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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狂的人妖-第3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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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到的这个酒馆名字很俗气,就叫安德麦之森酒馆,酒店老板是个留着一对浓密八字胡的矮胖子,笑起来的时候两个眼睛只露出一丝缝隙。点了一些小菜和酒,找了个靠墙的位置坐定。我便管自己来到了酒馆柜台前。

“老板怎么称呼?”我笑着坐到了那个矮胖子前面。

“我叫爱蒙斯·彼得蒙斯,你叫我爱蒙就可以了。”那个老板好像总是笑眯眯的样子,“我说这年头你这样的变种精灵可是稀客啊。”

“是么?哈哈。”我笑了笑。放眼全《神界》暗夜妖姬这种黑白精灵混种的估计也就我和神使艾丽亚,这个老板居然一眼就能看破,看来破有点来历。本来我想用一个金币探他口风的,现在我一转念摆了十个金币到了桌子上,推给了他,“老板你果然是见多识广。我想问你打听个人。”

十个金币说多不多,但是用来探听人的下落,可是绰绰有余了。爱蒙斯的眉毛挑动了一下,然后摊开肥厚的手掌不动声色地把这十个金币纳入了囊中:“请问你要打听什么人?”

“听说前任精灵女王膝下有一对双生女……”我一边缓慢地问,一边观察那个老板的表情。当我说道双生女的时候我发现他的嘴角细微地抽搐了一下,我马上就明白我这回是问对了人了,认准了目标这下面就容易多了。我继续说道:“我想找到这个人,询问一些困扰我很长时间的问题。”

“你知道安德麦之森的来历么?”爱蒙斯神秘地笑道。

“不知道。”我和NPC打的交道太多了,他这个微笑后面的意思我可是知道的一清二楚,我不动声色地又摆了十个金币到桌子上递了过去,“我这个人最喜欢听故事了,说来听听。”

爱蒙斯的笑意很浓了,很明显他对我这种知道行情的人十分欣赏,也不客气,把金币扫进自己抽屉,他就开始将故事了:“你也看到我们现在的地方了,可以说是最偏僻的人类王国和兽人部落的交接处。周围都是黄沙地,寸草不生,唯一有生机的地方就是安德麦之森。其实,最早的时候这里就是纯粹的沙漠,安德麦之森根本就不存在。”

“你的意思是安德麦之森是后来出现的,或者说伴随着那个双生女的到来而出现的?”我把我的猜想说了出来,爱蒙斯给了我一个赞赏的眼神。不过他张得太猥琐了,这个本来应该很受用的眼神瞥打了我的身上,反而让我打了一个寒碜。

“精灵,我指的的是白精灵是自然之力的后裔,他们只有两种诞生方式,第一、从生命之树上掉下来,第二、才是我们所熟悉的雌雄交配繁衍。”说到这里爱蒙斯合起手掌朝天拜了拜,“主神原谅我,我说话向来是这么粗俗的。”

我则是会心地微笑了一下,粗人我喜欢啊,越直接越好,那种扭扭捏捏,三棍子打不出个P来的人,我见一个烦一个。

爱蒙斯继续说道:“白精灵中的王族都是单传的,也就是说一个女性精灵只产一胎一子。但是两百多年前,白精灵女王王阿达雅·艾拉萨生产的时候出现了意外。精灵族一万三千余年的历史中,在王族的繁衍历史上第一次出现了双生子。一对女孩。”

“这话的意思是……”这个我就猜不出来了,我对编故事没什么心得。

爱蒙斯意味深长地看了一眼,然后说道:“相传,双生子是分裂的灵魂。”

“分裂的灵魂?”我心头一凛,我的任务的名字就叫分裂的灵魂,一个字不差,看来这个路子是对上了。

到了这个关口爱蒙斯却嘴巴一转,讲起别的东西来了:“白精灵女王王阿达雅·艾拉萨是历代女王中最杰出的一位,她阻止了兽人的入侵,联合人类,让全大陆的各个种族坐到了谈判桌前,签订了和平协议,让整个大陆都沐浴在主神温馨的光芒之下。一切邪恶都消散了,那是多么完美的一个理想世界啊。她有一头金黄的长发,散发着太阳般的光辉,身着翠绿色长裙,右手轻提着象征王权的生命权杖,杖头祖母绿的宝石闪耀着无限生机,全身透露着高雅而华贵的气质,如同一尊美丽的艺术品。就连神使都折服与她的这种气质之下,与她平起平坐。”

“他丈夫是谁?这么牛的女王丈夫应该也差不到哪里去吧。”八卦我最喜欢了,亵渎圣洁的女王,哎,这个题材想想就让人激动莫名啊。

爱蒙斯诧异地看了我一眼:“我要下面要说什么你怎么都提前知道了?你不会是全都知道了,故意来套我的话吧?”

