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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大学微言-第6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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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三方面来看秦穆公
    但是,我们既然讲到历史,尤其对于秦穆公这一段事迹,还有三个问题,需要加以说明。也可说是“读兵书而流泪,为古人担忧”的余事而已。
    —、由历史的经历来看秦穆公,他的器度格局,的确非凡,何以在当时春秋的初期,却不能完成对中原的霸业,而只能雄霸西陲呢?答:对于这个问题,便有两个关键,一是春秋的初期,秦穆公正生在齐桓公和晋文公的两雄之间,犹如后世历史上东汉末年,时代的机运,只能形成曹、刘、孙吴的三国局面一样。秦穆公果然器局不凡,但仍然缺乏间鼎中原的基础。二是秦穆公当国只有三十七年,在他雄霸西戎以后的第二年就死了,假如他能再活十多年,或二十年,齐桓公、晋文公都成过去,那么,当时的天下局面,会变成什么样子,那就很难说了。
    二、秦穆公的一生,果然是雄才大略,光明磊落。但生在那个时代,风俗习惯,仍然还没有脱离神鬼迷信的鬼道。最遗憾的,是历史上记载他死后殉葬的人,达到一百七十七人之多。史载:
    秦之良人子舆氏三人,名曰:奄息、仲行、鍼虎,亦在从死之中。秦人哀之,为作歌《黄鸟》之诗云:苍苍者天,歼我良人。如可赎兮,人百其身。”
    因此,司马迁也说:
    君子曰:泰缪(穆)公广地益国,东服强晋,西霸戎夷。然不为诸侯盟主,亦宜哉!死而弃民,收其良臣而从死。且先王崩,尚犹遗德垂法,况夺人之良臣,百姓所哀者乎!是以知秦之不能复东征也。
    其实,殉葬是古代社会最残酷不过的“鬼道”迷信。不过,也可能是在王位之间,权力斗争,铲除异己的最好借口,稍有理性的古代人君,并不采用。如果以秦穆公的一生器度,居然在死亡之际,仍然会有这种举动,实在有大大违反其平生的所为之疑点,就此一举,便抹煞他一辈子的作为,这都是不值一顾的戏剧性而已。但如多去了解历史的故事,也许可以为他辩护说,这种残酷的作法,并非是秦穆公生前的本意。
    例如从前印度的名王阿育王(公元前二二六年左右间,秦始皇的时代),威重一时,在他晚年临危的时候,他还想做一次“供僧”的布施。可是马上要准备继承王位的太子和财政大臣们,都阳奉阴违,并不听命照办。阿育王自己也心里明白,当他正在口啃最后的一个梨子时,便问太子和权臣们说:“现在的世界上,哪一个人的权力威望最大?”太子和大臣们,都马上很恭敬地说:“除了大王你以外,更无别人了。”阿育王听了,便说:“你们不要再阿谀(拍马屁)骗我了。我明白,我现在的权力威望,只能达到这半个梨子,其他是一无所有,一无所能了。希望你们能遵守诺言,把这半个梨子,为我送去我师优波鞠多尊者的寺院里去供养僧众吧!”说完了,也就闭目而逝了。
    由于这个历史的故事,大家便可真正了解到人生,无论你生前是有如何的权力和威望,或者是多么的富有和荣耀,到了真的一口气不来的时候,你所有的美德和才华、功名和富贵,都如昙花泡影,毫无用处。甚至在你活着的时候,暂时属于自己的几十斤肉骨头,也只好随便由人摆布,了无是处了。所以说,以秦穆公一生的英明,死后要人殉葬的事,或者未必是出于他的本意,也未可知。所以贤如曾子,也便不理秦穆公身后的史实,只采用他生前“文告”的名言,做为参考。
    三、在中国的历史上,后世的英雄帝王们,受秦穆公作为的影响,甚全想学他做榜样的也大行人在。但是,一个人生成的器度,到底各有不同,学习榜样,往往变成“画虎不成反类犬”了!例如在三国的时候,所谓“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的曹操,便做过一件事情,很像学秦穆公的举动,而到底限于器局,便成为完全相反的结果。
    这事是在曹操北征乌桓以后,威震北方。因此,匈奴就派了一位使臣来到内地,侦察汉朝的虚实。当然主要是看看曹丞相,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物。曹操本来是一个白面书生,并不是如后世戏剧里把他丑化,扮成那个“鬼脸”。他伯自己不够威武,压不住匈奴派来使臣的气势,便在部下中挑选了一个面貌身材很有气魄的,来扮作“曹丞相”,他自己却打扮成为丞相身边的一个卫士,手里把握着大刀,站在丞相所坐的座椅旁边(那时候,座椅也叫胡床,是初由西域传过来的家具)。他是用这样一个图案画面来接见了匈奴的使臣。事后,曹操便派人和匈奴的使臣周旋,侦察他的观感意见。派去的那一个人,在谈话中.便故意问那个匈奴的使臣说:“你看,我们的曹丞相是哪一种人物呢?”那个匈奴的使臣便说:“很奇怪,久闻曹丞相的英名,但看来,只是一个很有福气的平庸之辈。倒是丞相身边那个‘床头捉刀人’,大有英雄的气概,将来恐怕并不简单。”那个派去侦察的人,便回来据实报告。曹操一听,大为惊震,马上就意识到:“邻国有贤才,敌国之忧也”。此入不可久留,就暗地派人,在匈奴使臣回归塞北的路上,把他杀了。
    这个历史故事,充分说明曹操之所以为曹操,并不能如秦穆公,所以生前不能完成霸业。他当然也读过秦穆公渴求由余来归的历史,但在作为上,就大不如秦穆公的器度,“唯仁人,为能爱人,能恶人”的行为了!
