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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路人甲-第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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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不由得感叹,这时代写小说真尼玛赚钱啊,不像后世那些苦哈哈的小透明作者,费心劳神的写一本小说,赚得钱还不够交网费的,真是心酸至极。
  不过这些都是后话,眼下最叫她揪心的却是大姐的境况。


第36章 买田
  “再过些日子你大姐就要回去了,趁她现在精神好,你过去看看,陪她说说话,多安慰安慰她,”吕氏拿出竹篾编制的红漆八宝盒交给她,“我瞧慧姐儿这次耗损得不轻,人都廋得脱了相,得好好补补才是,那人参鹿茸燕窝虫草的金贵物什咱们家是没有,好歹还有秋天刚买回来各色干果,都是补气养精的好东西,你拿过去叫她平日里当个零嘴吃罢。”
  冬秀接过东西,疑惑道:“大姐还要回去?那个陶家先是骗婚在前,之后又害得她染上鸦片瘾,连半条命都没了,还回去干什么,送死啊。”
  吕氏拍她一下,怒道:“什么死呀活呀的,你最近是越发口没遮拦,再叫我听见这话,仔细你的皮!你大姐身上还带着孝呢,哪能在娘家常住啊,当然要回去,这次回娘家本来就是养病来了,现在病好了自然要回去守孝的,你可别在慧姐儿面前瞎说八道,徒惹她伤心。”
  说完便推她出门去了。
  大姐的精神果然好了很多,整个人甚至显出一种反常的亢奋来,枯黄的脸上一双眼睛却泛着神异的光彩。
  冬秀看她那副身心舒畅的样子,还有屋子里那股说不清的怪味儿,顿时明了,这应该是才吸过大烟了吧。
  “大姐,你,你瘦了很多。”
  “还好,就是前段时间病了一场,茶饭不思,自然瘦了些,不打紧的。”慧秀幽幽的抚着自己的面颊,皮肤糙了,腮帮子也凹了,自打嫁人,她就没顾得照镜子了,现在有时间照,她却不敢照了。
  “陶家待你不好对不对?”冬秀悄声问她。
  “有什么好与不好的,给人做媳妇的自然不比在家的时候自在,三妹妹,我真羡慕你们。”
  “大姐,你还年轻,要是在那个家里过不下去了就回来呀。”
  “真是孩子话,都说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我都嫁人了,以后就是陶家人了,回来哪里还有我待的地儿呢。”
  “怎么没有,嫁人了又怎样,说到底你也是我们江家的姑娘,是我大姐,你回来大家都高兴,好过眼睁睁看着你在那陶家受罪。”
  冬秀还要再劝,却见慧秀掩嘴打起了哈欠,眼角湿漉漉的有泪流下来,一幅极其困倦慵懒的模样,冬秀忍了忍,还是说道:“大姐,那鸦片烟不是什么好东西,你别再抽了。”
  惠秀听罢,静默了好一会儿,望着妹妹关切诚恳的眼神,终是叹了口气说道:“我知道,这东西只能叫人一时快活,其实极损人的根基,可我宁可要这短暂的快乐,也不想长长久久的那么,那么没意思的活下去。”
  自她嫁过去就没有一时一刻的好过过,本以为是进了福窝,哪知却是入了苦海里,苦不到头……
  丈夫在时,她要夜以继日、衣不解带的忍着恐惧和彷徨奉汤侍药,丈夫去了,她就得整天深居简出、茹素祈福,夜里还要抱着丈夫的牌位入眠,那种寂寞和恐惧足以叫她发疯,要不是还能抽这大烟,叫她暂时忘却现实的苦痛,只怕她早就不好了。
  反正她是没了指望的人,能乐一时算一时吧,也许死亡并不比那么活着更坏呢。
  冬秀原以为她是不晓其中利害,所以才不知轻重的染上了大烟瘾,现在看她那副心如死灰的样子,才知道她是故意如此的。
  不过半年时间,一个娇俏可人的姑娘竟萌生死志,心灰意冷至此。
  “这都是我的命。”慧秀凄然一笑,拉着妹妹的手,“你不要为我担忧,不过是抽点大烟而已,死不了人,那陶家老太太也是爱抽这玩意的,如今都六十了不也活得好好的,实话说,自从抽了这鸦片烟我睡得也好了、吃得也多了,倒也不是全没好处的。”
  命,什么狗屁命,分明是陶家不义骗婚,大伯母又贪财势力,才害苦了大姐。
  “大姐,你听我说,这鸦片烟真的对人很不好,那就是□□,久而久之会叫人精神失常、五脏俱烂,还会脱发掉牙,加快人的衰老,你再抽下去,是不会死,可却会生不如死!”
  面对残酷的事实,言语总是苍白无力的。
  尽管冬秀绞尽脑汁、苦口婆心的极力劝告了半天,可她知道,这能起到的效果微乎其微,不是大姐没把这话听进去,而是她不愿意去听,因为听了也没用,即便她不抽鸦片,对她的处境也没有任何好处,甚至还可能叫她过得更加艰难了。
  几天后,陶家果然又派了马车来将大姐给接回去了。
  他们前脚走,后脚冬秀三叔一家便回来了。
  要说她们江家四房,早些年便分家另过了,感情自然不如一家人那么密切了,她娘又是关门守寡的人,与他们的关系就更疏远了些,三叔一家常年在外,只隔几年才回来祭祖扫坟,冬秀对他们的印象十分模糊。
  不过因为他们的到来,家里倒是难得的热闹了起来,连先前因为大姐的事带来的阴霾似乎也一扫而空了。
  “哥,三叔一家是不是打算回来定居了,我看他们最近到处在购置田产呢?”
