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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东风-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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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王爷发兵十万,已经向蜀仓城进攻了…” 

番外*颜华如玉 
颜华如玉 
不错,上辈子,我应该来说,算是个不折不扣地女人。 
平凡的家庭,普通的父母。 
童年嘛!有点灰。 
我上幼儿园那年,父亲母亲和叔叔婶婶对换了房子,理由是婶婶凶悍,听闻居然动手打爷爷奶奶,爸爸是出名的孝子,于是我们搬过去,让亲爱的婶婶叔叔搬出来。 
然后,被打得那个人成了我妈妈。 
幼儿园,没有人来接我,妈妈下了班来接我,爷爷奶奶姑姑叔叔在家里搓麻将。 
小学第一天,我已经能独立行走,三条马路不在话下。 
午饭,学校包,三年级学校不实行包饭了,我就开始饿肚子,一直到三天后被好心的邻居当小猫儿捡回家。 
爷爷奶奶姑姑叔叔还是在搓麻将。 
母亲是个传统的女人,吃饭的时候最好的一定留给爷爷奶奶,端茶送水的怎么也是小辈先伺候长辈,但是可能是女人小心眼儿的天性吧!妈妈终于有那么点点儿恼火,这个矛盾具体是怎么爆发的我已经不太清楚,大抵还是因为搓麻将,老人们夜里活动白天睡觉,可怜我老妈白天顶着两熊猫还要去工厂车间里做工。 
嗯,那个时候其实我挺心疼我妈。至于我自己其实没什么,上课毕竟是坐着的,完全不耗体力。 
不过母亲和我在这个问题的看法上有点儿代沟,她居然心疼我多点。 
在后来,我可爱的姑姑要结婚,房子不够用,为了说服我们一家三口住进总共6平方米的小屋子,爷爷奶奶姑姑叔叔那个精神头旺阿,每天每天拍桌子砸椅子,不搬,就先不给咱用水,再不给咱用煤气。 
 
 
  
    
 

 
30 回复:
 不过天无决人之路,又是好心的邻居解了咱这能源制裁的围啊,不过从此刮风下雪,就看着老妈撑一把小伞冲出去炒一盘菜端一碗饭。 
后来自然是本公子,咳,姑娘手臂长了,够得上打伞。 
再有一天,本,咳,姑娘高兴得拿了班里第一名(镜子:啊,这真的是很难得的,大家要鼓掌),回到家里才发现一锅白饭煮着,人却都没了影。 
满分的卷子没人签名,老师问我,咋啦,我没回答。 
事实么,那天我妈进了医院,爷爷打的。 
他老人家比当初的廉颇猛啊! 
我现在没有半夜起来梦游的习惯了,那个时候是有的,因为老妈这人脑子别扭,三天两头一两点钟冲出去,早上五六点才回来。 
幸亏那时候老子长得可爱,老妈到底没舍得我,大桥上吹了吹风,总归还是回来了。 
最后还是搬进了那6平方米的房子,只能放一张床,三个人横睡在床上,脚底下搁两条凳子。吃饭么,床沿搁块板。 
其实还是挺自在的。这是实话,至少,老妈没天天出去吹桥风了。 
十四岁那年,我们扬眉吐气的搬出来,我正式高别童年,开始了灿烂的青春时代。 
搬了家,转了学,然后第一次,为一个女生心动。 
我一直不知道那算不算人们歌颂的XX情,反正那个时候第一眼看丫我就迷上了,咳,权且说就是那种非常想与之结交的心情吧!她是那样文雅的女孩子,懂得真多,唐诗宋词啊,一口一溜,“余伯牙为了钟子期摔琴呢!”她笑得两眼弯弯的看我,“你知道么,那个那个,就叫做知己,高山流水的知己。” 
“你知道么,金字塔和水晶骷髅,是世界四十九大谜!” 
老子只会傻笑,从此养成好习惯,k书。 
只是为了,当她再说起老残或南北乱世情的时候,我也能,跟她对上话。 
本来,我以为我们也能像书里那样,做一辈子知己的。 
可是我到底太笨了,两年后,她忽然不再愿意理我,她不再眉眼弯弯的笑了,看着我只有冷冰冰的嘲讽,她也不再愿意对着我背那些诗词了,每天和另一个女孩儿远远的避开我。她更不会神采飞扬的给我讲她又新看甚至新写的故事,她说,‘你是好学生,而我现在变差了’。 
退队那一天,我问她,你会不会来我的寝室?(作者:咳,别想歪阿,八个人一个寝室呢,只是小女生单纯的想亲近~~~) 
她答应了。 
我兴奋了两天,第三天,她尴尬的告诉我,她还是答应去另外一个了。 
她真得很受欢迎,嗬嗬,我笑。 
上课时,两条热热的东西就忽然毫无预警的流下来了,那帮男生骤然尖叫,‘颜华眼睛里居然也会流出这种东西,太诡异了啊,地球要爆了吧!可怕!’ 
我笑,是啊,太诡异了,可惜,我停不下来。 
考上高中,我遇到另外一个女孩子。 
我一直不是最清楚,她喜欢的那个男孩子,我是不是真的喜欢过。 
可是我曾经是真心喜欢她,不是爱情,是朋友。 
所以,即使她一次又一次对我说抱歉,说她只是开玩笑,我都相信,她只是开玩笑。 
直到最后一次,她再次尖刻的嘲笑我,当着全班的面,把我曾经珍惜的唯一的秘密说出来,奚落我。我才终于明白。 
那一年的夏天,她哭着打电话给我,说抱歉,我却很小气的,平静的说了“再见。” 
除了高中的这一个,我遇到的女孩子每一个都是天使,聪明的,霸道的,可爱的,豪爽的,无数天使。 
最终,我却还是很薄情寡义的离开了。 
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想流浪。 
我不知道,或者说不记得那些日子怎么过的了,只是流浪阿流浪,好像一头荒原里骄傲的狼, 
看过很多东西,认识了很多人,交了很多朋友,学了很多手艺,做过很多事,打过很多工… 
胸膛里却还是空荡荡的。 
然后,一过九年,两手空空,我还是回到了原地。 
200x年,在我最爱的夏天里,我遇到了楚枫。 
居然有人,欺负这样温柔的男子。 
我这辈子第一次英雄救美,救的,是一个男子,有着一头清爽飘逸的蓝墨色的短发,脸色苍白,却温柔微笑着,纯净的像独角兽一样的男子。 
我问他,要不要报警,他摇摇头,温和而平静的笑笑就算过去了,而我看着他的样子,第一次反常的做了自己向来鄙弃的事。 
我像一个登徒子一样跟踪了他。 
幸好我跟踪了,在一个不算繁忙的偏僻的巷子里,他忽然蜷缩着倒了下去,我奔过去,看到他嘴唇边居然是血迹。 
我把他“捡”回家,他居然不肯上医院又不肯好好吃药,抱着胃满床滚着吐血却还对着我勉强微笑,我怒了,怒得不得了,狠狠发威,用我从来没尝试过接吻的嘴一口一口给他硬是往里喂。 
药是苦的,他的嘴巴倒很甜。 
他病得好些了,就经常在眼底流露出忧郁。 
我觉得我很看不惯他那样把剧痛生生压在心底的样子,直接翻了白眼,问他,你要不要跟我同居。 
他被我吓到了,连忧郁都忘了。 
我撇撇嘴,给他一个“切”的表情,说,“我知道,你不喜欢女人。” 
本来真觉得我可以不让他发现我喜欢他的,不过,我的演技看来还是不太好。 
他知道了,却没说什么,只是一贯的,温柔的微笑。 
然后,生活,突然变得幸福起来了,啊,上帝原谅我,我二十多年的生活,真的,从来没有觉得这样幸福过。 
每天回家,有一盏温暖的灯。 
每天回家,有一桌热热的饭菜。  
 
