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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卷3-第4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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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 陈西滢在凌叔华的抄袭行为被揭发以后,曾在《现代评论》第二卷第五十期的《闲话》里隐约地为她辩解说:“至于文学,界限就不能这样的分明了。许多情感是人类所共有的,他们情之所至,发为诗歌,也免不了有许多共同之点。……难道一定要说谁抄袭了谁才称心吗?”“‘剽窃’‘抄袭’的罪名,在文学里,我以为只可以压倒一般蠢才,却不能损伤天才作家的。……至于伟大的天才,有几个不偶然的剽窃?不用说广义的他们心灵受了过去大作家的陶养,头脑里充满了过去大作家的思想,就狭义的说,举起例来也举不胜举。”
  〔41〕 指陈彬的节译本,一九二六年三月朴社出版(以后另有孙糙工的全译本,开明书店出版)。
  〔42〕 关于凌叔华剽窃小说图画的问题,《晨报副刊》自一九二五年十月一日起,由徐志摩主编,报头用了一幅敞胸半裸的西洋女人黑白画像,无署名,徐志摩在开场白《我
  为什么来办我想怎么办》中也未声明画的来源;只是在同日刊载的凌叔华所作小说《中秋晚
  》后的附记中,顺便说“副刊篇首广告的图案也都是凌女士的。”十月八日,《京报副刊》上登载了署名重余(陈学昭)的《似曾相识的〈晨报副刊〉篇首图案》,指出该画是剽窃英国画家琵亚词侣的。不久,《现代评论》第二卷第四十八期(一九二五年十一月七日)发表了凌叔华的小说《花之寺》,十一月十四日《京报副刊》又发表了署名晨牧的《零零碎碎》一则,暗指凌叔华的《花之寺》说:“挽近文学界抄袭手段日愈发达,……现在某女士竟把柴霍甫的《在消夏别墅》抄窜来了。……
  这样换汤不换药的小说,瞒得过世人的吗?“陈西滢疑心这两篇文章都是鲁迅所作。凌叔华,广东番禺人,小说家。陈西滢之妻。下文的琵亚词侣,又译毕亚兹莱(A。Beardsley,1872—1898),英国画家。多用图案性的黑白线条描绘社会生活。鲁迅曾于一九二九年选印他的画集《比亚兹莱画选》(《艺苑朝华》第四辑)。
  〔43〕 曹锟贿选 参看本卷第66页注〔7〕。
  〔44〕 彭允彝 参看本卷第159页注〔6〕。“代表无耻”云云,是当时北大教授胡适抨击他的话(见《努力》周报第三十九期)。一九二五年八月,北京大学反对章士钊为教育总长,也宣布与教育部脱离关系。在北大十七教授《致本校同事公函》中,曾说章士钊“是彭允彝一样的无耻政客”,所以陈西滢在这里有“代表无耻的章士钊”这样的反语。
  〔45〕 云南起义 蔡锷等为反对袁世凯称帝,在云南组织护国军,于一九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发动讨袁起义,很快得到全国各省的响应,袁被迫于一九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取消帝制。
  〔46〕 国民军 当时冯玉祥统率的倾向进步的军队。冯原属北洋军阀中直系吴佩孚的一系;一九二四年十月第二次直奉战争中,他在前线与奉军妥协,通电主张停战,回师北京,举行“北京政变”,囚禁总统曹锟,并将所部军队改组为国民军。
  〔47〕 张勋复辟 张勋(1854—1923),字少轩,江西奉新人,北洋军阀之一。一九一七年六月,他带兵从徐州到北京,七月一日与康有为等拥清废帝溥仪进行复辟。同月十二日即告失败。作者于七月三日与教育部别的几个部员同时愤而离职,乱平后于十六日返部。
  〔48〕 炸大 形容出国留学“镀金”后身价百倍。刘半农在《奉答陈通伯先生兼答
  SSS君及其前辈》(一九二六年二月一日《语丝》第六十四期)中说:“吴稚晖先生说过
  ,留学生好比是面筋,到西洋那大油锅里去一泡,马上就蓬蓬勃勃涨得其大无外。“
  〔49〕 “教训” 陈西滢在《致岂明》的第二封信中兼指鲁迅说:
  “因为先生们太不自量,更加得意忘形起来,所以给先生一个小小的教训。”
  我还不能“带住”〔1〕一月三十日《晨报副刊》上满载着一些东西,现在有人称它为“攻周专号”〔2〕,真是些有趣的玩意儿,倒可以看见绅士的本色。不知怎的,今天的《晨副》忽然将这事结束,照例用通信,李四光教授开场白,徐志摩“诗哲”接后段,一唱一和,甩道“带住!让我们对着混斗的双方猛喝一声,带住!”〔3〕了。还“声明一句,本刊此后不登载对人攻击的文字”
  云。
  他们的什么“闲话……闲话”问题,本与我没有什么鸟相干,“带住”也好,放开也好,拉拢也好,自然大可以随便玩把戏。但是,前几天不是因为“令兄”关系,连我的“面孔”都攻击过了么?我本没有去“混斗”,倒是株连了我。现在我还没有怎样开口呢,怎么忽然又要“带住”了?从绅士们看来,这自然不过是“侵犯”了我“一言半语”,正无须“跳到半天空”,然而我其实也并没有“跳到半天空”,只是还不能这样地谨听指挥,你要“带住”了,我也就“带住”。
  对不起,那些文字我无心细看,“诗哲”所说的要点,似乎是这样闹下去,要失了大学教授的体统,丢了“负有指导青年重责的前辈”的丑,使学生不相信,青年不耐烦了。可怜可怜,有臭赶紧遮起来。“负有指导青年重责的前辈”,有这么多的丑可丢,有那么多的丑怕丢么?用绅士服将“丑”层层包裹,装着好面孔,就是教授,就是青年的导师么?中国的青年不要高帽皮袍,装腔作势的导师;要并无伪饰,——倘没有,也得少有伪饰的导师。倘有戴着假面,以导师自居的,就得叫他除下来,否则,便将它撕下来,互相撕下来。撕得鲜血淋漓,臭架子打得粉碎,然后可以谈后话。这时候,即使只值半文钱,却是真价值;即使丑得要使人“恶心”,却是真面目。略一揭开,便又赶忙装进缎子盒里去,虽然可以使人疑是钻石,也可以猜作粪土,纵使外面满贴着好招牌,法兰斯呀,萧伯讷〔4〕呀,……毫不中用的!