“哪里,哪里?”我急忙摇摇手,“我是瞎猜的,没有人会傻到送人金币吧。”

“也是。”爱蒙斯狐疑地看了我几眼,最终还是表示相信了我。哎,我擦擦冷汗,人太聪明能干也不好啊。

“女王是未婚先孕的。”

未婚先孕!圣洁的女王未婚先孕,而且最终还坚持己见把孩子生出来,不生则已,一生又是不详的双生女,这还不闹翻天。有意思,有意思。这回我没有说任何的话,只是饶有兴致地看着爱蒙斯,等他继续说下去。

爱蒙斯幽幽地叹了一口气:“双生女必须选出一个作为献给主神的祭品。”

决赛卷

第六十一章 … 讨债鬼

活人祭祀在我眼里是只有未开化的野蛮人才会干的傻事,没想到可爱的白精灵也有这个嗜好。想一下文静的白精灵妹妹一手牛耳尖刀,一手亮闪闪的盆子,把一个婴儿开膛破肚取出心啊肝啊肠子什么的,然后开始跳大绳,我就觉得有点汗毛直竖。

“跳过,跳过。”我直接就打断他说道,“我还未成年,暴力血腥的东西少听为妙。”我又取出了十个金币推了过去,“老板,我赶时间,你还是直接告诉我娜拉贝司在哪里吧。”

刚才还一副愁眉不展,悲天悯人的爱蒙斯一转眼脸上就绽放出了动人的微笑:“其实,娜拉贝司究竟在哪里我也是不知道的。”

……弄了老半天,这个家伙在忽悠我啊。不知道就不知道么,钱被你忽悠过去也就算了,这个时间我可是等不起啊。我正准备把台子上的那十个金币收回来,不想爱蒙斯早手疾眼快地把手一张一拢,收进柜台抽屉里去了。他笑嘻嘻地说道:“别着急啊。我说我不知道,但是我没说我不知道谁知道啊。”

什么乱七八糟的,说得和顺口溜一样的,听得我头晕。

见我一脸疑惑的样子,爱蒙斯马上说道:“从这里朝北走两里路,在安德麦之森边缘住着一个隐居的老年人类圣骑士,叫艾丰波特。他知道把娜拉贝司找出来的方法。”

这才像话么。早说我也不在这里和你瞎蘑菇了。我满意地点了点头,问道:“你确定?”

“确定。”爱蒙斯自信满满地说道,“他每周都要到我这里来打酒。我们是多年的朋友了,无话不说的朋友。”

“我们现在过去就能找到他?”我想把事情浓的确定一点,千万别最后竹篮打水一场空。

“这个家伙每天早上去山里砍柴。下午是他在家里休息的时候,十多年没变过了。相信我没错的。”爱蒙斯肯定道,最后还补充了一句,“这个家伙很好说话的。不过,稍微有点迂腐。你和他打交道的时候,说话顺着他一点,保证能要到你要的消息。”

话说到这里,爱蒙斯也没什么利用价值了。我向他道了声别,拉起在酒馆里已经休息得快趴下的无良众们,就火速朝爱蒙斯提供的地址赶了过去。

两里路一眨眼就走完了,在那里我果然看到了一所圆木搭建而成的尖顶小木屋。看来爱蒙斯这个人忽悠管忽悠,情报还是很准确的。我派裤衩先在周围绕了两圈侦查一下情况,主要是踩一下点,没准有什么陷阱啊,捕猪笼,老鼠药什么的,裤衩的抗击打性最强,号称打不死的超级小强。这类工作很明显非他莫属。转了两圈之后,我发现裤衩的运气很好,或者说艾丰波特这个人没什么戒心,周围没有任何用来阴人的装置。我就放心大胆地去敲起了那个小木屋的门。

开门的是一个头发和胡子都已经花白的老年人,脸上的皱纹和我去年春游去过的农村里的梯田差不多,一棱一棱的,很深。要是看脸皮说他是什么圣骑士,我就要笑死了,一个老头拿个拐棍就可以号称人类的精英么?赶明儿我让踩了地雷的裤衩也去当好了。

眼睛次是心灵的窗户,一切外表都是虚的。当我和那个老年人的双眼对上的时候,我才有点相信爱蒙斯的话。那是一双深邃而又不失锐利的双眼,当他凝视你的时候,你有种被猛兽盯上的感觉。

“请问您是艾丰波特吗,老先生。”我很客气地问道。

那个老头没有回答我的问题而是反问道:“你找艾丰波特有什么事情么?”

他的脸上看不出一丝波澜,出于谨慎,我决定先打个马虎眼:“是安达母叫我来找他的,至于什么事情,得见了他的面才能说。”

“安达母?!”老头的两眼瞬间爆发出一团精芒,“真的是安达母叫你来找我的?”

“是啊。”我点了点头,“我还是问了酒馆老板爱蒙斯才知道艾丰波特原来是住在这里的。”

“该死的爱蒙斯,贪财鬼。”老头咒骂了一声,然后吐了一口气道,“我就是艾丰波特,安达母叫你找我有什么事情?”

我咳嗽了几声,无良众们很自觉地退出了房间,关上了房门,只留下我和艾丰波特。我就把关于我的二次进阶职业专属任务统统地告诉了他。

“你要找娜拉贝司?”艾丰波特面无表情地听完了我的叙述,明知故问了一声。

我也只有不厌其烦地回答道:“没错。”

“几百年前也有一个长相好你差不多的女孩子找到了我,向我打听娜拉贝司的下落。”艾丰波特平静地望着我说道,“按照游戏的规则,我让她替我做三件事情。她都圆满地完成了。根据约定,我告诉了她寻找出娜拉贝司的方法。”

说到这里,艾丰波特停了一下,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我没有接过话,因为我知道他的话还没说完。

“这个女孩子就是现在北方的霸主,邪恶女王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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