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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宅随笔-第7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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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谓比部员外、郎中,皆任子官也。

多赦长恶

熙宁七年旱,神宗欲降赦,时已两赦矣。王安石曰:“汤旱,以六事自
责,曰政不节与?若一岁三赦,是政不节,非所以弭灾也。”乃止。安石平
生持论务与众异,独此说为至公。近者六年之间,再行覃霈。婺州富人卢助
教,以刻核起家,因而田仆之居,为仆父子四人所执,投置杵臼内,捣碎其
躯为肉泥,既鞠治成狱,而遇己酉赦恩获免。至复登卢氏之门,笑侮之曰:
“助教何不下庄收谷?”兹事可为冤愤,而州郡失于奏论。绍熙甲寅岁至于
四赦,凶盗杀人一切不死,惠好长恶,何补于治哉?

奏谳疑狱

州郡疑狱许奏谳,盖朝廷之深恩。然不问所犯重轻及情理蠧害,一切纵
之,则为坏法。耿延年提点江东刑狱,专务全活死囚,其用心固善。然南康
妇人,谋杀其夫甚明,曲贷其命,累勘官翻以失入被罪。予守赣,一将兵逃
至外邑,杀村民于深林,民兄后知之,畏申官之费,即焚其尸,事发系狱,
以杀时无证,尸不经验,奏裁刑寺辄定为断配。予持敕不下,复奏论之,未
下而此兵死于狱。因记元丰中,宣州民叶元,以同居兄乱其妻而杀之,又杀
兄子,而强其父与嫂约契,不讼于官,邻里发其事,州以情理可悯,为上请。
审刑院奏欲贷,神宗曰:“罪人已前死,奸乱之事,特出于叶元之口,不足
以定罪,且下民虽为无知,抵冒法禁,固宜哀矜。然以妻子之爱,既杀其兄,
仍戕其侄,又罔其父,背逆天理,伤败人伦,宜以殴兄至死律论。”此旨可
谓至明矣。

医职冗滥

神宗董正治官,立医官,额止于四员。及宣和中,自和安大夫至翰林医
官,凡一百十七人,直局至祗候,凡九百七十九人,冗滥如此。三年五月始
诏大夫以二十员,郎以三十员,医效至祗候,以三百人为额,而额外人免改
正,但不许作官户,见带遥郡人并依元丰旧制,然竟不能循守也。乾道三年
正月,随龙医官、平和大夫、阶州团练使潘攸差判太医局,请给依能诚例支
破。迈时在西掖,取会能诚全支本色,因依诚系和安大夫、潭州观察使,月


请米麦巨余硕,钱数百干,春冬绵绢之属,比他人十倍,因上章极论之,乞
将攸合得请给,令户部照条支破。孝宗圣谕云:“岂惟潘攸不合得,并能诚
亦合住了。”即日御笔批依,仍改正能诚已得真俸之旨,旋又罢医官局。

切脚语

世人语音有以切脚而称者,亦间见之于书史中,如以蓬为勃笼,梁为勃
阑,铎为突落,叵为不可,团为突栾,钲为丁宁,顶为滴■,角为矻落,蒲
为勃卢,精为即零,螳为突郎,诸为之乎,旁为步廊,茨为蒺藜,圈为屈挛,
锢为骨露,案为窟驼是也。

唐世辟寮佐有词

唐世节度、观察诸使,辟置寮佐以至州郡差掾属,牒语皆用四六,大略
如告词。李商隐《樊南甲乙集》、顾云编稿、罗隐《湘南杂槁》,皆有之。
故韩文公《送石洪赴河阳幕府序》云:“撰书辞,具马市。”李肇《国史补》,
载崖州差故相韦执谊摄军事衙推,亦有其文,非若今时只以吏牍行遣也。钱
武肃在镇牒钟廷翰摄安吉主簿云:“敕淮南、镇海、镇东等军节度使,牒将
仕郎试秘书省校书郎钟廷翰,牒奉处分,前件官儒素修身,早升官绪,寓居
霅水,累历星霜,克循廉谨之规,备显温恭之道。今者愿求录用,特议抡材,
安吉属城印曹阙吏,俾期差摄,勉效公方,倘闻佐理之能,岂恡超升之奖?
事须差摄安吉县主簿牒举者,故牒。贞明二年三月日。”牒后衔云:“使、
尚父、守尚书令、吴越王押。”此牒今藏于王顺伯家,其字画端严有法,其
文则掌书记所撰,殊为不工,但印记不存矣。谓主簿为印曹,亦佳。

高子允谒刺

工顺伯藏昔贤墨帖至多,其一曰高子允诸公谒刺,凡十六人,时公美、
徐振甫、余中、龚深父、元音宁、秦少游、黄鲁直、张文潜、晁无咎、司马
公休、李成季、叶致远、黄道夫、廖明略、彭器资、陈祥道,皆元祐四年朝
士,唯器资为中书舍人,余皆馆职。其刺字或书官职,或书郡里,或称姓名,
或只称名,既手书之,又斥主人之字,且有同舍、尊兄之目,风流气味,宛
然可端拜,非若后之士大夫一付笔吏也。蔡忠惠公帖亦有其二:一曰,襄奉
候子石兄起居,朔旦谨谒;一曰,襄别洪州少卿学士。盖又在前帖三十年之
先也。

蔡君漠书碑

欧阳公作《蔡君漠墓志》云:“公工于书画,颇自惜,不妄与人书。仁
宗尤爱称之,御制《元舅陇西王碑文》,诏公书之。其后命学士撰《温成皇
后碑文》,又敕公书,则辞不肯,曰:‘此待诏职也。’”国史传所载,盖
用其语。比见蔡与欧阳一帖云:“曏(xiawng)者得侍陛下清光,时有天旨,
令写御撰碑文、宫寺题榜。至有勋德之家,干请朝廷出敕令书。襄谓近世书
写碑志,则有资利,若朝廷之命,则有司存焉,待诏其职也。今与待诏争利


