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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汉纪(晋)袁宏-第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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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沱河麦饭也。”〔一〕异谢曰:“臣闻管仲谓桓公曰:‘愿君无忘射钩,臣无忘槛车。’〔二〕齐国赖之。臣愿陛下无忘父城〔三〕,则百僚蒙恩,天下幸甚。”后遣异将妻子西。彭亦数宴见,宽加赏赐。既而还南,使过家上先人冢,诏大长秋朔望问〔太〕夫人起居〔四〕。 

〔一〕 范书冯异传诏文尚有“厚意久不报”五字。 

〔二〕 管仲曾射桓公中钩;桓公立,鲁曾囚管仲于槛车,送之齐。新序又曰:“齐桓公与管仲饮,酒酣,管仲上寿曰:‘愿君无忘出奔于莒也,臣亦无忘束缚于鲁也。” 

〔三〕 范书冯异传此句作“臣亦愿国家无忘河北之难,小臣不敢忘巾车之恩。”袁纪“无忘父城”,依管仲文例,当是冯异不忘之事。时异佐父城长苗萌拒汉兵,出行被俘于巾车乡,始降光武。事见卷一。故“陛下”下当脱“无忘河北,臣”五字。 

〔四〕 据范书岑彭传补。 

  诏诸侯就国。耿纯上书,愿奋击公孙述。又陈前在东郡,诛涿郡太守朱英亲属,涿郡诚不自安〔一〕。乃更封纯为东光侯。上曰:“ 
文帝谓周勃曰:‘丞相吾所重也,君为我率诸侯就国。’〔二〕今亦然哉。”纯遂就国,吊死问伤,国中爱之。 

〔一〕 耿纯封高阳侯,高阳县属涿郡,故不自安。 

〔二〕 语出汉书周勃传。然“君” 作“其”,“吾”、“我”均作“朕”,“诸侯”作“ 列侯”,“就”作“之”。袁纪所引多失其旧。 

    袁宏曰:夫万物云为趣舍不同,爱恶生杀,最其甚大者也。纵而不一,乱亡之道。故明王制设号令,所以一物心而治乱亡也。今诛恶之臣,内惧私憾,不虑其弊,从而易之,是下用情而法不一也。不一则多变,多变则害生。故王者之所保,在于法一而不变乎! 

  灵寿侯邳彤薨。 

  世祖既平邯郸,遣任光还信都,更封陵乡侯。李忠为中水侯,迁丹阳太守,治甚有称,为天下第一。 
  
  
  

后汉光武皇帝纪卷第六
七年(辛卯、三一)
  春正月丙申,诏天下系囚非殊死者,一切勿治。 
  是时海内新安,民得休息,皆乐吏职而劝农桑,风俗和同,人自修饰。上惟王莽伪薄之化,思有以改其弊,于是黜虚华,进淳朴,听言观行,明试以功,名实不相冒,而能否彰矣。又念前世,园陵太盛,王侯吏人,转相仿竞。乃下诏曰:“世俗不以厚〔葬〕(薄)为鄙陋〔一〕,富者过奢,贫者殚财,刑法不能禁〔二〕,礼义不能止,仓卒以来,乃知其咎。布告天下,令知忠臣孝子薄葬送终之义。” 

〔一〕 据果亲王校而改。 

〔二〕 “刑”原作“形”,据黄本迳改。 

  癸亥晦,日有蚀之〔一〕。诏曰:“阴阳错谬,日月薄蚀。百姓有过,在予一人,其赦天下。公卿百寮,各上封事,无有所讳,举贤良方正各一人。”〔二〕于是冯衍上书陈事:一曰显文德,二曰褒武烈,三曰修旧功,四曰招俊杰,五曰明好恶,六曰简法令,七曰差禄秩,八曰抚边境〔三〕。书奏,上将召见之。后以谗不得入。 

