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俏皮尸仙在身边-第9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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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帅的秘书叫做高玟,身高一米七,属于其七头身的高挑女人,长得一般般,但一张脸很干净,没有痣和伤疤,五官也很端正,虽然是单眼皮,但单眼皮的女人有单眼皮女人独特的美丽,她身材匀称,尤其喜欢穿爆乳类的衣服。

虽然我听说高玟已经结婚了,但她每天穿着火爆,也让我十分汗颜,高玟将一碟子文件放到了我的桌子上,她附身趴在我的办公桌上,我隐约能看到她胸口那神秘的沟壑,但她似乎不以为意,还十分骄傲的将胸脯一挺说道:“宋总去北京了,所以我今天也要出发了,这些是公司的一些文件,还有部分的档案资料,不过今年公司生意少,所以文件也不多,往年比现在多三倍。”

“庄总,现在你最重要的事情就是找个秘书了,当然也得找像我一样能干秘书!”说着,高玟朝着我眨了眨眼睛,就渐渐离开了。

高玟的事情我也听说过,似乎是鬼帅的情人,只不过两人的关系已经持续了十余年,业内的人都知道这时候,但鬼帅的正房却是在老家生活,我也不知道她知不知道,但高玟那一句能干的秘书却让人想入非非。

我看了看文件,大多都是这些年的一些灵异事件,层出不穷,而事务所作为一个雇佣性质的奇人异士几个的地点,所以接受的任务也五花八门。

但事务所绝对不帮助死人复活,亡者复苏,或者是祸害其他人等等有违天道伦理的事情,他们一概不做。

文件之中,有着一个这个月的任务,是因为鬼帅不再而没有执行,这任务是一个普普通通的驱鬼灭鬼,但给的赏金却奇高,高达五十万!

在回到杭城的时候,师父也跟我说过一些在杭州做生意的技巧,给人驱鬼驱魔大多是几千块钱完事,一般这样的法事之中,也没有什么难度,只有最弱的鬼魂,才会被人发现,一般有些道行的鬼怪,在附体的时候,都是悄无声息的,它们通常会连续跟着一个人数个月,乃至数年,等摸清楚了目标的性格,人脉,家人就突然附身上去,从而达到以假乱真的效果,往往这样的鬼怪就很难被发现了。

但我看到任务所描绘的场景显然不是那么复杂,它很简单,就是普普通通的驱鬼而已,说是在家中有鬼,让人去驱散。

我怀中摸索了一下,掏出了鬼壶,实际上在我离开土司城的时候,将鬼壶一起带走了,鬼壶这是一个举世无双的法器,连烛龙这样厉害的东西都能封存,更不用说是普通的鬼魂厉鬼了,所以被人销毁也十分可惜,我就带回来了。

我抚摸了一下鬼壶上的纹路,在与事务所三十个核心人员商量之后,让他们在事务所等待命令,而自己先出去办事了,地方不远,就在西湖班旁边的一个小区里面。

和西湖班仅仅相隔了两层墙壁而已,西湖班是老建筑物,据说很早就有了,到现在为止翻新了好几次,如今虽然保持着西湖班独特的外貌,但墙壁等东西,早就在不久前,换成混凝土墙壁,因为西湖班是唱戏的,人很多,而旁边是小区,最怕太热闹,这一个需要热闹,一个需要冷静,以至于在围墙中间,还有一些消音的设施,我刚打算进去小区,却看到了李艳红在不远处,作为武双双前任老板,我对她十分客气,当即就过去打招呼,李艳红是一个聪明的女人,看到我便是一脸笑意,我们说了一些关于武双双的事情,就打算各自离开了。

可是我转身的时候李艳红突然说到:“你不会是去鬼栋吧。”

我听了诧异,笑问道:“什么鬼栋?”

“在这个太阳花小区里面,十三幢房子是不祥的房子,很多用户都搬出去了,据说是闹鬼,很不干净……”李艳红说到,她穿着旗袍,站在一边还用一把小折扇扇着自己,样子像极了上世纪三十年代上海滩娱乐场所的风尘女子。

李艳红是一个有故事的女人,她与她的孩子单独生活,谁也不知道孩子的父亲是谁,我听了李艳红的话,感到事情不简单便问道:“看来你知道很多的样子。”

李艳红叹道:“也都是冤孽,就在一年前,当时你和武双双都还没有过来,那时候我们戏班没什么生意,经常去一些老小区里面义演,你也知道,老一辈的人都喜欢戏曲,只是我们赚不到钱,当时我们第一个演绎的小区,就是这里了,不过那时候小区里面,还没有十三栋楼这个故事,听说是在不久前……”

李艳红抽了一根香烟,红艳艳的嘴唇,在香烟上留下了一个唇印,虽然她已经三十多岁,但在女人味这方面,要比很多小姑娘要厉害很多。

我听着听着就被故事吸引了,坐在了石墩子上问道:“李班主,你继续讲,我听着。”

“喜欢听就成,我这个人最喜欢讲故事,那十三栋楼,听说当时住着一对小情侣,当时两人成双成对的进进出出,也让其他人很羡慕,小伙子是个非常进取的人,我不知道他是什么来历,但每天早出晚归,都是给人送快递,你也知道,送快递很辛苦,但是在某一天,他回来的时候,小姑娘不在了。”

一听人不在了,我连忙问道:“怎么会不在的?”

