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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宇之最强修仙-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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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不小心被里面的人发现了。

她从小性格很要强,学习过很多格斗术,跆拳道更是已经达到黑带三段,所以两三个小混混根本不是她的对手,但是相机也在搏斗中被损毁。

紧接着,她在回酒店的路上,被一个小扒手偷走了钱包,包括房卡、现金和驾驶证都丢失了,她的心情糟糕到了极点。

当天晚上她带着警察去修车厂的时候,里面已经大变样,所有的手术室和关押的小孩,还有相关数据资料,全部不见了。

艾米丽因涉嫌报假警,被警察带走,得亏家族里面的叔叔把她保释了出来,并带回了曼哈顿,老爸警告她不要再去皇后区,那里不是她想象的那么简单。

但是,正义的女记者很固执,很快她又回到了皇后区,继续调查乞讨孤儿,顺便还查起了唐人街的小扒手,钱包被偷的事,她还是耿耿于怀。

四天前的那个晚上,她终于看到了那个偷她钱包的小偷,于是一路尾随,没想到等她找到他的时候,后者已经浑身是血地倒地昏迷了。

看着小偷那年轻稚嫩的面孔,艾米丽心软了,把他送到了好朋友叶岚的诊所,叶岚是她大学的学姐,在学校时就是风云人物,医学院的高材生,毕业才三年已经开设了自己的诊所。

本来以当时他的伤势,躺个把月很正常,可以慢慢以他为突破口,来了解唐人街小扒手的日常生活和世界,这对她的论文很重要。

没想到这个人竟然第二天就私自出院了,艾米丽心中不是滋味,心想这下再想找个合适的采访对象可就难了,只是过了几天,竟然又让她遇到了。

这一次她在对方的身上发现了一些新奇的东西,比如两把手枪,还有一只染血的装满了美钞的袋子。

意识到这些东西应该是对方珍视的东西,于是在送他去诊所之前先把这些东西收下了,免得以后对方又不辞而别,她不敢保证还有没有那么好的运气再次碰到他。

果然,那个神奇的小偷,竟然又一次快速出院了,犹记得昨晚遇到他的时候,浑身是血、气息微弱的样子,叶岚都说这样的伤势恐怕少说也要休养几个月。

刚才电话里面的声音,却是一副中气十足的样子,应该是已经没有大碍了吧,她心中忽然生出一股好奇,那么严重的枪伤,他是如何一夜恢复的呢?

很快,她就见到了那个神奇的小偷。

他穿着一身简单的运动服,一头短短的碎发,身材矮小、瘦弱,皮肤很黑,单看外表这是一个很平凡的唐人街少年。

但是平凡中却透着一种非凡的气势,非凡来源于眼睛,晶亮、有神,甚至有一种霸道、侵略性的感觉,这还是她第一次看到他的眼睛,前两次昏迷的时候他可都是闭着眼的,没想到这双眼睛竟是如此不平凡。

艾米丽从小到大,因为家族的关系,见识过很多所谓的人物,也见过很多青年才俊,但是今天他看到的这个少年却给她完全不同的感觉。

在艾米丽观察杨逍的时候,杨逍也在打量这位记者小姐。

淡蓝色牛仔裤配花边针织衫,脚踩一双阿迪达运动鞋,一头耀眼的金色长发随意地扎了个马尾,自然垂在脑后,这样的装扮确实像一个女大学生。

不得不说,这位记者小姐真是有点不修边幅了,立体感十足的脸上却没有一点化妆的痕迹,湛蓝色的双眸中带着丝好奇的审视目光。

“艾米丽小姐,昨晚谢谢你把我送去了诊所,我很感激,但是我想,你不该截留我的东西。”杨逍直截了当地说道。

第十九章恶虎遍地,英雄年少

艾米丽眉毛一挑,说道:“喂,小孩,我可是救了你,你这语气可不对!”

“那么,尊敬的艾米丽小姐,请问你可以把我的东西还给我吗?”虽然对小孩这个称谓比较不满,但是看在对方是个美女,而且曾经救过自己的份上,杨逍还是耐着性子说道。

艾米丽露出了满意的神色,只见她走到了路边的树荫下,坐到了一处公共座椅上,然后对杨逍招了招手。

“你叫什么名字?”艾米丽拿出一个指甲刀开始修指甲,语气漫不经心地说道。

“布鲁斯,布鲁斯。杨。”杨逍老老实实地回答道。

“年纪呢?”

“18。”

艾米丽忍不住上下打量了杨逍一眼,说道:“看不出来啊,我还以为你最多13呢!”

杨逍被噎了一下,脸色不太好看了。

“为什么当小偷?”

“……这个和你有关系吗?”杨逍很无语。

“有,因为你前几天偷了我的钱包。”艾米丽抬头冷冷地说道。

“啊?有这回事?”杨逍惊讶了,他是真没想到自己还偷过这位小姐的钱包。

“当然,快说!你把我的钱包丢哪去了?”艾米丽咬牙切齿道。

“对不起,以我惯用的手法,钱夹子都扔垃圾箱了,恐怕找不回来了。”杨逍摊了摊手,遗憾的说道。

艾米丽恨恨地盯着杨逍看了半天,忽然噗嗤笑出声来:“算了,早知道找不回来了,我最近在写一篇社会调查报告,希望你为我提供帮助,可以吗?”

