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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是〃十里洋场派〃。此派别名〃职业长袍派〃。即穿长袍和他的职业有神秘的关联。例如说相声的,不穿长袍就失掉了耍贫嘴的模样;拉胡琴的,不穿长袍就锯不出摇头摆尾的调子;监察院长,不穿长袍就不能表现出他那〃年高德劭〃的雍容。此外东洋教授、西藏喇嘛、红衣主教、青帮打手……都得在必要时穿起形形色色的长袍以明其身价。尤其是上海帮的大经理大腹贾们,他们的脑之满与肠之肥,几乎非穿容量较大的长袍不足为功。盖身穿西装,除了使他们更像喜马拉雅山的狗熊外,硬领、马甲、臂箍、窄袖、腰带等等对他们无一不是恐怖的报酬。本来西装就没有长袍舒服,西装穿得愈标准你就愈受罪,除了仅有〃头部的自由〃外,其他你全身的锁骨肋骨肱骨桡骨尺骨膑骨胫骨腓骨乃至屁股,没有任何一骨是高兴的。而这些重量级的好商巨贾们,由于脖子上的白肉大多,连仅有的头部的自由也被他们自己剥削掉了。不堪回首之下,他们乃相率在单行道上选择了长袍,除了可减轻桎梏开怀朵颐外,更可从林语堂博士之劝告,用〃世界上最合人性的衣服〃,来包住他们那快挥发光了的人性!李子述长袍心理学竟,乃临稿纸而叹曰:
昔孔圣曾有〃微管仲,吾其披发左袄矣〃之叹,管仲有恩于道袍,千载史有定评。从曹孟德割须断袍之日起,长袍遂有式微之兆。曹操死后一千七百年,华夏衣冠竟不幸沦于夷狄,自右衽而变中衽,自长衣而易短装,流风所被,长袍竟被贬为国家常礼服,且在裁缝公会会长眼中,俨然吴鲁芹所谓之〃小襟人物〃矣!岂不哀哉痛苦哉!余深信长袍不该绝,深愿我血性之中国本位者,于胡服笔挺之际,从速响应何凡之呼吁,以李敖为楷模,以于右任(〃余右衽〃)为依归。诗云:〃岂曰无衣?与子同袍!〃千载袍风,此其时矣!三原有老,可同袍矣!此时不同,还待何时?寄语读者,快看齐矣!
一九六一年三月十五日在台北〃四席小屋〃
一九六二年三月十三日改一年前旧作,十一月二十七日再改
十二 红玫瑰
那一年夏天到来的时候,玫园的花全开放了。
玫园的主人知道我对玫瑰有一种微妙的敏感,特地写信来,请我到他家里去看花。
三天以后的一个黄昏,我坐在玫园主人的客厅里,从窗口向外望着,望着那一棵棵盛开的蔷薇,默然不语。直到主人提醒我手中的清茶快要冷了的时候,我才转过头来,向主人做了一个很苦涩的笑容。
主人站起身来,拍掉衣上的烟灰,走到窗前,一面得意地点着头,一面自言自语:
〃三十七朵,十六棵。〃
然后转向我,用一种调侃的声调说:
〃其中有一棵仍是你的,还能把它认出来么?〃
躺在沙发里,我迟缓地点点头,深吸了一口烟,又把它馒慢吐出来,迷茫的烟雾牵我走进迷茫的领域,那领域不是旧梦,而是旧梦笼罩起来的愁城。
就是长在墙角旁边的那棵玫瑰,如今又结了一朵花——仍是孤零零的一朵,殷红的染色反映出它绚烂的容颜,它没有牡丹那种富贵的俗气;也没有幽兰那种王者的天香,它只是默默地开着,开着,隐逸地显露着它的美丽与孤单。
我还记得初次在花圃里看到它的情景。那是一个浓雾弥漫的清晨,子夜的寒露刚为它洗过柔细的枝条,嫩叶上的水珠对它似乎是一种沉重的负担,娇小的蓓蕾紧紧蜷缩在一起,像是怯于开放,也怯于走向窈窕和成熟。
在奇卉争艳的花丛中,我选择了这棵还未长成的小生物,小心翼翼地把它捧回来,用一点水、一点肥料和一点摩门教徒的神秘祝福,种它在我窗前的草地里。五月的湿风吹上这南国的海岛,也吹开了这朵玫瑰的花瓣与生机,它畏缩地张开了它的身体,仿佛对陌生的人间做着不安的试探。
大概我认识她,也就在这个时候。
平心说来,她实在是个可爱的小女人,她的拉丁文的名字与玫瑰同一拼法,这并不是什么巧合,按照庄周梦蝶的玄理,谁敢说她不是玫瑰的化身?她给人的第一印象是一种罕有的轻盈与新鲜,从她晶莹闪烁的眼光中和那狡猾恶意的笑容里,我看不到她的魂灵深处,也不想看到她的魂灵深处,她身体上的有形的部分已经使我心满意足,使我不再酝酿更进一步的梦幻。
