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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行记 作者:[美]马克·吐温-第5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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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工从他的矿里每天挖出一百到一千块美元,进了赌窟,到别的地方作乐一番,第二天一早他就身无分文了,还算他运气好。他们自己煮腊肉和豆子,自己钉纽扣,自己洗衣衫——蓝色羊毛衫;要是有人找他打架,不得拖延惹人生厌,他只要穿上白衬衫,或者戴上高筒帽出现在人们面前,人家就不屑于和他打了。因为那些人憎恨贵族。他们对于他们所说的〃浆洗过的衬衣〃怀有一种特殊刻骨的仇恨。
  这是个粗鲁,自由,无法无天,奇形怪状的社会!男人——只有一群群五大三粗的男人——到处都看不到一个小孩,看不到一个女人!
  要是来了个女人,那时,矿工们会蜂拥而至,瞧一眼那稀罕而神圣的物种!老居民还记得,在某个营地里,有个女人来了,这消息一大清早就不胫而走,闹得沸沸扬扬!他们看见一件花布裙子从马车上拖到地上——这就表明是从大平原来的移民。大家一起赶到那里,当发现那实在的,千真万确的裙子随风飘荡的时候,响起一片呼声!那个男移民出现了。矿工们叫道;
  〃把她弄出来!〃
  他说:〃那是我妻子,先生们——她病了——印第安人抢走了我们的钱,行李,什么都抢光了——我们要休息一下。〃
  〃把她弄出来!我们要看看她!〃
  〃不过,先生们,那可怜儿,她——〃
  〃你把她弄出来!〃
  他〃把她弄出来〃了,他们挥舞帽子,欢呼三声后又一次高呼;他们围过来盯住她,摸摸她的裙子,听听她的声音,他们那模样简直是在听一种回忆;而不是在看眼前的现实——然后凑了值二千五百美元的金子,交给了那个男人,再一次挥动帽子,连呼三声,心满意足地回家去了。
  有一次,我在旧金山一个拓荒者的家里吃饭,和他的女儿,一个年轻姑娘交谈,她在旧金山的第一个经历就是一次冒险,尽管她自己不知道,那时她才两三岁。她父亲讲,下车之后,他们走上大街,一个佣人抱着这小姑娘走在前头。不久,一个魁梧的矿工,满脸胡子,腰扎皮带,鞋上装着马刺,佩着致命的武器——显然在山里苦战了许久,刚下山来——拦住去路,他拦住那佣人,贪婪地凝视着,满足而惊讶得满脸生辉。然后他恭恭敬敬地说道:
  〃唉,可惜是个孩子!〃接着,他从衣袋里一把抓出个小皮口袋,对佣人说;
  〃这里是值一百五十美元的金砂,我都给你,让我亲亲这孩子!〃
  这轶事是真的。
  不过,你看看事情变化有多大。坐在那餐桌旁,听了那件轶事,就是我出两倍的钱要亲一下那同一个孩子,人家也会拒绝的。增加了十七岁,那价钱就涨了远远不止两倍。
  说到这个话题上,我还得提一提另一件事。在洪堡山区的星城,有一回,我站在排成一路纵队的矿工们中间,耐心地等候着机会从一座木棚子的缝隙里窥视一下,看一眼那光辉的,新奇的东西——一个真正的,活生生的女人!等了半个小时,轮到我了,我把眼睛贴着缝隙,她在那里,一手叉腰,一手翻着锅里的煎饼。她有一百六十五岁了,嘴里的牙齿掉了个精光。

第五十八章

  几个月来,我享受了一种对我来说是全新的生活——游手好闲。我无所事事,不对任何人负责,绝不为金钱问题操心。我爱上了这座联邦中最友好,最可爱的城市。穿过了华休那生长着山艾树的大地和碱化沙漠后,旧金山就成了我的天堂。我住在第一流的旅馆里,在最引人注目的场所展示我的盛装,在歌剧院进进出出,学会了装出一副迷上了音乐的样子,其实要是我还有一点起码的诚实的话,我会坦白地说,那音乐并不使我那无知的耳朵舒服,反而常常使它们受罪。不过我还是以为在这方面我并不比我的大多数同胞差多少。我一直期望成个游手好闲的人,现在达到目的了。我穿着豪华的晚礼服去出席私人聚会,象一个天生的花花公子一样忸怩作态,炫耀我的体面,用我自己独有的一种步子跳波尔卡舞或薛迪希舞——半吊子。一句话,我那副模样十足象个将来有十万美元家私的阔人,那银矿在东部卖掉的时候,我很可能腰缠万贯。我大手大脚地挥霍钱财,同时关注着内华达的情形。
