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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木德智慧全书-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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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
  愿忍耐,正是其在生意中精明的体现。这就启发我们:在商场中要学会随机应变,否则只能
  导致失败。
  另一方面,聪明的犹太人还懂得:不能总是等待更大的利益。下面的这个故事就是对这一智
  慧的生动诠释。
  一天,靠炒卖股票发家的犹太巨富列宛,看着他8岁的儿子在院子里捕雀。
  捕雀的工具很简单,是一只不大的网子,边沿是用铁丝圈成的,整个网子呈圆形,用木棍
  支起一端。木棍上系着一根长长的绳子,孩子在立起的圆网下撒完米粒后,就牵着绳子躲在
  屋内。
  不一会儿,就飞来几只雀儿,孩子数了数,竟有10只之多!它们大概是饿久了,很快就有8
  只雀儿走进了网子底下。列宛示意孩子可以拉绳子了,但孩子没有,他悄悄告诉列宛,他要
  等那两只进去再拉,再等等吧。
  等了一会儿,那两只非但没进去,反而走出来4只。列宛再次示意孩子快拉,但孩子却说,
  别忙,再有一只走进去就拉绳子。
  可是接着,又有3只雀儿走了出来。列宛对他说,如果现在拉绳子还能套住1只玩儿。但孩
  子好像对失去的好运不甘心,他说,总该有些要回去吧,再等等吧。
  终于,连最后1只雀儿也吃饱走出去了。孩子很伤心。
  列宛抚摸着孩子的头,慈爱地教训道:
  “欲望无穷无尽,而机会却稍纵即逝,很多时候,为了得到更多而一味等待,不采取果断
  的行动,不但不能满足我们的欲望,反而会让我们把原先拥有的东西也失去。”


对孩子具有一种带有神圣感的情感


  对孩子具有一种带有神圣感的情感
  《塔木德》中有一句极为睿智的格言:“人类有三个朋友:小孩、财富、善行。”
  这里的人类当然应当理解为犹太民族。这句格言告诉我们的是犹太民族的三个根本关注点:小孩是民族的肉体存在,善行是民族的精神存在,财富是民族的现实存在。
  对于以“文化”立“族”的犹太人来说,善行及其背后的价值与信仰,是民族最高意义的存在,无此,即无犹太民族。但是,这种精神存在要成为每一历史时刻的现实存在而不沦为历史遗迹,必须与民族的肉体存在同在。而财富不仅代表着维系犹太民族精神存在和肉体存在的必要条件,还是犹太民族的肉体存在借以证明其精神存在之不朽的根本证据。所以,最终说来,犹太民族的这三种存在是在孩子身上实现“三位一体”的。从这层意义上,我们不难明白,犹太人何以会对孩子具有这样一种带有崇高感、神圣感的情感。
  犹太人的一则典故是这样说的:
  当初,上帝要把“十诫”授予犹太民族时,曾要求犹太人做出保,他们必能守护律法。于是,犹太人首先以最早的伟大祖先,如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等名字起誓,一定守护十诫。
  然而,上帝认为不够。
  犹太人又以他们日后所能获得的一切财富起誓。
  上帝还是认为不够。
  犹太人又以所有犹太人所生的哲人的名字起誓。
  上帝仍嫌不够。
  最后,犹太人说,一定会把“十诫”传给孩子,并以孩子起誓。
  这时,上帝终于说道:“好!”
  这样的寓言只有一个长时期在血与火的急流中跋涉而随时会遇到灭顶之灾的民族才构思得出来。只有当一个民族清晰地意识到,自己的未来和一切希望都寄托在孩子身上时,才会给孩子带上这样一轮光环,使孩子几近于神圣。
  从这样一种“孩子神圣”观念出发,犹太人的家庭成了名副其实的“孩子的王国”。
  当孩子还在母亲的子宫里的时候,就已受到全家的特殊照顾。犹太人有一条规矩,孕妇应当享受特殊待遇,必须让她吃得好。在贫穷人家,甚至宁可大家挨饿,也不能让孕妇饿着。
  孩子一出生,就成了家庭的中心。用《塔木德》的话来说:“一岁是国王:大家集合起来,像服侍国王一样哄他,取悦他。”