  按照徽州人的习性,一辈子在外奔波忙碌,行商做买卖,赚得银钱后十有八九是要衣锦还乡,落叶归根的,回来自然就要大建屋舍、广置良田,以求晚年安泰。
  看这些日子她三叔一家的动静,可不是回来小住那么简单啊。
  “你消息倒是灵光,没错,三叔一家是打算搬回来了,我最近也帮着三叔看地呢,真是涨了不少见识。”
  “哥,趁这次机会,咱们也跟着置办些田地吧。”
  “我也想啊,可你知道咱们这里的地有多难找吗,零星的薄土倒不少,可买了不划算,成片的地又少有肥沃的,好容易有人要出手了,一亩稍微肥沃些的良田便至少要价三十元呢,而且这田还都是成片买卖的,这些天我跟着三叔看了好几处田地,最小的一处也有五十多亩呢。”
  五十亩,那可够大的啊,冬秀在心里换算了一下,这大概得有四五个足球场那么大呢,种些粮食,足够他们一家吃用不尽的了,余下的还能卖了换一笔可观的收入。
  “那赶紧把咱们家那个茶楼卖掉呗。”
  她哥性格实诚憨厚,可不适合经营茶楼,当个地主收收租子倒是最好不过的了,一来离家近,不必长时间外出,免得吕氏和曲氏担忧悬心,二来轻松省事,也少了好些麻烦。
  自他们茶馆因为说书拉拢了一批批客人,生意重新红火起来后,便时有流氓地痞、甚至差役巡捕的过来找茬勒索,虽然也能应付推诿过去,可到底烦不胜烦,叫人十分无奈,她哥年轻,火气旺,又性情耿直,受不了气,忍无可忍,自然也起了些冲突,有一次还差点被人敲了闷棍,把她们吓得半死,自那时起她便时常劝他把茶楼给卖了,免得哪一天真受到了不可挽回的伤害。
  可惜江耕围一直都犹豫不决的,毕竟茶馆的生意可是一天比一天好呢,好容易尝到了甜头和乐趣,哪舍得轻易割舍。
  “娘也跟你说了好多次了吧,她年纪大了,可再受不了这样的刺激了,况且茶楼的生意也未必就能长久,咱们不过就是赶巧得了头一份,那些人看个热闹图个稀奇而已,现在小说已经出完了,其他的酒楼饭馆照样可以买了书来请人照着念,到时候咱们可就什么优势也没了。”
  妹妹说的倒也是,要是没出报社那档子事,他倒是能近水楼台先得月,一直掌握第一手资源,保证没人能越过他们去,可现在成书都出来了,自然少不了模仿他们的人,而且这本书说完了,后面可就没有新的小说来续接了,到底不能长久。
  江耕围听了妹妹的一番分析,终于下定了决心,对田地的渴求到底是占了上风。
  “哦,对了,你们买田的时候可一定要先仔细打听清楚了,我看报纸上有人在买田前还要先登个公示广告呢,就怕那田地的卖主并不是真的所有者,或者那田地的所有者不止一个人,闹不好就要打官司的。”
  这个时代的田产买卖复杂得很,政府管控力十分薄弱,加上连年战乱,导致田地登记信息很是混乱,她时常就能在报纸上看到因田地买卖发生的纠葛新闻,最典型的一种就是买家买到田地后,突然就冒出许多其他卖家,声称也是这块地的主人,原来这时候的田地往往都是一家一姓甚至一族所有,并不属于个人,在交易时也要得到其他人的同意,这样一来买卖就麻烦多了,为了避免这种麻烦,很多人都选择在报纸上打个广告,类似于:这地我买了,有事来说,没事就这么定了,过期不候;政府也是同意这样做法的,即便后面再打官司那也是占了优势了。
  “这是自然的,那田地在买卖之前也要先问过亲属族人的,若他们中没人收购才能托人找别的买家,三叔找了可靠的中人,对这一片的情况了如指掌,是不会发生这样的事的,何况签约时那些叔伯兄弟们还能拿一份画押钱呢,肯定没有闹事的,最后还有报官投税这一节,经了官府衙门就算过了明路了,怎么都错不了的,放心吧。”
  听他这么一说,这田地买卖可比她想象的还要复杂些啊,不过有三叔这么个老江湖在,的确不需要她来操心。
  买田倒是容易,办各种手续却很费时间,等一切打点妥当又是三月过去,江耕围也正式进阶为了一枚中产阶级的地主。
  曲氏对这一结果欢喜不尽,对一个徽州女人来说,还有什么比丈夫能守在身边更叫她们开心的呢,“一世夫妻,三年半”,有多少女人一辈子就跟那大明湖畔的夏雨荷一样“等了一辈子,盼了一辈子,想了一辈子”,过着真正丧偶式的婚姻生活,这其中的艰辛痛苦是无法言喻的。
  冬秀是真希望自己能做一辈子老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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