  李四光教授先劝我“十年读书十年养气”。还一句绅士话罢:盛意可感。书是读过的,不止十年,气也养过的,不到十年,可是读也读不好,养也养不好。我是李教授所早认为应当“投畀豺虎”者之一,〔5〕此时本已不必温言劝谕,说什么“弄到人家无故受累”,难道真以为自己是“公理”的化身,判我以这样巨罚之后,还要我叩谢天恩么?还有,李教授以为我“东方文学家的风味,似乎格外的充足,……所以总要写到露骨到底,才尽他的兴会。”我自己的意见却绝不同。我正因为生在东方,而且生在中国,所以“中庸”“稳妥”的余毒,还沦肌浃髓,比起法国的勃罗亚〔6〕——他简直称大报的记者为“蛆虫”——来,真是“小巫见大巫”,使我自惭究竟不及白人之毒辣勇猛。即以李教授的事为例罢:一,因为我知道李教授是科学家,不很“打笔墨官司”的,所以只要可以不提,便不提;只因为要回敬贵会友〔7〕一杯酒,这才说出“兼差”的事来。二,关于兼差和薪水一节,已在《语丝》(六五)〔8〕上答复了,但也还没有“写到露骨到底”。
  我自己也知道,在中国,我的笔要算较为尖刻的,说话有时也不留情面。但我又知道人们怎样地用了公理正义的美名,正人君子的徽号,温良敦厚的假脸,流言公论的武器,吞吐曲折的文字,行私利己,使无刀无笔的弱者不得喘息。倘使我没有这笔,也就是被欺侮到赴诉无门的一个;我觉悟了,所以要常用,尤其是用于使麒麟皮下露出马脚。万一那些虚伪者居然觉得一点痛苦,有些省悟,知道技俩也有穷时,少装些假面目,则用了陈源教授的话来说,就是一个“教训”。
  只要谁露出真价值来,即使只值半文,我决不敢轻薄半句。但是,想用了串戏的方法来哄骗,那是不行的;我知道的,不和你们来敷衍。
  “诗哲”为援助陈源教授起见,似乎引过罗曼罗兰的话,大意是各人的身上都有鬼,但人却只知道打别人身上的鬼。〔9〕没有细看,说不清了,要是差不多,那就是一并承认了陈源教授的身上也有鬼,李四光教授自然也难逃。他们先前是自以为没有鬼的。假使真知道了自己身上也有鬼,“带住”的事可就容易办了。只要不再串戏,不再摆臭架子,忘却了你们的教授的头衔,且不做指导青年的前辈,将你们的“公理”的旗插到“粪车”上去,将你们的绅士衣装抛到“臭毛厕”里去,除下假面具,赤条条地站出来说几句真话就够了!
  二月三日。
  〔1〕 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二六年二月七日北京《京报副刊》。
  〔2〕 “攻周专号” 一九二六年一月三十日《晨报副刊》的全部篇幅,只刊载徐志摩的《关于下面一束通信告读者们》和陈源的《闲话的闲话之闲话引出来的几封信》,所以二月二日《京报副刊》上发表署名杨丹初的《问陈源》一文中,称它为“陈源同徐志摩两个人凑成的攻周的专号”。
  〔3〕 一九二六年二月三日《晨报副刊》以“结束闲话,结束废话!”为题,发表了李四光和徐志摩的通信。李四光在通信中说鲁迅“东方文学家的风味,他似乎格外的充足,所以他拿起笔来,总要写到露骨到底,才尽他的兴会,弄到人家无故受累,他也管不着。”
  同时他又慨叹“指导青年的人,还要彼此辱骂,制成一个恶劣的社会”。徐志摩则说:“大学的教授们”,“负有指导青年重责的前辈”,是不该这样“混斗”的。因为“这不仅是绅士不绅士的问题,这是像受教育人不像的问题。……学生们看做他们先生的这样丢丑,忍不住开口说话了。绝对没关系人看了这情形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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