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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古代写小说-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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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说按理是要到年底才能结账,但苏姑娘毕竟与其余人不同,便由我做主,先行付一笔稿费,剩余的年底再一次结,您说如何?”
  对于苏清漪来说,这当然再好不过,毕竟就算苏燮好了,苏家依然穷的响叮当,缺钱缺的厉害。所以哪怕看出来谢谨是在故意送人情,她也还是答应了。
  见她答应,谢谨也放松了许多,他笑着对苏清漪道:“往后就由叶老专门负责苏姑娘的话本,您若是有什么要求,也尽可以对叶老讲。”
  他这话听着怎么像是交接一般,苏清漪狐疑道:“谢公子难道往后不再经营书坊了吗?”
  谢谨一愣,这才意识到自己不小心漏了口风,他连忙遮掩过去:“那倒不是,只是叶老毕竟才是专门的奉书,我这点班门弄斧的把戏,就不拿出来丢人现眼了。”
  他说完,叶奉书便从他身后走出来,朝苏清漪拱了拱手。
  苏清漪回了礼,虽然心里仍有些嘀咕,但面上却没有表露出来。
  谢谨却出了一头冷汗,也不再废话,而是将位置交给了叶奉书。
  叶奉书是文昱书坊资历最老身份最高的奉书,文昱书坊这些年能一直占据临江城第一书坊的名头,他是立下汗马功劳的。
  苏清漪与他的交流模式更像是从前和责编一样,这种熟悉感让她十分自在。
  叶奉书对于话本现状的见解也让苏清漪耳目一新。
  她本以为在古代,写话本的人地位很低,大多数读书人都不屑于写,但其实大夏朝在版权方面有严格的立法,又因为版税低廉,以至于出版业十分兴盛。在江东一带大大小小的书坊不计其数,竞争也十分激烈,润笔费高昂,以至于一些囊中羞涩的官员也偷偷用笔名写话本,以此来补贴家用。
  有了这样的背景,所以江东一带话本十分流行,写得好的话本会被书坊争着抢着印刷,作者也会被人追捧,甚至于璇玑先生这样的人物,还会被不少士子所推崇。
  如今颜亭书这个名字一炮而红,不管她后续写什么,都会有人买账,若是她下一本依然能够维持同样的水准,便极有可能成为下一个璇玑先生。
  叶奉书建议她趁着《镜中美人》的热度,再写一本类似的话本。
  苏清漪却摇摇头:“我想换个题材。”
  叶奉书劝说了一通,见她意志坚定,也不好再多说什么,毕竟如今是卖方市场,若是他们不接,多得是人哭着喊着给她出。
  叶奉书无奈道:“那苏姑娘想写什么?”
  苏清漪笑了笑。
  “修仙。”


第28章 
  相比较先前的《镜中美人》这类的武侠小说; 修仙算得上是时下的热门题材了。因为道家思想盛行,得道修仙一直是古人梦寐以求的事情; 也是经久不衰的题材。
  文人运用超高的想象力,在笔下描绘出或瑰丽宏大或光怪陆离的世界; 有的则直接从道家典籍或是史书中寻找灵感。比如志怪小说、神怪小说。
  在苏清漪的时代; 明朝中后期出版业高速发展,出现了一系列优秀的小说; 比如《西游记》、《封神演义》等,又被鲁迅归类为“神魔小说”; 已然成为了一个单独的类别。
  但此时,尚未有人将此分门别类,所以当苏清漪说出“修仙”二字的时候; 叶奉书先是一愣; 随即就反应过来; 十分感兴趣道:“苏姑娘能否详细说一下?”
  苏清漪摇摇头:“具体的故事我还需要再想想,到时候我来书坊找您吧; ”
  叶奉书有些失望,郑重道:“那老朽便恭候先生大驾。”
  叶奉书走后; 苏清漪回到自己的房间。
  书桌上摆着一些散乱的纸张; 一旁还有一块简易的黑板; 这是苏清漪特意找李木匠给做的。
  她从前的房间里有一块白板,专门用来构思新文; 她会将激发自己灵感的词汇或者片段都写在板子上; 以此作为锚点; 一旦卡文或者陷入迷茫的时候,她就会看看这块白板,找回自己的初心。
  如今条件不够,只能用自制的黑板和粉笔代替。
  如今黑板上写着修仙两个字,旁边则是现实和奇幻,这是三个怎么看怎么不搭嘎的词,却正是苏清漪下一本写作的初心。
  或许每一个作者都有写玄幻的梦想,苏清漪也有过,事实上她卖的最好的几本书中就有一本是玄幻。在她看来,写玄幻的初衷其实就是四个字“逆天改命”,也许没有什么比玄幻更适合作为这四个字的载体了。不管是波澜壮阔的世界观,又或者是修炼、渡劫,本身就带着一股对世界的叛逆。
  奇幻在于世界观,而现实,则是故事中的主角。
  情要真,才能打动人心,而等级森严,有逻辑性的世界观才是承载这本小说所有故事的基石。
  但苏清漪在预备写这个题材之前,也搜罗了一些市面上的类似题材的话本,除了那些“我与女仙不可描述的二三事”之类的挂着羊头卖狗肉的小X文,大部分都是化用古代传说,或者一些神鬼小品之类,并不像后世会建立起一个完整的世界观。
  为了更贴近时代,苏清漪借用了道家典籍中的有关于修仙部分的描述,又自己私设了不少。等到将世界观设计完备,她才开始正式写大纲。
  …
  就在苏清漪在家中兢兢业业写大纲的时候,《镜中美人》的最后一话终于出了。
  殷无涯身份暴|露后,钱三木将他押回衙门受审,谁知半夜被人突袭,钱三木与人大战,却发现对方只是声东击西,真正的目标是被锁在房中的殷无涯。
  然而当他赶到放囚车的地方,正发现殷无涯持剑与一人相斗。对方发现钱三木识破了他的计谋,正准备逃跑,却被殷无涯抓住机会刺中要害,钱三木抢步上前扯下了那人的面巾,竟发现他居然是威远镖局的镖头常远。
  常远被发现后,脸色剧变,转身就想逃走,殷无涯情急之下,长剑出手,竟然刺中了常远的要害,常远当场毙命。
  殷无涯为什么没有被锁起来?钱三木对于突袭又为什么早有准备?