〔一〕 此系重文,当删。详见下文之注。 

〔二〕 范书此诏乃夏四月壬午所下,此段及袁宏曰皆当移置“众不染于辞”之后。 

〔三〕 冯衍上此书,范书本传作建武六年事。 

    袁宏曰:夫谗之为害,天下之患也。闇主则理固然矣,贤君而谗言不绝者,岂不哀哉!夫人君之情,不能太形于外。夫好恶是非之情形于外,则爱憎毁誉之变应于事矣。故因其所好而进之,因其所恶而退之,因其所是而美之,因其所非而疾之。恶而于无嫌之地,而人主不必悟者,谗人之所资也。夫谗人之心,非专在伤物,处之不以忠信,其言多害也。何以知其然?夫欲合主之情,必务求其所欲。所恶者一人,所害者万物,故其毁伤,不亦众乎?若夫声色喜怒之际,虚实利害之间,以微售其言,焉可数哉?是以古之明君,知视听之所属,不能不关于物也;知一己之明,不能不滞于情也。求忠信之人,而置之左右,故好恶是非之情,未尝宣于外,而爱憎毁誉之言,无由而至矣。 

  〔三〕(二)月癸亥晦,日有蚀之〔一〕。是时宰相多以功举,官人率由旧恩,天子勤吏治,俗颇苛刻,因是变也。 

〔一〕 按二月癸巳晦,三月乃癸亥晦,续汉五行志正作“三月”,范书亦同,故据以改。又前文正月亦有“癸亥晦,日有食之”七字。按正月甲子晦,纪文亦不合,明系错简重出。 

  太中大夫郑兴上疏曰:“臣闻‘国无政,不用善,则取谪于日月之□,故政不可不慎也。其道务三而已:一曰择人,二曰因民,三曰从时’〔一〕,此应变之要也。昔在帝尧,洪水滔天,帝求俾乂〔二〕,岳曰‘ 鲧哉’。帝知鲧不可,然犹屈己之是,从岳之非,重违众也。昔齐桓公避乱于莒,鲍叔从焉;既反国,鲍叔举管仲,桓公从之,遂立九合之功。晋文公奔翟,从者五人;既得晋国,将谋元帅,赵衰以□谷为阅礼乐,敦诗书,使将中军,而五子下之,故能伏彊楚于城濮,纳天子于王城。今兖职有阙,朝论辄议功臣。功臣用,则鲍、赵之举息矣。愿陛下上师陶唐,下览齐晋,以成屈己从众之德,以济群臣举善之美。臣闻上竭聪明,则下惧其罪。故日者君象也,月者臣象也。君威亢急,则臣道迫促。愿陛下留神宽恕,以崇柔克之德。”不从。 

〔一〕 出昭公七年左传晋士文伯之语。 

〔二〕 书尧典作“有能俾乂”。俾,使也;乂,治也。所求乃能治水者也。 

  兴字少赣,河南开封人。尝从刘歆学讲议,歆美其才,学者皆师之。兴既之叙州,坐事免。会赤眉作乱,东道不通,兴乃归隗嚣〔一〕。嚣贰于汉,兴每匡谏,言辞恳至,嚣虽内不能悦,而外相崇礼。兴求归葬父母,嚣不听,而徙舍益禄。兴见嚣曰:“昔尝同僚,故归骸骨,非敢为用也,求为先人遗类耳。幸蒙覆载,得自保全。今乞骸骨,而徙舍益禄。兴闻事亲之道,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奉以周旋,不敢失坠。今为父母乞身,得益禄而止,是以父母为请也,无礼甚矣。将军焉用之!”嚣曰:“幸甚。”乃为办装,使与妻子俱。 

〔一〕 范书郑兴传曰:更始都长安,“拜兴为谏议大夫,使安集关西,乃朔方、叙、益三州。还,拜叙州刺史。会天水有反者,攻杀郡守,兴坐免。时赤眉入关,东道不通,兴迺西归”。兴、嚣俱曾事更始故兴曰“昔尝同僚”。袁纪失于过简,意反不明。 

