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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军的女儿 [美]内尔森.德米勒-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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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法庭作证的情景。作为一名证人,他具有原告所需要的一切素质:可信、符合逻辑、客观而有条理。但他也有处理不好的地方。他总感到原告会很高兴让他离开证人席。我想可能是因为他太死板、太缺少人情味。军事法庭开庭时,通常让人都会对被告表示同情,至少表示点关心;而肯特却不是这样的人,他只关心谁是谁非。在哈德雷堡所有犯法的人都曾当众辱骂过他。实际上我见他笑过一次,那是当一个新兵因喝多了酒,恍惚中放火烧了一个废弃的营房,而被叛了10年徒刑的时候。法律毕竟是法律,像肯特这样冷漠无情的人从事法律工作也许是再合适不过了。所以,今天早晨发生的奸杀竟能使他震动,令我有些吃惊。我问他:“你通知坎贝尔将军了吗?”
  “没有。”
  “你最好亲自去他的寓所通知他。”
  他淡漠地点了点头,脸色很难看。我猜想他已经到过现场了。我又一次郑重地告诉他:“你要是通知晚了,将军肯定饶不了你。”
  他赶紧解释:“唉,直到我亲眼看见尸体,死者身份才被确认。
  我是说,我真的不忍心到他住所去告诉他,他的女儿──”
  “是谁认出死者的?”
  “一个叫圣·约翰的中士,是他发现了尸体。”
  “他认识她吗?”
  “案发前他们在一起值勤。”
  “噢,这么说,死者身份是确凿无疑了。你认识她吗?”
  “当然认识。是我确认她的身份的。”
  “其实,不用看身份识别牌,她军服上就有她的名字。”
  “啊,这些都不见了。”
  “不见了?”
  “是的……她的军装和身份名牌都被拿走了。”
  对这类事情人们都很敏感,好像脑子里天生就存着这种材料,所以一听到这些证词,看了现场,他就会自问:“这些材料有什么不大对头吗?”于是我问肯特上校:“内衣内裤呢?”
  “什么?噢……在那儿……”他接着又说,“通常他们要拿走内衣内裤,对吗?这就怪了。”
  “圣·约翰中士是怀疑对象吗?”
  肯特上校耸了耸肩说:“那就是你的任务了。”
  “啊,就凭圣·约翰这个名字,我们也得暂时把他列为可疑对象。”我对肯特上校说,“那边是我的连队呆过的地方,得尔塔连。”
  “我不知道你还当过步兵。”
  我点了点头,说:“有时候我觉得步兵更好一些,因为步兵和别的兵种不一样,内部不出坏蛋。”
  “坏蛋就是坏蛋,”肯特告诉我,“部队就是部队,命令就是命令。”
  “是啊。”这话说出了军事观念的精华。军令如山,无须探究为什么,只许胜不许败,这一警句很适用于战斗和大多数军事形势。但犯罪调查处的工作只能例外了,因为犯罪调查处的最终目的是查清事实真相,而要做到这一点有时就不得不违背上级命令,自行决定。这样做就不能很好地适应部队的要求。部队认为自己是个大家庭,家庭成员都信奉“兄弟皆勇猛,姐妹均贤淑”的信条。
  肯特上校似乎看透了我的心思,对我说:“我知道这个案子也许很复杂,不过也许不很复杂,也许是非军人干的,也许很快便可破获。”
  “噢,肯定是这样,比尔。我们两人的档案里都将会增加一封赞扬信,然后就是坎贝尔将军邀请我们赴鸡尾酒会了。”
  肯特看上去满睑愁容,他说:“啊,坦白地说,我无法推卸责任,因为这就是我的工作,我的职责,而你就不同了。只要你愿意,可以拍拍屁股一走了事,然后上级就会派另一个人来。现在你碰巧来到这儿,又碰巧是特别犯罪调查人员。我们从前合作过,我希望我们再次合作。”
  “可你连杯咖啡都没给我喝。”
  他狞笑了一下说:“咖啡?见鬼,我还想喝酒呢。”他又加了一句:“这个案子办好了你可以得到晋升。”
  “如果你说降级,那倒可能;要说升级,我已经没地方可升了。”
  “对不起,我忘了。这制度太不合理。”
  我问他:“你会再升一级吗?”
  “也许吧。”他看上去有点忧虑,好像梦中见到的闪闪发光的将军星突然消失了一样。
  我又问:“你通知此地的犯罪调查处了吗?”
  “没有。”
  “为什么没有?”
