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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第5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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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为相信爱情的你而写的书,愿你喜欢我的书。 

  某日,听朋友说,我的小说初稿在网上连载时,有读者自发整理了一些小说里的“爱情金句”贴上网供大家分享,能够让网友这样喜爱和用心,我很感激。现在,小说终于顺利与读者见面,惟一可惜之处就是在修改的过程中难免损失了一些网友们曾经喜欢的段落。不过,希望最后的这几十颗闪光的金子可以令亲爱的读者在吃完小说这顿大餐之后品尝一份可口的提拉米苏。 

  值得珍藏的爱情金句 

  女人爱上男人 

  男人不会理解,女人的爱情,很多时候就是玉石俱焚的。 

  女人爱上一个男人,会自觉自愿地帮他去铲除情敌。 

  男人未必会为一个女人伤兄弟和气,女人却一定会为了一个男人反目成仇。 

  “男朋友”和“男性朋友”最大的区别就是,当你说了一句傻话,“男朋友”会觉得你“傻得可爱”,而“男性朋友”会觉得你“傻得可以”。 

  有人说,女人要是开始同情一个男人,就已经自觉把自己置于下风了。她会愿意接受他给予的伤害,因为她觉得那是在分担他所受到的伤害。 

  我们像一对告别的旅人,一个在船上,一个在岸边,他拉着彩带的这一头,我拉着那一头,眼看着船慢慢地开出,带子越拉越紧,直到绷成细细的一根线,然后“啪”的一声断开,断头弹在手指上,先是没什么知觉,而后麻辣辣地痛。 

  爱情遭遇困境 

  永远就是永远,本身没有尽头,哪来的下一个?口口声声念着下一个永远,恰恰就是放不开这一个永远。自欺欺人。 

  有时候,最痛苦的不是你爱的人不爱你,而是那个人明明爱你,可就是没有你爱得多。 

  我反复思考“好”和“爱”这两个字,想来想去,它们依然不是同义词。爱,是不分好坏的;爱,就是说,即使我不好,他也会一样爱我;爱,是不讲条件的。 

  我在想,如果人一辈子只有一次机会说“爱”,如果爱情真是孤注一掷,那么我这辈子的份额恐怕已经用完,却什么也没得到——我大概把宝押错了地方,而赌场的规矩是落子无悔。 

  或许,爱情中,也有这样的时刻。你看见的东西,并不一定就是你想像的。你只是和自己的假想在恋爱。 

  爱情,其实有点像讨债。你亏欠他的越多,他只会更加爱你。一直到你欠他欠到破产,那个时候,你再怎么拉他也拉不回来。所以,我的爱情哲学就是宁可欠很多人的,也不要在一个人那里欠到破产。 

  爱情里,我们做过浪子,也都守候过浪子;我们往往不记得被自己辜负的人,而只是一心一意地等着自己心目中的浪子回头。“祝你幸福”是一句奢侈的话,是离去的浪子最后一次温柔的回眸,不是每个人都有资格说,听到的,都是倒霉蛋。 

  关于那个他 

 一个伤透你的心,却还能让你思念的人,除了可恨,没有别的词语来形容;而且,那样的思念,注定了是刻骨的,动不动痛个龇牙咧嘴。 

  当你想要去忘记一个人的时候,就已经无法忘记他了。忘记,不过是另外一种形式的提醒。爱情里的忘记,到头来都是想念。 

  他是我心里的一枚电脑病毒,碰一碰,就会自动复制、侵袭更多的空间,惟一有效的办法是把他隔离到某个角落里,不去碰触。 

 我要一个男人,对我好,不对我凶,不许我喝酒,尤其不许酒后开车,会在我加班的时候,在车里默默地等我,然后送我回家;下面条会问我喜欢面条硬一点还是软一点;不大会炒菜,做个番茄炒蛋把鸡蛋炒焦,然后自己偷偷吃掉,把番茄让给我;会帮我买一个够硬够牢可以挡子弹的箱子;明明唱歌走调却连唱七首张信哲,用自己最可笑的缺点逗我开心;会温柔地抱我睡觉,让我的心在他的掌心上跳;知道我这个人嘴硬心软,有时候坚强,而更多时候不过是在逞强;想要把我养胖,像史努比一样。嗯,就这些,我看可以了。 

  假如有一个这样的男人,我想,我也会对他好。我又不是傻瓜。怎么对他好?让我想想,其实也没什么了不起的,我大概会送他一盆非洲紫罗兰——因为那种花像我;我会走很远的路去看他;在天晴或者下雨的日子里惦记他,帮他着想;会给他买块手表;会给他做饭、做菜、做汤;会给他讲花生漫画的故事;会把他的头发弄弄乱然后说“土包子”。好像,好像,也就这些了吧。 

  那一天,我发现,那个爱情片的经典镜头在很多城市都可以演得很漂亮,催下一桶桶眼泪,但在旧金山却偏偏不行。因为,这里的坡又多又陡,注定不可能把要分手的男人和女人拉进一个镜头;明明只是隔了几道坡,因为看不见,以为对方已经走远,就很容易放弃;也是因为看不见,以为对方不在乎,就更加没有勇气回头。当心变得脆弱,一道山坡,就是一个天堑。 

  “捡起我吧。”——提拉米苏! 

