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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短篇小说集)-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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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终于蛄起来,换上牛仔裤,套上球鞋,穿上大衣。我知道“菲菲”在什么地方,我没有开车,我是走着去的。我做人实在太谨慎了,简直不肯多付出一点,今天假如他不在那里,我会喝杯爱尔兰咖啡走,假如他在的话,我会跟他坐在一个桌子。为什么,为什么我要理别人说什么? 

  我到菲菲咖啡店的时候走得浑身发热,店里的暖气又足,黑压压坐满年轻人,一个贴着一个,我马上热出汗珠,我一桌一桌的找,小芸先看见我,她马上站起来,“丹姐!”其他的孩子们都转头看我,拉开椅子叫我坐,然后我看到乔其了,他凝视我很久,我走过他那里,他把位子让给我,我坐下来,他靠在我身边,什么也没说,握住我的手,他并没再看我,但是我的心温暖了,听着他与朋友说话,我静坐一个角落不出声。 

  隔了很久很久,他转过头来,他轻声说:“大小姐,我在这里等你多天了,小芸有没有说?” 

  我微笑,我觉得我应该宽一宽衣服,于是脱了大衣。 

  他吻了我的手一下,这次没有隔着手套。 

  是,他是小流氓,又怎么样呢,或者他会改过自新,或者不。他的眼睛里都是星,他是什么一点不重要,我最什么也不重要。 

  但是在芸芸众生中我找到了他,他也找到了我。 

  我们今夜会散步回家,我想。我知道天气很冷很冷,但是我们不介意,我会告诉他我不怕冷,只不过大家以为我是大小姐,所以我就装怕冷。 

  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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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月天言情小说书库||人间书馆||亦舒《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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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婚

                  云得米儿湖一年四季没有不漂亮的时候,如今下雪,鹅毛似的雪飘在篮灰色的天空里,飘在湖水上,静静的隐没在湖里,一点声音也没有,像生命。 

  壁火烧得正旺,我在等一个人,站在这面长窗前,我觉得出奇的幸福快乐安全,经过这许多年,明天我终于要结婚了,对象是十至十美,超过我所想所求的一个男人。长窗虽然是两道玻璃建的,可是还是能感觉到意外的冷,零下三、四度了吧。我转身看寒暑表,室内是永远的七十五度,虽然如此,我一向怕冷,还是穿着长袍。 

  我在等一个人,他打了长途电话,说要来看我,结果安排在今天。其实是没有必要安排这一次会面的,但是我想到过去的日子,当我还年轻的时候,我与他在一起的时间,也许这一次不见面,永远没有机会了呢。 

  他或者有话要说。 

  于是我请他乘火车自伦敦上来,到了火车站,叫一部车子,我把地址给他了。 

  我无意显示我的幸福,我的幸福只是我个人的幸福,我的财宝只是我个人的财宝,与任何人没有关系的,既然他千方百计的打听了我的地址,要来见我,有话要说,又未尝不可。 

  我一直不气地,要气他是一个长篇的故事,先得气我自己,得从十年前开始气,不不,我并不气任何人,尤其是现在,更加没有必要,因为明天我就要离开英国了。明天我要结婚了呢。 

  一部车子压着雪,在小路上停了下来,我在窗前看见他下车,是熟悉的身型,他付了账,抬头看了看,我向他招招手,他也招了一下手。 

  没见这些日子,对他始终有种亲切的感觉,仿佛又回到以前年轻而愚昧的日子去了,如何为他痛哭着烦恼着,又如何为小小的事情高兴着。这些日子是永远不会回来的了。可是始终是亲切的。 

  我先开了门,冷风喷进来,还夹看雪花。 

  他捏着手,在门口脱了帽子,“太冷了。”他说。 

  他抬头看我,他并不怎么见老,鼻子仍是笔挺的。我连忙微笑:“请进请进。”待他进来了,我关上了门,又替他脱大衣。 

  他慢慢踱到窗门前面去,站在我刚才站的地方。“好屋子!好景色,这幢房子很贵吧?”他转过头来。 

  “我不知道,”我坦白的说:“这是暂时租的,其实也不会很贵,三四万镑而已。”我问:“仍是喝拔兰地?有很好的拔兰地。” 

  “谢谢。”他说:“住在这里,很好吧?” 

