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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txt·莫 穿越随我心-第16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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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别看杨秀琴外表笨,手脚却是相当灵活,就说每次打开水吧,下了课。她第一个往宿舍冲,等其他同学回到宿舍拿着保温瓶出去,她已经提溜着林芳和她自己的两个保温瓶,优哉游哉的往回走。有时侯因老师拖堂让下课迟了,开水房已挤了很多人,她也不慌,也不知她是怎么搞得,三两下就挤进人群,比那些去的早的人还早打到开水。要是以往的林芳,绝对只有干瞪眼的份。

    杨秀琴不提跳蚤林芳还想不起,昨晚睡觉好像没有跳蚤咬自己,而别的同学一个个都被咬的直翻身,这事有些奇怪,难不成重生后,连小虫子也怕自己了?还是——,林芳觉着心中痛得一阵痉挛,在异世时用齐彪的毒血给自己解毒,自己的血中便也有了相同的毒液成分。魂魄重生。难道连血液也重生了?

    宿舍里的炕不像家里的炕,既没有烧火暖炕的炕灶,也没有与炉子想通的暖道,只有土炕本就有的缺陷。土炕容易藏蝎子,也生跳蚤,学校每隔一段时间会统一喷洒敌敌畏,刚喷时会好点儿。可过不了几天就不行了,一来,同学们回一趟家会带来跳蚤,再来就是,那些钻进土里的跳蚤喷药也杀不死,最多就是晕乎几天,等那些跳蚤醒过劲来,照样肆虐不止。

    正想着跳蚤的事。离门口最近的郑华道:“林芳你先进去吧,等下肉球把饭打回来。我们给你传进去就是,你站在这里等也不是回事,食堂排队买饭,再快也还得十几分钟呢,你别再冻着了。”

    林芳此时其实还不想进去,她想在外面静一静,原本以为重生后一切还跟以前相同,肉球刚才那一番不伦不类文绉绉的话,才使她体会到,虽然时间没错位,景物也没变,就连人都一个没变,可是她自己却变了,不仅心态不再是一个小女孩,体质也变了,更为主要的是,她带着对异世亲人那刻骨铭心的眷恋和思念。

    虽然不想进去,可人家这一番话也是好心,林芳便迈步进门,正准备往里挤的时候,门外有人问:“哪位是林芳同学。”

    回头见是男生嫉妒的对象,女生心中的偶像,白净帅气高大阳刚的办公室上官干事,林芳问对方有什么事,上官干事道:“付红霞同学耳朵受伤,学校要通知她家里人,可是不知道她家怎么走,我查了档案,你跟她是同学,想着你可能知道她家的路,来向你打听一下,或者最好你领着我去她家一趟。”

    林芳还没接话,上官干事背后冒出一肉球,嘴上已开始白话:“哎哟,是上官大人呐,您老可真是慧眼识珍珠,找来找去,咋就找了这么一个路痴,别怪我没提醒您老人家,到时候您被带进沟里出不来,那可不能怪别人,只能怪您自己眼神不好。”

    “嘭,”上官干事回头就朝矮胖的肉球脑袋上拍了一巴掌,结果肉球早有预防,脑袋上顶着个饭盒,上官干事的贵手便打到了铝制饭盒上。

    没打到肉球,上官干事也不恼,反而笑骂:“小胖球,你先别贫嘴,你说林芳是路痴,那就由你带路,你跟付红霞也是初中同学。”

    这上官干事年纪也就二十多岁的样子,比学生大不了多少,平时就喜欢和学生嬉闹,肉球体型超群,很容易被人记住,且也是个爱热闹的性子,两人早就混熟了。

    肉球对付红霞并不感冒,两人在村里上初中时就天天对掐,慢说他没去过付红霞家,就是他知道路,也不乐意去,此时便挤起一双小眼睛打哈哈:“还真是对不住您了上官大人,小的不跟她一个村,而且男女授受不亲,从未敢登她家门,所以您还得另请高明。”

    他这一通胡扯,宿舍内女生哄笑,上官干事却不放过他:“那你得给我找个人带路,否则就是你了。”

    “别价呀上官大人,我真不知道,”肉球张嘴开始找理由,林芳打断他的话,对上官干事道:“付红霞村里有个女生叫何慧的,在四十九班,上官干事可以去找她。”

    高二年级就两个班,一个是四十九班,另一个是陈董所在的四十八班。高一三个班,肉球所在的五十班,林芳的五十一班,还有梁晓燕所在的五十二班。

    冷不防回身,在肉球脑袋上又拍了一巴掌,这回肉球没有防备,圆乎乎的脑袋上结结实实挨了一下,得逞后的上官干事才笑呵呵抽身而走,气得肉球冲着他背影直瞪眼,还夸张的急呼吸几口气,逗得林芳直乐。

    再看宿舍内的一众女生,除了杨秀琴和校花窦雅琳,还有两个吃饭也不忘背书的,其他人几乎各个忘了吃饭,有几位甚至面色潮红,林芳吐槽,这上官干事还真是一个男颜祸水。

    林芳其实去过付红霞家一次,而且她也并不是路痴,可是,想起付红霞她爸那冷冰冰的的脸,林芳内心还是不太想带路,肉球这一通插科打诨,正好给她解了围。上官干事走后,林芳问肉球:“怎么回来这么快?”

