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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治通鉴全译-第11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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颓坏,非所以追隆堂构,仪刑万国者也。今国子虽有学官之名,而无教授之实,何异兔丝、燕麦、南箕、北斗!事不两兴,须有进退,宜罢尚方雕靡之作,省永宁土木之功,减瑶光材瓦之力,分石窟镌琢之劳,及诸事役非急者,于三时农隙修此数条,使国容严显,礼化兴行,不亦休哉!”太后优令答之,而不用其言。
  '17'当初,北魏宣武帝修建瑶光寺,没能建成。这一年,胡太后又修建永宁寺,都建在宫殿旁边。又在伊阙口修筑了石窟寺,都穷尽了土木建筑的华美。其中永宁寺尤其壮丽,有一座高一丈八尺的金像,十座普通人高的金像,两座玉像。还建了一座九层佛塔,挖筑地基时,把地下的泉水都挖出来了。佛塔高九十丈,顶上面的柱子还有十丈高,每当夜深人静,塔上的铃铎声十里以外都听得到。佛殿如同太极殿,南门如同端门。其中有一千间僧人住房,珍珠玉石锦绣琳琅,使人心摇目眩。自从佛教传入中原,这样壮观的塔庙从未有过。扬州刺史李崇上书,认为:“高祖迁都将近三十年了,宫殿没能加以修筑,太学也荒废了,城楼府庙也很多都残破了,这不是发扬光大祖宗的基业,作为万国表率的样子。现在国子监虽然有学官的名义,却没有教授学生的实际效用,这与那不能纺织的兔丝、不能收获的燕麦、不能簸扬的南箕、不能盛酒的北斗有什么不同呢?事情不能两全其美,应当有进有退,所以应当停止尚方署中雕缕奢靡的劳作,节减永宁寺土木修建的事情,减少瑶光寺木材砖瓦的费用,分散修筑石窟的劳力,连同那些不急用的劳役一同都加以减省,等到农闲时节再修建上面所说那些需修缮的建筑,使国家威严显赫,礼仪教化大兴,岂不是真正美好吗?”太后宽容地回答了他的建议,却没有采用他的意见。
  太后好事佛,民多绝户为沙门,高阳王友李上言,“三千之罪莫大于不孝,不孝之大无过于绝祀,岂得轻纵背礼之情,肆其向法之意,一身亲老,弃家绝养,缺当世之礼而求将来之益!孔子云:‘未知生,焉知死?’安有弃堂堂之政而从鬼教乎!又,今南服未静,众役仍烦,百姓之情,实多避役,若复听之,恐捐弃孝慈,比屋皆为沙门矣。”都统僧暹等忿谓之“鬼教”,以为谤佛,泣诉于太后。太后责之,曰:“天曰神,地曰祗,人曰鬼。《传》曰:‘明则有礼乐,幽则有鬼神。’然则明者为堂堂,幽者为鬼教。佛本出于人,名之为鬼,愚谓非谤。”太后虽知言为允,难违暹等之意,罚金一两。胡太后喜欢从事佛事,因此百姓很多都绝了后代使自己的独生子成为和尚,高阳王的朋友李上书说:“三千种罪过没有比不孝更大的,最大的不孝又没有超过断绝香火后代的,怎么能轻易地纵容百姓们违反礼法之情,抛弃他们遵奉法令之意,独生子对年老双亲丢下不奉养,用违背现世的礼法去求得来世的善报呢!孔子说‘不知什么是生,怎么知道什么是死?’怎么能放弃光明正大的礼政去听信那鬼邪之教呢!并且,现在南面的兵戈还没有平息,各种劳役仍然不断,百姓的心思实际上是想逃避劳役,如果再听任他们这样下去,恐怕会丢弃孝道慈爱,家家户户都作和尚了。”都统僧暹等人气愤于李所说的“鬼教”,认为他是在诽谤佛教,对胡太后哭泣着控诉他。太后责备李,李说:“天叫神,地叫祗,人叫鬼。《礼记》中说:‘明则有礼乐,幽则有鬼神。’因此明者称为堂堂,幽者称为鬼教。佛是由人变成的,叫它是鬼,我认为不能说是诽谤。”胡太后虽然明白李的话正确,却难以违背僧暹等人的心愿,便罚了李一两黄金。
  '18'魏征南大将军田益宗求为东豫州刺史,以招二子,太后不许,竟卒于洛阳。
  '18'北魏征南大将军田益宗请求去作东豫州刺史,以便去招降他的两个叛乱的儿子,胡太后不答应,最后他死在了洛阳。
  '19'柔然伏跋可汗,壮健善用兵,是岁,西击高车,大破之,执其王弥俄突,系其足于驽马,顿曳杀之,漆其头为饮器。邻国先羁属柔然后叛去者,伏跋皆击灭之,其国复强。
  '19'柔然国的伏跋可汗,身体壮实高大,善于作战。这一年,他西攻高车,攻破高车城,抓获高车王弥俄突,把他的脚拴在马后面,拖死了他,又把他的头用来作了饮酒的器皿。邻国中凡是从前归属柔然后来又叛变的,都被伏跋消灭,伏跋的国家重新强大起来。
  十六年(丁酉、517)
  十六年(丁酉,公元517年)
  '1'春,正月,辛未,上祀南郊。
  '1'春季,正月辛未(初九),梁武帝在南郊祭天。
