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靡靡之音-裂传+番外-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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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眼看向站在床前的男子,骨瘦如柴,面色焦黄,双目浑浊,一看就知道是沈溺於声色的久病之人。 
这,就是你爱的人吗? 
男孩轻轻的笑了,不再如芙蕖的洁白,而是带了一丝色。引得男人伸手抚上那浅粉色的皮肤。 
感觉到手下肌肤的战栗,男人满意的笑起来,“怎麽样?我的‘销魂’不错吧?就连大内的‘情真意切’也未必比得上!” 
得意洋洋的说完,男人似乎精於此道之人,并不急著满足自己的欲望,而是要充分享受这美丽的肉体。 
浊黄的指甲时轻时重的在光滑的皮肤上来来回回的划动,有时恨恨的掐住,或青或红的淤痕渐渐像花一样开遍全身。男孩的呼吸也随之渐渐紊乱。 
粘湿的指腹在胸口的绯樱周围慢慢的画著圈,接著用口含住,然後用牙齿轻咬,直到闻到血的气味;另一只手则在双腿间同样的画著圆圈。 
“销魂”的力量是可怕的,男孩清澈的眼睛迷蒙起来,粉色的唇色转为暗红,微微的喘息,身体的某处也明显的有了反应。 
但男人却好象十分享受施加这样的折磨,只是把身子紧紧的贴著男孩,并没有进一步的动作。 
似乎完全被媚药控制,男孩缓慢却撩人的开始扭动腰肢,甚至用盆骨去蹭男人的火热处。 
低叫一声,男人也几乎要失去自控,但又不想这样就放过身下的人,略一思索,男人把自己紫红色的欲望塞入了男孩暗红色的唇瓣中,接著,忘形的抽插起来,却没有注意到那瞬间变冷的双瞳…… 
伴随著男人不成声的惨叫,男孩吐出了口中血肉模糊的东西。 
血的味道迅速在屋内弥漫,男孩勾起暗红的嘴角,并没有擦去唇角的血迹,挽起的笑容诡魅又妖异。 
“来人啊!”郡守公子颤抖的叫出这几个字,已软倒在地上。 
几乎是立即,房间内已经一下子多出了十几个壮汉,却都因为情况的诡异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你们……上了他……一起……给我上死他……”一手指著男孩,勉强说完,郡守公子就晕了过去。 
裸露的身躯,柔韧的四肢,粉嫩的肌肤。没有人犹豫,一哄而上,男人们向著可以插的地方插下…… 
自始至终,那双美丽的眼睛都没有闭上,固执的望著那个一直立在墙角的人…… 
多年後,男孩还是忘不了那个夜晚,那飘落一地的枫叶。 
三天後,男孩被郡守救出,只因为郡守也是他的恩客。 
那年,男孩十三岁。 
桐,十五岁。 
命运没有给任何人选择的机会。 
************************** 
火光冲天 
烧毁了琼楼玉宇,也烧毁了富贵荣华,落下的枫叶坠入火中,像一只只扑入火场的蝴蝶,为了爱不惜飞蛾扑火。 
剑如惊虹 
刺入蜡黄的胸膛,没有半分迟疑。溅出出的血,落在暗红色的衣泡上,没有任何痕迹。 
火,灼上清秀的脸,散发出难闻的焦味,美丽的容颜瞬间已成明日黄花。 
“为什麽?!!为什麽不一起也杀了我!!!让我和他一起死……而要毁了我的脸??!!”桐凄惨的大声喊著,却只换来听者的一声轻笑。 
“你……不配啊……”仿若叹息,男孩说出的却无比伤人,“你就靠这张脸活著,毁了你的脸……不是更有意思吗?……” 
伸手接住一片落下的血枫,暗红的身影步出了火场,像一只在火光中跳跃的蝶──妖而哀伤。 
那年,男孩十四岁。 
桐,十六岁。 
是结束,又是另一场开始。 

(6) 
林逐云睁开眼睛的时候,外面正飘落著片片洁白似羽的东西,大团大团的落下来,让他想起很小很小的时候吃过的棉花糖。 
白白的,大大的,松软而温暖,咬在嘴里是少有的甜蜜,是他最喜欢的食物。 
那时侯,他总是一个人偷偷的想,如果能每天都吃到这样暖暖的东西,是不是就不会感到冷,是不是就能快乐? 
