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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一道:“出发之前,在下有一事相求。”
凤慕月道:“翠竹姑娘已经是逍遥楼的人,我们自然会代为照顾。”
段一道:“我马上收拾行装,明天一早出发。”
王府婚礼
京城和扬州,同样繁华,却各有气度。若说扬州是商贾小姐,那京城便是官家闺秀。那些达官贵人的府第,气派非凡,却又古朴收敛,默默衬托着辉煌的皇城。而市井小径,虽然熙熙攘攘,却也井井有条,百姓虽不至于路不拾遗,但也奉公守法。尊卑有序,安居乐业,就是民生。哪怕有着权力暗涌,却容易被表面的繁华掩盖,尤其是王爷的喜事。
京城的百姓都知道,诚王爷敢说话,能说了算,是百姓的大贵人。几年前,诚王爷扩建府第,其他的官爷也跟风,一下子征了好几百亩好地。种地的人家没了生计,日子苦得很。不知道哪个胆大的,钻了个空子给诚王爷讨饶,求一条活路。诚王爷不但没有怪罪,反而还把他收留到府中做事,还把之前征地的人家找来,有的安排了点活干,有的给了点小钱,大家都乐得眉开眼笑。后来,朝廷就颁了诏令,让圈地的官爷都得先得到朝廷的批准,妥善安排好佃户,方可征地。从此,圈地之风荡然无存,百姓对诚王爷更加拥戴。
因此,诚王爷女千金的喜事,早已在百姓中流传。“王爷的女婿,究竟什么是风流倜傥的人物啊?”京城的客栈里一个眉眼弯弯的少女挤进讨论的人群中,笑问道。
“听说是当官的儿子。”一个胖子道。
“王五你休得乱说,普通的官家子弟如何能配得起王爷的千金?我听说此人身份十分神秘,好像是武林人士。”一个瘦子“啪”一下打开折扇,轻轻敲了胖子的头一下,洋洋得意地道。
“岳元你胡扯,那种不识字的人哪能当王爷的女婿?肯定是当官的儿子!”王五不忿,抢过岳元的折扇,狠狠给他还了一下。
“你以为江湖中人都跟你这杀猪的一样,目不识丁么?”岳元冷笑道。
“你……我今天不杀猪,先杀了你!”王五揪住岳元的衣领,狠狠道。
大家一看形式不对,劝的劝,拉的拉,把那两人隔开,一片混乱。
发问的那个少女,偷偷退到了墙角落的桌子上,坐在一个黑衣少年旁边,朝他轻轻一笑。
黑衣少年本来一直低头吃东西,见她回来,回以一笑,眼中迷雾尽散。他脚下伏着一只小豹,雪白的绒毛上点缀着油亮的黑斑点,此刻正安心地打呼噜。
少女把雪豹放在大腿上,轻轻玩弄着它的绒毛,道:“一哥哥,这小东西还挺听话的。一直跟我们到这里,看来真的把你当主人了。”
段一摸摸它的头,道:“它应该也很累了。” 雪豹眯着眼睛看了段一一眼,打了个呵欠,又继续睡。
“一哥哥,王爷府这个亲事,究竟葫芦里卖什么药?”百灵道。
段一摇头道:“我也不清楚。但我之前遇到银门的人,他们跟王爷联合,准备上京伏击……”话没说完,人却飞一般冲出客栈。
百灵诧异,紧跟着跑了出去,却见段一快步追上前面一个黑色里衣外套深绿中袍的男子,一把抓住他的肩膀。
那男子却顺势转身躲开了段一,反手清脆地刮了他一巴掌。
清脆的响声引起了街上人的注目。那男子白皙娇嫩,英俊潇洒,带着几分愠怒。段一却失神地立在那里,黯然道:“对不起,我认错人了。”
百灵见状立即冲上去,怒道:“你怎么随便动手打人?”
那男子冷笑道:“他对我不敬,自然要打。”
百灵啐了一下,道:“你是谁?这么大的架子?”
“我是王……”那男子正要说什么,却把话硬吞了回去,道:“我是王府的门客,你识趣就滚开,给大爷我让路。”
百灵笑道:“可惜哦。”
那男子道:“可惜什么?”
百灵道:“你的规矩碰到你姐姐我的规矩,就行不通了。谁对我的一哥哥不敬,我也要打谁!”说完立刻闪到他面前,伸手就要还他一巴掌,却被段一阻止。
“一哥哥,为什么不让我教训这个纨绔子弟?”百灵撇嘴道。
段一眼中无甚神采,摇头道:“我认错人在先,此事就算了。”
那男子噗哧一笑,朝百灵得意地翻了一下白眼,道:“你的情郎都说算了,母老虎别丢人了吧?”
百灵又要发作,却被段一拉着走回客栈。
“一哥哥,你怎么了?怎么脸色这么难看?生我的气了?”百灵低头道。
“没有。你都是为我好,我怎么会生气呢?”段一道。
“你知道就好,”百灵一笑,眼睛弯成新月形,“一哥哥,你刚才认错谁了?”
段一紧紧攥着茶杯,道:“徐大哥穿过同样的衣服,我以为那个人是他……”
百灵一愣,用温暖的双手裹住段一的茶杯和双手,道:“你在想念他,心里很难受,对么?”
