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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路人甲-第1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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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冬秀好容易叫这母女俩变得开朗了些,可不想一朝回到解放前,叫她俩这样闲出什么心理毛病来,想着楼前的小花园里现在也没什么人,只有一些精力旺盛的孩子们在那儿玩闹,便每日要求大姐带着香儿出去玩去。
  “香儿也大了,是该学着怎么交朋友了,总不能一直叫她跟那些布娃娃玩吧,而且她以后肯定是要上学堂的,现在学会跟其他小朋友相处,对她以后融入学校是很有帮助的!”
  “可,人家都是公子小姐,只怕香儿与他们玩不到一处去!”
  “你也想太多了,那些都是多大点儿的小孩子,难道谁还会势利眼不成,就算真有那种孩子,咱们不跟他玩就是了,再说了,咱们香儿差哪里了啊,那些是公子小姐,咱们香儿还是小公主呢,对不对呀!”
  冬秀把从洋人的百货商店里买来的时兴蝴蝶结发夹给小香儿别上,仔细打量一番,由衷的赞美道:“咱们香儿可真是个美人胚子,那些孩子但凡知道个美丑的,谁还不抢着跟咱们香儿玩呀!”
  在优渥的生活条件下养了大半年,就连大姐的脸颊都重又红润起来,看着很是有了几分风韵,何况香儿这样正在成长期的小孩子呢,原本看着跟颗豆芽菜似的小姑娘,现如今可真成了个白瓷娃娃,充分展现出父母的良好基因来。
  慧秀是个真正旧式的老派女子,就算来了沪市这全国最新潮的地方,也没有机会接触过什么新的思潮,在她心里,自然还是觉得女孩子应该贞静贤淑为要,一开始冬秀带着她们天天出门游玩时,她是不安而抗拒的,如若可以,她宁愿带着香儿整天枯坐在房间里,对这个世界她是惧怕而厌恶的,可随着时间一天天的过去,她们不知不觉已经走遍了沪市最繁华的街道、吃过最上等的西餐、见过最摩登的物事、逛过最气派的商场,知道这世上原来还有这样让人惊奇赞叹的东西,久而久之她也没那么排斥出门了,而眼见着女儿一天天的开朗活泼起来,她就更加感谢佩服冬秀了。
  因此,很多时候她虽不认同也不理解冬秀的做法,譬如她整天都要洗澡、早晚都要刷牙,过分的爱干净,譬如她一个女人有时会因在外游玩而晚归,不太规矩守礼,譬如她时常支使妹夫给她端茶倒水干杂活,这也就罢了,有一次家里的朱妈和黄妈休假回家了,她甚至还让妹夫去买菜和洗碗,哎,她到现在连个傍身的儿子也没生出来,真不知是哪来的底气支使妹夫,索性妹夫脾气真是温和柔软极了,从不与她计较,每次都笑眯眯的应了……这样的事情比比皆是,相处的越久,她就越发觉得她们姐妹的想法和做法都是大不相同的,可她看着三妹活得这样肆意滋润,渐渐的也由不得她不信服她了,很多时候也愿意听她的。
  被冬秀劝了几句,也就带着香儿出去了。
  小丫头现在对着熟人倒是开朗活泼的,也肯笑闹,可对着陌生人依旧有些胆小腼腆,往往只管躲在大人后面不吭声,这可是不行的,冬秀拿了报社送来的一本印刷精美的彩印漫画给她,交待道:“这上面的故事三姨都讲给你听过了,你不是觉得很有趣吗,那一会儿要是看见别的小朋友了,你也可以讲给他们听好不好,他们肯定还没听过这样好听的故事呢!”嗯,交际先从分享开始。
  香儿抱着画册,害羞的点头应下了,这个阿凡提的故事的确很好听,还很好看,她只听三姨说过一遍就记住了呢,一会儿要是别的小朋友要看,那,那就给他们看一眼吧。
  “我看大姐实在不是个爱出门的人,何必勉强她呢,叫黄妈带香儿出去不就行了?”待大姐母女俩出去了,胡竞之便轻声的问道。
  “哎,可老叫她一个人呆着也不是个事儿啊,这人一闲下来就爱胡思乱想,我就怕她又变得郁郁寡欢起来,何况这也不叫出门哪,就在咱们跟前呢,开窗就能看见,也不会叫她感到不安。”
  一般得闲的妇女都有个自己的嗜好打发时间,要不看戏打麻将,要不串门说八卦,再不济拜个菩萨也算是心灵的一种寄托,可大姐偏是个苦行僧式的人,从前在家里时就不见她有什么特别喜爱的东西,大伯母让她做什么就做什么,整日一个人闷在闺房里,现在更是如此,冬秀都带她见识过那么多的繁华景色了,她不说迷失心志,简直好像看破红尘了一般,见过就算,事后也没什么念想,她还真不知道能找些什么东西可以转移她的注意力,除了她的女儿香儿。
  也只好先叫香儿占住她的思绪了。
  不想两人才伏案写了一会儿东西,就又有敲门声传来,冬秀打开门,却见门外是一个穿着长袍的陌生中年男人,仪容十分出众,脸上虽已有了岁月的痕迹,却不损其风度,反而添了睿智和气度,看着似有几分面熟,她下意识的便以为这是胡竞之的哪位朋友,问道:“您是来找竞之的么?”