  '2'魏大乘余贼复相聚,突入瀛州,刺史宇文福之子员外散骑侍郎延帅奴客拒之。贼烧斋阁,延突火抱福出外,肌发皆焦,勒众苦战,贼遂散走,追讨,平之。
  '2'北魏大乘流匪重新聚集起来,冲入瀛州,刺史宇文福的儿子员外散骑侍郎宇文延率领手下的奴仆和佃客抗拒敌兵。流匪烧了斋门,宇文延冲入火中抱出宇文福,他的身体头发都被烧焦,仍然督促众人苦战,流匪终于逃散,他又率兵追杀,消灭了流匪。
  '3'甲戌,魏大赦。
  '3'甲戌(十二日),北魏大赦天下。
  '4'魏初,民间皆不用钱,高祖太和十九年,始铸太和五铢钱,遣钱工在所鼓铸;民有欲铸钱者,听就官炉,铜必精练,无得淆杂。世宗永平三年,又铸五铢钱,禁天下用钱不依准式者。既而洛阳及诸州镇所用钱各不同,商贷不通。尚书令任城王澄上言,以为:“不行之钱,律有明式,指谓鸡眼、钚凿,更无余禁。计河南诸州今所行悉非制限,昔来绳禁,愚窃惑焉。又河北既无新钱,复禁旧者,专以单丝之缣、疏缕之布,狭幅促度,不中常式,裂匹为尺,以济有无,徒成杼轴之劳,不免饥寒之苦,殆非所救恤冻馁,子育黎元之意也。钱之为用,贯襁相属,不假度量,平均简易,济世之宜,谓为深允。乞并下诸方州镇,其太和与新铸五铢及古诸钱方俗所便用者,但内外全好,虽有大小之异,并得通行,贵贱之差,自依乡价。庶贷环海内,公私无壅。其鸡眼、钚凿及盗铸、毁大为小、生新巧伪不如法者,据律罪之。”诏从之。然河北少钱,民犹用物交易,钱不入市。
  '4'北魏初建立时,民间都不使用钱币,孝文帝太和十九年时,开始铸造太和五铢钱,派钱工在工场铸造。百姓中有想铸钱的人,就让他们到国家的铸炉去铸造,铜一定要精炼,不能混杂。宣武帝永平三年,又铸造五铢钱,禁止国内使用不合标准的钱。这样不久,由于洛阳和各州镇所用钱各不相同,商品货物不能交换、流通。尚书令任城王元澄上书,认为:“不通行的钱,法律有明文规定,指那些薄小、凿边的钱币,再没有其他的限禁。估计河南各州现在崐所通行的钱币都不是禁止行列里的,从前发生禁止的事,我感到很困惑。另外,河北既没有新钱,又禁止使用旧钱,只好专用单丝织成的细绢以及疏线织成的粗布,它们幅面狭窄,尺度也不足,不合常规。把一匹布分成几尺,来救济没有的人,白白地费了机织的辛苦,却不能避免饥寒的困扰,这大概不是救济扶助冻饿之人的办法,也不符合养育百姓的本意吧。钱的使用,用绳子穿起来,不用凭借度量工具,既公平又简易,是方便百姓的好办法,确实是再合适不过了的。请求同时命令各个州镇,不管是太和钱还是新铸的五铢钱,以及古时通行的钱币,凡是地方上一直使用的,只要里外都好,即使有大小的区别,也都一起通行,贵贱的差别,分别按乡里的物价折合。这样,贷物在海内都可流通,公家、私人都可以开展贸易,财物再也不会积压了。那些专铸薄小之钱、凿边之钱、盗铸钱币、将大钱化成小钱以及用各种花招造假钱的人,一律按法律治裁。”胡太后下令同意他的意见。但由于河北缺少钱币,百姓仍然以物易物,钱币不能在市面流通。
  '5'魏人多窃冒军功,尚书左丞卢同阅吏部勋书,因加检核,得窃阶者三百余人,乃奏:“乞集吏部、中兵二局勋簿,对句奏案,更造两通,一关吏部,一留兵局。又,在军斩首成一阶以上者,即令行台军司给券,当中竖裂,一支付勋人,一支送门下,以防伪巧。”太后从之。同,玄之族孙也。中尉元匡奏取景明元年已来,内外考簿、吏部除书、中兵勋案、并诸殿最,欲以案校窃阶盗官之人,太后许之。尚书令任城王澄表以为:“法忌烦苛,治贵清约。御史之体,风闻是司,若闻有冒勋妄阶,止应摄其一簿,研检虚实,绳以典刑。岂有移一省之案,寻两纪之事,如此求过,谁堪其罪!斯实圣朝所宜重慎也。”太后乃止。又以匡所言数不从,虑其辞解,欲奖安之,乃加镇东将军。二月,丁未,立匡为东平王。
  '5'北魏很多人假冒军功,尚书左丞卢同查阅吏部的功绩簿,并加以审核,发现了三百多个冒取官位的人,于是上奏说:“请求集中吏部、中兵二局的功劳簿,核对审查上报的文书,抄写二份,一份放在吏部、一份存放兵局。另外,在军队里杀敌可升一级以上的人,就命令行台军司颁发证书,证书从中间竖着分开,一份交给立功的人,一份送交门下省,以便防止耍花招作假。”胡太后听从了他的建议。卢同是卢玄的族孙。中尉元匡上书请求把景明元年以来内外考核的帐簿、吏部任职的文书、中兵的功劳查询记录,以及历次考核中的最高等和最低等的名单都取出来,以便核查冒功盗官的人,胡太后批准了他的请求。尚书令任城王元澄上书认为:“律法最怕烦杂苛刻,治政贵在清平简约。御史台的职责,在于有所风闻就可以上奏,如果知道有冒取功劳官职的人,只须取一本簿籍,调查检验出真假,绳之以法便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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