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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随笔年度佳作_耿立-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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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喜欢什么,这是他对她的怜惜,不是高高在上的,不是施舍,而是他把她当作自己人,一个同样有才华的自己人。后来萧红说他是“胆小鬼、势利鬼”,那是萧红不识人。

  萧红死了以后,他做到了二十年不娶,每年清明都去她的坟头祭奠;后来有了妻子,便跟妻子一块祭奠;香港去不得了,他来广州祭奠,以期离她的墓地更近一点;后来广州也来不得了,他便托朋友代为祭奠……端木这样的人,其实是很稀罕的,即便那个时代都难有;更稀罕的是,对世人对他的非议和误解,他能不着一词,至死都不作解释,我以为这点是很了不起的。

  有一个说法不知是否可信,萧红写《呼兰河传》是受了端木的启发,从时间上看,确实是《科尔沁旗草原》在先的,也许端木常跟萧红聊起,关于这篇小说的构思、风格,关于他的家乡,他的童年,他对这一切的思念……无论如何,萧红又开始写了,这已是1940年了。

  1940年1月,劫后余生的端木夫妇来到了香港,——此时,张爱玲已在香港待了两年,是港大英文系一名品学兼优的二年级生,照样很沉默的,对这世界采取一种局外人的冷眼旁现的态度;这是中国两位天才文学女性的第二次交接:在同一个时间段,生活在同一个城市。

  萧红在香港住了将近两年,身心得以稍稍喘息;这两年里,她完成了她一生中最重要的作品:《呼兰河传》。可以说,没有《呼兰河传》,萧红将不成为萧红;有了《呼兰河传》,呼兰这个不起眼的北方小镇,就成了中国文学版图上最闪亮的地方之一。

  也可以说,萧红从十九岁离家出走,漂泊十年,逛遍大半个中国,中间历经饥寒、战争、逃难、逃婚、生育、和男人的伤心事,身体的衰败、内心的动荡……为的就是写这样一部小说,写这一部安稳的、平静的、温暖的、跟她的传奇经历绝无关系、事实上又有绝大关系的小说。

  我的意思是,萧红若没有离开故乡——故乡本来就是用来离开的——她就不会去写《呼兰河传》;她若没有后来的坎坷和不幸,《呼兰河传》就不会写得这样有感情,虽然她并不愿为了写得有感情而去经历那些坎坷和不幸。

  总而言之,1940年赴港后的萧红,借得短暂安宁——日本人还未打进来——她开始了《呼兰河传》的创作。我能够想象,写这部作品时,她一定是泪流满面,泣不成声;在她抬眼看向窗外的时候,不知她是否意识到,她是来到几千里外的香港,才想起自己也有故乡;身患重病(她得了肺结核,也许常担心自己就要死了),才跟童年有了亲近;回望自己这一生,她所受到的伤害,才知道祖父是这世上唯一对她好的人……她这个时候,整个就又回到了故乡,回到了童年,——某种意义上,她终生都活在童年里,从来就不曾离开过。

  我揣摩萧红的写作速度,应该是相当快的,她差不多是一气呵成式的写作,真正做到了“我手写我心”,就是心中有的,她就写出来,心中没有,她就不写了。她的语言虽好,却很少讲究,一看便知是喷薄而出的,——喷薄而出的作品,大多气血充足,气脉贯通,语言上却粗鄙简陋,不忍卒读。

  萧红却是其中少有的例外,她的文字,细观没一字是出彩的,她不肯在字句上做任何的推敲停留,但几段读下来,那个意思便有了,她想表达的便呼之欲出了,甚至超过了她能表达的……这个人对语言的运用是天生的,她的文字是有魔力的。

  她写文章就像说话,很口语化的,非常自由,有她自己的调门,颠来倒去,叽叽呱呱,却是怎么说都成文章;她大概有些古典文学的素养,但未必太多,而且看不出师承,却创造了今天“口语化”写作的先例,——不知可否这样说?

  而张爱玲正好相反,她自己也承认,她写文章慢而吃力;她熟读诗书,有深厚的中外文学的基底,她是在做足了童子功的情况下开始写作的,有太多的约束,一落笔就想到了前人的影子,然而她却创造了自己的风格;因为讲究,就整体的作品而论,她的成品率大于萧红,少数篇目甚至是字字珠玑,有些字词的应用简直是神来之笔;她也是自由的,只是在百般约束之下获得了自由;她的写作有点像跳芭蕾,捆着,绑着,脚尖踮起来,一圈,二圈,十圈,二十圈……就这么一直跳下去,达到了她这一行的极限。她和萧红的区别就在于,一个是跳芭蕾的,一个是跳自由舞的。

  很多年前,我对她们作过比较,我曾经以为,萧红的文字是可能的,张爱玲的文字是不可能的;即,张爱玲更具有天才性。然而我现在推翻了这说法,这两人的文字都是不可能的,是我们这些平凡的写作者穷一生之力也难以企及的,因为她们不是在用力,她们是在耗自己的气血和生命!