“说来也奇怪,房间的门是反锁的,也就是说不可能有人在外面进取,只有一个可能,就人在房间里面,上了锁,却消失了……”李艳红叹道,“然后那小伙子发了疯一样的找,找了很久很久。”

“找到没?”

“找到个屁啦,那事情发生之后,同一栋楼的其他用户家,也出现了非常诡异的情况,就是人口开始失踪,而且失踪都是在白天中午的十二点,一共失踪了十三个后来人们觉得这里邪乎,就搬了出去,那小伙子是最后搬走的,他一阵以为女孩子是离开了家,以后会回来的,不过没多久之后,这里就变成了一个空房子,里面的房间装修的都不错,但没人敢进去,也是因为那个传说的缘故,老人们都会用这个故事来骗小孩,让小孩们听话,就说这个房子是个妖怪吃人,但妖怪哪里那么容易出来。”

李艳红自嘲的笑道:“物业还请一些法师过来做法,但是那些法师看到这个房子的格局之后,没有一个人敢过来,后来找了一个三脚猫的道士,做法的第一天就得了癫痫,最后疯了……”

“那你能陪我过去看看么?”我看着李艳红说到。

李艳红笑着瞥了我一眼:“庄老板,并不是我不肯帮你,是因为实在不能进去,我也不是信鬼神的人,比起鬼神,我更加信奉耶稣基督,毕竟那给人的感觉现实一点,然而那传言沸沸扬扬,实在太过真实了,我也不想冒这个险,你也知道,我家的孩子,还没长大,还是个小豆芽,我如果去了,遭了什么意外,到时候我孩子就一个人了,我是一个商人,我只做对自己有利的东西,你也是商人,我想这一点你比我更加清楚吧。”

“李班主既然这么说,我也不好意思多说什么了,我会自己去看看,谢谢李班主的这番提醒。”

“等等!”李艳红叫住了我,将烟头踩在脚底下,“去的时候走后门!”

“为什么?”

“正门口有两头斗牛犬,通往十三幢的楼房被封锁住了。”

“知道了,谢谢你啊,李班主!”我朝着李艳红挥手,同时朝着小区走过去。

111。十三幢(下)

我走进了这个老小区里面,发现周围冷清得很,不仅仅是十三幢楼,还有其他楼栋的住户,也没几个,在小区的道路里面散步,半天才能见到一个人。

周围的绿化带,都已经惨败不堪,四处的荒地,让我觉得这里更像是一处坟地,这里阴气很重,尤其是小区的格局,大有聚阴的意思,因为通向东门南门都路都被赌了,而且养了几只斗牛犬。

斗牛犬十分凶悍,见人就叫,相比藏獒也只是相差体型大小而已,而实际上也不会差太远,我走到了十三栋的楼下,果然么没有一个人在,而在入口出,却有一个老人艰难的走路,他驻着拐杖,步履蹒跚,此时正在上楼梯,但不知为何却迟迟上不去。

老人的身形干枯,就像是个骷髅一样,头发几乎全白了,从衣服上看,他应该是一个老大爷,不过步子很小,我还以为是见鬼了,我见到那老大爷走路吃力,便好心过去问道:“大爷,您几楼?”

那老人徐徐转身,但我却透过了他的身体,看到了前方的楼梯,我暗道情况不妙,而在他回头的刹那,我看到了一双漆黑的眼睛,深邃而恐怖,此时,老人突然走向了我,这也让我更加近距离的看到了他。

一双眼睛里面竟然密密麻麻都是一些类似蜂巢的格子,如果现场有密集恐惧症患者,恐怕看到这画面,就会晕倒。

老人家走到我面前,嘴唇不懂,但生意却传了过来:“小青年,不要上去,里面的东西很厉害……”

我想不到一个鬼魂会好心提点我,虽然我捏着鬼壶,但鬼魂显然没注意到,有鬼壶在身,我也不怕什么毕竟鬼壶是专门封印妖邪的,曾经吴超凡师父用的玻璃罐子,那就是装鬼魂的一个法器,而这个鬼壶比玻璃罐子厉害了不知道几百倍。

老人说完话就消失了,我立刻用牛眼泪抹在了眼睛上,因为我不是阴阳眼,所以要看见那些隐身的鬼,必须用道具,当然只是开了一只眼睛,另外一只眼睛没变,走到了楼里面,里里面漆黑一片,讽刺的是,里面楼梯的窗户都被人用木板给封起来了,外面虽然亮堂,但里面却一片漆黑。

我过了好一阵子才习惯了黑暗,也渐渐的能在黑暗之中看到一些东西,但是我十分惊讶,这个楼栋里面竟然都是鬼魂,慢慢的一栋楼,男女老少都有,并且都漫无目的的走着。

曾经师父跟我说过,遇到鬼魂不能害怕,如果一害怕,那些鬼魂就会看到我所在何处,乘机过来对我不利,而这也是我最不希望发生的。

我自诩神魂强力,但遇到一些道行高深的恶鬼,还是没辙,毕竟它们悄无声息的过来,谁也不知道会不会在我毫无防备的时候上身。

我走的也特别小心,看似漫无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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