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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第06期-第7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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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人出生时,五根的总司令部只有一个。那时,负责五根的各神经系统喜欢“串门”,完全是一片民族大团结的祥和气氛。在后来的发育过程中,诸根逐渐壮大,互相有了喜好,才各自为政起来。一个大逆不道的主意是:如果注定要失明,还是越早越好,年幼失明,五根尚未分家,大脑中的视觉可用来协助处理声音,那时,绝利一源,用师十倍,三反昼夜,必成音乐大家。
  与其他器官不同,人耳总处于接收状态。眼睛、嘴都能自动关闭,即使是鼻子,屏住呼吸,也可以阻止鼻息流动。耳朵却属例外,唯有通过外力,如两手,才能将其“屏蔽”掉。不施加外力,它永远敞开,要阻止声音进人,休想。
  这样顽固的器官,除非像梵高一样革它的命(割可也白割,人能够割掉听觉吗),否则,它总在俯首帖耳。人的“六根”,如果真像佛那样清理一下阶级队伍,一定是从眼睛开始,从耳朵结束。征服了最高首领——耳朵,眼鼻舌肯定早已拿下。
  几乎是通例,听过《马太受难曲》的人一定熟悉达·芬奇,而熟悉达·芬奇的人不一定听过马太,后者的“音程”,其挑战性,远远盖过了前者的“视域”。你读圣经,看达·芬奇的画,犹大出卖耶稣的情节对嘴和眼根本谈不上考验,但在《马太受难曲》里,当耶稣宣布十二个门徒里有一个要出卖他时,合唱团高喊了11遍“不是我”,独独空出犹大。这个重复唱的过程快得令人难以分辨,试试吧,大概只有巴赫和上帝心知肚明。
  在进化阶梯上,听觉在感官中最后一个进化到位,迟至原始大脑形成后才出现。也就是说,在大脑还是一团“水母”之前,触觉、味觉和嗅觉就已经成形,唯独听觉要等到意识和情感到来后才闪亮登场。对于巴赫迷来说,真是盼星星盼月亮。听觉与人类所有的心境和情绪相关,接通喜怒哀乐,因此梅老纽因兄撇去眼鼻舌身意,独尊它为“伟大的导师”。
  人耳在最佳状态下能听出每秒振动从30次到15000千次的声音,这些声音充其量只是整个宇宙声的一部分,还有广大的“声音”层次太高或太低,人虚有其耳,听而不见。
  通常,我们说“天籁”,不说“天味”,说“上达天听”,不说“上达天看”,较之于眼鼻舌身,老天分明更喜欢耳朵。不对,鼻子也算一个。旧约中,耶和华吩咐摩西设坛作燔祭,烧馨香料做的香,以此蒙悦纳。释迦牟尼像前也香烟缭绕,但这些贿赂不了佛陀。五根不管怎么造次,一律受制于那个从不露面的“阿赖耶”,那个不好办的送礼也白搭的你自己身上的“阿赖耶”啊。
  美国人马斯洛曾迷恋于“高峰体验”的研究,他在五大洲所作的调查报告显示,人类两个得到举世公认的高峰体验,一个是性,另一个就是音乐。阿城的结论是,音乐可以不经由性器而产生中枢神经放电导致快感,所以道德判断为“高尚”,所以我们可以一遍一遍地听而无“耳淫”的压力。
  在论及音乐时,美国人房龙发现,世上第一把小提琴由意大利懒人发明,因为要等很久才能制出一把好琴,比如要与木头一起晒太阳,一起睡觉等,不懒不足以坚持到最后。一个人若情绪憋闷,或是内心时时闪过淫邪念头,造出的琴总是不堪卒听,只有怀着对制作过程宗教般的澄明与膜拜心情,心地坦荡,才可以承接上天的声音,那琴才悦耳。
  话说到今天,无论技术多么上天入地,今人无论如何也造不出那样的声音了,由此从耳根又扯出另一个复杂的话题——意根。是我们的耳朵不配了呢,还是我们的意根出了问题?
  耳朵,一个能承接上天声音的器官,似乎唯有它离人的贪欲最远。其实,就算有贪欲,发烧成“碟匪”,为那些看不见闻不到抓不着的声音辗转反侧,也贪得近乎朝圣。那些音乐,除非经过耳朵流入你的心,否则根本没法只听听了事。
  
