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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杀后我快穿了-第4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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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涛缩了缩脖子:“我开个玩笑,开个玩笑。”
  乐璃把一只大包丢给沈涛,说:“这里面有你的衣服,你去试试能不能穿。”
  沈涛把包里的衣服取出来,是一套保镖穿的西装。
  他一脸疑惑望着沈慕和乐璃:“这啥情况?”
  乐璃反问他:“你知道黑魔法吗?”
  沈涛抓起空调遥控板,举手说:“我知道,巴拉拉小魔仙嘛,呜呼啦呼,黑魔变身!”
  他握着遥控器在空中划了个圈,他的举动让沈慕忍无可忍,毫不留情地递给他一个“看智障”的眼神。
  “黑魔法,在非洲被称之为黑巫术,是一种很邪恶的巫术,主要以伤害别人为目的。有很多巫师,会取小孩内脏、器官,为富商制作护身符。我刚才去黑市购□□。支的时候打听到,这种护身符在国内外都非常流行,价格高昂,但据说非常有效果。”
  “这他妈也太变态了吧?”沈涛抱着自己的大胸肌瑟瑟发抖,说:“所以如果我们继续调查下去,可能会和那些小孩一样的下场对不对?”
  乐璃接着说:“从明天开始,我们去住五星酒店。你们扮演我的保镖,而我,是香港来的女富婆。”
  沈慕看着穿着暴露的乐璃,觉得她的穿着打扮虽然漂亮,可心里却酸滋滋地,他似乎更喜欢她以前彪悍的打扮。
  乐璃给了他们每人一把手。枪,说:“防身用。”
  沈涛小心翼翼捧着枪,生怕擦枪走火,说:“社会我离哥,人狠话不多。”
  沈慕将手。枪收起来,抬眼问她:“离哥,你的衣服,会不会太少了?”
  乐璃故意挨着他坐下,凑过去,鼻尖几乎贴着他的下颌,娇滴滴望着他:“少吗?”
  沈慕红了脸,慌忙撇开眼。
  他扯过外套给她披上,还特意给她一颗颗系上纽扣。
  沈慕给离哥系纽扣的动作很仔细,明显是在替离哥防色坯,这屋里就他们三个人,压根没外人,这是在防谁,可想而知了。
  盘腿坐在旁边床上的沈涛:我日,他怎么嗅到了狗粮的味道?


第36章 杀小孩的记者03
  “你干嘛啊?热死了。”乐璃挣扎着把沈慕替她系好的纽扣解开,脱掉外套,扔他脸上,起身说:“我去洗漱,你们上网查一下保镖攻略,得装得像一点儿,知道吗?”
  说完进了浴室。
  沈慕将脸上的衣服抓下来,又仔细叠整齐。
  等乐璃进了浴室,沈涛凑过来,小声对他说:“你还真别说,女人化妆和不化妆,差别可太大了。你看咱们离哥,化了妆戴了假发,就跟变了个人似得。哎,我说,我怎么觉得自从她拿你当了抱枕之后,你对她的态度,怎么变化那么大呢?你该不会是,真的喜欢她了吧?”
  沈慕把衣服叠好,放在床头柜上,红着脸垂下头,为了掩饰情绪,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
  他们所处的国家,是世界上最不发达的国家之一。而马赞拉也只有一家五星酒店,他们所处的城市,甚至买不到一件像样的奢侈品,乐璃特意和沈慕飞到其它城市,给富婆人设挑了些像样的装备。
  置办完富婆的装备后,他们入住了马赞拉国际酒店。
  豪车在正门停下,酒店工作人员立刻上前去开门,却被先下车的两名保镖拦住。
  其中一个保镖,恶狠狠地瞪了工作人员一眼,工作人员立刻闪退。
  车门被两名保镖亲自打开,紧接着,女人一条修长白皙的长腿先落地,高定白色高跟将女人的腿修饰得非常性感。
  穿迪奥高定吊带裙的女人从车内出来,高挑的身材引人瞩目。她耳坠和脖颈上的珠宝看不出牌子,但质感不错。乐璃扭着腰肢儿往前走,顺手把手里的爱马仕包包丢给了沈慕。
  两名保镖跟着乐璃进入酒店大厅,气场极强。
  到了前台,乐璃用正宗的粤语和经理交流,定了一间套房。
  进了房间,乐璃才小声对他们说:“那个香港富豪就住在咱们对面的套间。”
  “牛逼啊离哥。”沈涛竖起大拇指说:“太牛了离哥,这都能打听到。”
  “没有钱解决不了的事儿,况且这里是什么地方?马赞拉,全世界最能用钱推动魔鬼的地方。”
  沈涛捧着她的爱马仕包包说:“离哥,你借我的卡去买了这玩意儿,得多少钱啊?我可听说爱马仕不便宜哦。”
  乐璃给自己倒了杯红酒,往沙发上一坐:“你放心,等哥这个主题拍摄成功,连本带利还给你。ok?”
  沈涛一副“我信你才见鬼”了的表情,他把沈慕拉到一边儿,问他:“弟,她在我卡里刷了多少钱啊?”
  “这包,也就两百多万吧。”
  沈涛差点一口气没喘上来,瞪大眼睛望着乐璃:“两百多万!!!”
  乐璃拧着眉头,抬眼看他:“怎么了?”