    将饭盒递给林芳,肉球答道:“食堂今天没做饭,好多人在食堂闹呢,我觉着没意思,就拐回来了,昨天城里的同学请客,在一家羊汤馆吃的饭,我觉着那家馆子羊汤熬得还不错,干脆咱俩就去那里吃算了。”

    食堂不做饭也不是一回两回了,据说是校领导之间的龌蹉,你现在就是再闹,人家也没做饭,闹来闹去最后还得自己想办法,所以每逢此时,林芳和肉球都会一块出去吃,听肉球说要喝羊汤,林芳摇头:“算了,还是买几个馒头吃吧。”

    羊汤里多少都会有些辣椒,林芳吃不得辣椒,何况,就是因为自己这个缺陷,才被良凤和史斌华有机可乘,害得自己有家不能回,所以,此时的林芳对辣椒是万分戒备。

    况且,羊汤比面可贵多了,就是她的碗里特意不放一丁点辣椒,想起家里因自己的病欠的债务,林芳还是舍不得花钱。

    多年的死党,肉球当然知道林芳想节省的想法,他本来也没打算让林芳花钱,便进一步引诱:“那就不喝羊汤,咱吃小鸡炖蘑菇,那里面可是没有辣椒,你住院的时候,我有回从小鸡炖蘑菇店子那里过,看见旁边新开了一家书店,听说里面的书大多是咱这里原来没有的,要不咱去看看?你肯定感兴趣。”

    明知肉球是故意提起新书店,就是为了引诱自己跟着他去吃饭,林芳还是动了心,可小鸡炖蘑菇是论份的,有大份,中份和小份,也就是大汤锅,中汤锅和小汤锅,哪怕是一份小汤锅,也比一碗羊汤贵得多,她更加舍不得花那冤枉钱,就问肉球:“那家馆子单卖面不,我只吃碗面就行。”

    “卖,咋能不卖呢,开门做生意,只要有钱赚,你就是只喝碗水,人家都卖。”

    做完保证,肉球也不管林芳答不答应,将饭盒随手往伸出个脑袋看热闹的郑华手上一塞,拉起林芳就走,嘴里嘟囔:“哎哟我的小姑奶奶,你再磨叽,一会儿该没时间休息了,下午上课又没精神。再说,眼看着过两天就考试了,我还指望着你给我突击补课呢,你可得保重身体,我的命运可就掌握在你老人家的贵手里。”

    听着肉球胡说八道,想起肉球口中的新书店,林芳心叹,唉,算了,去就去吧,不就是吃个小鸡炖蘑菇吗,最多这个月省着点花钱。同时自我安慰,其实还是自己赚了,自己记性好,看过一遍的书多半不会忘记,又不用给钱。再说,这种穷日子应该不会持续太久,家里应该很快会富裕起来。

 第一九六章 书店

    二中在县城郊区,而肉球说的那家小鸡炖蘑菇店子,在城区中心最繁华地段,靠两只脚走路的话,来回差不多要五十分钟,肉球让林芳等他一下,他回宿舍去推摩托,这家伙是高一年级唯一一个骑摩托上学的农村学生。

    肉球虽然平时大大咧咧,可对于跟自己从小一块长大的林芳还是比较细心,因为林芳的心脏病,情绪不能过于兴奋,也不能受刺激,只要林芳坐他的摩托,他一般都不会开得很快,有时候林芳想坐飞车,哪怕自小以整他为乐的林芳难得央求他,给他说好话,这家伙都坚决不干,当然,事后他的肥脸绝对会备受虐待,就这,他也不会改变主意。

    摩托车推过来,林芳坐上摩托车后座,肉球小心骑着车,两人出了学校大门。入眼是冬日后渐显荒凉的耕地,这个时候本应是小麦鲜绿的时候,可此处的土地却是光秃秃的,除了野草和路两边的大树,便再无其他。

    学校面南背北,东西两面也被耕地包围,只有北面邻接一家鞋厂,再往北就是通往城区的路,渐走房屋渐多,路边也零零散散开始有了店子,多是卖日常杂货的,偶尔也可看见小饭店,里面吃饭的人不多。越靠近城区越显繁华,人和各色车也多起来,嘈杂声充斥着街道各处,路边店面鳞次栉比,饭店也比郊区看起高档许多,玻璃窗上写着招牌菜铺,让人不由得想进去品尝一番。

    肉球说的小鸡炖蘑菇店,就在城区中心,离新华书店不远,而他说的那家新书店,确在小鸡炖蘑菇店隔壁,看起来有些古旧。林芳记得,那里原先是一家卖肉夹馍的店子。肉夹馍是主打食品,此外还有面条、米线、油茶、八宝粥、凉皮之类,生意还算不错,不知为何老板竟然不干了。

    到小鸡炖蘑菇店跟前,林芳从摩托车上下来,没有急着进去,而是径直往隔壁书店走,交代肉球:“你先进去点单。给我点碗面就行,我进书店看一下,面好了喊我一声。”

    将肉夹馍店改成书店的老板,不知是懒得装修,还是特意保留原店那古色古香的风格,只是将店子简单的清理了一下,牌匾的名字换成了“古书翻新”,便开张做生意。店内的布置变化也不大,靠墙每隔一段距离放一个书柜。上面摆满了书,两个书柜之间是一个桌子,那是原先肉夹馍店的饭桌,只是饭桌中央本该摆着油盐酱醋等调料的地方,此时却摆了一圈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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