  “好极了,住了三个月,那风景是无可比拟的,初秋搬进来,看着树叶跌下来,看着满地的黄叶,然后纷纷的雨变成纷纷的雪,可惜明天要走了。” 

  “静真好。香港……香港是一个疯子住的地方,什么也没有!”他忽然愤怒的说。 

  我温和的笑,“不会呢,香港对你我都还不薄,况且你应该最明白,香港有的是灯红酒绿。把别人搬到这里来,怕也就闷疯了,我……你是知道的,我只要有一间屋子就可以了,况且是这么漂亮的屋子,看不厌的风景,织不完的毛衣,冰箱里又冰着吃不完的食物。” 

  我把酒递给他。 

  他喝了一口。 

  “你一点也没有变。”他忽然说。 

  “老了。”我说。 

  “你老了我岂不是更老了。”他说。 

  “男人不觉得的,没有关系。”我说:“三十一枝花。” 

  “你也俗了。” 

  “我一向是俗的,”我坦白的说:“告诉你们也不相信。” 

  “脾气像是太好了。”他说。 

  我不好意思的笑了,“是的,年纪大了,仿佛没有什么可气的事,以前小的时候,太自我中心,说真的,那几年……把你害惨了。” 

  “那是我的错,没机会让你开心。”他又喝一口酒。 

  “你别说,发脾气管脾气,开心还是开心的。” 

  “我对你……不好。”他说:“我并不知道,现在知道了。” 

  我沉默了一会儿。“说什么谁好谁不好呢。” 

  他也沉默了。仿佛是有点心事。 

  “你怎么看我来了?这么远的路,光是火车也七八个小时呢,累都累坏了。” 

  “在伦敦下了飞机,马上转火车,并不想停下来。”他说。 

  我舂着地。忽然之间,那几年像没有过,他又成熟了,出去混了那些日子,他并没有混出名堂来,到头来竟找不到一个说话的人,于是他又成熟了。 

  我问:“家人还好吧。” 

  “记得你以前说的话,都应了呢,妹妹跟一个小阿飞泡在一起,弟弟并不争气,母亲进了医院,一次一次的开刀,父亲去年去世了。”他背着我说。 

  我默然,家都是这样的,有什么稀奇,要争气大家争气,不争气大家斗撒赖,因为此刻他与我一点关系也没有,我只是说:“谁不与阿飞泡呢,过了那年纪就好了,我小时候何尝不一样。”我笑了。 

  他还是背着我,我看不到他的表情,他原是一个很满于现实的人,怎么现在变了? 

  “你……很好吧?”他忽然问。 

  “好。”我说:“谢谢。” 

  “听说他很有钱?极有钱?”他转过头来。 

  我真笑了,“什么叫真有钱?钱没有嫌多的,多至奥纳西斯、洛克斐立这样,还可算得上有钱,他有什么钱?不过是够用够吃罢了,而且是理智的吃用住。” 

  “可是听说……你们有两部劳斯莱斯。” 

  “谁没有二两部劳斯莱斯?”我奇说:“那倒是真的,可是也不算什么,车子总是要的。” 

  他笑得很干涩,“你的口气越发大了。” 

  “在英国,不是坐积裘亚,便是劳斯莱斯,”我笑,“不是口气问题,英国人比较实际,买一部好车,做人客拜菩萨都是它,反而省,不比香港人,买合保时捷,夜里也开车出去──真是……比大白天穿晚礼服还尴尬。” 

  “你是讲究的。”他说。 

  “不不,我一点也不讲究,他也不讲究,他只是仔细。” 

  “有照片吗?我看看可以吗?” 

  我一怔,“没有,我从不把他的照片带在身边的──干吗?他不过是个普通的男人,比你小两岁,”我的笑却不由自主慢慢的漾开,“有人说他漂亮,也许是的。” 

  “那是你的订婚戒子?”他问。 

  “啊,是的,”我看了看手指,“古青斯基买的,你知道‘古青斯基’?在邦街,卖野人头,正牌两死店;你不进去他死,你进去你死,可是家明最喜欢古青斯基,买副袖口钮都要上那里。他不喜欢巴黎,因他的法文不大好,他老家在苏黎世,说惯了德文。” 

  “像童话中的人物。”他说。 

  “家明?才不呢,他是私生子,自小寄宿在学校里,家里不知道是谁,每个月寄钱去,等他大了,才发觉那人是一个律师,终于见了他父亲,反而是一种失望,后来他父亲并没有第二个儿子,终于把所有的遗产给了他。很苦的,家明的样子一向很冷。” 

  “你很爱他吧?” 

  我微笑,“爱情并不是那么一回事,我一辈子并没有恋爱过,家明?我是十分尊重崇拜他的,我一向崇拜科学家,他念的是原子物理,在一家厂里主持高能物理实验,我一进他办公的地方,目眩头晕,真像到了占土邦片里的布景机关,所以很迷他。我一向是个幼稚的人,而且像一切幼稚的人一般,一等一的势利。”我笑了,“这还用我说吗?你最了解我。” 

  “他了解你吗?” 

  “家明?不不,他不了解我,我也不了解他,为什么要互相了解?我尊重他,也就行了,他所说的话,我总是做的。一日他奔了回来,叫我帮他打一件毛衣,我真觉得奇怪,一橱的衣服……真是……可是我没有问,还是织了,我总是相信他的。” 

  他坐了下来,我为他倒了更多的拔兰地。 

  “你好吗?”我问他,“生意好不好?”“一塌糊涂,走下坡了,老了,没有劲。”他摇摇头,“有时候想:真不该放你走的。你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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