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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格企业家-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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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是谁给的手机号码,最后又推说这段时间太忙,加之身体不好马上要住院,拒绝了采访的要求。 
  据记者了解到,孙涤非曾为安徽省合肥市歌舞团演员。作为替国洪起抛头露面的三个股东——孙涤非与自己的姐姐刘严、国洪起的弟弟国洪新一起,曾先后被江苏省和山东省警方控制,最近她才回到北京,并获得国洪起的委托全权负责解决公司遗留问题及一切诉讼事宜。 
  有消息人士透露,其实在被捕之前,国洪起曾做过一番“挣扎”——当时华闻控股把国洪起从广东证券顶了出去,并查封了他的账户,而国的大部分资金都在里面。国气急败坏,在一位“牛人”的帮助下,企图“活动”有关部门抓捕广东证券的总经理钟伟华,但此事未果。而在2004年3月15日,江苏警方抓走了国洪新。国洪起开始意识到问题的严重,于是授意自己公司财务中心的一位工作人员,向当地警方举报广东证券公司总经理钟伟华涉嫌挪用资金的问题。公司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立案后,马上派人去广东抓捕钟伟华,但扑了个空。随后国洪起被捕…… 
  找个适合自己口味的“好律师”,目前恐怕成了国洪起的头等大事之一。在刚被拘留时,国洪起的母亲曾找过钱卫清,因为国委托了其他人负责处理官司事宜,此事不了了之;后来北京证泰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碧青及大名鼎鼎的北京中都律师事务所律师田文昌为其担任辩护律师,分别负责民事部分与刑事部分,并准备为其进行无罪辩护,但在一些事实的认定等方面,国洪起与律师方意见不一致;怀有不满情绪的他又找到了南京三法律师事务所律师周羽正。据知情人透露,身在看守所的国洪起拥有一定的自由度,偶尔能“通过手提电脑上网看邮件并和外面打电话”。 
  山东省、广东省、江苏省和江西省相继成立专案组。记者通过有关渠道了解到:江西省专案组成立没几天就结束了;而广东省警方在把所有的卷宗移送给指定的检察院以后,被退回补侦;江苏省警方也被检察院退回补侦了三四次,直到2005年9月才正式起诉,罪名是合同诈骗和虚报注册资本;山东省原来立案时是3个诈骗和1个抽逃资金,现在只剩下1个诈骗和1个抽逃资金。   
  末路英雄(9)   
  国洪起在江苏主要涉嫌的罪名是合同诈骗,事情经过是:2001年初,南京禄口机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禄投资)以4。47亿元(其中1。47亿元是他方委托宁禄投资管理)买卖股票。到2001年9月,宁禄投资拥有的股票市值约为2。9亿多元,另有现金约1亿元。于是宁禄投资的董事长陈小戎找到国洪起,委托其名下的北京赛克赛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克赛思)帮助宁禄投资买卖国债进行理财。同年10月7日,国洪新受国洪起委托到南京,与宁禄投资正式签署资产委托管理协议。协议规定:赛克赛思公司以3亿元存入宁禄投资设在广东证券公司西华路营业部的账户,置换宁禄投资市值29526。33万元的股票以及10037。71万元的资金,其中1。47亿元退回原委托宁禄投资理财的他方。以3亿元为本金,双方约定以3年为期,赛克赛思公司到期退回全部本金,并支付9%的年收益以及前期利息1000万元。但在当年10月9日,广东证券广州市西华路营业部负责人吴克夫根据国洪起的指使,向宁禄投资出具了虚假的3亿元转入凭证和资金对账单,并于当日下午在宁禄投资有关人员离开营业厅后,再将这3亿元转出。在正式签署资产置换交接表后,国洪起把宁禄投资的股票全部抛售,并将还债后剩余的1。85亿元转入赛克赛思公司设在西华路营业厅开设的账户使用。后来,国以理财收益名义分8次共支付宁禄投资5400多万元,其余资金到案发时一直没有归还。 
  据知情人透露,因为江苏省方面的目的是要追讨回3亿元资金,所以直到正式起诉后,双方还在协商还钱之事,并承诺钱到账后不再追究。但国洪起态度比较强硬,认为自己当时到南京是来帮忙的,并坚持在还款协议前面加个“序言”,要对方承认“搞错了”。国洪起在看守所里为此事曾对自己的律师发脾气:“他们现在连个序言都不同意写,我对他们的说法很生气。(他们)为促进报案胡说,已经造成了我很大的损失,何况我是帮他们的忙。” 
  而案发后,江苏警方曾扣押了国洪起的现金31。4万元、手表一块、戒指一枚、宝马一辆,冻结资金340余万元,冻结国洪起所拥有的物业有:北京国恒基业大厦、北京亿时代大厦、北京名都园第297号别墅、上海金源大厦地上1…4层和地下室,国洪起投资的北京国恒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泰怡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股权,冻结了国洪起在世纪证券1个亿的股权。但到2005年底,江苏警方已经把部分查封的财产归还给其妻孙涤非。 
