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热门书库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综]危险职业-第402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因为一个人如果有很少的敌人,这不算是什么;如果有很多的敌人也不算什么,甚至这个世界绝大部分都是他的敌人,这都不算什么,但是这个世上所有的人都是他的敌人,这肯定有问题了。
  而且这个人也是有本事的人!
  竟然能让全世界的人都与他为敌,这不是本事是什么?要知道一般人根本就做不到这一点。
  林草刚穿越到古代的时候,根本就不知道这是小李飞刀的世界,但仍然很兴奋。
  因为这是古代啊,肯定有自己发挥的余地。
  很快她就失望了,他们这一支说的好听点的就是富商,说难听点的就是家庭条件稍微好一点的农户而已。
  而且家中的人也很稀少,家中要是闹矛盾,那也是和钱扯上关系的,和其他的东西都没有关系。
  所有人都忙着挣钱,根本就没有林草发挥的余地,如果是个性子平和的人穿越过来,那走的肯定是种田文风的路线啊。
  首先带领全家人发家致富,然后带领全村人发家致富,自己的名号在县官那里都挂了名,在让自己的兄弟全去读书,自己培养出了一个状元,或者是邂逅了一个将军,从此过上了幸福的日子。
  但是林草最讨厌的就是这种平淡的路线。
  她从来想要当的就是红花,而且她一直是红花,不管自己之前身边的绿叶到底是为了什么甘愿陪衬她的,到底有什么目的,但是她一直都是红花,从来没有改变过。
  她要的是那种万众瞩目的感觉,这样的日子她根本就受不了,而且在她提出来几个发家致富的点子,都被家人否决之后,她更是不想留在这里。
  殊不知在她烦躁的时候,她父母也在烦躁,他们也生了那么的儿女,全加起来,也没有这个女儿能折腾。
  而且一个从小生在村子里的人,心中也不知道怎么会有那么多的想法,都不知道到底是不是鬼上身了。
  就在他们准备找一个神婆看看的时候,林草发现了自己家竟然和林诗音家里有关系。
  虽然这个关系别说在现代了,就是在古代,都快断了,完全是一种‘咱们是同姓,这在五百年前还是一家人呢’,这样的关系。
  但是林草还是找了一个理由攀了上去,当认定这里是小李飞刀的世界之后,她更是高兴,使尽了手段留在了林诗音身边。
  虽然她想直接留在李寻欢身边,但是在他身边自己只能当一个丫鬟,在林诗音身边就能当闺蜜还有姐妹了。
  林草不用想就选择了后者。
  林草刚开始想着自己要改造林诗音,让她和李寻欢终成眷属,却不知道她自己本来就是个不着调的人,根本就没有任何的经验,教人更是不着调。
  李寻欢和林诗音之间的关系别说更加的融洽了,比原著中还不如,这一切都是林草干的好事。
  比如一件事在李寻欢和林诗音的心中应该这么做,但是林草认为这件事应该那么做,所以就让林诗音那么做。
  林诗音本来不想这么做的,但是想想自己是局中人,但是林草却是局外人,说不定她看的更加的清楚,说不定李寻欢就是这么想的呢?就开始按照林草说的来办了。
  这样一做,事情自然越来越糟糕,不过这也有件好事,那就是林诗音和李寻欢的感情没有那么深了。
  毕竟原来他们是两个人,青梅竹马,一起长大,但是现在变成了三个人从小在一起,而且林草因为年纪小的原因,和李寻欢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长。
  在林诗音的心里,林草就是一直为她出谋划策的人,自己有什么不好意思说的话,可以让林草替自己说。
  林草一直就是自己的替补,所以当有一天替补站到了场中,自己成了替补之后,林诗音的愤怒是可想而知的。
  她对林草的恨意远远比,对李寻欢的恨意要多的多。
  林草倒是不觉得有什么,她反而觉得自己就是爽直的性子,自己想要什么,直接就说出来,直接就做出来了。
  自己之前一直以为林诗音能给李寻欢幸福,后来发现根本就不能,所以干脆自己上场了。
  这就好像男主回到过去当导演,拍电影的时候,刚开始找了男一号,结果发现这个男一号根本不行,所以自己就上场了,自己当了男一号。
  嘴上说着自己要忠于原著,当一个低调的人,其实有了热闹之后,跑的比谁都快,就希望亲身经历一下。
  她对着林诗音直接讽刺道:“寻欢哥哥永远值得最好的东西,你比我可差多了,我什么都能替他做,你能吗?别说你没有那个心,你就是有,也没有能力做啊。”
  一个大家闺秀能为一个武林人士做什么呢?所以能配得上李寻欢的是自己!