  一件大事发生了。内华达的有产者们投票反对州宪法,但是没有什么可以受损失的人们占大多数,他们十分拥护这个议案。不过,总的说来眼下还不象是场灾难,虽然这无疑是场灾难。我拿不定主意,估量了一了利弊,最后决定还是不卖股票。股票不断上涨;投机事业发了疯;银行家,商人,律师,医生,技工,工人,甚至洗衣妇和女仆都把他们的钱拿去买了银矿股票,每天早上升起的太阳落山时;穷鬼发了财,有钱人成了乞丐。这是个多么疯狂的赌博狂欢节哟!古尔德——卡利猛涨到六千三百美元一英尺!接着——转眼间,跌进了深渊,一切的一切,每个人都给毁了!希望的破灭是干净彻底的。肥皂泡破了连点湿气都没留下。我过早地成了个乞丐,一个地道的乞丐,积蓄的股票连废纸都不如,一古脑全给丢了。我,这个花钱如流水,从来没有想到自己还会遭受不幸的快乐的白痴,还清了各种债款以后,只有五十块钱了。我从旅馆搬到了寒酸的客栈,又重操旧业,当起记者来了。我精神上还没有完全崩溃,因为对银矿在东部脱手仍充满信信。但是我没收到丹的来信,我写去的信不是没寄到就是他没有答复。
  一天,我情绪不太好,整天没到办公室去。第二天,照往常一样快到中午才去,看见桌上有张纸条,已经放了二十四小时了。上头签名是〃马歇尔〃——那个弗吉尼亚记者——要求我当晚到旅馆会见他和一两位朋友,他们第二天早上就要乘船到东部去。上面还写着他们此行的目的是关于一大桩矿产买卖!我一辈子还从来没有这样难受过。我痛骂自己离开了弗吉尼亚,把一件本来该自己去办的事托给了别人。我痛骂自己那一天偏偏不在办公室,本来我一年到头都是守在那儿的。就这样骂了一番后我小跑了一英里赶到轮船码头,恰恰是太迟了,轮船已经冒着烟开走了。
  我自我安慰,想这宗买卖也许什么也捞不到——可怜的,无可奈何的安慰——后来又去干我的苦差事,决定靠那每周三十五块钱的薪金混日子,把那件事忘个干净。
  一个月后,我第一次见到了地震。这场地震很久以来被人们称为〃大〃地震一直到今天,无疑地还是很有名的。它发生在十月里的一个晴朗的日子,正午刚过。我正顺着第三大街走着。在这房屋拥挤,人口稠密的街区上,看得见的活动东西除了我后面有一个人驾着辆车,还有一辆街车从十字路口慢慢地转过来。除此而外。到处是一片冷清与安息日的沉静。我刚转过弯,正经过一座木头房子,这时听见一阵巨大的震动和扎扎声,我想又有东西可写了——肯定是这房子里在打架。我还没来得及转身去找门,又是一阵阵可怕的震动,脚下的大地象波浪一样摇动起来,夹着一阵猛烈的上下颠簸,还有象砖房子互相摩擦发出的刺耳的噪音。我摔倒在木头房子上,撞伤了手肘。我明白这是什么了,出于纯粹的记者的本能,而不是别的,我掏出表来,记下了当天的时刻。这时,第三次更为猛烈的震动发生了,我在人行道上踉跟跄跄,拼命想站稳脚步,我看到了那惊人的场面!第三大街上一座高大的四层楼房整个门面部分象一扇门一样鼓了出来,倒塌到了街对面,扬起的灰尘象一团浓烟!那架马车正好过来了,架车的人一头栽了下来,我还来不及叫出台,车子就四分五裂成了碎片,在街上撒了三百码远。你可以想象有个人把车轮和破烂装在枪膛里一枪打了出去的情境。街车停了下来,那些马后蹄着地立起来,然后向前猛冲,把乘客们从车箱两头倾倒出来,一个胖子从车门一侧的玻璃窗中摔出半个身子,给夹得紧紧的,象个绝望的疯子一样挣扎尖叫。极目望去,每座房子的每一扇门都吐出一串串的人来,几乎还不到一眨眼的工夫,从我那位置看得到的每一条街上,大群的人形成一条条看不到尾的长龙。肃穆的宁静还从来没有象这样快一下子就变成了沸腾的生活。
  这是〃大地震〃创造的部分奇迹,它们就发生在我的眼皮底下;但是它在全城其它地方的恶作剧,却创造出九天九夜人们津津乐道的谣言。毁坏的财物倒微不足道——它带来的伤害却是广泛的,很有些严重的。
  这地震引起的〃反常现象〃简直没完没了。生病在床的,正在睡午觉的,还有放荡了一个通宵正在补瞌睡的先生们与女士们涌上了大街,穿着各种各样千奇百怪的服装,有的人还是一丝不挂。有个正在给光屁股娃娃洗澡的妇人跑上大街,把娃娃夹在脚脖子间,就象只拔了毛的火鸡。据认为是恪守安息日规矩的名人们只穿着衬衣就从酒店里冲出来,手里还捏着弹子球。几十个脖子上晃荡着围嘴布的男人从理发店里跑出来,有的还满脸涂着肥皂泡,有的半边脸刮得光溜溜的,那半边脸还留着毛烘烘的胡子茬。马儿们从马厩里挣脱出来,一条惊恐的狗冲上一架短短的顶楼梯子,窜到了房顶上,恐怖过去以后,却再也没有胆量从原路走下来。在一家大旅馆里,一位名记者跑下楼来,只披着件简单的睡衣——碰到个女招待,他叫道;
  〃哎呀,我怎么办哪!我该到哪里去呀!〃
  她天真而平静地答道:
  〃要是没有办法的话,你到服装店去试试。〃
  有个被大家公认为时装领袖的领事夫人,不论她穿着什么新颖奇特的东西出门,附近的女士们都要对她们的丈夫的钱袋发动攻击,自己也照样打扮起来。一个吃过不少苦头常常抱怨的男人,地震发生的时候正站在窗前,紧接着,那位刚从澡盆里爬出来的领事夫人逃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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