  她拧眉头的样子立刻让沈涛回忆起她曾经在戈壁滩上,手撕野狼的情景。
  他吓得一缩脖子,赔笑说:“离哥开心就好,开心就好。离哥不是我说你,您这么高贵大气上档次的身材,怎么能戴这么低调的首饰呢?你瞅瞅人家女明星,脖子上戴的都是dior标志的耳环和狗链子,您好歹也整一个啊。”
  “什么狗链子,哥,那叫choker。”沈慕立刻搭腔说:“离哥说了,那些反而俗气,太容易撞款。既然是富婆,就得戴限量款的高定首饰,你别看离哥这套首饰看不出牌子,那可是全非洲独一无二的款式,价值六百多万呢。”
  “卧槽,真没看出来。”沈涛纳闷:“离哥,看不出来你这么有钱呢?六百多万的首饰啊,您真舍得!”
  乐璃抿了一口红酒,笑眯眯看他:“离哥没钱,都是慕慕借我的,慕慕真大方。”
  沈涛一口老血憋在胸口,他捂着胸,扶着沈慕的肩膀,几乎贴着他耳朵低声训斥道:“你他妈也真舍得啊,你居然背着你哥藏了这么多私房钱?”
  沈慕眉眼一弯,笑得时候露出两颗可爱的小虎牙,面颊贴合着一丝红晕:“离家的时候,妈妈硬塞的,说遇到喜欢的女孩子不要抠门。”
  “我们是同一个妈吗?”沈涛心痛地呼吸,“怎么就没见你对你哥这么大方呢?”
  小时候他们家里穷,即使后来家里有钱了,两兄弟也十分节约。尤其是沈慕,对自己都非常抠门,买块几十万的手表都不舍得,却没想到,居然拿了钱给乐璃买首饰。
  沈涛还没缓过劲儿,就听沈慕娇羞地小声嘀咕:“我存钱是为了给喜欢的女孩买最好的东西,你又不是我喜欢的女孩。”
  沈涛压低声音怒吼:“我他妈是你哥!”他声音小了几分,说:“再说了,离哥虽然是个女的,但比爷们儿还爷们儿,你不会真的……”
  红晕已经从沈慕的脖颈烧到了耳朵根,大男孩修长白皙的手指推了推架在鼻梁上的镜框,小声说:“当了离哥的抱枕,就是离哥的人了,父亲教育过咱们,对女孩要一心一意。”
  沈涛气得一巴掌拍在沈慕头上。
  沈慕的眼眶里立刻蓄起一汪水,他委屈巴巴揉着后脑勺:“哥,你干嘛啊?”
  沈涛还没开口教育,乐璃一巴掌落在他后脑勺上。
  他回过头,讪笑地看着乐璃。
  乐璃瞪圆眼睛,冲他吼:“你干嘛欺负我们慕慕?你有气儿冲我来,别往我慕慕身上撒好嘛!不就是钱嘛,等结束了这一趟,回了家,我还你就行了。”
  沈涛揉着后脑勺,也学着弟弟那副委屈的模样,可怜巴巴望着她。
  乐璃凶狠狠地:“别用这么委屈的眼神看着我,惊悚!”
  说完,转过脸去看沈慕,她揉着男人的后脑勺,哄小孩的语气问:“慕慕,怎么样?疼不疼啊?”
  沈慕黑漆漆的眼珠子水汲汲地,看她的眼神楚楚可怜。
  他点点头,表示疼。
  “不疼不疼,离哥给你揉揉。”她拉着沈慕去沙发上坐下,仔细给他揉后脑勺。
  同样被拍了脑袋的沈涛:“???”我日,他感觉自己在这对儿狗男女面前,已经彻底失去了人权!
  他揉着后脑勺嘀咕了一声:“呵,我看,沈慕别扮演你的保镖了,扮演被你包养的小白脸挺合适。”
  本来是讽刺的话,乐璃却说:“可以啊涛涛,你这主意真不错,身为富婆,怎么可以没有小奶狗呢?”
  沈涛:“……”
  本来以为沈慕会很有尊严的拒绝,却没想到那厮却红着脸说:“都听离哥的。”
  沈涛:“……”他想找块板砖敲晕自己。
  夜里,沈涛抱着枕头,独自睡在小房间,听见隔壁传来引人遐想的声音。
  沈涛用嘴撕咬着被子,泪眼汪汪。
  当初他们三人一起进非洲的时候,说好一起做条狗,那两个混蛋,居然凑成了一对儿!
  坟蛋!
  隔壁房间,沈慕正帮乐璃按摩,男人手上没轻重,乐璃疼得直“哎哟”。
  见她叫得这么凄惨,沈慕手上动作轻了些。
  乐璃下巴磕在枕头上,问他:“慕慕,那个香港富豪的资料,你看过了吗?你怎么看?”
  “嗯。”沈慕替她捏着肩膀,说:“我查过香港那边的资料,这人自称富豪,却查不到他任何信息。”
  “对,我找朋友查过这个人。不仅中国香港,就连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也没有这个富豪的资料,我怀疑——”她打了个哈欠,才又说:“我怀疑这人是和我们一样,挂羊头卖狗肉。”
  “不排除这个可能。”
  沈慕给乐璃按摩的时候发现,她身上的肌肤偏黑,常裸露的地方很糙,甚至在她肩胛骨处,有一块疤。
  为了掩盖皮肤的粗糙,白天她往胳膊和腿上都涂抹了粉底液,这才塑造出了白皙质感的肌肤。
  他皱了皱眉,手指在她伤口处点了一下,问:“离哥,你这里……”
  “哦,以前在叙利亚工作的时候,被□□碎片弹伤的。”乐璃漫不经心道。
  大概是心疼她,沈慕鼻子发酸,眼睛湿了。
  乐璃当然没注意到大男孩的反应,因为太累,趴在床上睡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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