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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汉纪(晋)袁宏-第9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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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诸黄门无功而侯者,大将军窦武上表曰:“陛下即位以来,梁、孙、邓、亳贵戚专势〔一〕,侵逼公卿,略驱吏民,恶孰罪深,或诛灭。相续以常侍黄门,窃弄王命,欺罔竞行,谤讟争入。如忠臣李固、杜乔在朝,必竭忠奉之节,觉其奸萌,因造妖言,陷之祸门。陛下不察,加以大戮,冤感皇天,痛入后土,贤愚悲悼,大小伤摧。固等既没,宦党受封,快凶慝之心,张豺狼之口,天下咸言:‘直如弦,死道边;曲如钩,封公侯。’谣言之作,正为于此。陛下违汉旧典,谓必可行,自造制度,妄爵非人。今朝廷日衰,奸臣专政,臣恐有胡亥之难,在于不久,赵高之变,不朝则夕。臣实怀愚,不惮瞽言,使身死名着,碎体粪土,荐肉狐鼠,犹生之年,虽尊官厚禄,不以易之也。谨冒死陈得失之要,凡七十余条,伏惟陛下深思臣言,束骸候诛。”武数进忠言,辞旨恳恻,李膺等被赦,由武申救之也。 

〔一〕 范书窦武传作“梁、孙、寇、邓”。注曰:“梁冀、孙寿、寇荣、邓万代,见桓纪也。”按邓万代即邓万世,贤避唐讳而改。万世乃亳后之从父,据范书之说,则既列邓氏,下不必再有亳氏,似当以作“寇”为是。然寇氏未尝以贵戚专势,反被诸贵戚排斥诬陷,以至族灭,故不当与梁、孙同伍。又前已考邓香非邓禹之后,则与邓万世同姓不不同宗,若邓万世之为亳后从父,何尝不是梁冀必以亳后冒姓梁之故伎重演呢?而亳氏又何尝不想冒认邓禹之后以抬高自己的身份呢?故武之表一则作邓,一则作亳,以相区别。当以袁纪为是。 

元康元年〔一〕(丁未、一六七)
〔一〕 “元康”系“永康”之误。 
  春正月,西羌寇三辅。夫余夷王寇玄菟。 

  夏四月,中郎将张奂以南单于车儿不能治国事,上言更立左鹿蠡王都绀为单于。诏曰:“春秋大居正〔一〕,车儿一心同向化,何罪而黜?其遣还廷摄部落。 ” 

〔一〕 隐公三年公羊传曰:“故君子大居正。”疏曰:“君子之人,大其适子,居正,不劳违礼而让庶也。” 

  五月壬子晦,日有食之。 

  六月甲寅,诏公卿、校尉举贤良方正各一人〔一〕。 

〔一〕 范书系五月日食后,不如袁纪之细密也。 

  颍川荀爽对策曰〔一〕:“臣闻火生于木,故其德孝〔二〕。汉之谥,帝称孝者,其义取此也。故汉制使天下皆讲孝经,选〔吏〕能〔三〕,举孝廉,皆以孝为务也。夫丧亲,自尽孝之终也。今二千石不得终三年丧,恐非所以为孝道而称火德也。顷者胤嗣数乏,本枝不繁,其咎未必不由此。往者孝文劳谦自约,行过乎俭,故有遗诏,以日易月〔四〕。此谓夷惠激俗,适身而已,不可贯之万世,为后嗣德者也。虽古今损益,未能谅阴,可存其礼,以示天下。又公卿二千石皆辅主宣化,政之本也。而使不赴父母之丧,人义替矣。春秋传曰:‘上之所为,民之归也。’〔五〕上使不为,民或为之,是以加罚;假若上之所为,而民亦为之,向其化也,又何诛焉?假使大臣皆不行三年之丧,何以责之?古者臣有大丧,则君三年不呼其门〔六〕。可如旧礼,以美风俗。 