  男人打量了冬秀几眼,忽然笑道:“你是江家的三小姐吧,这么多年了你可一点儿没变!”
  冬秀满头雾水,听这口气,这人还是来找她的,这就有些尴尬了,她可一点不记得人家了,按说不应该呀,这样好皮相的男人她只要见过一次应该就不会忘记的,当下只得按下自己的心思礼貌问道:“您是?”
  男人没有回答,只问到:“慧秀和香儿是在这里吧?”
  冬秀恍惚间就记起了这个男人,这不就是当年给冬秀一家拍过照、后来又与大姐私奔了的人吗,她当年还很是垂涎过人家的美色呢!
  “你,你是……”冬秀实在惊诧莫名,这人怎么突然就找上门来了呢。
  “敝姓鲍,是香儿的父亲。”
  冬秀听他的介绍心下有些不舒服,他只说是香儿的父亲,却不说是大姐的丈夫,看来他的确是已经与大姐分开了。
  但人家态度这样谦和,一副彬彬有礼的模样,冬秀又不清楚他和大姐之间到底是出了什么事,也不好直接把人拒之门外,只得把人请进去了。
  鲍志东因早年喝过洋墨水,又会一手拍照的技术,在国内也算是个稀有人才,现在已经是报社一名资深的记者了。
  常年都与新闻打交道的人,敏锐度和见识自然是不会差的,进屋的第一眼他就认出了胡竞之这个大名鼎鼎的文人学者,心内很是吃惊:不想江家这位三小姐居然嫁得了这样的大人物,真是运道不浅!
  胡竞之在客厅早听见了他们的谈话,知道这是大姐的丈夫,当下便客客气气的起身与人打招呼,反倒是鲍志东在面对他时有些过分谦逊起来,毕竟这位胡先生是他们报社老板都想要千方百计笼络过来的人才,为了求人家的书稿,往往还要亲自登门游说呢!
  冬秀给他们上了壶热茶便出门去找大姐和香儿了,想着一会儿他们可能要谈些私密的话,不方便叫外人听见,便随便找了两个借口把黄妈和朱妈也差遣出门去了。
  一年不见,女儿好似长胖了不少,可能是刚在外面玩过,这会儿脸色红扑扑的喜人,眼睛也水汪汪的,整个人都显得雨雪可爱又不失朝气,全不见以往的病弱娇怯,鲍志东当下十分激动的想要伸手去抱香儿:“乖囡,爹好想你,快来给爹抱抱!”
  哪知香儿扭过身子扑到大姐怀里,一副很是怕生的样子,鲍志东张着双手半蹲在地上,很有几分尴尬,自嘲道:“都怪爹太久没去看咱们乖囡了,害得咱们乖囡都把爹爹给忘了!”
  大姐轻轻拍了拍香儿的脊背,哄着她道:“怎么了,咱们香儿还害羞了?这是你爹呀,快过去叫人!”
  鲍志东见女儿乌溜溜的大眼睛怯怯的望过来,心中一软,忙说:“算了,别为难孩子,这次是爹不好,没给咱们乖囡带礼物,等下次爹给你买身新衣裳你再叫好不好?”
  他又看向慧秀说道:“香儿的身体好似大好了,你,你也看着很好……”
  慧秀用手抚了抚自己日渐丰腴起来的脸颊,略有些羞涩的微微笑了一下,回道:“这都是托了我三妹和三妹夫的福,这些日子好吃好喝的养着,又不用干活,可能是长胖了些,香儿身体也好多了,这大半年一场病也没害过!”
  鲍志东见着慧秀的神情,不由想起了两人快乐的往昔,心下不免有些动容,这是他年青时真诚爱过的女人,两人一路走来也是经历了许多风雨,尝过了许多苦甜,虽然结局叫人心痛,往昔的情义却是做不得假的,特别是看着眼前人又恢复了几许从前那种温婉柔顺的模样,他就更是意动了。
  一时两人只痴痴的望着对方,谁也不开口说话了。
  冬秀与胡竞之见状,忙找了借口离开,好叫两人好好的谈一谈。
  两人在家里也是宅了许多的日子,再次来到车水马龙、热闹喧哗的大街上,竟然有种走进了异世界的感觉。
  冬秀深深吸了口凛冽潮湿的空气,迎着难得的阳光伸了个懒腰,对胡竞之叹道:“自从咱们来了这沪市,还没一起出去逛过呢,趁着今天这个机会,不如一起出去血拼一番啊,也不枉咱们来这富贵温柔乡里走了一朝!”
  “血拼?这又是什么俏皮话?难道是你跟黄妈学的沪市俚语?”
  冬秀一边伸手招呼黄包车,一边一本正经的与他解释道:“就是你前几天教我学英语时,里面那个表示购物的词啊,你们用英语说的时候不就是叫血拼吗?我觉得这个词用得可真是精妙极了,一下子就把那些摩登女郎们出入大百货商场时的热血状态给描绘出来了,可见这外国人也很懂得这用语的精髓嘛!”
  胡竞之反应了几秒钟,意会过来后不由得哈哈大笑:“人家外国人哪里是这个意思,不过你这么解倒也没错,反而用得妙极了,到底是写小说的人,你这臆想的本事真是无人能及!这么说来,我教你的那些单词,你都是用的这种法子在记?”
  冬秀继续忽悠他:“对啊,我这个叫联想记忆法,只要找到窍门了,英语单词就很好记了,要不然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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