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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宅随笔-第8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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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时,比若十月种物于地也,十十尽死,固无生音。”其书不传于今,唐章
怀太子注释之时,尚犹存也。此所谓十十,盖言十种十生无一失耳,其尽死
之义亦然,与钱陌之事殊,然其字则同也。

犀舟

张衡《应间》云:“犀舟劲揖。”《后汉》注引《前书》“羌戎弓矛之
兵,器不犀利。”《音义》曰:“今俗谓刀兵利为犀。犀,坚也。”“犀舟”,
甚新奇,然为文者,未尝用,亦虑予所见之不博也。

毕仲游二书

元祐初,司马温公当国,尽改王荆公所行政事,士大夫言利害者以千百
数,闻朝廷更化,莫不欢然相贺,唯毕仲游一书,究尽本末。其略云:“昔
安石以兴作之说动先帝,而患财之不足也,故凡政之可以得民财者无不用。
盖散青苗、置市易、敛役钱、变盐法者,事也,而欲兴作患不足者,情也。
苟未能杜其兴作之情,而徒欲禁其散敛变置之事,是以百说而百不行。今遂


欲废青苗、罢市易,蠲役钱、去盐法,凡号为财利而伤民者,一扫而更之,
则向来用事于新法者,必不喜矣。不喜之人,必不但曰青苗不可废,市易不
可罢,役钱不可蠲,盐法不可去,必探不足之情,言不足之事,以动上意,
虽致石人而使听之,犹将动也。如是则废者可复散,罢者可复置,蠲者可复
敛,去者可复存矣。则不足之情可不预治哉!为今之策,当大举天下之计,
深明出入之数,以诸路所积之钱粟,一归地官,使经费可支二十年之用。数
年之间,又将十倍于今日。使天子晓然知天下之余于财也,则不足之论不得
陈于前,然后所谓新法者,始可永罢而不复行矣,昔安石之居位也,中外莫
非其人,故其法能行。今欲救前日之敝,而左右侍从职司使者,十有七八皆
安石之徒,虽起二三旧臣,用六七君子,然累百之中存其十数,乌在其势之
可为也!势未可为而欲为之,则青苗虽废将复散,况未废乎?市易虽罢且复
置,况未罢乎?役钱、盐法亦莫不然。以此救前日之敝,如人久病而少间,
其父兄子弟喜见颜色,而未敢贺者,意其病之在也。”

先是东坡公在馆阁,颇因言语文章,规切时政,仲游忧其及祸,贻书戒
之曰:“孟轲不得已而后辩,孔子欲无言。古人所以精谋极虑,固功业而养
寿命者,未尝不出乎此。君自立朝以来,祸福利害系身者未尝言,顾直惜其
言尔。夫言语之累,不特出口者为言,其形于诗歌、赞于赋颂、托于碑铭、
著于序记者,亦言也。今知畏干口而未畏于文,是其所是,则见是者喜,非
其所非,则蒙非者怨。喜者未能济君之谋,而怨者或已败君之事矣!天下论
君之文,如孙膑之用兵、扁鹊之医疾,固所指名者矣,虽无是非之言,犹有
是非之疑。又况其有耶?官非谏臣,职非御史,而非人所未非,是人所未是,
危身触讳以游其间,殆由抱石而救溺也。”

二公得书耸然,竟如其虑。予顷修史时,因得其集,读二书思欲为之表
见,故官虽不显,亦为之立传云。

列子与佛经相参

张湛序《列子》云:“其书大略明群有以至虚为宗,万品以终灭为验,
神惠以凝寂常全,想念以著物自丧,生觉与梦化等情。所明往往与佛经相参。”
予读《天瑞篇》载林类答子贡之言曰:“死之与生,一往一反。故死于是者,
安知不生于彼?故吾知其不相若矣,吾又安知吾今之死不愈昔之生乎?”此
一节所谓与佛经相参者也。又云:“商太宰问孔子:‘三王五帝三皇圣者欤?,
孔子皆曰:‘弗知。’太宰曰:‘然则孰者为圣?’孔子曰:‘西方之人有
圣者焉,不治而不乱,不言而自信,不化而自行,荡荡乎民无能名焉,丘疑
其为圣。弗知真为圣钦,真不圣欤?,”其后论者以为《列子》所言,乃佛
也,寄于孔子云。

韦孟诗乖疏

《汉书·韦贤传》载韦孟诗二篇及其孙玄成诗一篇,皆深有三百篇风致,
但韦孟讽谏云,“肃肃我祖,国自豕韦。总齐群邦,以翼大商。至于有周,
历世会同。王赧听语,实绝我邦。我邦既绝,厥政斯逸。赏罚之行,非繇王
室。庶尹群后,靡扶靡卫。五服崩离,宗周以队。”应劭曰:“王赦听谗受
谮,绝豕韦氏。自是政教逸漏,不由王者。”观孟之自叙乃祖,而乖疏如是,


周至赧王仅存七邑,救亡不暇,岂能绝侯邦乎?周之积微久矣,非因绝豕韦
一国,然后五服崩离也。其妄固不待攻,而应劭又从而实之,尤为可笑。《左
传》书范宣子之言曰:“匄之祖在商为豕韦氏,在周为唐杜氏。”杜预曰:
“豕韦国于东郡白马县,殷末国于唐,周成王灭之。”此最可证,惜颜师古
之不引用也。