〔一〕 范书本传作延熹九年太常赵典举爽至孝,拜郎中,对策陈便宜,与此稍异。 

〔二〕 范书本传爽言此语闻之于师。按裴注引虞翻别传曰:“颍川荀谞号为知易,臣得其注,有愈俗儒。”谞,爽之别名也。范书儒林传曰荀爽作易传,自是费氏兴。则此语当出自费氏易也。 

〔三〕 据范书改。 

〔四〕 王先谦引王补之说曰:“汉文遗诏,并无以日易月之语,此爽误会诏意也。诏云:以下服大红十五日,小红十四日,纤七日。释服已下,谓已葬,其葬前固有服,不尽于三十六日。且古丧服二十七月,不闻三十六月,何谓以日易之乎?蔡邕上封事云:孝文皇帝制丧服三十六日。此尚可通,以葬前无改也。朱子答余正甫书:汉文葬后三易服,三十六日而除。读汉书最审。” 

〔五〕 见襄公二十一年左传,乃臧武仲之语。 

〔六〕 见宣公元年公羊传。 

  臣闻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有礼义〔一〕。故夫妇之始,王教之端也。孔子曰:‘天尊地卑,干坤定矣。’〔二〕书曰‘ 厘降二女于妫汭’〔三〕,言虽帝尧之女,下嫁于虞,犹屈体降下,妇道于虞氏也。春秋之义,王姬嫁齐侯,使鲁主之,不以天子之尊加诸侯也〔四〕。今汉承秦法,设尚主之仪,以妻制夫,失阳唱之义,以卑临尊,违干坤之道。今诚改尚主之制,称尊卑之性,则嘉瑞降天,吉符出地,是以万物各得其叙矣。”书奏,即弃去之〔五〕。 

〔一〕 出易序卦。原文“有父子” 下接“然后有君臣”,下接“有君臣,然后有上下”。范书亦然,袁纪恐脱之。 

〔二〕 见易系辞。 

〔三〕 出尚书尧典。 

〔四〕 见庄公元年公羊传。又惠栋引京房易传所载汤嫁妹之辞曰:“无以天子之尊而乘诸侯,无以天子之富而骄诸侯。” 

〔五〕 范书作“弃官去”。 

  庚子,大赦天下〔一〕。 

〔一〕 范书桓帝纪作“六月庚申,大赦天下,悉除党锢,改元永康”。六月癸丑朔,无庚子,袁纪恐误。 

  秋八月,黄龙见巴郡。 

  初,民就池浴〔一〕,相戏曰:“此中有黄龙。 ”因流行民间。太守上言,时史以书帝纪。是时政治衰缺,所居多言瑞应,皆此类也。本志曰:“瑞兴非时,则为妖孽,为言虽虚,此为龙孽也。” 

〔一〕 范书桓帝纪注引续汉志“池 ”作“沱”。按今本续汉志与袁纪同,范书注误。 

  冬十月壬戌,南宫平城内屋坏。 

  十二月丁丑,帝崩于德阳殿。 

  初,河间孝王生解渎亭侯淑,淑生苌,苌生宏。帝崩无嗣,大将军窦武召御史刘倏,倏盛称宏于武,武与太后定策禁中。太后诏曰:“大行皇帝,德配天地,光照上下,不获胤嗣之祚,早弃万国,朕忧心摧伤。追览前代,法王后无适,即择览近亲。考德叙才,莫若解渎亭侯宏,年十有二,嶷然有周成之质。春秋之义,为人后者为之子。其以宏为大行皇帝嗣。”使光禄大夫刘倏持节之国奉迎。 
  
  
  

后汉孝灵皇帝纪上卷第二十三  袁宏
建宁元年(戊申、一六八)
  春正月己亥,上征至,大将军窦武持节迎于夏门亭。 
  庚子,即皇帝位。 

  以太尉陈蕃为太傅,〔与〕(以)将军窦武〔及〕(为)司徒胡广录尚书事〔一〕。诏曰:“太傅陈蕃辅弼先帝,出纳为允,謇谔之节,宣于本朝。朕初践祚,亲授策命,忠笃之性,老而弥纯。其封蕃为高阳侯。 ”固让不受,章十余上乃许。 

