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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了世上最长的连败——二十六场。
忽然觉得我们的生活里不也是这样么。我们为了一个更好的报酬,更好的环境,更长远的发展,于是我们选择了——betray。我们背叛了曾经最爱的,我们背叛了最初的梦想,同样。我们也背叛了那些背叛者。
詹姆斯的离开让我想起了一段很有意思的对话——
甲:你好!
乙:我不好……
甲:再见。
乙:再也不见。
人生有时很像电影,或者电影就是我们的人生。总会有些台词,从你的身边划过后却依旧记忆如昨日。即使在深夜三点,味觉也不会停息。城市刚刚尘埃落定,静的好像在等待一根针地坠落。滋味就是品尝时滋滋的味道,是稀软的土豆泥和坚挺的牛肉。整个城市就是床就是餐桌,用丝绸覆盖着。舌尖滚烫让我放纵味觉。城市在我们身体下面,此时太子湾散发着香气,西湖溢满过石桥,保俶路上的车流变成液体,随着曙光路、环城南路扩散开去……就算扩散到钱江,扩散到萧山,扩散到我的发梢,我的喉咙和耳根,也到不了终点。
五
就这样,我迎来了高二期末考试,一次会决定高三分班的重要考试。当然,期间各种小考无数,也有像会考这种娱乐性的考试。会考科目我大约半个小时就交卷了,除了数学,其他的都是120+。
那个时候自己真的是无欲无求的努力学习着,真的以为大学可以让我重生,因为老师把大学渲染的太过美好。学习这东西,其实到后来真的就成了生活中的一部分了,至少目前看来是这样的。也不在乎它到底有没有用了,至少能提高个人的修养。而我也属于那种比较聪明的男生,于是成绩比较稳定。
高三,一生之中最难忘的一段时光,终于到来了。妈妈也强迫我必须每晚回家,当时我就想见她的机会更少了。
每天五点多就要起床,晚上十点放学。回家后还要复习,不过在那个短暂灰色的世界里,我终于迎来了第一抹彩霞。她,考进来了。
两年多的坚持,终于更近了一些。只是我依然不知所措,表白?人家连你什么人还不了解,表白了不就成了白表了。
于是的于是,然后的然后,我继续了那个暗恋生涯。只是不经意间总会流露出淡淡的关心。她坐在前排,上课时我总会偷偷的瞟几眼。
她那时的身材更好了,额前的刘海也更长了。冬天里会穿那种可爱的绒毛短靴,显得更加可爱迷人。
只是她来了一个月,我们说过的话还不到十句。不是我不想,只是一看到她,真的神马都变成浮云了。即使我再满腹经纶,在她面前也都烟消云散。
第一次月考后,终于有机会能搭讪了。因为大家考试后都互相问成绩,于是我也只好借题发挥,很有爱地问了句,你考得怎么样啊?
她也只是说一般。
只是说一般。只是一般。一般。
从那个高三开始,很多的东西都在变质。比如大家都会说考得不好,可是成绩却一个比一个高。总会有人说昨晚通宵看了一场足球,可是他却连那场的主将都说错了。其实,大家心里都清楚,我们都只是在学习。
高三,是一场看不见的硝烟。
一次比一次频繁的考试压得我喘不过气,也想过放弃。也知道只要父母一句话我就可以去读大学,可是那些大学太乱。曾经的坚持也已经改变了当年那个玩世不恭的我。于是,我试着忘掉许多美好的东西。使自己变得木讷,视线停留在那个浅黄色的桌面。
偶尔我还是会看看她。看她课间趴在桌子上休息的样子,我知道她昨晚一定学到很晚。
心里也很心疼,可是那份喜欢还是没有说出口。话说老天也非常地眷顾我,第二个月,她坐在了我的左手边。那是老师因为要安排调座。于是馅饼就这样砸到我了。
第一句话,我该说什么呢?不会是你好吧?算了,还是保持沉默吧。
暗恋的其实也很明显了。我平时不可一世的态度见了她就成了“四有”少年,每天在晚课结束后会帮她收拾书包……其实,我也不想这么明显。
那年阳光是温暖的,会在上午第二节课的时候照在走廊的窗户上,会在下午第三节课的时候照在我们的肩上。那一刻,我觉得很美好。
黑板上,孔夫子依旧满腹经纶,马克思也在诉说着共产主义的理想,或许只有地球独自在转动。而伴随着月考和复习,高中生涯的最后一次运动会就要到来了。
