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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的年轮-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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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礼崩乐坏纲纪不存之象,总是令初来的北方人吃惊。可以想像,种种偏门和曲
道,歪门和斜道,很合适隐藏神话、巫术和反叛,要展示天子威仪和官府阵仗,
却不那么方便。留存在这些破壁残阶上的,是一种天高皇帝远的自由和活泼,是
一种帝国文化道统的稀薄和涣散。虽然免不了给人一点混乱之虞,却也生机勃勃。
它们不像北方的四合院,俨然规规矩矩的顺民和良仆,一栋一檐的定向,都严格
遵循天理和祖制,不越雷池。

    当然,南北文化一直在悄悄融会。建筑外观上的南北之异,并不妨碍南方的
宅院,尤其是一些富宅,其实与北方的四合院一样,也是很见等级的,有一些耳
房或偏间,可供主人安置侍卫和女佣;很讲究家族封闭与合和的,有东西两厢,
甚至有前后几进,可供主人安置儿孙及其宝眷,包容儿孙满堂笑语喧哗的节日大
团圆。在那正厅大堂里正襟入坐,上下分明,主次分明,三纲五常的感觉便油然
而生。倘若在庭院中春日观花,夏日听蝉,箫吹秋月,酒饮冬霜,也就免不了生
出一种陶潜式的冲淡和曹雪芹式的伤感。汉文化一直在这样的南国宅院里咳血和
低吟。

    这一类宅院,在现代化的潮流面前一一倾颓,当然是无可避免的结局。金钱
成了比血缘更为强有力的社会纽带,个人成了比家族更为重要的社会单元。大家
族开始向小家庭解体,小家庭又正在被独身风气蚕食,加上都市生育一胎化,已
使旧式宅院的三进两厢之类十分多余。要多家合住一院,又不大方便保护现代人
的隐私,谁愿意起居出入喜怒哀乐都在邻居的众目睽睽之下?

    更为重要的是,都市化使地价狂升,尤其中国突然冒出十二亿人,很难容忍
旧式宅院那样奢侈的建筑容积率。稍微明了国情的人,就不难理解高楼大厦是我
们惟一现实的选择。看到某些洋人对四合院之类津津乐道,可将其纳入审美和文
物保护的范围,但不必去过分地凑热闹。

    这种高楼大厦正在显现着新的社会结构,展拓着新的心理空间,但一般来说
缺少个性,以其水泥和玻璃,正在统一着每一个城市的面容和表情,正在不分南
北地制定出彼此相似的生活图景。人们走入同样的电梯,推开同样的窗户,坐上
同样的马桶,在同一时刻关闭电视并在同一时刻打出哈欠。长此下去,环境也可
以反过来浸染人心,会不会使它的居民们产生同样的流行话题,同样的购物计划,
同样的恋爱经历以及同样的怀旧情结?以前有一些人说,儒家造成文化的大一统,
其实,现代工业对文化趋同的推动作用,来得更加猛烈和广泛,行将把世界上任
何一个天涯海角,都制作成建筑的仿纽约,服装的假巴黎,家用电器的赝本东京
——所有的城市,越来越成为一个城市。

    这种高楼大厦的新神话拔地升天,也正在把我们的天空挤压和分割得狭窄零
碎,正在使四季在隔热玻璃外变得暧昧不清,正在使田野和鸟语变得十分稀罕和
遥远。清代张潮说:“因雪想高士,因花想美人,因酒想侠客,因月想好友,因
山水想得意诗文。”如此清心和雅趣,似乎连同产生它的旧式宅院,已经永远被
高楼大厦埋葬在地基下面了。全球的高楼居民和大厦房客们,相当多数已习惯于
一边吃快食品,一边因雪想堵车,因花想开业,因酒想公关,因月想星球大战,
因山水想开发区批文。当然,在某一天,我们也可以步入阳台,在铁笼般的防盗
网里,或者在汽车急驰而过的沙沙声里,一如既往地观花或听蝉,月下吹箫或霜
中饮酒,但那毕竟有点像勉勉强强的代用品,有点像用二胡拉贝多芬,或者是在
泳池里远航,少了一些真趣。这不能不使人遗憾。遗憾常常是历史进步身后寂寞
的影子。

    最初发表于1995年《海南日报》,后收入随笔集《海念》。

    /* 18 */第一部分即此即彼(1 )

    语言大体上靠形式逻辑来规范和运作,但语言蕴藏着生活的激流,永远具有
形式逻辑所没有的丰富性和能动性,使反常和例外必不可少。

    语言总是有成因的。我愿把这种多义或对义现象,看成是出于前人的智慧,
而不是出于前人的愚笨。

    语言学中曾有“复词偏义”一说,指两个意义相反的字联成一词,但只用其
中一个字的意义。如常听人说:“万一有个好歹,我可负不起责任。”这里的
“好歹”是指歹,不是指好。“恐有旦夕之祸福。”这里的“祸福”,是指祸,
不是指福。

    《红楼梦》中有这样的句子:“不要落了人家的褒贬。”褒贬二字在这里是
被人责难的意思,有贬无褒。《红楼梦》名气很大,后来的国语辞典便不得不收
下这一词条:褒贬,释为贬抑之义。