〔一〕 据范书灵帝纪改。 

  三月辛丑,葬孝桓皇帝于宣陵〔一〕。 

〔一〕 范书灵帝纪作“二月辛酉” 。按三月己卯朔,有辛丑,然无下文之庚午。二月己酉朔,辛酉乃第十三日,庚午乃第二十二日,故当以范书为是。 

  庚午,大赦天下〔一〕。赐男子爵,孝悌、力田帛各有差。 

〔一〕 范书作“辛未”,相差一日,未知孰是。 

  夏四月甲午〔一〕,追尊祖解渎亭侯淑为孝元皇帝,考嗣侯苌为孝仁皇帝〔二〕,妃董姬为慎园贵人。 

〔一〕 范书作“闰月甲午”。朔闰考曰:“闰月戊申朔。谷雨丁未在三月晦日,小满戊寅在四月朔日。杨统碑有三月癸丑,即月之六日,碑省言闰。纪有甲午疑误。” 

〔二〕 范书灵帝纪及独断均作“孝元皇”、“孝仁皇”,乃省文耳。 

  戊辰〔一〕,以长乐卫尉王畅为司空。 

〔一〕 四月戊寅朔,无戊辰,疑有讹。 

  五月丁未朔,日有蚀之。 

  六月癸巳,录定策功,封窦武、曹节等十一人为列侯。 

  八月,司空王畅以灾异策罢,宗正刘宠为司空。 

  畅字叔茂,太尉龚之子也。初,畅为南阳太守,设禁令,明赏罚。太守下车之后,而故犯法者,发屋伐树,塞井移灶〔一〕。豪彊战栗,晏开早闭。功曹张敞谏曰:“盖闻诸经典,殷汤开三面之网,而四方归仁;武王除炮烙之刑,而天下咸服。高祖创业,约法三章;孝文宽刑,号称太宗。若夫卓茂、文翁之徒,皆去严刻,务崇温和。夫明哲之君,网漏吞舟之鱼,然后三光明于上,民物和于下。愚谓舜举皋陶,不仁者远〔二〕;随会为政,晋盗奔秦〔三〕。治民在德,不在于刑。” 畅于是崇宽慎刑,旌贤表德。 

〔一〕 疑“移”系“夷”之误。 

〔二〕 出论语颜渊。 

〔三〕 宣公十六年左传曰:“晋侯以黻冕命士会将中军,且为太傅。于是晋国之盗逃奔于秦。”“士会”即“随会”也。 

  畅以郡俗奢富,欲约己以矫之,乃衣大布,坐羊皮,车厩马羸弊〔一〕,而不改之。同郡刘表,时年十七,从畅受学,进谏曰:“盖闻奢不僭上,俭不逼下〔二〕,守道行礼,贵处可否之间。清不暴鳞,浊不污泥,蘧伯玉耻独为君子。府君不希孔门之明训〔三〕,而慕夷齐之末操〔四〕,无乃皎然自贵于世。”畅答曰: “昔公仪休在鲁,拔园葵,去织妇;孙叔敖相楚,其子披裘刈薪 

〔五〕 。夫以约失之者鲜矣〔六〕!闻伯夷之风者,贪夫廉,懦夫有立志〔七〕。虽以不德,敢慕高风,且以矫俗也。” 

〔一〕 疑“车”系衍文。 

〔二〕 礼记杂记下曰:“君子上不僣上,下不逼下。” 

〔三〕 黄本及范书均作“孔圣”,蒋本乃依南监本作“孔门”。 

〔四〕 李贤曰:“论语:孔子曰‘ 奢则不逊,俭则固’言仲尼得奢俭之中,而夷齐饥死,是其末操也。”孔子语见述而,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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