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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翎天渐渐黑了下来,杨翎在京城内外跑了个遍,他也要巡视一下,考察一下战场,估计蒙古骑兵将会在城下什么地方攻城,什么地方扎营,借着天色不黑,要做到了心里有数。
城南一里远的地方有一左一右,两片小树林,果然在那里可以各藏千八百人,杨翎早知道有这个地方,这次又看到了,脑子里面假想了敌人攻城的时候,从树林里面冒出来伏兵的场景。
“这是个好主意!”杨翎算计了一下,隐隐觉得这一片地方,除了可以埋伏人之外,似乎还应该利用得更好。
“哟!杨翎大人!”
“潘大叔!”
这时候前面正遇到潘大叔,他带了五百锦衣卫的部队也在巡逻,城里城外的捉拿间谍奸细,可想而知,蒙古骑兵想攻大明京城这么重要的事,没有几百混迹在城里外面的密探,是绝对不行的,谁打仗都不能瞎眼乱冲一气。
“杨翎你在这儿盯着这树林干什么呢,难道也想到了要在这林里面埋藏伏兵吗?”
“正是!”
杨翎看到了潘宇大叔来了,自然高兴,可来了一个会打仗的好手了。
“您看,我们城里面力量薄弱,而蒙古兵来势凶猛,我听说了他们带队的是个叫什么‘小王子’的豪杰人物,这个家伙数次劫掠了我大明边界的很多地区,多少次都让他得手了,他一定是个老行伍会打仗呀,所以攻城一定特别的猛,我就怕京城会保不住啊。”
“所以你打算‘逢强智取,遇弱活擒’,你是觉得怕打不过他们要阴他们的对吧!”
“潘大叔你真懂我啊!”
杨翎捧着心笑了:
“不知道我想的对不对,总觉得皇上有点舍不得用御林军的兵力,而朝里面的文官,特别是那个李心,文坛领袖好像又想让我们这一群人死,最好能和那群蒙古骑兵拼个两败俱伤,那他们就是如愿了对吧?”
“他们怎么可能如愿,我有时候想吧,这些愚蠢的文官太自以为是了,看他们狂的把这大明天下糟成啥样了?”
潘宇大人却笑不起来,在杨翎眼里,看着潘宇反而成了忧国忧民的智者:
“他们还不知道,那个小王子绝非善类,他率领着他的人马,在马上长年人不离鞍,在马背上活着,他们这些人从长安附近,再到了山西,现在他又到了京城,多次侵袭,多次成功,他的马蹄子快绕我们大明北疆跑一圈了,你说他厉害不?”
杨翎怔了一下:“他这么厉害呀?”
“小王子在大漠是个很不得了的英雄了,”潘大叔看着杨翎,“你被派去要和他对这个头阵,杨翎我担心你呀,可惜我能帮助你忙的地方太少了。”
“哈哈哈哈!”杨翎见潘宇如此郑重其事,他突然爆笑出声了来,“潘大叔你莫忧愁,且看我让他们尝尝火绳枪的威力!”
“嗯,我们有把握的地方就是这个了,杨翎你的火药够用吗?我在神机营的库房里面,还有超多的火药,打这一仗我看够用了。”
“这我确实很需要,”杨翎一听说到了火药富裕,看到了小树林,看看地形他突然灵机一动,激动得跳了起来,“阴招我已经有了啊!”
“不就是火枪吗?顶多再加上火炮,火炮你放心,我已经向陛下申请在城门口处放了五门突火散弹炮,够那蒙古鞑子兵喝一壶的了!”
“还有火炮??”
杨翎眼睛瞪大了:“我说潘大叔你怎么不早说呀,有这神器,我至于吓得在刚才尿了裤子吗?你看我这儿都是湿的!”
“去你的,赶情你刚才不是说有火炮呀,那你说的阴险绝招又是什么,也跟火药有关吗?”
“有关,我想在这个地方,潘大叔你看,蒙古兵在这个地方,这是他们必经的路口,这个官道很平,他们必须得从这走,所以我打算在这个路的下面,除了设下埋伏之外,还给装上一样神秘武器,保证炸哭他!”
“那这叫什么?”
“地雷呀!”
“好!挖下深坑等虎豹,设下诱饵吊金龟!你这么做正好弥补了兵力战斗力差的缺陷呀!”
“废话,我要是有八千项羽手下的子弟兵,跨上战马抡刀跟他们拼了,那可是也行,但,我们不是有智慧的人群嘛,打仗拼傻力气的时代,已经一去不返了,我会让朝里面那帮老头子们,好好的刮他们的眼睛的!”
“刮目相看!”