  后来也证明了她说的确实没有错。
  她陪着李寻欢一起游历江湖,和他一起处理各种案子,和他一起救助别人,那段日子真的很快活。
  直到后来,自己拥有的修仙空间不知道怎么被人发现了,最后自己失去了这个金手指,但是刚开始的时候,她虽然惋惜,但那也只是轻微的。
  因为自己虽然失去了金手指,但是成功的嫁给了李寻欢,这个好消息,绝对可以压过其他的坏消息了。
  他们结婚之后,仍然在江湖上面游历,之前就是漫无目的的游玩,现在是去各地寻找有名的神医,为自己医治手。
  如果有自己的金手指,重新长出来新手,只不过是分分秒的事情,但是在这个世界却成了谁也办不到的事情,最后自己只能拥有了一只义肢。
  镶上去之后,十分的疼,而且一点也不美观,没有什么人造皮,和肌肤其他的颜色有些不同,很容易就让人看出来不一样。
  这让林草十分在意自己的手,不轻易的用它,就是用了,也要遮遮掩掩的。
  这就好像手上长了一个疮似的,直接露出来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当然好的很快,如果一直遮掩住,好的当然会很慢。
  林草越不用它,就越不熟练,越不熟练,就越不想用它。
  而且虽然还是在江湖上面流浪,但是这一次和上一次过的生活一点都不一样,可谓是天壤之别!
  之前两人的生活十分的潇洒,他们从来没有为银钱担心过,李寻欢是真的没有担心过,对他来说吃的再好,穿的再好,住的再好,和再差都没什么关系。
  因为他之前就是锦衣玉食长大的,后来又在江湖上闯下这么大的名声,和他吃苦耐劳是有一定关系的。
  虽然说读书十分的苦,十年寒窗,一朝才能金榜题名,但是练武也是一样,甚至比读书还要辛苦,因为一个花费的是脑力,一个花费的是体力。
  有很多人在房间内读书,但是不想去外面锻炼,因为房间里面至少暖和,外面什么都没有。
  所以他是真的很习惯。
  但是林草就不习惯了,之前她和李寻欢在一起的时候,有自己的金手指,想要什么就要什么,就是吃腻了空间里面的东西,把里面一个普通的东西随便卖了,就能换来无数的银钱,想怎么花就怎么花。
  而且她的随身空间里面还能放很多东西。
  就好像出去旅游的时候,把自己的家都带上,而普通人只能带着大箱子,把自己需要的东西都放在里面,或者带着小箱子,把装一点东西,其他的东西,等到自己需要的时候,再买就行了。
  反正没有一个是林草那么舒服的。
  要不然,在所有金手指的选项中,随身空间是那么的受欢迎?不说能排第一,起码也要排到前三名。
  现在没了修仙的随身空间,容颜变回了普通不说,简单的便利也没有了。
  想要什么东西必须买了,随身携带的银票也要好好的保存着,以前这些东西放在空间里面,谁也不会偷走,现在就得好好的看着。
  以前到了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自己往空间里面一躲就好了,现在就得睡在外面,以前她在江湖上行走的时候,是越过越滋润,现在是越过气色越不好。
  以前她在府中的时候,干什么都有人盯着,你用什么吃什么东西,别人心里都有数。
  你要是花的钱明显比自己赚的钱要多,这中间肯定有猫腻,谁都知道了,还会猜你这东西到底是从哪里弄过来的。
  但是独自出来就不用防范别人了,想怎么用就怎么用,毕竟每天接触到的人不一样,这地的人会以为你这东西是在那地买的,那地的人会以为你这东西是在这地买的,谁都不会拆穿你。
  林草本来长的就普通,如果好好的保养还能被称为清秀佳人一个,现在每天担惊受怕的,还要风吹日晒,颜色早就褪去了,原来的可爱也被称为尖酸了。
  而李寻欢就不一样了,他虽然也在江湖中流浪,但是他的底子好,经历了沧桑之后,更增加了魅力,时间的流逝在他身上只有魅力的叠加。
  和林草是截然相反的表现。
  原来两人在一起是郎才女貌的典型,现在所有人都说她配不上李寻欢,尤其是在江湖中碰到的各色女子,佩服李寻欢的深情的时候,还怨林草的不知趣。
  有些胆子大,性子直爽的人直接就找到了林草,让她离开李寻欢,看林草的样子,就好像以前林草看林诗音的样子一样。
  这让林草更加的怨恨了,自己现在过的都是什么日子啊,就是这样自己还没有离开李寻欢呢,他现在竟然敢这么对待自己。
  日子本来就过的苦不说,他还在外面和别的女人勾勾搭搭的!
  对于这些女人,林草当然不会退缩,她本来就不是这样的性子,直接就和这些人吵了起来,到最后脾气越来越大,人们越来越佩服李寻欢。
  这样的女人竟然能够忍受!
  人们越看不起她,她越要闹,最后李寻欢也有些受不了她,有什么事就开始瞒着她,所以当李寻欢杀掉边境的一个小官的时候,林草并不知道,也没有逃走,最后被抓住,核实了她的身份之后,把她送到了林诗音那里。
  就这么近距离的看着林诗音,林草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