其可乎?力辞乃已。”盖辞其可辞,其不可辞者不辞也。然后知蔡公之旨意
如此。虽勋德之家,请于朝出敕令书者,亦辞之,不止一《温成碑》而已。
其清介有守,后世或未知之,故载于此。

杨涉父子

唐杨涉为人和厚恭谨。哀帝时,自吏部侍郎拜相。时朱全忠擅国,涉闻
当为相,与家人相位,谓其子凝式曰:“此吾家之不幸也,必为汝累。”后
二年全忠篡逆,涉为押传国宝使,凝式曰:“大人为唐宰相,而国家至此,
不可谓之无过,况手持天子玺缓与人,虽保富贵,奈千载何,盖辞之?”涉
大骇,曰:“汝灭吾族!”神色为之不宁者数日。此一杨涉也,方其且相,
则对其子有不幸之语,及持国宝与逆贼,则骇其子劝止之请,一何前后之不
相佯也?鄙夫患失,又惩白马之祸,丧其良心,甘人“六臣”之列,其可羞
也甚矣!凝式病其父失节,托于心疾,历五代十二君,佯狂不仕,亦贤乎哉!

佛胸卐字

《法苑珠林》叙佛之初生云:“开卍字于胸前,蹑千轮于足下。”又《占
相部》云:“如来至真,常于胸前自然卍字,人人相者乃往古世蠲除秽浊不
善行故。”予于《夷坚丁志》中载蔡京胸字,言“京死后四十二年迁葬,皮
肉消化已尽,独心胸上隐起一卍字,高二分许,如镌刻所就。”正与此同。
以大奸误国之人,而有此祥,诚不可晓也。岂非天崩地坼,造化定数,故产
此异物,以为宗社之祸邪!

苏涣诗

杜子美赠苏涣诗,序云:“苏大侍御涣,静者也,旅寓江侧,凡是不交
州府之客,人事都绝久矣。肩舆江浦,忽访老夫,请诵近诗,肯吟数首,才
力素壮,词句动人,涌思雷出,书筐几杖之外,殷殷留金石声。赋八韵记异,
亦记者夫倾倒于苏至矣。”诗有“再闻诵新作,突过黄初诗”之语。又有一
篇《寄裴道州并呈苏涣侍御》云:“附书与裴因示苏,此生已媿须人扶。致
君尧舜付公等,早据要路思捐躯。”其褒重之如此。《唐·艺文志》,有涣
诗一卷,云:“涣少喜剽盗,善用白弯,巴蜀商人苦之,称‘白跖,,以比
庄矫。后折节读书,进士及第。湖南崔瓘辟从事,继走交、广,与哥舒晃反,
伏诛。”然则非所谓静隐者也。涣在广州作变律诗十九首,上广府帅,其一
曰:“养蚕为素丝,叶尽蚕不老。顷筐对空床,此意向谁道。一女不得织,
万夫受其寒。一夫不得意,四海行路难。祸亦不在大,祸亦不在先。世路险
孟门,吾徒当勉族。”其二曰:“毒蜂一巢成,高挂恶木枝。行人百步外,
目断魂为飞。长安大道边,挟弹谁家儿?手持黄金丸,引满无所疑。一中纷
下来,势若风雨随。身如万箭攒,宛转送所之。徒有疾恶心,奈何不知几!”
读此二诗,可以知其人矣。杜赠涣诗,名为记异,语意不与他等,厥有旨哉!

岁后八日


《东方朔占书》,岁后八日,一为鸡,二为犬,三为豕,四为羊,五为
牛,六为马,七为人,八为谷。谓其日晴,则所主之物育,阴则灾。杜诗云:
“元日到人日,未有不阴时。”用此也。八日为谷,所系尤重,而人罕知者,
故书之。

门焉闺焉

《左氏传》好用“门焉”字,如“晋侯围曹,门焉”,“齐侯围龙,卢
蒲就魁门焉”,“吴伐巢,吴子门焉”,阳人启门,诸侯之士门焉”。及“蔡
公孙翩以两矢门之”,“门于师之梁”,“门于阳州”之类,皆奇葩之语也。
然《公羊传》云:“入其大门,则无人门焉者;入其闺,则无人闺焉者;上
其堂,则无人焉。”又杰出有味。何休注“堂无人焉”之下曰:“但言焉,
绝语辞,堂不设守视人,故不言焉者。”休之学可谓精切,能尽立言之深意。

郡县主婿宫

本朝宗室袒免亲女出嫁,如婿系白身人,得文解者为将仕郎,否则承节、
承信郎,妻虽死,夫为官如故。按唐贞元中,故怀泽县主婿检校赞善大夫窦
克绍状言:“臣顷以国亲,超授宠禄,及县主薨逝,臣官遂停。臣陪位出身,
未授检校官,自有本官,伏乞宣付所司,许取前衔婺州司户参军随例调集。”
诏:“许赴集,仍委所司比类前任正员官依资注拟。自今已后,郡县主婿除
丁忧外,有曾任正员官停检校官俸料后者,准此处分。”乃知婿官不停者,
恩厚于唐世多矣。绍兴中,高士轰尚伪福国长公主,至观察使。及公主事发
诛死,犹得故官,可谓优渥。

乐府诗引喻

自齐、梁以来,诗人作乐府《子夜四时歌》之类,每以前句比兴引喻,
而后句实言以证之。至唐张祜、李商隐、温庭筠、陆龟蒙,亦多此体,或四
句皆然。今略书十数联于策。其四句者,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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