  这一切都要从两个时辰前说起。
  原来这正是两人的计谋,就是为了引出那个一直隐藏在幕后的神秘黑衣人。
  如今,常远的真面目曝光,殷无涯便也说出了事实真相,原来他并非红叶山庄后人,而是石重的后人。
  石重生前曾担忧自己兵败后,敌军不会放过自己的家眷,为了怕自己绝后,他将自己的小妾和唯一的儿子送走,并留下信物,作为日后相见的证据。
  可惜乱世之中哪有绝对安全的地方,后来小妾与儿子失踪,石重也身受重伤濒临死亡,弥留之际,他将此事告知几名为他守陵的侍卫,并让他们发下毒誓,要将石家所有的财富都藏好,日后交给自己的后代,否则断子绝孙,永世受苦,不入轮回。
  然而时间足以消磨掉所有的誓言和忠诚。几百年过去了,红叶山庄的人已经将那笔富可敌国的财富当成了自己的东西,他们觉得石家的人已经死光了,所以,当有一天,石家的后人出现在他们面前的时候,他们并没有想到要实践诺言,而是起了杀心。
  他们本以为一起万无一失,却不知道石家这一代竟然是双生子,石家弟弟知道哥哥被杀后,恨意难消。他透露出石家的财富在红叶山庄中,设计让一伙强盗杀了红叶山庄上下,他尾随强盗之后,将尸体搬入密室,又设下阵法,将尸体放入银镜中,为的就是让这些人死后都要受到折磨,也算误打误撞全了祖先的诅咒。
  强盗们在红叶山庄的地宫中搜寻一圈,却没有发现半点财宝的影子,出了地宫,愕然发现尸体全都不见了,以为有鬼,当下就吓跑了。却不想这一群人中还有一个胆子奇大的,正是常远,他在所有强盗逃跑之后,又重新回了红叶山庄,发现了正在将尸体放入银镜中的石家弟弟。
  常远逼问他财宝的下落,没想到他咬死不说,为了逃生还挨了致命的一掌。
  殷无涯正是石家弟弟的亲生儿子,这些年他一直在寻找杀死父亲的真凶,偶然与常秀秀认识,小儿女互生好感。
  然而殷无涯没想到,他竟然被常远察觉出了身份,这么些年,不止殷无涯耿耿于怀,常远亦是如此,所以在知晓殷无涯身份之后,他便想要抓到他,威胁他说出石家财宝的下落。
  可惜殷无涯为人警觉,并不曾让常远得手。所以常远一不做二不休,干脆亲手杀了女儿嫁祸殷无涯,借官府之手抓到殷无涯,却没想到女儿的尸体失踪,最后竟然被发现在当年同为强盗的黄大善人家中,并且如当年红叶山庄中的人一般被封在银镜里。
  却不想一封关于十五年前冤案的血书寄到了衙门,殷无涯也接近了钱三木,眼看就要解开秘密,常远经不住诱惑,这才尾随他们,想到抢先得到财宝。
  殷无涯却道,当年的传言不过是父亲为了报复红叶山庄而传出来的,其实石家的财富其实早就被红叶山庄花完了。
  为了一个虚无缥缈的谣言,穷尽一生,亲手杀了女儿,最后连自己的命都丢了。
  真是“人为财死鸟为食亡”。钱三木十分感慨。
  最后殷无涯与钱三木告辞。
  按道理,两人江湖不见,故事就应该结局了。可偏偏后续还添了一点。
  殷无涯与钱三木分别后,骑着马到了一处驿道旁的茶摊,一个模样娇俏的少女正在茶摊等他,两人相视一笑,竟然正是早已死亡的常秀秀。
  她微微一笑,别住耳边的头发,露出了耳垂上的小痣。
  两人赶着马车离开茶摊,只留下两道深深的车辙。
  这个结局一出来,临江城里险些炸了。这样的多重反转在现代已经被玩腻了,然而在这个时代恐怕还是开天辟地头一遭,淳朴的古代人民在震惊过后,立刻在茶楼等处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赵明江将书丢在桌上,不可置信道:“怎么会这样?!殷无涯与常秀秀究竟是什么关系!”
  谢怀卿一边拿着鱼食在喂鱼,一边从容不迫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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