但是梦幻压迫我,它逼我飘到六合以外的幻境,在那里,走来了她的幽灵,于是我们生活在一起,我们同看日出、看月华、看眨眼的繁星、看苍茫的云海;我们同听鸟语、听虫鸣、听晚风的呼啸、听阿瑞尔(ariel)的歌声,我们在生死线外如醉如酲;在万花丛里长眠不醒,大千世界里再也没有别人,只有她和我;在她我眼中再也没有别人,只有玫瑰花。当里程碑像荒冢一般的林立,死亡的驿站终于出现在我们的面前,远远的尘土扬起,跑来了〃启示录〃中的灰色马,带我们驰向那广漠的无何有之乡,宇宙从此消失了我们的足迹,消失了她的美丽和她那如海一般的目光……
可是,梦幻毕竟是飞雾与轻烟,它把你从理想中带出来,又把你向现实里推进去。现实展示给我的是:需求与获得是一种数学上的反比,我并未要求她给我很多,但是她却给我更少。在短短的五月里,我和她之间本来没有什么接近,可是五月最后一天消逝的时候,我感到我们的相隔却更疏远了。恰似那水上的两片浮萍,聚会了,又飘开了,那可说是一个开始。也可说是一个结束。
红玫瑰盛开的时候,同时也播下了枯萎的信息,诗人从一朵花里看到一个天国,而我呢?却从一朵花里看到我梦境的昏暗与逗回。过早的凋零使我想起托姆普孙(francisthompson)的感慨,从旧札记里,我翻出早年改译的四行诗句:
最美的东西有着最快的结局,
它们即使凋谢,余香仍令人陶醉,
但是玫瑰的芬芳却是痛苦的,
对他来说,他却喜欢玫瑰。
不错,我最喜欢玫瑰,可是我却不愿再看到它,它引起我太多的联想,而这些联想对一个有着犬儒色彩的文人,却显然是多余的。
在玫园主人热心经营他的园地的开始,他收到我这棵早调了的小花,我虽一再说这是我送给他的礼品,他却笑着坚持要把它当作一裸〃寄生物〃。费了半小时的光阴,我们合力把它种在玫园的墙角下,主人拍掉手上的泥巴,一边用手擦着汗,一边宣布他的预言:
〃佛经上说有情来下种,因地果还生,我们或许能在这棵小花身上看到几分哲理。明年,也许明年,它仍旧会开的。
烟雾已渐渐消失,我从往事的山路上转了回来,主人走到桌旁,替我接上一支烟,然后指着窗外说:
〃看看你的寄生物吧!去年我就说它要开的,果然今年又开了。还是一朵,还是和你一样的孤单!〃
望着窗前低垂的暮色,我站起身来,迟疑了很久,最后说:
〃不错,开是开了,可是除了历史的意义,它还有什么别的意义呢?它已经不再是去年那一朵,去年那一朵红玫瑰谢得太早了!〃
(后记)
一九五○年六月九日,我正在新化附近服役,突然接到rosa给我的信,定了题目——《红玫瑰》,叫我写一篇散文送她。六月十四日我写好寄出,后来才知道被她修改几个字,发表在《台大四十八年外文系同学通讯》里了。退伍后我又把它稍加修改,发表在一九六一年四月六日的台北《联合报》副刊。现在我又改几字,收在这本小书里。追想起来,这篇文章前后被她改了一次,我改了至少六次。
如今rosa已去美国,已经形同隔世了。我怀想这个使我眷恋不已的小女人,愈发对这篇文章另眼看待。就文章论,它是我少有的一篇不说嘻皮笑脸话的作品,许多朋友读了,都觉得它有一种阴暗苍茫的气氛,认为这〃不太像李敖的风格〃。
今晚深夜写这篇(后记),心情多少有点儿沉重,我抄出三年前意译的一首浩斯曼(a。e。housman)的小诗(曾经抄过一份送给rosa的),用它来表达我内心的隐痛(一九六三年五月二十二日晨三时半)。
死别you smile upom your friend today
久病得君笑,you smile upon your friend today,
沉疴似欲除;today his il1s are over;
万语逢重诉,you hearken to the lovers say,
余欢若云浮。and happy is the lover,
意转何迟暮,iis late to hearken,late to smile,
慰情聊胜无:but better late than never:
生灵未忍去,i shall have lived a little while
柩马立踯蹰。befor i die for ever。
一九六○年七月十九夜改稿。
〃慰情聊胜无〃是改写陶渊明的诗句
十三 旧天子与新皇帝
——元末明初的断片
十三年来,今年是头一天有黄气。
在那六朝金粉埋葬下的金陵城,街头巷尾,人人都兴高采烈地奔走相告:〃黄气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