  嗅尽红尘
  
  人一出生,鼻中就爬出绵绵之气,被这口气拖着来世间历劫,走到可以驻足的地方(比如巴赫和《小王子》处),终于找到活着的理由。
  中英混血的秦思源是作家凌叔华的孙子,与其祖母一样擅长艺术。他曾做过一个装置,几个窗口,凑近分别去试,可体验到大体如“眼、耳、鼻、舌”的感觉。一侧“鼻”,据说是在国外重金购买的“性”味,嗅到身上,特定的“接收者”会有感应(有点像“动物世界”的人间版本)。那天,几个雄性动物凑上去一通乱嗅,下半天的日子基本照常,没有故事。
  人与动物有致命的相似处——靠特殊的气味吸引知己。一见钟情,其实是一嗅钟情,眼睛只不过抢占了有利地形,给人以它先“看见”随后才发生的错觉。真正的过程是,气味在相距很远的地方就已经开始交流:蒜拍黄瓜还是朝鲜烤肉,小资还是愤青,重金属还是黑教堂”….伴随着一系列相关取证的行为,最后才对上那一双目光。
  极端点说,“自我”只是一个有形的身体,是眼睛的“读本”,而“味我”——一个更隐蔽的“个性识别符”,才是深度的自我。想想看,谁逃得了原汁原“味”的自己呢?外表可以全副名
牌,气味却无法打上领带。这样的事情发生在身边实在不奇怪:精神家园每天都在添砖加瓦,而孔方兄一驾临立刻土崩瓦解——“味我”就是这么本色。
  说到底,所谓的共同语言其实就是共同气味,在最基本的底线下(就这味!),人碰上了命中注定的另一半味道,混合在一起,执子之手,成为天作之合。为一对热恋情人的气味取样,它们大多是共同的谱系,有时不免有零星战火,但气场的稳定导致了两人世界的守恒。
  像耳朵一样,鼻子也是一个精致器皿,在1立方米的空气中,只要浮动着万分之一毫克的人造麝香,人就能嗅出。人能识别出2000…4000种气味,良种警犬的嗅觉比人高出1万倍,它能从120公里以外的地方循着气味回家,还能记住玻璃片上极淡的指纹气味,并能在长达六个星期之内、气味消失之前,从众多的玻璃片中嗅出这—片。
  虽然占据的是中央政府的位置,但在人的五官中,鼻子并不算“冒号”。影院、博物馆是供养眼睛的地方,饭馆乃舌根的天堂,音乐厅养耳,医院养身,寺院、教堂基本“养意”,卡拉OK是耳目舌一条龙服务,点到为止。上帝为人类的这些零件着想得无比周到,就是有点冷落鼻子——没有一片土壤供养这头蒜瓣儿。
  偏偏佛家看中了它——用来调息。未知生,偏要知死,真正的战斗就是这样不见硝烟。道家看中的是丹田——超强的技术性(普贤菩萨不讲技术,只发了十个大愿,愿愿利他,尽显修行本色)。基督教独钟眼、耳,巴赫和达·芬奇像授命使者从天而降,对那些艺术使徒几乎攻无不克,想入信仰之门,二圣加二根足矣。
  佛家用鼻息统摄五根,意还在调心,鼻做主将,将“眼耳舌身意”统统收编,只从呼吸处起一个净念。最后那一呼一吸间真的是性命攸关,稍被杂念纠缠就要到温柔富贵乡历劫,过后可能是大荒山下几生几世号哭不止。
  其实,气若游丝是一个高级词汇,那是修行纯熟者的呼吸状态:不急促,不粗浮,丝般柔滑,极静之时,自己也不觉有鼻息出入。功夫纯熟后,某一天六根豁然贯通,那时,就会如张爱玲在月光下喊出“噢,你也在这里吗”,终于见到自己的本来面目,从此嬉笑言谈,真心妙用。
  从技术上看,这是训练呼吸由快到慢的过程。通常都说“快者夭,慢者寿”。乌龟每分钟只呼吸几下,大部分时间面无表情一人发呆,能量不外耗,自然有长寿的理由。大一统的中华民族是长寿的典型,但“寿必多辱”,连圣人都跟着三起三落,被革了数命。好在孔子不在乎寿命,“朝闻道,夕死可矣”!文明之初的圣贤都有几分倔强,密不透墙的原则藏在肉中,平时温和,关键时刻必露底牌。
  说到六根,音乐家的经历多半有些巧合,贝多芬聋了,阿炳瞎了,巴罗克两大巨匠巴赫和亨德尔都出了问题,亨德尔不但失明,最后还失聪(才发现,“聪”的左边是只耳朵)。这些大师一“原”(器官)透支,其他部件难免受损。莫扎特活到35岁,透支的是整个身体,生命浓缩成这样,人类有幸拥有这么顽皮的金童,实在要感恩。今人平均使用六根,如沃霍尔言“每人出名15分钟”(军功章无疑要颁给卡拉0K三分之二),无伤大雅。大师却心无旁骛,只用一途,尽兴为止,命因此是不顾的。这样的大师,今天还有吗?
  一个奇怪的现象是,皱纹多半开始于眼角,没有一根起于鼻端,或许是因为眼根用得太利,太有意(多么花花的世界啊),而鼻子居中,形同天子,大隐于市,只有一条秘密通道接通天地之气,由内及外,缓缓释放,犹如天然护养,因此不怕岁月剃刀。
  从六根上强行划分,中国无疑属于舌根(动物凶猛,吃法更凶猛),法国属于鼻根,香水是人家的日子(我们则装点成文化),耳根肯定是德奥(贡献一个巴赫足矣,又谢天谢地出了莫扎特),意根送给印度——“善护念”,多好的滋养品,今人视之却不如护肤霜。眼根呢,找来找去,只好还是给法兰西,只有这个民族又好看又好闻,又浪漫又浪费。
  
  吃了吗
  
  “吃了吗?吃了。您呢?还没呢。没吃回家吃去。”
  这个段子被国人在嘴边嚼了无数个来回,但还是像昨天刚在街头听到过一样亲切、家常,好像一出门,邻居小二正好趿着拖鞋从四合院那边过来,随口溜出的。
  与“您好”,“您早”相比,这样的问候既人性,又生动,背后是一幅煤球炉子慢腾腾顶起开水壶盖、旁边高高垛着冬储大白菜的民间图景。
  一个奇怪的现象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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