  我们为了讨论《秦誓》的一段话,引申了历史上所载秦穆公的事迹,作为研究的说明。现在再回转来继续讨论《大学》后段“治国平天下” 之道的结论。必须重新提起大家的注意,在“治平”一段的内涵,我们把它划分为六个要点。
    第一,首先肯定以“孝道治天下”做为大经大法,这是他秉承儒家传统文化的不易信守,由此推广,以“敬老尊贤”为“治平”的重点,因此而和顺上下左有,终归于“絜矩之道”,为政治道德的准绳。有关“絜矩之道”的意义,我们曾经在上面讲过,就是至公至正的“持平”之道,或者也可说是公正的“平衡”作用。但在古文的用辞,就叫做“秉国之钧”的均衡作用。
    所以第二,就引用周朝中期卫武公“秉国”时期的政绩,说明怎样才能做到如“民之父母”,得到为人民所公推拥戴的荣耀。接着第三,说明既有人民群众和封疆“国土”,就须明白“财货”的分配运用,它与国家的权位,和民心向背之间有息息相关的重要。因此,第四、五两节,特别提出天命无常“惟(天)命不于常”的关键所在。国家是人民公有的国家,天下是人人的天下。它毕竞不是永远属于某一姓某一家之所有,唯“有德者居之”。所以必须“选贤与能”,以治其国,才是真正的“治国”之要。总之,无论为“治国平天下”,或者为个人私家保有财富,必须要彻底了解“忠信以得之,骄泰以失之”的必然性。最后,第六,再重申提出政治伦理道德和财货分配运用的重心,只在于“义利之辨”。
    “大学之道”就是这样的一篇大论。这是曾子秉承“孔门之学”的“明德”外用的极则。但在最后一段结语,也是说明了自三代以下“家天下”的诸侯邦国政治体制,须要怎样均衡“财货”,和“经济”关系的“治国平天下”之道的一贯思想。从秦、汉以后,便一直为中国儒家学者们“经世治平”、“死守善道”的信条。

    民富即国富,国富则民强
    讲到这里,我又习惯性地想起两句常用的古文感言:“其然乎!其不然乎!”这样感叹,也就是表示问题并不简单,正须值得切实研究。不过。在研究讨论这一段结语,首先须要简单解释一下《大学》的原文。如说:
    生财有大道,生之者众,食之者寡(这是对古代农业社会的农业生产与人口消费来说)。为之者疾,用之者舒,则财恒足矣(这也是对古代农业社会经济,以及兼带手工业的生产情况来说)。
    这的确是千古不易的名言。无论是十八世纪的亚当?斯密的《国富论》、十九世纪马克思的《资本论》、二十世纪凯恩斯的经济理论,都不能否定他的卓见。
    其次,原文便说:
    仁者以财发身(这是讲,能知仁道的人,围善于运用财富,便可以发展一身的功名事业)。不仁者,以身发财(倘使是不知仁道的人,便只想以他本身的一生的能力来拼命搏斗,求取发财)。未有上好仁,而下不好义者;未有好义,其事不终者也(这又是说到当家治国的领导作风,以及领导社会的风气的重要性)。
    上好仁,下必好义。但在古文中的“义”字,它的内涵究竟是什么?那可又是碰到一个麻烦的问题了!
    儒家所讲的“义”,是“人人为我,我为人人”,人我之间都得安详,所以古人解释“义”(繁体为“義”)字造形的内涵,是从“羊”(吉祥)、从“我”,两个字义的综合,是属于“六书”中的“会意”字的范围,等于说是“为善最乐”的意思。但自曾子以后,孟子特别注重“义”子,主张以“义”为先。因此古人便如此注解:义者,宜也。这也等于说是没有哪一点不合适、不相宜的才是“义”。至于从墨子学说以后,墨家思想的“义”字,就有偏重于人我之间,富于同情心和相爱心的“侠义”之“义”了。我们知道古文对于这个“义”字和“仁”字一样,都具有广泛的涵义,可以说只能“心领神会”,不可局限于文字言语的形式。因此,曾子所说“未有好义,其事不终者也”,是有“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意思,个个好义,当然就有了美善的好结果。
    因此,他的原文便有“未有府库财,非其财者也”。这是说明治国者应当不起私财之心。“藏富于国”,“藏富于民”,民富即国富,国富则民强,当然就可以达到一个完全“均富”的境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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