  上闻兴归,征为太中大夫。光禄勋杜林上书荐兴曰:“执义坚固,敦于诗书,好古博物,见疑不惑,宜侍帷幄,以益万分。”于是敬异焉,每朝有大议,辄访问兴。上尝以郊祀事问曰:“欲以谶决之,何如?”兴曰:“臣不为谶。”上怒曰:“卿不言谶,非之邪?” 兴曰:“臣于书有所未学,而无敢非。”上乃解曰:“ 言不当若是邪。”兴数言事,文辞温雅,然以不合旨,又不善谶,故不得亲用。 

  有子曰众,以才学知名。其后皇太子及山阳王〔一〕,因虎贲将梁松束帛聘众。众谓松曰:“太子储君,无外交之义。汉有旧制,藩王不得私通宾客。”遂辞不受。松曰:“长者意,不可逆也。”众曰:“犯禁得罪,不如守正而死。”太子及王闻之,嘉而不彊。及梁氏败,宾客多坐之,众不染于辞。 

〔一〕 小阳王,刘荆也,阴皇后所生。 

  夏五月,前将军李通为大司空。 

  秋,隗嚣遣步骑三万侵三辅,耿弇遣数百骑与战,为嚣所破。嚣将分兵取栒邑,冯异闻之,驰据其城。诸将皆曰:“虏兵乘胜,不可争锋。”异曰:“若虏得栒邑,则三辅动矣。攻者不足,守者有余。今先据栒邑,以逸待劳,非所谓争锋也。”遂驰入栒邑〔一〕,闭城,偃旗鼓。嚣将不知,直来攻城〔二〕。异击鼓建旗,成列而出。嚣军乱道,异大破之,追奔数十里。于是北地诸豪帅相率而降。诸将多有言功者,异独默然。上玺书劳异曰:“栒邑孤危,亡在旦夕。诸将狐疑,莫有先发。将军独决奇算,摧敌殄寇,功如丘山,犹若不足。虽孟反后入〔三〕,无以过也。今遣太中大夫赉医药、殡殓之具,以赐吏士,其死伤者,大司马已下亲吊问之,以崇谦让。”于是三军之士,莫不感悦。 

〔一〕 通鉴考异曰:帝纪:“六年冬,隗嚣将行□寇扶风,冯异拒破之。”冯异传:“六年夏,诸将上陇,为隗嚣所败,乃诏异军栒邑。未及至,嚣乘胜使王元、行巡将二万人下陇,分遣巡取栒邑。异即先据栒邑,破巡。”又云:“祭遵亦破王元于汧。 ”隗嚣传,侵三辅事亦同。按此文势,缘诸将才败还,隗嚣即遣二将追之,故得云乘胜,又云“冯异未及至栒邑也”。然则冯异、祭遵之破王元、行巡,实在六年明矣。至七年八月,纪文有“隗嚣寇安定,冯异、祭 遵击却之”,此即隗嚣传所书“秋,嚣侵安定,至阴槃,冯异拒之,又令别将攻祭遵于汧,兵并无利”者也。据此,是嚣两岁各尝攻冯异、祭遵矣,故遵传亦云“数挫隗嚣”也。而袁纪不载六年事,并在七年秋纪之,且传之“嚣乘胜”,若事已一年,安可云乘胜!又冯异何缘稽缓尔久不至栒邑!故知袁纪误矣。 

〔二〕 “直”原作“且”,据黄本迳改。 

〔三〕 按范书冯异传“孟反”作“ 孟之反”,论语雍也篇亦同。然哀公十一年左传作“孟之侧”,杜预曰:“之侧,孟氏族也,字反。”则袁纪作“孟反”亦有所本也。时鲁齐战于郊,鲁右师奔散,齐人逐之,孟反后入以为殿。待其入,不言其功而谦曰:“马不进也。” 

    袁宏曰:谦尊而光,于是信矣。冯异能让,三军赖之。善乎,王之言谦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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