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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曹雪芹吧,给了我们这么好的话题,你对什么有兴趣?社会政治?三教九流?宫廷豪门?佛道巫神?男女私情?同性异性?风俗文化?吃喝玩乐?诗词歌赋?蝇营狗苟?孝悌忠信?虚无飘渺?来,谈《红楼梦》吧。
所以我不揣浅陋,把说《红楼梦》作为我的一件常务,常活儿,一个永远不尽的话题。我把《红楼梦》当做一部活书来读,当做活人来评,当做真实事件来分析,当做经验学问来思索。我把《红楼梦》当做一块丰产田,当做一个大海来耕作,来徜徉,来拾取。多么好的《红楼梦》啊,他会使那么多人包括我一辈子有事做,有兴味研究著述争论拍案惊奇!我常常从《红楼梦》中发现了人生,发现了爱情、政治、人际关系、天理人欲……的诸多秘密。读《红楼梦》,日有所得月有所得年有所得,十年二十年三十年各有所得。我也常常从生活中发现《红楼梦》的延伸、变体、仿造、翻案、挑战……伟大的经历丰富的中国人中国同胞啊,谁没有一部红楼梦、瓦屋梦、土牢梦、灰房梦、石穴梦、地道梦?或者有经历有各种屋子楼而终于无梦?
所以有了这本《王蒙活说红楼梦》——不是话说,而是活说。把《红楼梦》同时当生活说,把《红楼梦》往活里说,把读者往活里而不是往呆木里说。亲爱的读者,从对《红楼梦》的阅读里找到共识与新见吧,增添智慧和情意吧,提高文化和修养吧。
愿我的这一本书能使你得到某种参照和鼓励。
关于书名
《红楼梦》原名《石头记》,书里第一回就说了,实际版本也是如此,脂评,戚本,列(宁格勒)藏本都叫《石头记》。
第一回里还提到另外的书名:《情僧录》和《金陵十二钗》,虽有此名,少见这样的版本。
用得最广泛的还是《红楼梦》的书名,所有外文译本都是用这个名称,最多翻译时加个介词,使之类似“梦在红楼”或“红楼之梦”。
还有一个名字被坊间采用过:“金玉缘”。我上小学时就读过名为《金玉缘》的《红楼梦》。
我拙于考据,拎不清几个名称出现的缘起始末,只想从文学性、书名学的意义上说一说。
《金玉缘》云云,向通俗小说方面发展,它突出了薛宝钗的地位,不准确;因为全书一直贯穿着究竟是“金玉良缘”还是“木石前盟”的悖论、困扰、撕裂灵魂的悲剧性矛盾。
《金陵十二钗》取名不错,既金陵又一家伙十二个女性,有气势也有魅力,或者说有“卖点”,不知为什么未被书界接受。可能是只提出十二个女性,嫌单纯了些。我倒是见过以此命名的画图。澳门濠景酒店就出售一种茶托,图画是“金陵十二钗”。
“情僧录”是十二钗的另一面,与十二钗互为对象,从情僧(即贾宝玉)眼里看出去,是“十二钗”,从十二钗眼里看出去,只有一个贾宝玉。“情”与“十”两个名称都有人物但缺少构成小说的一个特质:故事。有道是艺术性强的小说应以人物为重心,有理,但叙事诗、报告文学、散文速写,也都可以以写人为主。还有不论你默认也好,气急败坏地骂娘也好,多数读者读小说,是首先由于受到了故事的吸引。
情僧云云,多少有主题先行、装腔作势、与常识较劲直至洒狗血的嫌疑。
最好的书名当然是《石头记》,这方面我曾与宗璞讨论,我们两个的意见一致。石头云云,最质朴,最本初,最平静,最终极也最哲学;同时又最令人欷嘘不已。多少滋味,尽在不言中。
石头亦大矣,直击宇宙,直通宝玉,登高望远,却又具体而微,与全书的核心道具即宝玉脖子上挂着的那块通灵玉息息相关。这样的名称只能天赐,非人力所能也。
我建议,今后出版社再印此书(指供大众阅读的长篇小说,不是指专门的什么什么版本),干脆用《石头记》书名,值得试一把。
《红楼梦》则比较中庸,红者女性也,闺阁也,女红、红颜、红妆、红粉……不无吸引力。楼者大家也,豪宅也,望族也,也是长篇小说的擅长题材。梦者罗曼斯也,沧桑也,爱情幻灭也,依依不舍而又人去楼空也。多少西洋爱情小说名著,从《茵梦湖》到《安娜·卡列尼娜》也是靠这种写法征服读者。
与“石头记”相比,“红楼梦”,还是露了一点,俗了一点。这又是悖论,我们不希望把小说写俗了,但是在我国,与诗词、散文、政论相比,小说与戏曲从来都是俗文学。
还有一条,过分地偏激地咋咋唬唬痛斥世俗通俗,本身也可能是一种矫情做作,也是俗的一个变种罢了。
通灵宝玉