  “啊……反正本案不会由他们处理……天哪,我是说,受害者是基地指挥官的女儿,而且犯罪调查处的头头鲍尔斯少校又认识她,在这儿人人都认识她,所以我们必须让将军知道,我们是找了福尔斯彻奇最有才能的人来──”
  “你想用的词可能是‘替罪羊’吧!但是,好吧,那我要告诉我在福尔斯彻奇的上司,本案最好派个特级侦查员,但我本人现在还不知愿不愿干呢。”
  “我们去看看尸体,然后你再决定。”
  我们向他的汽车走去。这时,我们听到基地的炮声(实际是放的录音),便停下脚步,转向炮声传来的方向。营房顶上的喇叭里传来了嘹亮的起床号声。我们行了礼。站在晨曦里的两位战士以军队的传统仪式行了礼。
  从十字军时期沿用至今的号声激昂高亢,回荡在兵营的各个角落。顷刻间,街道、营地、草地训练场,还有战旗升起的广场都被这号声唤醒了。
  号声渐渐消失了,我和肯特继续向汽车走去。他对我说:“哈德雷堡又迎来了新的一天。可有一位战士却再也看不到它了。”

  第三章
  我和肯特上车,向南部的军事基地疾驰而去。
  肯特对我说:“安·坎贝尔上尉当时正和哈罗德·圣·约翰中士在基地总部值勤。坎贝尔是值勤军官,约翰是值勤中士。”
  “他们以前就认识吗?”
  肯特耸了耸肩说:“认识倒有可能,只是不会太熟悉,因为他们不在一起工作,他在汽车集中调度场工作,而她在心理训练学校当教官,所以他们只有在一起执行任务时才会碰到一起。”
  “她教什么课?”
  “心理学。”他又补充道,“她曾是心理学硕士。”
  “她现在仍然是。”我说。人们在谈论死者时总不可避免地犯时态上的错误。我问肯特:“教官们经常有值勤任务吗?”
  “一般没有。但安·坎贝尔常常把自己的名字写在那些不需要她值勤的名册上,因为她是将军的女儿,要给大家树立个榜样。”
  “明白了。”军队确实为所有的男女军官准备了一些名册,这些名册都是由军官们自己填写,不过是为了让每个人都有机会值勤,为军队尽一份忠心而己。有一段时间,巡逻这类任务的名册上曾经取消了女军官的名字。可是后来时代变了,一切都变了。但年轻女军官深夜巡逻要冒险是无法改变的。因为男人的野性难改,为了发泄,他们可以置军规于不顾。我问:“她带武器了吗?”
  “当然带了。她总是随身带着手枪。”
  “说下去。”
  “哦,大约在清晨1点,坎贝尔对圣·约翰说她要开吉普车去查看哨所──”
  “为什么?难道查看哨所也是值勤军官和中士的职责吗?值勤军官的任务只是守着电话机嘛。”
  肯特回答道:“据圣·约翰说,哨所的指挥官是个刚从西点军校毕业的年轻上尉,乳臭未干。坎贝尔上尉又是那么热情,作为校友,肯定在鼎力相助,所以亲自去查看哨所。另外,来回的暗号她也知道。”肯特把车开上了步枪射击场的道路,接着说,“圣·约翰说,大约3点的时候他开始有些担心了──”
  “为什么?”
  “我也不清楚……你想想,和他搭档的是个女人──也许他认为她在什么地方寻欢作乐并因此而吃醋,也许他急着上厕所,但又不能离开电话机。”
  “圣·约翰多大年纪了?”
  “56岁左右吧。已婚,夫妻关系很好。”
  “他现在在哪儿?”
  “被我软禁在宪宾司令部的大楼里。”
  我们的车驶过了4个步枪射击场,它们都位于一条弯曲的土路右边,地势很开阔。我已经大约20年没来过这儿了,但对这儿的一切还是记忆犹新。
  肯特上校接着说:“后来,圣·约翰给哨所打了电话,坎贝尔不在那儿。他又让哨所的中士跟沿途各哨所联系,看是否有人见过坎贝尔,可不一会儿就收到了回话,都说没见过她。圣·约翰只好让哨所的中士派了一个人到总部替他守着电话,他自己开着卡车找遍了所有哨所,还去士兵俱乐部、军官俱乐部等地方找过,就是不见坎贝尔上尉的踪影。4点钟的时候,他把车开向最后一个哨所所在地──一个弹药库。终于,他在第6步枪射击场看到了她的吉普车……事情的经过就是这样。”
  果然,前方不远处,在这条狭窄的小路的右边停着一辆吉普车,据估计它就是安·坎贝尔生前开的那辆。吉普车旁停着一辆红色的野马牌汽车。
  我问肯特:“哨所和哨兵在什么位置?”
  “和这儿隔着一个路口。哨兵是一个叫罗宾斯的一等兵,只看到了车前灯的亮光,但什么也没听到。”
  “你审问过他吗?”
  “应该是她。她叫玛丽·罗宾斯。”肯特脸上第一次露出了笑容,“这也不能怪你,保罗。因为‘一等兵’这个词并不显示性别。”
  “谢谢。罗宾斯现在在哪儿?”
  “也被软禁在宪兵司令部的大楼里。”
  “这么说宪兵司令部大楼现在还挺拥挤呢。不过,这办法不错。”
  肯特把车停在吉普车和红色野马牌汽车之间。此时天已经大亮了,我看到了守卫现场的6个宪兵──4男2女,分站在各个角上,把现场包围起来。路的左边是一个露天看台,座位都面朝着步枪射击场。
  军队上前线之前就是在这里操练的。在左边的看台上坐着一个穿着牛仔裤和风衣的女人,她正在一个小本子上急速地写着什么。我和肯特下了车,他对我说:“那是森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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