这次的运动会我报了百米和4*1000*400接力。那天要起早去布置场地,南方的早晨也是很冷的,那时都已经是秋天了。于是,早上我从宿舍来的时候特意带了暖手煲,想给她送去。
可是百米是运动会的第一项,要提前检录。我只能把暖气煲给同桌要她帮我送去。然后我就去检录了。穿着钉子鞋,百米第二。到终点后我兴奋地跳着,并看着我们班的位置。我知道那一刻她一定在看着我。
可当我回去的时候,发现我那悲催的同桌居然把暖手煲放在了桌子里就去检阅了。她给忘了……我也不好意思多说,于是又错过了。
生命中,总会有一些过客,他她会与你相遇,可是你们的命运是——错过。
高三的时光,在梦里偶尔会梦到毕业,却经常会梦到考试。于是便总在美梦与噩梦之间徘徊。
她来后半年左右,我知道她爱打羽毛球,于是便很直接的邀请她晚课前一起去。结果……被拒。
明明没什么的,可心里还是莫名的悲哀,仿佛受了什么巨大的委屈。那个时候才体会到暗恋的苦涩,也理解了为什么那些女生在听到我说对不起的时候她们会难过。
就这样,我终于迎来了高考。
六
等成绩的日子无疑是痛苦的,每天都在忐忑不安中度过。一遍又一遍的看着日历,期待着那个日子。
班头回老家之前组织我们出去吃饭唱歌,就在徘徊着去不去的时候,接到了她的电话。没错,是她的电话。是她的电话。
故作镇定的接通,笑逐颜开的挂断。她问我去不去聚会,她不认识路。
在那一刻,一切的忐忑都不见了,心里惊异着也窃喜着。
穿上自己最爱的衣服,小跑着来到她家楼下,准备按门铃时突然有些局促,幸福是不是来的太快了。
她和我什么也没说。我和她什么也没说。在那之后的日子里,“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似乎成为了我们共同的信念,暗恋终于修成正果。
事实证明,“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的道理依然如故。就在我们两人完成了甜蜜的旅行之后,我前往海外求学,而她留在国内。
好兄弟复读了,来年考上了北京电影学院;好朋友们也都各奔东西。在浦东机场时,她挽着妈妈向我挥手,好兄弟陪我过了安检送我去香港转机,而爸爸则躲到了角落里。
飞机上,回想着高中的点点滴滴,拿笔写下了一句,匆匆那年,何以笙箫默?到头来,不过是一场终将逝去的青春。好兄弟苦笑着,别想了,在那边照顾好自己。
七
十二个小时,一万公里,须臾海角天涯。
陌生的国度,陌生的人,陌生的月光,陌生的家。记得第一天上学时坐在公交车上看窗外大雨如注,记得第一次自己回家做错了车,记得第一次……太多的第一次,却还是忘不了那个她和那个他。
记得看到特价机票时兴奋异常,抢订了机票之后就告诉了她,圣诞假期让我们一起在异国他乡度过,那是我们一起过的第一个圣诞节。
还是那句话“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一阵仓促的震动破裂了我的梦。听着妈妈在那头哽咽着。她,出车祸了。
后来听父亲说,抢救了十几个小时,她还是走了。走了,是来陪我了吗?
曾在我背包小小夹层里的那个人,陪伴我漂洋过海经过每一段旅程。隐形的稻草人,守护我的天真,曾以为爱情能让未来只为一个人。关了灯依旧在书桌角落的那个人,变成我许多年来纪念爱情的标本。消失的那个人,回不去的青春,忘不了爱过的人才会对过往认真 。
大约过了一个多月左右,接到了好兄弟的电话,他问我怎么样了。我说还好。是啊,还好,如果不好能够怎么样呢。
日子就这么过着,兜兜转转中,背着包走完了这个国家,每到一个地方都会拿出相机和录音笔,我想,如果只给她寄去照片她一定不会知道照片里的故事,那就边走边录吧。
青春,多么虚妄的词语。刘同说谁的青春不迷茫,可是迷茫了又怎样。路总还是自己在走的。孑然,孑然一身。
今天我才明白,人会成长三次。第一次是意识到自我的平凡,不再以世界中心自居;第二次是意识到自我的局限,明白量力而行和无能为力;第三次是意识到自己的潜能,就算是无能力为之也会去放手一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