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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误我终身-第24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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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人为之震撼的。
  为了让他们保持干劲,早饭准备的也很是丰盛。干鹿肉切成丁子,加上地上采摘的块茎叶子,一起剁的细碎,加上雨季里面收集晒干的蘑菇丁,和泡开的种籽混合,捏成一个个小儿拳头大小的团子,放到陶锅上面蒸熟。
  之所以选择了蒸这种烹饪方式,一方面是因为蒸汽带来的高温会让食物更容易熟透,另一方面也是为了节省劳动力——陶锅下面沸腾的热水,在完成烹饪的使命以后,是要灌入各种容器之中,被带到田头,作为饮用水的。
  一人两个团子,或许在平常足够了,但是这样持续的重劳动,总是让人比以往更加容易的感受到饥饿。
  而等到日上中天,一天之中最热的时候到来的时候,大家也就失去了早上的干劲,手脚都变得缓慢起来,而肚子也都发出了可疑的咕咕声。
  而这个时候,留守的人就会用扁担挑着满满的食物出现在田头,而休息的时间随之到来。
  块茎剁成了大块,和同样切成大片的咸肉蒸熟,不需要另外放上佐料,块茎自然就吸收了咸肉里面的盐分而变得滋味丰足,而咸肉也不再因为太过咸苦而难以食用,可以说是两全其美,再加上一大碗煮熟又放凉的甜草根水,配上树林间吹来的徐徐凉风,就很是能够让人觉得疲累顿消。
  因为觉得大家每天披星戴月的实在辛苦,也因为养的那几头羊也都长大了,罗琦索性宰了一头不能生小羊也不能产奶的公羊,放到陶罐子里面焖熟,只需要提着骨头一抖,肉就能从骨头上脱落下来,然后再将盐和那种辛辣的青色小果子香料一起烤熟后研成粉末,用来蘸着羊肉吃,软烂辛香,连手指上的油光都要舔的干干净净。
  而晚上则是大家最为疲惫的时候,身体上和精神上的双重疲累,让大家虽然肚子饥饿,却又失去了几分胃口。
  而如果这一顿吃不好,那么第二天也无法恢复精神,那么大家的干劲也会受到影响。
  不过捕获到的鲜鱼,无疑是最好的慰藉。
  都是特地挑选的肥大白鱼,一条足足有三四岁的小孩子那么高,切成大段,扔到陶锅里面,再加上羊肉剩下来的脊椎骨,用大火滚熟,再将新收割下来的种籽,晒干了以后用石臼磨成粉末,加水以后揉匀,切成剂子,用竹筒推开成饼状,再利用其粘性按在陶锅的锅口处。
  等到陶锅里面的鱼肉羊骨都已经在翻滚中交融了鲜味,香味隔着很远也能闻到的时候,锅口的饼子也已经因为蒸汽而变熟变大,诱人的清香甚至压过了鱼羊的鲜美。
  将散发着清香的饼子狠狠的咬上一大口,再来上这么一口鱼羊鲜美的汤水,虽然从口感上来说,没有怎么发酵的饼子显然没有鲜美肥嫩的鱼肉或者软烂的羊肉来的好吃,但是新鲜的碳水,却能给人更多的满足之感。


第三百六十章 翻耕
  收割的工作并非局限于山谷这片区域,在石洞部落那里也有不算小的开垦田地,在春天的时候也都播下了种子,虽然得到的照顾不如山谷这边,但是也都已经黄灿灿的一片,显然不能白白等待着成为鸟儿和兔子的食物,还需要派遣人前去收割,然后将种籽运回来。
  收割完成以后也还不是休息的时间,因为种籽含有水分,如果不能及时晒干的话,那么它们会在很短的时间里面发芽,而那个时候就无法食用,那么这么长时间的辛苦,也都会打了水漂。
  所以在用连枷反复脱粒以后,这些种籽就被摊放到平坦的地方,在这温度升高的季节里,让太阳的热度晒干它们。
  而神殿下面的小广场,包括那一条土路,眼下都被紧急征用,上面都是青黄色的小种籽,远远看上去,就好像是广场和土路上面都流淌着蜂蜜一样。
  而晾晒这样的活并不算多么辛苦,更加辛苦的显然是重新开垦田地,好抢着时间进行下一轮的种植。
  虽然这片土地的冬天都很是难熬,但是四季都还是很分明的,加上这种禾本植物是从春天都秋天都随处可以见到的存在,赶着一年两收也不是什么妄想。
  而土地上残留的草茎等物体,则需要在夏天随时可以到来的暴雨之前点燃烧掉,如果等到雨后的话,那么这些草茎就会变得潮湿而难以烧毁,而且在下雨之前焚烧,就算火势难以把控,雨水也可以成为天然的灭火剂。
  焚烧以后得到的草木灰,也可以为接下来种植的植物提供肥料。
  因为是夏天,所以暴雨之后的土地也可以很快的干掉,不会像冬天的雪地那样黏湿,而趁着泥土微软的时候挖掘开垦,也比那时候更加轻松——除了天上那轮更加炽热的太阳。
