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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市场批判-第3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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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8年以前,在国有企业上市趣闻中,我们经常可以听到这样的笑话:我们的钱根本用不完,之所以上市是因为政府觉得我们是惟一拿得出手的企业。1998年之后,这种笑话变成另外一个版本:为什么上市?骗钱呗!
  我想要澄清的是,中国股市从来就没有“真心”把为国有企业筹资当成一个目标,有了这种动机,证券市场为国有企业服务当然只能流于形式。我想,我的意思已经很明白,我是在提醒大家注意,必须警惕下一个更加有“道德正确性”的口号:股市为社会保障服务。
  什么是信用
  ——在一个普遍失信的社会中,你能期望中国股市单独成为信用的绿洲吗?
  什么是信用?许多人都可以得出自己的解释。但在这里,我更愿意强调信用作为一种文化的意义。从文化上说,信用是指人们对成文契约和不成文契约一种普遍的、自动遵守的状态。所谓“自动的”是指,人们在守信时根本不需要复杂的算计过程,文化早就告诉他,这样做是好的,是成本最低的,是会得到报偿的。除去了这种复杂的中间计算过程的行为,就会成为一种习惯,而当这种习惯弥散于社会所有的公共和私人生活领域时,就会构成一种普遍的文化行为。作为文化上的信用,有两点特别重要,一是自动,二是普遍。社会之所以要形成文化,乃是因为文化的行为是一种成本最低的行为。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如果人们都能借钱还钱,就省略了打官司的巨大的中间成本。
  如果社会中的少数人(注意我强调的是少数人)不遵守普遍认同的文化规则,就必须有作为制度的某种强制性手段出面,使这些人受到惩罚,付出代价。以维护这种低成本的文化运行。很显然,强制性手段是作为文化的一种辅助手段出现的。它只针对少量的、不经常出现的违规行为。是一种高成本的运行方式。比如像银广夏、亿安科技这样的公司,只要有一个就够股民和证监会受的了。而与这种高昂的惩治成本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你可能根本拿不回什么,他们早就打算破产了。哪怕你使用最严厉的惩罚措施,让它付出再高昂的代价。
  必须明确,中国证券市场的普遍的失信行为并不是孤立存在的,它只是中国社会文化在中国证券市场中的反映。你很难想象在一个讲求信用的社会中,会出现中国这样的证券市场,反之亦然。如果社会中与股市中都存在强烈的失信文化,其结果必然是它们的相互强化。
  客观地讲,中国社会中的失信状态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泛滥。这里面的原因非常之多。但我想指出一个我认为最重要的原因:“关键的少数”的失信。建立一种文化的最便捷的方式莫过于“关键的少数”的示范。所谓“关键的少数”就是指社会中特别具有影响力和号召力的群体和人物。而中国恰恰在这里被导进了失信文化的陷阱。看看我们的社会里哪些集团和人物可以不讲信用吧。恰恰是那些国有企业,权力资本,恰恰是许多“成功人士”和“大人物”,恰恰是那些与“权力”有着各种密切关系的集团和个人。正是他们可以借债不还,可以该破产不破产,可以不讲信用而不受惩罚,甚至获得巨额奖赏。正是这批“关键的少数”的恶劣示范,才导致了弥漫于整个中国社会的大面积的失信文化。“关键的少数”之所以能够得逞,是因为我们的社会中存在着大量的对“关键的少数”的制度软约束。但这已不是本文讨论的范围。
  在精英分子都不对“失信”抱有耻辱感甚至沾沾自喜的时候,你能指望其他人恪守信用吗?在这个意义上说,中国的老百姓对此没有任何道义上的责任。最近的一个农村调查的结果表明,中国农村个人之间的借贷非常流行,但失信情况却极其少见。这与我们主流文化中的失信趋势形成了鲜明对照。对此,中国的文化建设者们真的应该感到耻辱。
  如果我们把正在讨论的信用作为一种普遍的文化规则的话,那么在中国,信用就根本不存在重建的问题,因为它压根就没有过。在我们的文化中,你即使可以找到某种可以转化为现代信用的文化因素,但你绝对找不到与现代市场经济相配套的信用文化。因此,我们必须提醒自己:我们不仅仅需要在股市里做修修补补的工作,更需要给全社会提供一整套公民文化。现代市场经济国家的历史告诉我们,只有公民文化才是建立现代市场经济最坚实的基础。这是一项长期和极其艰巨的事业,容不得我们有半点沮丧,文化的演进向来如此。

