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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王维忠传奇-第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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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了。”沈淑萍赶紧请假。当她打车从15公里外的分院赶到北戴河医院特护病房时,发现正在医院救治的老父亲沈明使用的呼吸机已经不能正常工作,痛苦的老人正在死亡线上挣扎,而本该特护的医护人员和值班医生一个也找不着。当她急忙请来麻醉师时,却发现气管插管早已堵塞。更令沈淑萍不解和气愤的是,从主管副院长到内科正副主任、主治医师、护士长及在场的所有护士,竟没有一个人会正确使用呼吸机!正是由于他们不懂操作,致使气管插管长时间堵塞,病人病情进一步恶化。1999年9月23日,沈明老人最终因抢救无效而死亡。时年75岁的沈明老人是于1999年9月13日上午,因支气管哮喘和肺气肿住进北戴河医院内科治疗的,入院后为一级护理。经检查,父亲没有多大问题,而且沈淑萍还得护理几位重要的病号,那些病人都离不开她。她想,反正父亲的病不严重,又是特护,就赶回了分院上班。15日0时30分,老人的哮喘突然发作,但值班医生只是让年已七旬、正在看护老伴的王桂梅老人自己喂药。之后,值班人员未按规定观察和巡视病人,致使患者哮喘症状持续长达6小时之久,导致病情加重。沈明是一位老八路,1937年在张家口参加了革命,1956年转业到地方,后来调到北戴河区人民医院任总务科长。在任职期间,沈明不仅将医院里的各种基础工作做得扎扎实实,而且把这家新医院建设得像花园一样。沈明以军人的作风,雷厉风行,任劳任怨,尽管他经手的钱不少,但他从不占公家一分钱便宜,因此得到了全院的尊重。后来,他服从组织的分配,调到其他单位工作,直至离休。 
  但谁也没有想到,就是这样一位对医院有巨大贡献的老干部,竟会在晚年因为医护人员的失职和冷漠而死在自己一手创建的北戴河医院中。沈淑萍十分明白,如果不是医院有关人员的一系列过失、失职和冷漠,凭父亲这样硬朗的身体,他是不可能这么快就离去的。尽管如此,强忍悲痛的沈淑萍还是决定不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也不要求医院对此进行赔偿,只要求当时的相关人员和院领导上门向老母亲和家人表表歉意也就算了。谁知,就是这样一个并不过分的要求,却遭到了院领导的拒绝。他们不但不予理睬,医院党委书记、院长孙淑英甚至说:“病人那么大的年龄,病又那样重,死了还不是很正常的事。”看到孙淑英态度如此恶劣,沈淑萍决定彻底调查父亲治疗的全过程。她利用自己在医院工作的便利,很快弄到了当时的原始记录,并进行了复印。她发现了一系列令她目瞪口呆的残酷事实:父亲最基本的病程记录严重残缺;院方给父亲用药有时连医嘱都没有;护士擅自给老人用强心利尿剂、镇静剂;在老父亲处于病危状态时,值班医生多次不记录病情变化,更不做任何处理;不经在医院护理的家属同意就擅自放弃治疗。根据大量事实,沈淑萍认为父亲的死亡,与医院管理混乱、有关人员态度冷漠、责任心差、工作严重失职、医务水平低劣等有密切的关系。沈淑萍一直在等医院领导上门看望家人,但在等候了一个多月后,孙淑英依然置之不理。悲愤难平的沈淑萍忍无可忍,决定用法律维权,为亡父讨个公道。但是,要想打这场医疗官司,首先必须向当地卫生部门申请做医疗鉴定。尽管医院违规的事实铁证如山,但市、区两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还是作出不构成医疗事故的鉴定结论,不过对方在通知书中承认:“北戴河医院在治疗抢救沈明以及病历记载过程中确实存在不足。”见两级鉴定都如此偏向医院,无奈之余,沈淑萍决定以医疗损害及过错为由起诉医院。2001年6月,病人的老伴王桂梅和长子沈永平、女儿沈淑萍、次子沈建立及三子沈利平等5名原告,以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为由,将北戴河医院推上被告席,要求法院责令被告赔偿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抚养费、丧葬费、鉴定费等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赔偿金共计人民币267185元,并要求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用。2002年7月8日,北戴河区人民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了沈淑萍等状告北戴河医院一案。2002年10月28日,经过三次开庭审理,北戴河区人民法院在一份判决日期为2002年9月3日的民事判决书[2002]北民初字第50号中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女护士长状告任职医院(2)   