  当时和国洪起、吴克夫一起立案侦查的国洪新,后来被江苏省警方无罪释放,但刚出大门便被山东省警方带走。随后,国洪新、孙涤非与刘严这三个九九集团的股东,都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于是九九集团14多亿的资产被6。7个亿的债权人拿走。随后,孙涤非和刘严两人被放了出来,而国洪新在去年底以抽逃注册资金罪被判了4年。 
  有人惋惜,大学毕业后曾在中科院半导体研究所工作的国洪新,如果没有这个哥哥,他可能会成为一个很不错的科学研究者。 
  而有信息称,国洪起涉嫌的诈骗可能会改成挪用,但结果如何,则要“根据国洪起最终的态度而定”。有法律专业人士分析,如果按挪用,又把钱还清了,不过是判个三五年。如果诈骗罪成立,且涉案数额巨大,那么等待国洪起的毫无疑问将会是无期徒刑。国洪起不可能不知道后果的严重性,但他之所以选择一直毫不妥协,如果“不是要钱不要命”,那么只有两种可能:一种是他有充足的证据证明自己无罪;另外一种是他想还钱但没钱可还。   
  末路英雄(10)   
  无独有偶,另外一个“资本大佬”刘虹曾经一意孤行,在与地方政府谈判未果的情况下,于去年9月铤而走险抽逃了购买酒鬼酒的4。2亿元股权转让款,但在吉首市桐油坪看守所羁押了3个月后,他于今年初最终选择了还钱“保命”。 
  48岁的国洪起会选择在监狱里度过他的余生吗? 
  众说纷纭:“黑白通吃”还是“孤家寡人” 
  即使过去了4年半时间,在谈到国洪起等人“联手”北京市二商集团“抢购”其在北京嘉利来房地产公司权益一案,香港嘉利来集团董事长穆军仍然气愤难平。 
  穆军向记者介绍:1995年香港嘉利来公司和北京市二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北京市二商局)、北京恒业房地产公司共同成立北京嘉利来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经原北京市外经贸委批准,合作公司投资总额为3000万美元,其中香港嘉利来拥有合作公司60%的股权,其他两公司持有40%的权益。但在2001年,香港嘉利来突然被有关部门认定“未履行出资义务”。当年9月,二商集团在北京市原外经贸委(现商务局)等行政力量的支持下,将合作了6年的大股东——香港嘉利来公司更换为香港美邦公司(股东为董平、赵越,后转给国洪起)。为此,香港嘉利来公司向原外经贸部提起行政复议,并向纪检部门举报此案涉及公务人员合谋诈骗。原外经贸部(现商务部)经过审议,下达了一份《行政复议决定书》,要求北京原外经贸委撤销同意二商集团更换大股东的批复。但北京原外经贸委拒不执行中央政府的行政复议决定,反而由二商集团将原外经贸部诉至北京二中院,一审结果是商务部败诉…… 
  由于穆军等人不屈不挠地“喊冤”,引起了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和相关领导的重视,并引发了包括《经济日报》、《光明日报》、《中国青年报》、《法制日报》等媒体的报道热潮,此案也从一场经济纠纷上升到地方政府官员挑战中央部委权威的政治高度。 
  但对此事件也有不同的声音。据一位对国洪起案长期关注、不愿公开身份的人士介绍,嘉利来事件“说白了是多个利益主体之间为争夺一块肥肉而发生的战争,谁对谁错应该由司法机关来判断,而不是媒体来下结论”。他说:“嘉利来的股份是别人兜售给国洪起的,如果它是偷来的或抢来的,国洪起最多只是收赃而已。” 
  上述人士曾长期跟踪观察国洪起其人,对他的所作所为比较知根知底。此人对前一段媒体的许多报道充满了愤慨,认为大部分报道严重失实。他说:“有些媒体泡制了诸如‘中央政法委督办的25件大案国洪起独占两宗’之类的新闻,这说明他们连基本法律常识都不懂。中央政法委凭什么介入?国洪起又不是国家机关高层人员,他连居委会小组长都没当过。我曾亲自询问过中央政法委负责执法督察的一位处长,他一头雾水,问国洪起是谁?”而据记者向有关部门证实,中央纪委的确曾经接到国洪起的相关材料,也曾把材料转给了公安部门,但完全谈不上“正式督办”。 
  也曾听到过国洪起“黑白两道通吃”的传闻:河北省唐山市一个与他有合作关系的“贪官”,“因为不太听话”,被国叫人绑架了两次,吓唬了他几下,后来又把这个人给放了;在2004年1月6日晚,北京市一个区人民检察院传讯了国洪起等人,随后他很快就消失了,据传这是因为他与一些政府官员关系密切,而他在江苏省受到的“礼遇”同样是由于这些人脉关系发挥了作用……   
  末路英雄(11)   
  对这些说法,上述观察人士觉得很好笑:“什么黑道白道?国洪起根本没有道。他不讲信誉,非常抠门,无论交朋友还是做生意都是如此。别人做生意是交朋友,而他做生意是树敌人。严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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