杨逍皱了皱眉说道:“你在调查街头的行乞孤儿?”

“是啊,你怎么知道的?”艾米丽惊讶地说道。

“我劝你不要再查下去了,扒手党已经盯上你了,你现在的处境很危险!”杨逍语重心长地劝诫道,扒手党心狠手辣,绝不是她一个女孩能抗衡的。

“扒手党?这就是他们组织的名字吗?不行!我必须查下去,街头那么多无辜的小孩,我不能无动于衷!”女孩眼中释放出坚毅的光芒,但是在杨逍眼中却多少显得有些不自量力。

他扶了扶额头,加重了语气说道:“你有可能会死的!难道你不怕吗?”

“不怕!如果所有人都保持沉默,那些孤儿将永远无法摆脱他们的控制!你应该是从小在唐人街长大的吧,难道你没有看到那些小孩吗?他们没有胳膊没有腿,但这并不是天生如此,而是有人故意强加在他们身上的,这是多么残忍的手段!那些孩子眼中的无助和绝望,你都看不到吗?!”艾米丽忽然情绪激动地说道,说道最后她的眼中已经噙满了泪水。

杨逍叹了口气,知道自己已经无法阻止这个正义感泛滥的女记者了,不过为了报答她的恩情,自己怎么也得帮她一把。

“好吧,你需要什么帮助,我可以尽力而为。不过,你得首先把我的东西给我。”

艾米丽看着杨逍,好半响才平复了激动的情绪,说道:“其实你本质上并不坏,不是吗?”

……

半小时后,杨逍离开了威灵顿公园,手中提着一袋子美钞,那两把枪则被艾米丽没收了,理由很简单,这么危险的武器,他一个小孩子没法使用。

杨逍争取半天未果,索性不要了,反正以他的身手要想再搞把枪也不是什么难事。

艾米丽的要求其实很简单,就是要杨逍为她提供扒手党核心人物的身份和信息,并且协助她采集扒手党的犯罪证据。

这活说起来容易,做起来也没什么难度,关键是有很大的危险性,若是被对方发觉自己参与其中,恐怕相当不妙。

他昨天虽然去劫了对方一把,还把扒手党老大李威利狠揍了一顿,但自己是蒙着面的,而且整个过程中他也是带着手套,没有留下指纹,更没有说过一句话,对方根本不会知道自己的身份。

但是如果和艾米丽混在一起,绝对会引起扒手党怀疑,所以这件事情还得从长计议,要么不干,要干就要把扒手党连根撅起,彻底铲除这个唐人街毒瘤。

对于这个组织,杨逍何尝不是深受其害,而且对其深恶痛绝,他现在真后悔昨晚上没有直接把扒手党的核心层一窝给宰了,这样就一劳永逸了。

可是,自己真的下得去手吗?

那可是杀人!

对于从小饱读圣贤书的杨逍来说,不管是前世还是今生,杀人都距离他极其遥远,包括昨晚上他准备劫扒手党一笔,也从来没有想到过要杀人。

但是,人无伤虎意,虎有害人心。

扒手党这种组织,已经变态到可以肢解小孩来获取巨额利润,无疑已经比老虎更加凶残、可怖。

走在大街上的杨逍心中的想法已经慢慢开始了转变,重生而来,短短几天时间,两度历经生死,也让他认识到了很多东西。

这个世界是残酷的,高高在上的人们肆意摆弄权势、愚弄大众,甚至操控法律,弱者往往没有任何权利,甚至无法主宰自己的命运,要你生你就生,要你死你就死。

比如扒手党,比如鲨鱼帮,比如纽约最大的黑帮头子金并,他们都是高高在上的那群人。

纽约一直笼罩在黑暗中,就算有那么多超级英雄宣扬正义,但是犯罪仍然从未停止,罪恶的家族和掌握权势的那帮人依然逍遥自在,快活享乐。

杨逍握紧了拳头,既然重生在这个世界上,系统赋予它穿梭两界的能力,那么何不奋力一搏,捅他个天翻地覆,把那群高高在上的人丑恶的嘴脸通通撕碎,还世间一个朗朗乾坤!

摧毁扒手党,将是自己踏出的第一步!

不过,在挑战敌人之前,首先还得称称自己的斤两,如果实力不到家,那么就不是逞英雄了,而是***。

杨逍现在的身体素质已经达到一般特种兵的水准了,但是却缺少与其相符的战斗技能,他需要找个地方好好训练一下,尤其是枪法和近身格斗能力。

他思考良久,枪法方面可以直接去市区里面的射击馆练习,本来以他之前的身份是万难进入的,但那是因为没钱,才会遭到别人歧视,现在自己有钱了,再置办一身好点的行头,看谁敢拦自己。

手中这一袋美钞,他已经点过了,总共有八万五千多美金,这是一笔巨大的财富,好好利用,可以迅速转化为战斗力,而且伊莎的二次手术和后续恢复性治疗费用也都足够了。

至于近身格斗能力怎么强化,杨逍也有了自己的打算。

第二十章打黑拳

“什么?我没听错吧,你想打拳?”

红玫瑰酒吧,一个身高一米八的白人大汉刚刚灌了一口威士忌,就听到眼前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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