  1941年10月,萧红入住玛丽医院,确诊是肺结核,一个月以后,因经济拮据返家养病。

  1942年1月,香港沦陷。

  1942年1月22日,萧红病逝于香港。临死前,在纸上写了一句话:“我将与蓝天碧水永处,留得那半部红楼与别人写了。”

  这个别人她是看不见了:她死后不久,张爱玲即返回上海——萧红生活了两年的、发表成名作的地方;一年以后的1943年春天,张爱玲正式登上文坛,发表了以香港——萧红写出了代表作的葬身之地——为背景的小说《沉香屑——第一炉香》,从此光芒耀眼。

  巧合乎?天意乎?中国文学的这一对双璧,这两个城市?

  (《文艺争鸣》2011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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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乡村教育:人和事(1)


  格非

  学校

  1971年9月,我开始上小学。那时我才七岁,还没到法定的上学年龄。

  奇怪的是,我们村的孩子,大多数都是属兔子的,属龙的只有我一个。母亲担心我落了单,找到了大队革委会主任,好说歹说,总算让我当了一名插班生。

  学校设在大队所在地唐巷村,距我们村庄只有一箭之遥。校舍是一座年久失修的祠堂,甚至连屋顶的瓦棱上都长着芦苇和蒿子。因要自己准备课桌和凳子,母亲就将家里的一张枣木的长几抬到学校,权做课桌。我们唯一的老师姓薛,名字已忘了,只记得他略微有点驼背,我们都叫他“薛驼子”。

  这个薛老师并不是每天都来学校,他家里的事情忙着呢!

  祠堂里趴着一头巨大的“水龙”,那是从古代流传下来的灭火神器。据说附近的村庄一旦发生火灾,报警的敲锣人还没有抵达我们村庄,那水龙就会未卜先知,提前发出呜呜的叫声。长长的压水杆上绑着一条红绸布,大概是图个攘灾去祸的吉利吧。老师不在的时候,我们就围着这条水龙跳上跳下,心里暗暗盼望着由远而近的锣声。偶尔从这里路过的大队干部如果看见我们在嬉戏打闹,就会让我们派两个同学去老师家,“把那个懒虫从床上揪起来”。

  有一次,我和一位同学去找薛老师。他家住在村子的最东边,他老婆正蹲在院子的碌碡上喝粥。我们问她薛老师在哪儿,她也懒得答理我们,只是用手中的筷子朝外面开阔的庄稼地里胡乱一指。原来老师到地里拔黄豆去了。

  等到老师拔完黄豆,挽着裤腿,赤着脚来到教室的时候,已经快到中午了。

  可我们老师十分严谨,一点都不含糊,一本正经地从屁股口袋里掏出一本翻得烂糟糟的小人书来,开始给我们讲《捕象记》。那是一本薄薄的连环画,故事讲的是动物园的驯兽师如何去西双版纳捕捉大象。用小人书作教材是薛老师的一大发明,等到我们差不多能够将这本小人书的故事都背下来了,老师就会弄来另一本小人书。比如《泥塑收租院》,妈妈拉着我的手,往泥塑收租院里走……比如《奇袭白虎团》,那是1953年,美军、伪李军盘踞在安平村……

  会讲小人书,已经让我们对老师佩服得五体投地了,可他竟然还是一位远近闻名的篮球裁判。他有一枚亮晶晶的铁皮哨子,从不离身。有时,他正给我们讲小人书,大队里就有干部来请他去吹裁判,我们当然前呼后拥地跟着他前往观战。一般来说,只要薛老师在,我们大队的篮球队基本上就不会输球。人家刚得球,他就吹人家“走步”;人家明明是投进了两分,他把哨子一吹,说人家“犯规”在先;人家气急了,用篮球砸他,他手一挥,就将人家罚出场外。乐得我们这些围观的人拼命地鼓掌。在那个年代,会打篮球的人多的是,可要说裁判,除了他就没别人了。我们之所以会盲目地崇拜他,是因为他让我们很早就懂得了一个真理:真正重要的不是规则本身,而是对规则的解释权。

  薛驼子无疑是我们小学时代最受爱戴的老师。他永远是笑嘻嘻的,从来不生气。因缺了颗门牙,嘴巴关不住风,我们即便当面模仿他说话,他也是笑嘻嘻的。可惜的是,不久之后,薛老师因为“误人子弟”这一莫须有的罪状,从学校里消失了。大队给我们一下派来了三位新教师,与此同时,学校也开始向所谓的“正规化”大踏步迈进了。

  我们不仅有了课本和作业本,大队还为我们修建了新的校舍。新校舍不仅有走廊,有教师的办公室和宿舍,门外还修了一个大操场。不过,课桌却是泥砌起来的。桌面由麦秸秆、芦苇和泥巴之类的东西糊成,上面刷了一层白石灰。这样的课桌虽然经济,但却不怎么实用。我们的铅笔一不小心就会扎穿桌面。时间一长,几乎每一张课桌上都布满了大大小小的圆洞。到了春天,这些洞里就会孵出蜜蜂来。当那些肥肥的蜜蜂的屁股从洞里转出来的时候,我们班上哪怕胆子最小的女生,遇到这样的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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