    在更早以前,人们也常常有这样的用法。顾炎武先生指出《史记。刺客列传
》中“多人不能无生得失”,得失,偏重在失。《史记。仓公传》“缓急无可使
者”,缓急,偏重在急。《后汉书。何进传》中“先帝尝与太后不快,几至成败”,
成败,偏重在败。等等。顾先生的《日知录》搜列这一类例证,后来被很多学人
都引用过。

    梁实秋先生写过专文,指出复词偏义实在是不合理,不合逻辑,但既然已经
约定俗成,大家沿用已久,我们也只好承认算了,不必太吹毛求疵。梁先生遗憾
之余宽怀大度,不似另外一些文字专家,对这种文字的违章犯规行为恨恼不已,
誓欲除之而后快。

    如果说梁先生是一个可以通融的文字警察,温和可亲;那么钱钟书先生则像
一个更为通晓法律的文字律师,严正可敬。他指出这类现象不过是“从一省文”
的修辞结果,如《系辞》中“润之以风雨”,其中省了该与“风”搭配的“散”
字;《玉藻》中“不得造车马”,其中省了该与“马”搭配的“畜”字。此种法
式,古已有之,天经地义,无须警察们来通融恩准。

    以“约定俗成”通融,或以“从一省文”辩护,还是站在同一立场,奉行同
一法度,即形式逻辑之法,这都让我有些不满足。语言大体上靠形式逻辑来规范
和运作,但语言蕴藏着生活的激流,永远具有形式逻辑所没有的丰富性和能动性,
使反常和例外必不可少。好比一般车辆不可闯红灯,但消防车和救护车则不受此
限。判定某种语言现象是否合理,最高法典只能是生活的启示,而不是任何既定
的陈规。

    稍有生活经验的人都知道,祸者福所倚,福者祸所伏,福祸同门,好事与坏
事总是相因相成,塞翁失马之类的经验比比皆是。笔者在乡下时,常得农民一些
奇特之语。某家孩子聪明伶俐,见者可能惊惧:“这以后不会坐牢么?”某家新
添洗衣机或电热毯之类的享受,见者可能忧虑:“哎呀呀人只能死了。”笔者曾
对此大惑不解,稍后才慢慢悟出这些话其实还是赞语,只是喜中有忧,担心太聪
明会失其忠厚,导致犯罪;担心太安逸会失其勤劳,导致心身的退化乃至腐灭。
这样的例子真是不胜枚举。八十年代的大学生们则有一句口头禅:“真伤感”,
用作对一切好事和美事的赞叹,同样显示了乐中寓哀的复杂心态,非一般形式逻
辑所能容纳和表达。

    语义源于人生经验,不是出自学者们形式逻辑的推究和演绎。从这一点看,
《系辞》称“吉凶与民同患”,有着丰厚的人生经验基础,不算怎么费解。《正
义》言:“吉亦民之所患也,既得其吉,又患其失,故老子云宠辱若惊也。”这
种解释也可以得到大量民间语言素材的实证。钱先生声称这是误解“吉凶与民同
患”的强词,似乎认定古人是只能患凶而不能患吉的。面对古往今来大量对吉凶
给予辩证感知的语言现象,固守某种语言定法,多少显得有点漠视人们的生活智
慧。

    从一省文,这种修辞法例确实多见。形式逻辑也确实是语言中不可少的基本
交通规则。但如果因此而推定一切复词都只能偏义而不能对义,则是否定生活辩
证法对语言的渗透,是法理的凝固和僵化,无益于语言的生命。“不要落得人家
褒贬”,也许(仅仅是也许)在《红楼梦》中只用偏义,但未尝不能在别处还其
对义的高贵出身和生动面貌。鲁迅先生说人可以被棒杀,也可以被捧杀,对褒贬
皆警惕以待。一个“杀”字统摄褒贬,没法用“从一”之规强迫鲁迅先生“省”
去褒贬的任何一方。这种深刻的生活体验,不能没有语言的表达;这种语言的表
达,不能没有法理的运用。很明显,当法理与生活两相冲突的时候,削足适履地
让生活迁就法理,不是明智的选择。相反,正确阐释和运用“惧人褒贬”的对义,
更益人神智,更能释放出语言的文化潜能。

    复词可以对义,单词也可以对义。笔者较为赞同钱钟书先生对单词对义的态
度。他指出汉字中一字多义而同时合用的特征,如“乱”兼训“治”,“废”兼
训“置”等等,誉之为“汉字字义中蕴含的辩证法”,宠爱复加。在这里,钱先
生终于不像一个护法的律师了,更像一个万法皆备于我的思想勇将和革命党徒。

    /* 19 */第一部分即此即彼(2 )

    黑格尔鄙薄汉语不宜思辨,夸示德语能冥契妙道,举“奥伏赫变”一词为例,
分训“灭绝”与“保存”两义。后来歌德、席勒等人用这个词,或是用来强调事
物的变易和转换,或是用来强调矛盾的超越和融贯,均深谙德意志辩证之道,用
得妥帖,没有辱没这个词的精髓。钱先生举示这一例子后,嘲笑黑格尔不懂汉语
妄自尊大,称汉语中这类语言奇珍也十分富有,叹中德遥隔,“东西海之名理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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