在《红楼梦》中,贾宝玉生而衔之的那块玉是一个关键性的物件。第一、它是贾宝玉此人的另一个“我”,它是宝玉的物格化,也就是说贾宝玉公子是这块玉的人格化,它们互为主体。第二,它是贾宝玉也是全书的一个符号。第三、它是全书的主线:由女娲补天未用之石变成通灵之玉,幻化为人,经历种种,复变成一块石头,回到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符合中国哲学的对于圆形的崇拜、循环观念与周而复始的观念。第四它是作者的哲学:发生学、未来学与终极关怀,是作者理智上想讲实际上未必做得到的一种人生观。虚无主义又现
实主义。虚无而不彻底,因为虚无会变成现实,一块石头会变成一个贾宝玉其人。现实而不现实,因为贾公子的一切是石头变的,最后还得变成石头。第五,它还组织了一些情节,使得现在的 “现实主义”的小说带上了象征主义乃至魔幻主义的色彩。
石头的说法使《红楼梦》阔大终极。玉的变幻使《红楼梦》显得灵动。绝非爬行的现实主义。
以庚辰本回目为例,第一回、第八回、第二十五回、九十四回、一百十六回,回目中都有通灵字样。无此字样但仍然写到乃至是围绕此玉写的章节更多,如见到林黛玉时的摔玉情景,张道士看玉给麒麟等情节。总括来说,贾宝玉的平安祸福都反映到了那块玉上面。
还有一僧一道,丢玉啊,送玉啊,弄得热闹。
这一类情节本来很容易鄙俗化、狗血化,所以高鹗写到后来丢玉时,还出现了各种假冒伪劣之玉,这其实很值得深思,有真就一定有假,有高明就一定可能变成拙劣。幸亏这里有一个重要交代,这样,通灵玉的情节不致走火入魔,往野蛮愚昧丑恶邪祟上走。
这个关键性的交代就是石头,玉的本质、来源、归宿都是石头,只这么一想,你就开阔了、平静了、惆怅了、悲哀了也升华了。不简单。
如此这般,你仍然觉得意犹未尽,对这种前无先例、后无承接的写法仍然觉得不清不明,觉得仍然未有说到穴位上。实是留下了太多的遗憾。
这里还有一个问题,就是胡适博士对于衔玉而生的写法颇不以为然,他在给高阳的信中就明说了这一点。这实在是很奇怪,与胡博士的水平地位影响不相称,我只能说他是以产科学的观点来评价这块通灵玉的出场的。
宝玉摔玉
《红楼梦》第三回描写宝玉第一次与黛玉见面:
(宝玉)……又问黛玉:“可也有玉没有?”众人不解其语 ;黛玉便忖度着因他有玉,故问我有也无,因答道:“我没有那个。想来那玉是一件罕物,岂能人人有的。”宝玉听了,登时发作起痴狂病来,摘下那玉,就狠命摔去,骂道:“什么罕物,连人之高低不择,还说‘通灵’不‘通灵’呢!我也不要这劳什子了!”吓的众人一拥争去拾玉。贾母急的搂了
宝玉道:“孽障!你生气,要打骂人容易,何苦摔那命根子!”宝玉满面泪痕泣道:“家里姐姐妹妹都没有,单我有,我说没趣,如今来了这么一个神仙似的妹妹也没有,可知这不是个好东西。”贾母忙哄他道:“你这妹妹原有这个来的,因你姑妈去世时,舍不得你妹妹,无法处,遂将他的玉带了去了:一则全殉葬之礼,尽你妹妹之孝心,二则你姑妈之灵,亦可权作见了女儿之意。因此他只说没有这个,不便自己夸张之意。你如今怎比得他?还不好生慎重带上,仔细你娘知道了。”说着,便向丫鬟手中接来,亲与他带上。宝玉听如此说,想一想大有情理,也就不生别论了。
这一段写得超常。一个少年见了另一个少年,发现对方有一种什么好东西,而自己没有,因而哭闹,这可以理解,因为人有私有占有的欲望。但因为自己有而对方没有便“无私”地闹了起来,这不可理解。
超常,所以绝妙,妙却难解,难解,就更妙。如果是那种单薄的情节处理,受了委曲哭,得了甜头笑,还有什么捉摸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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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们看一看,宝玉并非见人就问人家有无玉,更从未在人前摔过玉。摔玉的情分与痴狂并不是每一个接触过宝玉的少女都能得到的。这么一想,你就为之感动,为之泪下了。
是的,这是宿命,这是前世的神瑛侍者与绛珠仙子的还泪之情所注定的。它无法解释也不必解释。宝玉爱黛玉,这是不能讨论的。爱情如电如雷霆,如疯狂如冤孽如病痛,它的强度甚至超过了生与死。他见了黛玉,他能不闹吗?他能踏实吗?他能正常吗?
见到自己的所爱就如同见到了自己的前生、现世与未来,如同见到了自己的灵魂、形影与存在……他能不要求对方与自己保持完全的一致吗?
如果依弗洛伊德的说法,小女孩见到男孩的身体,会误以为自己缺少了什么,那么男孩见到女孩觉得自己多余了点什么也就不足为奇了。在这个问题上,曹雪芹的文学比弗洛伊德的科学更多了一些对于女性的体贴,比弗洛伊德的科学多了点人文,是不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