  趁着土地湿润的时候挖掘翻开,套着犁的马儿节省了很多的劳动力,但是田多马少,很多地方也只能以人为畜,用人力来拉犁耕地。
  因为去年的冬天比前年的冬天更加提前,谁也不知道今年会怎么样,而如果不趁着现在天气还没有到最热的时候播种下去,那么在烈日的烘烤下,种子的萌发率会大幅度下降,就算可以萌发,也很容易被炙烤干枯。
  而为了完成这一目标,自然需要繁重的劳作。
  大獐直起了身,他感觉到背部发烫,现在还隐隐有些生疼,反手一摸,摸到鱼鳞一样干燥的东西,忍着痛拔了下来,却发现是一小块晒干脱皮的皮肤。
  “天也没那么热啊?!”望着天上的太阳,他很是不解。
  要知道以前,就算是光着膀子在最热的太阳下追逐猎物,他也没有被活生生的晒脱了皮呀。
  和一旁一同劳作的哥哥角马,显然要好一些,这可能也是因为他的脑袋上戴着一顶斗笠吧。
  虽然斗笠沉重,但是好歹是竹子做的,质地清凉,而且遮挡了一部分阳光,避免了眼睛被太阳直射,而且热的时候大可以拿下来用来扇风,可以说一举多得了。
  这样的稀罕物件,又是女神持者的奖励,很是受到这片土地上正在劳作的其他俘虏们的羡慕,不时有人悄咪咪的过来,只为能够亲手抚摸一下这顶斗笠。
  还角马也乐呵呵的把脑袋递过去,让大家摸个够。
  大约是看在这顶斗笠的份上,就算看到俘虏们跑来摸耽误了干活,负责监督的人也没有生气催促,叫角马的脸上更为光彩。
  不过大獐觉得自己的哥哥还是傻了一点,要是他自己有这么一顶斗笠的话,那么他绝对是要和这些跑来摸的人说好,谁要是想摸谁就得帮自己干活,那么不需要动手就可以完成今天的任务了,还不是美滋滋?
  不过大獐听工坊里的人说过,好像最近工厂在制作一种帽子,和斗笠差不多,不过更轻,虽然不能挡雨,但是挡太阳更好。
  但是大獐不怎么相信。
  他不是没有见过帽子。
  当初为了去北方,罗琦给前去的人准备的衣服可是相当的厚实,里面就有帽子,是用动物的皮做成的,皮毛翻里,兽皮翻外,就像是一个倒扣的碗那样戴在脑袋上,一左一右还垂下来巴掌大的两块,正好可以遮挡住耳朵。
  这样的帽子十分暖和,可以保护脑袋和耳朵不受寒风的伤害,也十分珍贵,只有那些跋涉冰湖去往北方的人才可以拥有。
  如果说这样的帽子比斗笠更加珍贵,那么大獐或许会相信,但是要说这样的帽子比斗笠更加凉快,那么可就是他想象不出来的了。
  “哥,你说真有比斗笠还凉快的帽子?”眼看着角马已经结束了自己那半边,又开始这边帮忙挖掘,大獐忍不住问道。
  “没见过,没听说。”角马显然对这些事没有弟弟那么感兴趣,但是想了一会儿又说:“不过女神使者说有,那就有。”
  说起来当初那次大河集会上,角马捡回一条命以后,就已经完全相信了女神无所不能,所以就算完全没有见到,也无条件的选择了相信。
  “那该是什么样子啊?”思考没有结果,大獐手里的活越干越慢。
  “哎!那边来个人,给工坊那边送木柴去!对,角马就你了!”管事的在那边吆喝。
  之所以选择角马,也是因为角马已经做完了自己的份额。
  “工坊啊……”大獐有些憧憬的念叨。
  虽然之前有工坊的人对大獐表示了赞许,认为他可以进去干活,但是因为工坊的严肃和保密性,一般的人都不能随便进出,何况是大獐他们呢。
  “这样吧,你替我跑一趟,去把那边的木柴挑到工坊,我正好把手里的这点活给干完。”角马头也不抬,这样说道。
  话说完了,却没有人答应。角马有些奇怪的回头,却发现原本应该站在身边的人早已经不见了。
  直起腰远望,却发现这个小子早已经一溜烟的跑了过去,活蹦乱跳的样子,全然看不出刚才在烈日下是如何的没精打采。
  看的角马只担心,扯着嗓子招呼:“你别忘了挑木柴!”


第三百六十一章 工坊见闻
  工坊每天都需要相当多的木柴和木炭作为燃料,而寻找和砍伐木柴,也是属于俘虏们的工作。
  这些砍伐下来的木头会被用石头砸成小块,然后放到太阳底下晒干,再运输到工坊中去。
  但是显然是因为这些天里面田地的工作太多而且繁重,所以负责安排工作的人也免不了疏忽,直到此刻才想了起来,慌忙砍了一些,而另外找人运送过去,想来也是因为怕被责怪。
  而大獐可全然不了解这些。
  虽然扁担两端的木柴也十分沉重,但是好歹可以直着行走,让他弯曲了好几天的腰得到了舒展,林间的清风也得以吹干他额头上的汗水,确实叫人身心舒爽。
  工坊的位置是和大家居住的生活区分开的,这主要也是因为工坊这边的声响大,间或有高温和粉尘,不方便大家休息不说,而且还有失火的危险,要是安置在生活区又发生了火灾,就大多数人那用茅草和树枝做成的窝棚,还不得一烧一大片?
  不过工坊的重要性,也注定了这片地方不能离的太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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