匡衡守正

汉元帝时,贡禹奏言:大子七庙,亲尽之庙宜毁,及郡国庙不应古礼,
宜正定。大子下其议,未及施行而禹卒后乃下诏先罢郡国庙,其亲尽寝园,
皆无复修。已而上寝疾,梦祖宗谴罢郡国庙。诏问丞相匡衡,议欲复之。衡
深言不可。上疾久不平,衡皇恐,祷高祖、孝文、孝武庙曰“亲庙宜一居京
师,今皇帝有疾不豫,乃梦祖宗见戒以庙皇帝悼惧,即诏臣衡复修立,如诚
非礼义之中,违祖宗之心,咎尽在臣衡,当受其殃。”又告谢毁庙曰:“迁
庙合祭久长之策,今皇帝乃有疾,愿复修立承把。臣衡等咸以为礼不得,如
不合诸帝后之意,罪尽在臣衡等,当受其咎。今诏中朝臣具复毁庙之文,臣
衡以为天子之祀,义有所断,无所依缘,以作其文。事如失措,罪乃在臣衡。”

予按衡平生佞谀,专附石显以取大位,而此一节独据经守礼,其祷庙之
文,殆与《金滕》之册祝相似,而不为后世所称述,汉史又不书于本传,憎
而知其善可也。《郊祀志》,南山巫祠秦中。秦中者,二世皇帝也。以其强
死,魂魄为厉,故祠之。成帝时,匡衡奏罢之,亦可书。

西极化人

《列子》载周穆王时,西极之国有化人来,王敬之若神。化人谒王同游,
王执化人之法,腾而上者中天乃止,暨及化人之宫,自以居数十年,不思其
国。复谒王同游,意迷精丧,请化人求还。既寤,所坐犹冒者之处,侍御犹
曏者之人。视其前,则酒未清、肴未昲。王问所从来,左右曰:“王默存耳。”
穆王自失者三月。复问化人,化人曰:“吾与王神游也,形奚动哉?”予然
后知唐人所著《南柯太守》、《黄粱梦》、《樱桃》、《青衣》之类,皆本
乎此。

诏令不可轻出

人君一话一言不宜轻发,况于诏令形播告者哉!汉光武初即位,既立郭
氏为皇后矣,时阴丽华为贵人,帝欲崇以尊位,后固辞,以郭氏有子,终不
肯当。建武九年,遂下诏曰:“吾以贵人有母仪之美,宜立为后,而固辞不
敢当,列于媵妾。朕嘉其义让,许封诸弟。”乃追爵其父及弟为侯,皆前世
妃嫔所未有。至十七年,竟废郭后及太子强,而立贵人为后。盖九年之诏既
行,主意移夺,已见之矣。郭后岂得安其位乎?

战国策

刘向序《战国策》,言其书错乱相揉,莒本字多误脱为半字,以赵为肖,


以齐为立,如此类者多。予按今传于世者,大抵不可读,其《韩非子》、《新
序》、《说苑》、《韩诗外传》、《高士传》、《史记索隐》、《太平御览》、
《北堂书钞》、《艺文类聚》诸书所引用者,多今本所无。向博极群书,但
择焉不精,不止于文字脱误而已。惟太史公《史记》所采之事九十有三,则
明白光艳,悉可稽考,视向为有问矣!

范晔汉志

沈约作《宋书·谢严传》曰:“范晔所撰十志,一皆托严。搜撰垂毕,
遇晔败,悉蜡以覆车。宋文帝令丹阳尹徐湛之就俨寻求,已不复得,一代以
为恨。其志今阙。”晔本传载晔在《狱中与诸生侄书》曰:“既造《后汉》,
欲遍作诸志,《前汉》所有者悉令备,虽事不必多,且使见文得尽;又欲因
事就卷内发论,以正一代得失,意复不果。”此说与俨传不同,然严传所云
乃《范纪》第十卷公主注中引之,今《宋书》却无,殊不可晓。刘昭注《补
志》三十卷,至本朝乾兴元年,判国子监孙爽始奏以备前史之阙,故淳化五
年监中所刊《后汉书》凡九十卷,惟帝后纪十卷,列传八十卷,而无志云。
《新唐书·艺文志》:“刘昭补注《后汉书》五十八卷。”不知昭为何代人。
所谓志三十卷,当在其中也。

缮修犯土

今世俗营建宅舍,或小遭疾厄,皆云犯土。故道家有谢土司章醮之文。
按《后汉书·来历传》所载:“安帝时皇太子惊病不安,避幸乳母野王君王
圣舍。太子厨监邴吉以为圣舍新缮修,犯土禁,不可久御。”然则古有其说
矣。

容斋四笔

卷第二(二十则)

诸家经学兴废

稚子问汉儒所传授诸经,各名其家,而今或存或不存,请书其本末为《四
笔》一则。乃为采摭班史及陆德明《经典释文》并他书,删取纲要,详载于
此。

《周易》传自商瞿始,至汉初,田何以之颛门。其后为施仇、孟喜、梁
丘贺之学,又有京房、费直、高相三家。至后汉,高氏已微,晋永嘉之乱,
梁丘之《易》亡。孟、京、费氏人无传者,唯郑康成、王弼所注行于世。江
左中兴,欲置郑《易》博士,不果立,而弼犹为世所重。韩康伯等十人并注
《系辞》,今唯韩传。

《尚书》自汉文帝时伏生得二十九篇,其后为大小夏侯之学。古文者,
武帝时出于孔壁,凡五十九篇,诏孔安国作传,遭巫蛊事,不获以闻,遂不
列于学官,其本殆绝,是以马、郑、杜预之徒皆谓之《逸书》。王肃尝为注


解,至晋元帝时,《孔传》始出,而亡《舜典》一篇,乃取肃所注《尧典》,
分以续之,学徒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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