坚持学习才不会在人生之途迷失


  坚持学习才不会在人生之途迷失
  《塔木德》说:“对于犹太人,学习是一生的课题。”
  70多年前,有一个基督教徒想在街上雇一辆马车。他环顾了一下四周,发现不远处有一排犹太人的马车。走近一看,马正在吃草,却找不到车夫。他就问在路上玩耍的小孩:“哪去了?”小孩回答说:“在车夫俱乐部吧。”于是,这个基督教徒就来到街道深处的车夫俱乐部,看到在狭窄的屋子里面,车夫们都在学习《塔木德》。虽然是车夫,但他们一有时间就学习圣书。这就是传统犹太人的写照。
  纽特·阿克塞波正是把学习当作一生的课题的榜样。
  纽特·阿克塞波青年时代渴望学习语言,学习历史,渴望阅读各种名家作品,好使自己更加聪慧。当他刚从欧洲来到美国北达科他州定居的那阵子,他白天在一家磨坊干活,晚上就读书。但没过多久,他结识了一个名叫列娜·威斯里的姑娘,18岁就和她结了婚。此后他必需把精力用在应付一个农场日常的各种开销上,还必需养儿育女,多年以来,他早就没有时间学习了。
  最后终于有这么一天,他不再欠任何人的债务,他的农场土地肥美、六畜兴旺。但这时他已经63岁了,让人觉得仿佛不久就要跨进坟墓了,没有人再需要他,他很孤独。
  女儿女婿请求他搬去和他们同住。但纽特·阿克塞波拒绝了。“不,”他回答说,“你们应该学会过独立生活。你们搬到我的农场来住吧。农场归你们管理,你们每年付给我400美元租金。但我不和你们住在一起。我上山去住,我在山上能望见你们。”
  他给自己在山上修造了一间小屋。自己做饭,自己料理生活。闲暇时去公立图书馆借许多书回来看。他感到他从来也没有生活得这么自在过。
  开头,纽特·阿克塞波仍改不掉他多年养成的习惯:清晨5点起床,打扫房间,中午12点准时吃饭,太阳落山时一准就寝。但他很快发现他那些事情完全可以随自己高兴,想什么时间做都可以。实际上,他那些事即使不干也没有什么关系。于是他一反过去的老习惯。早上他常常在床上躺到七八点钟。吃罢饭,他往往要“忘记”打扫房间或清洗碗碟。但是,他后来开始在夜间外出作长距离散步,这才是他真正告别过去,向着新的、更加自由的生活迈出的最为彻底的一步。
  在他一生之中,白天总是有很多工作要做,累了一天之后,天一黑就没法不睡觉。现在可不同了,白天过完,夜晚他可以出去散步,他发现了黑夜的奥秘。他看到了月光下广阔的原野,他听到了风中摇曳着草和树发出的声音,有时他会在一座小山头上停下,张开双臂,站在那儿欣赏脚下那一片沉睡的土地。
  他这种行径当然瞒不过镇上的人。人们认定这个老头的神经出了毛病,有人说他已经成了疯子。他也知道别人是怎样看他的,从人们向他提出问题时所说的那些话,以及人们看他做事时的那种眼神就不难了解到。他对于那些人看待他的态度感到十分气恼,因此也就更少和人们交往,他用来读书的时间也越来越多了。
  纽特·阿克塞波从图书馆借回来的书中,有一本现代小说。小说的主人公是一名耶鲁大学的青年学生。小说叙述他怎样在学业和体育方面取得成就,还有一些章节描述了这个学生丰富多彩的社交生活。
  纽特·阿克塞波现在64岁。一天凌晨3点钟,他读完了这本小说的最后一页。这时他做出了一个决定:去上大学。他一辈子爱学习,现在他有的是时间,为什么不上大学?
  为了参加大学的入学考试,他每天读书许多小时。他读了许多书,有几门学科他已有相当把握。但拉丁文和数学还有点困难。他又发奋学习。后来终于相信自己做好入学考试的准备。于是他购置了几件衣物,买了一张东去康涅狄格州纽海芬的火车票,直奔耶鲁大学参加入学考试。
  他的考试成绩虽然不算很高,但及格了,被耶鲁大学录取了。他住进学生宿舍。同屋的人名叫雷·格里布,曾当过教师。雷的学习目的是得一个学位,以便再回去教书时可以挣更高一点的工资。雷在学生饭堂打工、挣钱交学费,雷不喜欢和人讨论问题,不喜欢听音乐。
  纽特·阿克塞波感到很惊讶,他原以为所有的大学生都和他一样喜欢谈论学问。
  进大学还不到两星期,纽特·阿克塞波发现自己很难和其他同学融入在一起。其他的学生笑话他,不仅仅因为他年龄大(虽然白发苍苍的他坐在台下,听一个年龄比他儿子还小的教师在台上讲课,那情景也实在些古怪),还因为他来上学的目的与众不同。那些学生选修的科目都是为了更有利于以后找工作挣钱,而他和大家都不一样,他对有助于挣钱的科目不感兴趣。他是为了学习而学习。他的目的是要了解人们怎样生活,了解人们心里想些什么,弄清楚生活的目的,使自己的余生过得更有价值。但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能够有自由的感觉,能够在学习中找到乐趣。
  你应该用这种态度看待生活:将生活看成是在你前面无限延伸的、漫长的、渺无尽头的道路,你只有坚持学习,不断地努力向前走,才不会在中途迷失。
  


极端重视科学和知识


  极端重视科学和知识
  据统计,获世界诺贝尔奖的科学家中有17%是犹太人,美国获诺贝尔奖的科学家中有27%是犹太人,美国每5个大学教师中有1个是犹太人,每5个大学生中也有1个犹太人,足见犹太人对科学和知识的重视。
  科学家中除了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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