知道一个人在家的邹显,看到她这么早回去,会是什么反应,大概又要冷冰冰的开启嘲讽模式了吧,温宛一边想着,伸出手拦了一辆出租。
  “回来,你给我把话说清楚!不准走!”不过一会,岳珊从家里冲了出来,那时候温宛已经坐在出租上。
  “岳明珠,你给我出来!滚出来!”岳珊猛砸出租车的窗,“给我把话说清楚!谁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谁唱歌草履虫听了都会哭?谁东施效颦?!你给我滚出来说清楚!”
  出租车司机看到这一幕,怒了,这是他的车子!砸什么砸呢?砸坏了谁赔?
  油门一踩到底,车子离弦的箭一样冲了出去。
  “啊!”的一声尖叫后,岳珊被那股冲力带得往前扑了几步,狼狈的跌倒在地。
  温宛打开车窗,从车里礼貌的伸手挥了两下,与她道别。
  车往前开,后面传来岳珊愤怒的嘶吼:“岳明珠!你给我记住!有本事你就永远不要回来!”
  “啊啊啊啊啊……”

  第28章 向娱乐圈进军(七)

  以为邹显已经先回家,出乎温宛预料的是,到家以后发现,家中空空如也,半个活人也没有。
  温宛为自己做了晚餐吃掉,运动出了一身的汗,才刚洗完澡走出客厅,八点五十分,邹显回来了。
  邹显把温宛叫到训练室,将一页A4的纸打印的歌词递给温宛:“把这首歌唱给我听一下。”
  说完便没再看她,从裤兜里面掏出手机,垂头摁了几下。
  温宛接过歌词一看,这是陆美怡的《喜欢一个人》,陆美仪在八九十年代红遍大江南北,是那个时代,最有影响力的女歌星。她的声音婉约,甜美,犹如情人在耳边低喃,曾是那个年代无数人心目中的梦中情人。可惜红颜命薄,四十岁出头的时候她在国外巡演,因心脏病发骤然离世。人虽不在但余音犹存,她的歌流传下来,至今被广为传唱,奉为经典。
  而这首《喜欢一个人》更是经典中的经典,堪称陆美仪的在巅峰时期的呕心沥血之作,据说在创作这首歌的时候陆美仪相爱多年正准备结婚的男友车祸而死,陆美仪伤心欲绝将自己关在家里一个月才有了这首与她平常甜美曲风风格迥异的伤心情歌。
  温宛拿着歌词低头看了一会。
  “会唱吗?”邹显问。
  “会。”温宛点头。
  只要是喜欢音乐的人,没有人不会唱这首歌。
  “那唱吧。”
  邹显态度随意,温宛也没有多言,那歌词都不用看,温宛张嘴就唱,唱的过程中邹显一直在低头玩手机,眉宇间神情淡漠,让人不能一眼看穿。
  唱完后,只见邹显又在手机上摁了几下,过一会,才抬起头来。
  “微博最近有在更新吧?”邹显问温宛。
  大概一个月前,邹显让温宛创建了一个微博,不要求每天更新,但至少隔三差五的,要发条随便什么上去。
  温宛点头,微博什么的,她还是第一次玩,蛮有趣的,包容万象,海纳百川,里面什么都有。
  “把这个挂到微博上去。”
  手机叮咚,温宛收到从邹显那里传来的音频文件。
  用手点开,温宛婉约至柔,带着淡淡哀愁的声音从手机里面流泻而出。
  原来刚才邹显低头玩手机,是在给她录音。
  而且这录音没有用手机唱歌软件做任何的修饰,也没有伴奏,完全就是清唱原声版,唱之前点个开始录音,唱完之后点个结束,就是这么的粗糙,就是这么的简单。
  温宛:“……确定要这么做?”
  “确定。”邹显点头说道。
  温宛不知道随便唱了一首歌,就要挂到网上去。邹显事事力求完美,但其实她也并不比邹显随意到哪儿去,生活上她或许无所要求,但有关工作有关专业的东西,也是事事要求做到最好。
  看穿温宛想重录的想法,邹显将拿在手里的手机翻转了一下,难得耐心解释一般的说道:“有瑕疵的东西才是听众想要的,太过完美的东西,反而显得刻意有失真实。”
  也是。
  在邹显让温宛将录音传上网的那一刻,温宛便知道邹显要做什么了。
  现在推销手段里很重要的一个环节——网络营销。
  未见其人先闻其声,在专辑出来前,让她的声音被人听见,被人记住,并被人期待。
  温宛想想,觉得邹显说得很对。如果要事事做到完美,不如直接将在录音室录好的歌直接PO上网,但这样,听众就一定会买账吗?
  网络时代与从前不同,瑕疵粗糙才显得亲民,他们总是喜欢猎奇,喜欢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不按排理出牌。
  想通以后,温宛手很快的在两分钟之后,就将那段音频传上网。
  随遇而安的珠:刚刚录的。'笑脸'
  后面连接音频。
  发了这条微博以后,温宛就将手机重新揣回了兜里。
  她的微博除了邹显关注了她,其他还有几个不知道打哪儿来的一看就不是活人的僵尸号。
  发出去的东西从来都没有评论,微博新开没多久,温宛更新得也不勤,荒芜得快要长草。
  微博发出去,后面的就交给邹显去处理,相信他在这方面比她有办法。
  邹显叫她九点准时回来,看来就是为了这事,完了以后,两个人一前一后走出训练室,各自去做各自的事情了。
  过了大概一小时,温宛坐在电脑前,在翻网页。
  邹显端着咖啡走进来——这人灵感来了的时候经常熬夜,咖啡是他最忠实的伙伴。
  他从温宛背后路过的时候不小心瞄了一眼,挑眉问道:“看这个做什么?”
  温宛在看的是一个在建楼盘信息,位于三环外,城外郊区,依山傍水,绿林环绕。
  “买房。”温宛头也没回,不咸不淡的说了两个字。
  权利,地位,财富,这些她全都曾经拥有,对此,她再没有过多的追求。但她习惯性的会去规划自己的生活,在这个世界,她需要有个安身立命的家。总是住在别人的房子里,会让她的心落不到实处。她喜欢的和她所需要的,都必须是她自己的,这是温宛坚持多年不变的原则。
  经济繁荣,不断的有外来人口进驻,A城的房源吃紧,根本没有现房可卖,只有在建楼盘可供选择。
  听温宛说这话,邹显顿时面露惊讶,额角抽了抽:“买房,你钱够?”
  ——
  是他听错了吗?
  这女人竟然说她要买房,竟然还真的煞有介事的在挑选楼盘?
  她打哪儿来的钱?
  一个半月前这个身无分文的女人从他这儿得到了三万块,还全部都投进了股市,现在可能亏得一分都不剩……
  这女人该不是这几天在录音室被他骂得太狠了所以得了妄想症吧?
  想到这里,邹显看温宛的眼神变得有点古怪。
  “目前只有三十几万,下个月应该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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