 拥有爱情的日子很甜蜜,那种感觉难以用文字形容,大致来说,就像吃着一杯哈根达斯核桃巧克力冰淇淋,而且知道冰箱里还有一打,吃完手里的,可以再去拿。 

 爱情,是不是有一点像这种加了酒的蛋糕呢?一道道的工序,像来来往往的揣测、试探和思念;繁琐的配料,仿佛是千回百转的心事,投了进去,人家吃的时候,未必品尝得出来;自己爱的人,说不上究竟好在哪里,心里惟一清楚的只是,假如没有他,立刻就不一样了。 

  在所爱的人面前,我们不过都是一块提拉米苏,光鲜神气的外表下面掩饰着一颗患得患失、忐忑不已、卑微如同隔夜面包的心,只希望老天开眼,对方“捡起我吧”,怕就怕“捡起来,吃完了,拍拍屁股就走”。 

  其他种种舍不得 

  失落和后悔,究竟有什么区别?失落,是在水晶球里回放一段时光,看着它慢慢重演,无论对错;而后悔,则是要拼命地想打破水晶球,把一切错误都纠正过来。 

  比“怀念”难的是“怨恨”,比“怨恨”难的是“忘记”,比“忘记”更难的,是“直面”。说句或许会让鲁迅先生在黄泉之下跺脚的话,“真的猛士”肯定谈过恋爱,如果没有,应该马上去谈一场,因为经历过爱情残酷而狰狞的时刻、见识过那些不流血却久久不愈的伤口的人,绝对有足够的勇气去“直面惨淡的人生,正视淋漓的鲜血”。 

  栈桥是一样很美的东西,它远远伸展到海里,让人领略在岸上无法看到的风光;它同时也是一样洋溢着哀愁的东西,因为走得再远,风景再美,到头来,总是要回头。 
170



我去找郑滢,告诉她我和程明浩分手了。



郑滢叫起来,“他甩了你?” 脸上摆出一副随时要去手刃陈士美的神情。



“我甩了他。”



郑滢更加惊讶,好像不相信我居然还能有这份出息,“为什么?”



“我们不配。”



“怎么不配?”



“不配就是不配。”



郑滢盯着我看了一会儿,不怀好意地笑起来,“是不是他某方面表现欠佳?要不,过佳,你吃不消?”



我哭笑不得,“胡说八道。拜托你别问了好不好?我心情已经够差,还不快来安慰安慰。”



郑滢摇摇头, “不是我说你,要甩也不趁早,辛辛苦苦等到人家博士毕业、找到工作再甩,把愣头青调教得八九不离十然后端在盘子上奉送给别的女人,你以为你是巴顿将军,功成身退吗?”



我没好气,“我是麦克阿瑟,耀武扬威,统治的却不是自己国家的领土。”



郑滢勾住我的肩膀,摆了个很洒脱的姿势,“不配就不配,失恋也是人生必不可少的经历。走,买酒去!”



我们去爱伯森氏买酒。我说买啤酒,郑滢一摇手“啤酒也算酒” ,她要买威士忌,我坚决反对,因为我怕喝醉了像郑滢上次那样发酒疯。最后,我们停在一瓶硕大的雪宝莉酒前面。



“买这个吧!”郑滢握住酒瓶上的小把手,“这种酒有一个很出名的典故,就是酒瓶一旦打开,要一次喝完,否则,第二次喝,它会变成醋。”



我打量着瓶子里粉红色的液体将信将疑,“是真的吗?”



“老实说我不相信,不过听上去很浪漫。”



我微笑起来,“有点像谈恋爱,开始的时候总是很美好,时间长了,就发生问题,最后变成一瓶醋。聪明的人知道应该速战速决,笨蛋才会想着要慢慢喝。就买这个!”



我们把一大瓶酒搬回郑滢家,门上插了一张字条,是程明浩写的,叫郑滢给他回电话。电话留言机上红灯不断,有程明浩的好几个留言,都是问有没有看见我,听上去很着急。最后一个留言是张其馨的,问关璐是不是失踪了,因为程明浩也去找过她,用她的话来说,“急得像掐掉头的苍蝇” 。



郑滢有点疑惑,“你们到底分了没有?还是你在吓他?”



“我跟他说得很清楚,再说,我也不会拿这种事情吓人。”



“他好像很在乎你。”



我从鼻子里哼了一声,“做做样子吧,得了便宜又卖乖,让人家觉得都是我的错。他再打来,就说你没看见我。”



“我不喜欢说谎。”



“放心,他以前说过的谎比这个严重,骗他一次,不损阴功。”



我们打开雪宝莉酒。雪宝莉比葡萄酒略淡,清甜甘咧,甜里微微透出一点酸来。郑滢一杯下肚,咋咋嘴,“不错嘛,的确有点像爱情,甜甜的,嗲嗲的,哄得人高高兴兴。”



我说,“比爱情好,爱情酸多甜少,是个王八蛋。”



话音刚落,真正的王八蛋又打电话来了。郑滢照我的意思回答,放下话筒后说,“他在你家门口等你,听口气是要不见不散。”



“不管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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