  沈淑萍及其家人不服一审判决,向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2003年5月29日,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裁定如下:撤销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人民法院[2002]北民初字第50号民事判决;发回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人民法院重审。 
     
  上书河北省委书记白克明(1)   
  2004年“两会”期间,一直在为案情申诉的沈淑萍又一次来京上访。当她听说我刚见过王维忠代表,特别是当她获知。王代表还是一名医学教授时,不由眼前一亮。她马上责怪我:“你看看,他既是人大代表,又是医学专家,那你还不帮我找他去?”尽管我一直对她的案情跟踪采访,但是事情的进展却很不理想。这个时候,我决定陪同沈淑萍向王维忠代表求助。此次沈来京上访,不仅因为自己与医院的医疗诉讼问题,更有自己因此而被医院强行下岗的问题。2003年5月,在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发回重审”的裁定后,沈淑萍和家人松了一口气,毕竟案情有了转机。她想在好好工作的同时,继续参与诉讼。但她怎么也没有想到,又一场打击即将来临,而这场打击与我发表的相关报道有关。2003年7月19日,我在《工人日报》上以题为“女护士长状告任职医院医疗损害”独家报道了此事,随后,《京华时报》、《扬子晚报》等有关报刊纷纷作了转载。沈淑萍刚开始还以为,通过媒体的批评和监督,孙淑英也许会反省自己,认识错误,但没想到,这却更加激起了孙的恼怒。2003年11月初,孙淑英在北戴河医院特意进行全体职工竞争上岗的评比,并公开表示:让不合格者下岗。2003年1月,沈淑萍正式书面向孙淑英及院领导提出退休,因为按国家有关规定,像她这样在医院工作了长达32年的老职工是完全可以享受退休待遇的。但她的正当请求却被孙淑英一口回绝。事后,一位副院长悄悄告知她:“孙是不会让你退休的,她说只要你与医院的官司一败诉,马上就让你下岗。” 
  11月28日,正在上班的沈淑萍突然接到通知:她必须全天值班,不允许走出值班室。然而就在当天,全院所有职工都被通知参加全院职代会,只有沈一个人被禁止参加。会上,孙淑英代表院党委通过一份“关于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后,公开指出:“沈的诉讼严重影响了医院声誉,严重干扰了工作秩序,需要浪费诸多精力。”一位医院领导向沈淑萍表示:“你被评为末位,主要是因为报纸刊登了你状告医院的事,给医院造成了影响。”同年底,北戴河医院按照人事制度改革的方案在医院四家主要系统开始实施,全院300多名职工按相关规定对在职人员工作进行投票评分,四个主要系统分别评出四名“末位”者,不出所料,沈淑萍名列其中。2004年1月7日,北戴河医院发布了“关于四名末位人员竞争上岗情况的通报”,通报称:“医院2003年人事制度改革过程中,通过全院测评,有杨某、孙某、刘某、沈淑萍四名同志测评为末位……通过培训,杨某、孙某、刘某分别对自己的差距有了深刻的认识,经过自己的努力,在竞争上岗时被科室聘用。沈淑萍对自己为什么评为末位没有认识,她在给医院领导的信中说‘我没有任何错误,我也不可能作出不符合事实和违心的检讨’。经培训综合测评结果:杨某、孙某、刘某三人合格,沈淑萍不合格。”从通报下发以后,沈淑萍成了北戴河医院在2003年人事制度改革过程中唯一的下岗人员。沈淑萍就自己一人“下岗”的原因多次找孙淑英询问,但孙不是四处躲避,就是借口有事,根本不理睬。有一次,孙公然在其办公室门口指着沈破口大骂:“你不是要与我打官司吗?你不是叫记者来批评我吗?告诉你,我用的是公家的钱,你得花自己的工资。咱们看谁厉害!”2004年2月21日,一直关注此案的《工人日报》又一次以“原告沈淑萍:在被告北戴河医院下岗了”为题,报道了沈淑萍因为媒体报道了自己与任职医院的官司,而遭到医院领导孙淑英等人打击报复并遭遇“强行”下岗的过程。2004年3月6日晚,我通过电话与王维忠教授约好见面时间,在这之前,我根本没有告知老人还有其他人要见他,他到底接见与否我心里还真没底,但我还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带来了这位素不相识的来访百姓。我凭直觉相信,王维忠教授是一位有良知的代表,更是一位负责任的代表,不管多忙,身为人大代表和医学专家的他肯定会关注这个案子。在宾馆大门前,当他看到我身边还有一位面容憔悴的中年女性时,忙问我是谁,我赶紧答道:“这是来自北戴河的沈淑萍,是我多年的朋友,她特意为一起医疗方面的案子向您请教。我就直接陪她过来了。”尽管这只是我与老人的第二次见面。 
  只见他把手一挥,大声说:“时间很紧,我们快点到大厅里坐坐。”同时,他又问沈淑萍:“你的材料都带来了吗?”一进入大厅,还没有坐下,王维忠就开始翻看沈淑萍递交给他的一大叠材料。作为医学专家,他太熟悉医院里的问题了。看到许多铁证如山的材料后,特别是获知这位优秀的护士长因依法维权而被医院强行下岗后,极富正义感的王代表不由拍案而起,说道:“这家北戴河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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