那时,他也总是不明白,为什麽那样大大的一团,含到嘴里的时候会突然融得小小的,化得那麽快,一下子就没有了,像瞬间消失似的,再也找不到。然後,口中会慢慢苦起来,涩涩的味道钩著舌头,刮著喉咙,难受的让人想狂抓全身。 
可是,第二天,他又会重新想起那种甜蜜的味道。 
很久很久的以後,他才明白有一种与那软软的糖非常相似的东西,它的名字叫做──幸福。 
永远看起来暖暖甜甜的,消失的时候却只留下苦涩。 
而自己,总是一个学不乖的小孩。 
即使过了那麽多年,仍想一个刚学会歪歪斜斜走路的小狗,只懂得追著自己的尾巴打转,绕来绕去,弄昏了自己,却还是停在原地。 
没有丝毫的反抗,甚至连挣扎也没有,林逐云任覆上来的唇压上自己的,温顺的张开唇,让来人更深入的吻著自己。 
温热的舌,灵巧的钻进了齿间,强迫自己与它纠缠,然後又刁钻的撤出,有一下没一下深深浅浅的舔著齿列,接著又是令人窒息的深吻,像是野兽的啃噬。 
赵渐离吻得很投入,很热烈,也很深情。但林逐云的表情始终没变,甚至有些恍惚,似乎停在了梦中。 
…… 
深吸一口气,赵渐离终於离开了林逐云的唇瓣,胸膛剧烈的起伏著,努力的压抑著小腹骤然升起的欲火。他身下的林逐云却仍然没有任何的反应,如一具没有了灵魂的躯壳。 
眼睛骤然眯起,赵渐离隐忍的攥进了拳头,咬牙忍下了要打上这美却毫无表情的脸的冲动。 
许久,修长的手抚上了那暗红的唇角,赵渐离又重新恢复的清锐与傲然,“逐云,我不会逼你的,我会等到你心甘情愿的那一天。不过,你也别想离开,你的武功被封,你走不了的。” 
从床上毫不留恋的起身,赵渐离潇洒干脆的离去。没有人看到指甲掐进了肉里。 
漆黑的眸子微微的转动了,娇媚的唇角慢慢的勾起,林逐云吃力的撑起虚软的身子靠在床头,声音明丽中含著沙涩,像覆著一层氤氲,“不进来吗?你已经站得够久了。” 
看著无数次在自己噩梦中出现的人缓缓的走到了床前,林逐云几乎分不清现在是真实还是梦境。 
“没想到还会见到你。桐,你过的还好吗?”心中百折千回,林逐云脸上仍是淡淡。 
桐却笑得分外灿烂,其中却有一股妖娆的味道,“好啊,怎麽不好,换了一张脸又变年轻了。” 
林逐云维持著斜靠的姿势,也笑了起来,慵慵懒懒的,眼波如水,连光影似乎都随他的笑容晃动起来,“赵渐离对你很好吧?” 
桐脸上的笑容一凝,再笑下去的时候,更加妖味儿十足,竟和林逐云有几分相象,“当然好啊,是他把我救出了火场,再为我去掉了丑陋的伤疤,对我宠爱有加,又要人教我宫廷礼仪,派我去凌国,把最重要的任务交给我。相信我,爱著我……”说到後来,桐竟然有些陶醉,却在看到林逐云似笑非笑的表情时住了口。 
“五年不见了,你那麽想我吗?非要让我来这里,破坏你的幸福。”林逐云的笑容微微晕开,绝世的风姿无人能及,语气则是嘲讽。 
“你知道什麽?!!”桐的笑僵在了脸上,激烈的语气更像是掩饰,“我当然不会让你好过。凌筝?幸福?你配吗?你不过是个被千人骑万人枕过的贱货?” 
为什麽,自己总是比不上眼前的人。让自己付出心,付出爱的人总是对自己提出想要落云的要求,而且,总是由自己亲手来完成。 
他美,自己也美;他媚,自己也媚,自己究竟哪一点比不上他? 
为什麽他们要的人却从来不是自己,不管是五年前,还是五年後,这可悲的一点却没有变过。 
人,有时候总是弄不明白,为什麽自己已经学得和他一模一样,却怎麽都比不上他呢? 
其实很简单,赝品再逼真,永远也只是赝品。 
这个道理说起来很俗,可是我们却常常犯这样俗气的错误,并且,乐此不疲。 
毫无疑问的,桐犯了相同的错,所以,林逐云只是看著他,目光中甚至有怜悯。 
这样言辞上的侮辱已不能伤他分毫,而桐,已不再是他爱的人。 
爱已伤,情已逝,剩下的只有刻骨的仇恨。 
筝,你要等我,我会回到你身边的。 
转过身,闭上眼,不再理会桐的漫骂,林逐云侧身倾听著外面“簌簌”的声音。 
这应该就是筝说的雪吧。 
洁白又无瑕,就像你,我的爱人。 
筝,我好想你。 
──人们为什麽要拥有爱情呢? 
是因为它的美丽,它的甜蜜,它的缠绵,还是它的疼痛。 
这个问题,并不深奥,却没有人能说出正确的答案。 
林逐云也不能,此时的他认为,凌筝就是他的爱情。 
却忘了,雪洁白无瑕,却也最能掩盖罪恶。 

(7) 
天之涯海之角长著一棵神奇的树,三千年一开花,三千年一结果,三千年一成熟。它的枝叶伸展开,能遮住天空;它的花红得像跳跃的火;它的果实叫太阳…… 
山之颠地之极开著一种绮丽的花,以金为枝,以玉为叶,以冰做骨,以雪化魂。它们开在天地相接的地方,发出亮光点缀著夜空,其中一朵被天人相中,采来挂在天顶,取名月亮…… 
而现在,这两样足可与日月齐辉的绝世至宝,就这样随意的被扔在地上,更别提扔开它们的人是一脸鄙夷的表情。 
桐表情狰狞的看著林逐云,如果不是王上有命:凡冒犯林逐云者格杀勿论。恐怕他早冲上去,把眼前的美人碎尸万段。 
“你到底要怎麽样?送你东海的珊瑚,你说太;送你南国的珍珠,你说太素;给你西域的玉石,你嫌冰冷;给你北方的墨梅,你说寻常。 
说什麽‘天下至宝──日珠月华。’如果王上为你取来,就考虑对他笑上一笑。 
现在呢?这两样东西就在你眼前,刚才王上来的时候,你却不言不语,甚至不看他一眼,把他气走,你到底安的什麽心?你到底把王上当作了什麽?” 
而刚才一直毫无反应的林逐云忽然笑了,足以勾魂慑魄的眼眸转向了气急攻心的人,“你急什麽?我对他不假辞色,不是正称了你的意吗?难道你希望我们在你面前卿卿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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