段一费力地点点头,努力让自己平静一点:“只要一想到他和那个血迹,我就觉得很痛,好像那些血是从我心里流出来的。我能够随意夺走别人性命,也能为别人付出性命,却从来没有这样痛过……为什么会这样?如果不去想,是不是就不会痛了?是不是把他找回来,就可以补充我的错,不会痛了?”
百灵从来未见过他这样,一时也不知所措,便柔声安慰道:“我也不知道。我们一定能把他找回来的。找回来,你就不会再内疚了。所以当务之急,我们还是要先打探王府……”
“那个男子……”段一喝了一口茶稳定情绪,忽然灵机一动。
“王府的门客,最好不过的线眼。”百灵脑筋一转,接着道。
“我马上追那个男子,你先留在客栈等我消息。”话毕,段一匆匆离开客栈。
重遇故人
幸好那人也走得不远,段一便一路跟上。那人走得极快,而且不时往后张望,似乎在逃避什么追赶,但他路过一个胭脂水粉的店铺,却快步走上去望了两眼,麻利地付钱买了一盒新品胭脂。段一一路跟得小心,见到这情景,暗道这人是个奇人,在逃走的时候也不忘给喜欢的女子捎礼物。
买完胭脂之后,那人眼看就要出城,却在城门关卡那里停了下来,似乎犹豫了一会,才又优哉游哉地踏出城门。出了城门,看不见守卫的踪影,他却自各得意地笑了起来,大摇大摆地上路。
眼看周围没有路人和守卫,段一正要出手把他止住,却听得他大叫一声,跪倒在地上,想挣扎起来,却好像手脚发软,使不出半点力气,这能挪到树下,勉强支撑着坐起来。
只见他刚才神气的劲全没了,有气无力地嘟哝着:“这大荒野的,说不定还有野狼,怎么能应付得来?谁来救我啊?”越说越气,干脆从行囊里拿出小刀,一刀捅在地上,却没力气拔出来。他又生气又没辙,抬头朝周围骂道:“姓秦的,你好阴损,竟然偷偷放了骨酥散!你卑鄙!无耻!不得好死!就算你耍阴损把我抓回去了,我也绝对不嫁!你不过是个奴才,竟然对主子下药了?我回去一定跟爹好好说!”
他骂着泄气,但段一却大惊:这人竟然是个女子,而且,是王爷的女儿。再回头仔细看看,她身材纤细,五官玲珑,带着几分英气,确实是个美貌女子,也难怪对胭脂水粉的兴致如此浓厚。这么一个女子,自己刚才竟然错认她是徐弑。现在回想起来,两人的背影身材相差甚远,仅仅是衣着相似而已。想到这里,段一暗暗嘲笑自己,嘴上说记挂徐大哥的安危,却连他的背影也认不出来,真是没用。但他不知道,世事往往就是如此,对最关心的事,最深爱的人,却会犯上最致命的错误。
只见她骂得起劲之际,一彪人马上前,为首一人在她面前跪下,恭敬道:“属下不才,奉王爷之命,恭迎郡主回府。”
郡主撇了一下嘴巴,起手又是一巴掌,道:“你没看到我动不了吗?怎么骑马?还不快准备轿子?”
那人低头应了一声,命人备轿。那几个侍卫慌慌张张地进城请轿夫了。
段一心下一动,紧跟着备轿的侍卫过去。
回头,郡主似笑非笑地道:“姓秦的奴才在哪里?不敢见我么?”
那人应道:“属下不清楚。”
郡主不语,又给了他一巴掌,喝道:“他有面给我下药没面见我吗?讲!”
那人道:“秦轼之卧病在床。”
郡主冷笑道:“好一个卧病在床。卧病在床还能坏我好事。我倒要看看他病到什么程度,要不要再给他备点药养身!”
没过多久,几个侍卫的快马就回来了,几个轿夫在后面踉踉跄跄的跟上。郡主“哼”了一声,走进了轿子。一行人浩浩荡荡地回到王府。
段一混在轿夫里面,跟着郡主一行人在王府东拐西拐,心中不由升起一股感慨。一个月前,他只是一个普通的杀手,混进王府九死一生。一个月后,他不再是客栈的杀手,客栈跟王爷之间,在逍遥楼里面,发生了无数的事情,交织在一起,却让他看不到将来。再次踏进王府,究竟从哪里开始打探,都无从着手。
心念之际,侍卫已经把他们领到一个厢房门前。那个房子简洁朴素,甚至有点陈旧,跟王府的亭台楼阁显得格格不入。
郡主在轿子里对侍卫小声说了几句,侍卫连忙走到房门前大力敲门。不多久,一个穿着褐色斗篷披风的人走了出来。
那人全身上下都被斗篷遮盖得严严实实,看不清长相,只漏了几丝银白色的头发在外面。他拄着拐杖,略微有点驼背,慢慢地走到轿子面前,拿出一个药瓶递到轿里,道:“请郡主服用解药。”段一听得那低沉沙哑的声音,却猛然一震。
轿子里那人接过解药,没有说一句话。
那人也没有追问,就低头弯腰,在轿子面前等着。
少顷,郡主冷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