  
    
 

 
31 回复:
 灯下,饭菜旁,还有一个穿着围裙却依然玉树临风的男人,一个,总是在脸上温温和和酿着微笑的男人。 
我发誓,这辈子,我要好好保护他,这个温柔的像独角兽一样的男子,这个纯净的像风一样的男子,这个笑起来俊美温柔的不可思议的男子。 
偷偷说,我曾经想过去变性,可是资料被他发现的那天,他的表情太可怕了,我天不怕地不怕,就怕他胃痛,就怕他自责,就怕他用那双琉璃一样的眸子沉痛的看我。 
所以,我立刻妥协,就算他一辈子不爱我没关系,我保护他就好。 
理所当然的,我们结婚了,是他提出的,我窃喜。 
爸爸妈妈终于对我的终身大事放心了。 
说实话,有的时候还是很气馁的。比如,每次我都只能推倒他,然后每次都是他很不懂尊重我自尊心的把我反抱回床上。 
先天不足啊,我这个郁闷。 
激|情时,他老是觉得愧对我,其实,我一点儿没吃亏,从心里来说,我从不愿意做小受。 
只可惜,我这小攻局限于身体本身当得也实在不称职。 
两年的时间,平静的像流水一样过,我以为,终究是这样的。 
谁知道那个王八蛋却突然回来了。 
老天爷到底是要跟我过不去,我辞了职,我甚至把我年前道上的稀奇古怪的朋友都找出来了。 
那个王八蛋摆明跟我抢人,笑话,他以为浪子回头是多好的戏码?! 
他那么不懂得珍惜,活该他失去,而我的宝贝楚枫,我决不会让任何人,尤其这个不负责任的王八蛋再伤害他。  
 
  
    
 

 
32 回复:
 不过,王八蛋的确有点实力,社会精英啊,还有背景,可我虽然是平民,毕竟也在外头一个人混过那么多年,路子,朋友,江湖,好歹还是有的。 
我发誓要保护的人,不会让任何人随便动。 
可是,楚枫还爱他。 
如果那是楚枫的幸福,那又另当别论了,是不? 
多么可惜,我的身体毕竟是个女人,勉强楚枫爱女人,咳,好吧,我承认我侥幸过,不过我真的舍不得他受委屈。 
可是我的楚枫却十十足足是个温柔的笨蛋,他明明爱他,却宁可让自己难过,还要留在我身边,勉强自己爱我。 
真是傻瓜,这种东西,怎么可以勉强。 
不知道,我会心疼得么? 
那个王八蛋真的改好了。 
我有点气馁,却也到底有点高兴。 
楚枫的苦,毕竟没有白受。 
本来还想狠狠虐虐那王八蛋的心,可是,算了,我不舍得楚枫为难。 
不过天底下怎么有这么白吃的王八蛋,自己的风流债没管好,又殃及楚枫。 
那是刀哎! 
我脑子一时冲动,完了,就完了。 
到底不甘心,我把王八蛋领子都揪歪了,别说我小人阿,我还上有老下,咳,就算下还没有,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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