  第43节 症结在市场之外(2)

  在我看到的一篇文章中,陈彩虹先生提供了一条建立这种文化的路径。他的基本观点是“必须借助强有力的法律制度与执行权威”首先在中国股市中建立信用秩序,然后再将这种秩序扩展到全社会中。在陈先生那里,这种从股市内部做起的办法叫做“以小搏大”。但问题是这种“以小搏大”的方法失败的概率相当高。第一,“强有力的法律制度和权威”是否中立。我想我的这种疑问是有经验和理论两方面的根据的,如果外部的权威不能中立,股市显然也无可奈何。第二,法律制度的确立与执行是需要文化中普遍的“支援”意识做基础的,没有普遍的文化认同,法律不可能有权威,更谈不上执行了。所谓“法不责众”讲的就是这个道理。如果“失信”是一种众人的行为,你就很难对这种行为进行法律惩处。起码,你缺乏某种实质正义的支持。换言之,惩治“失信”的法律在普遍的失信文化中根本就很难有合法性。那些因为失信而获得巨大利益的人根本就不会有道德上的压力。而那些没有因为失信而获得相应收益的人也顶多只能感叹自己的运气不好。如果1000家上市公司有80%都处于失信状态(而这恰恰是中国证券市场中的残酷现实),我根本就不相信惩罚几个银广夏能扭转这种局面。我想,在看到银广夏连续跌停,参与者损失惨重的时候,更多的人更多想到的是:瞧,这家伙运气真够差的!我的意思是,中国证券市场的信用应该首先从外部构建。如果没有整个社会的信用文化作为基础,中国证券市场就算是短期内建设了一种良好的秩序,也迟早会被重新毁掉。执行制度的是文化中的人,没有“内化”过信用文化的人,制度的效果如果不是完全没有的话,也肯定会大打折扣。
  在中国整个20多年的改革中,公民文化建设的欠账是最多的,惟其如此,这项工作才如此困难和令人生畏。我们很难期望,在一个“失信”的文化沙漠上为中国股市单独建立一个信用的绿洲。换句话说,中国证券市场的失信,不过是整个中国社会失范的一部分。从外部和基础上建设一个与未来社会相适应的公民文化,才是中国股市建立良好信用的必由之路。但这决不是股市本身可以完成的任务。
  理性与智慧:市场是最好的老师
  经常可以听到这样的评论:中国股民太不理性。言下之意是:中国股民只知道短线投机,不懂得中长线投资。如此论者,要么是不懂装懂,要么是对中国股民的真实处境太缺乏了解。投资的前提条件是,必须有可供投资的对象。而中国证券市场恰恰不能提供这个基础的条件。曾经有人将银广夏吹捧为中国的第一蓝筹,号召人们长期投资,一路持有,也的确有一些天真的股民相信了,但结果怎么样呢。也曾经有不少权威媒体将东方电子列为中国高成长科技股的明星,但经过几年神奇的“成长”之后,大家看到的又是一个泥足“巨人”。不要以为直到今天,中国股民才知道真相。阅历稍深一点的股民,早就对这些“神秘的事物”保持了适当的“敬畏”。他们比谁都清楚,在这个市场上投资,无异于一种自杀。如果不想离开市场,剩下的惟一选择就只能是投机,再投机!什么是理性?不就是收益最大化吗?市场一直在教育我们,投机是在这个市场上实现“收益最大化”的惟一可行的方法(如果你没有本事开老鼠仓的话)。在这个意义上,中国的许多股民实在是充满了智慧,他们比谁都更理性。虽然这与我们惯常对理性的解释相反。
  一位投行经理与记者的一段对话,真实地描述了中国股民所处的恶劣生存环境:
  “那你觉得在一千多家上市公司里,有问题的会有一半吗?”记者试探着问。
  “我想,或多或少、或大或小,如果定义很严格的话,得有百分之七八十吧。”
  这让我想起了令人尊敬的吴敬连先生在1995年提出的“大智慧”,事实证明,如果按照吴先生的办法去投资,“大智慧”肯定变成了“大愚蠢”、“大失败”。这当然不是吴先生的错。但市场仅仅是嘲弄了吴先生吗?
  中国的股民一点都不比谁愚蠢,因为市场才是最好的老师。
  全民炒股,一种合理的选择
  排除庞大的农村人口和城市下层收入者,中国证券市场的参与程度已经相当高。如果进一步排除股民中极少数的长线投资者,给中国股市送一顶“全民炒股”的帽子,恐怕恰如其分。这里面有一种含蓄的批评:中国投资者太缺乏专业分工意识了。这当然是很正确的批评,但更加重要的是,我们应该探究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
  除了文化和法律的因素之外,严重的失业和隐性失业可能是造成“全民炒股”的另一个关键原因。众所周知,人们之所以分工,是因为分工能够带来更高的效率和更高的收益。没有这一条,分工实际上很难展开。用这个简单的道理来观察中国的股民,我们就很容易理解中国的“全民炒股”。中国股民中有相当一部分处于失业半失业状态,他们的时间、精力都是不值钱的。闲着也闲着,只要花几块钱买几份流行的证券期刊和报纸,他们就很容易成为自己的“专家”,这比他们冒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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