第271章 强者心术
此刻,在距离京城五里的地方,鞑靼小王子谨慎的眺望着远处的京师城。没有太多人马,他的大队在后面,他亲自出来探路,乔装改扮,穿的是当地人的衣服。
但粗布衣服难以掩饰这位鞑靼部落的主要首领的凶猛之气,离近了看肯定能看出破绽的。
他年纪也就在二十多岁,大漠的风沙,和成吉思汗王室的纯种热血,使这位小王子异常早熟,长得自然是高大威猛,两个鹰隼一般的犀利的眼睛,看着周围的一切,似乎对谁都充满了警惕。
而他高耸的鼻子简直把他彪悍的特色暴露无遗了。
他志得意满,感觉大明已经被他吞了一大口,甚至将要吞没了全部了。
他身后有几个得力的干将,挎着弯弯的腰刀,这是胡刀汉人不在马上在大漠上用的,像牛角形尽量不露出来。
还有他的几个军师谋士,这个小王子带兵打仗最喜欢和文人交流,因此战功赫赫。
他的最大的优点就是太擅于打仗。
另外一个人是朱彬,也都穿了农人商人的衣服,不敢离京城太远,但是也远远望着。
“朱彬,你过来。”
正在登高远望的小王子抬起来手中的马鞭子,晃晃招呼后面的朱彬,朱彬立刻像条哈巴狗一样过来:
“您有什么事?”
“前面远远的那个地方可是京师?”
“尊敬的殿下,正是京师,恭喜您大明朝的天下就在您手里攥着呢!”
“哼!”小王子不屑的哼了一声,咕哝了一句蒙语大概是“去你的吧”的意思朱彬没有听懂,小王子本来鄙视朱彬但想到了还得用他,便语气和缓下来问,“那城里面现在有多少人马,你能确定吗?”
“能上阵做战的最多最多不到万人!所以我才跟您说,这是天赐良机呢!”
“嗯……”
小王子汉语蒙语都很流利,他听完这些报告后,才扭过头用蒙语叽里咕噜的,和那些谋士将军们议论起来。
这个议论十分激烈,朱彬在一边看着干着急,因为听不懂人家在说什么,就是剩下看这些人乱喊再加上比划了。
有两个将军甚至不知道为了什么还争吵了起来,两个人拉出了马刀,当当当,还拼了几刀,然后两个人同时被小王子还有小王子的谋士抽了鞭子,被他们踢倒在地,顺着半坡滚了下去,刀也丢下了。
朱彬看着异族争斗感到心惊,这种商量方式太彪悍了。
但滚下去的人却是皮糙肉厚,摔一溜跟斗没有事,又爬回来了,没事人一般的分别站好。
“你……”小王子的鞭子又指到了朱彬的鼻子上,他死死的盯着朱彬细皮嫩肉的脸上,那双死鱼眼睛问道,“你说说看,京城有没有什么厉害的武将?他们都会什么?”
“京城就是御林军厉害呗,但这帮人久不打仗了,我认为他们也就是绣花枕头中看不中用的主儿……”
“哼大明的军队,我见识过,都是一群窝囊废!”
小王子不无骄傲的说话。
但这个时候,也有小王子的谋士好心提醒,所谓行动要谨慎之类的。
但小王子是真有自信,他这个小王子就是鞑靼部落最为卓越的人才,一位优异的军事指挥官。
元朝灭亡后,北元分裂形成的鞑靼部落的主要首领,被明朝人称为小王子,前后有多位小王子,时常进犯明朝的北部边境。
在他的指挥下,蒙古军队不断入侵明朝边境,把当时的明朝名将打了个遍,从未逢敌手。
后来情况越来越严重,据说这小王子发动十万大军,大举进攻边境,竟敢在明军地盘上连营过夜,长度达到七十多里,他一路走,一路抢,一路杀,未遇抵抗,而明军只能坚壁清野,龟缩不出。
“那么,情报我们已经掌握我,就赶紧行动吧!”
小王子手里的马鞭子向京城方向一指:
“明天,这个城市就属于我们的了!”
“是是是……”
朱彬尴尬的回答着,他拼命的想摆脱小王子的压力和束缚,但不太敢动。小王子的马鞭仿佛分分钟就能抽到了他脸上,这滋味很不好受。他想跳开,但又不敢,这小王子别看现在平静如水,但暴怒起来,杀人是非常痛快的。
“那么,你手下的人,带着我们俘虏到了的一千个普通百姓,让他们充当流民,让他们诈开京城的城门,在城下引起混乱,你懂了吗?”
“啊??”
朱彬万没有想到他会领这么一个差事!
让他在前面当炮灰呀?
“听明白了吗?晚上的时候我们就把所有人都驱赶到了这个地方,天刚拂晓就驱赶着百姓往城上给我们冲,你的,明白???”
“殿、殿下,可是你早没有说这个,这不在咱们的协议里面吧?”
“苍啷!”小王子抽出来漂亮的马刀,架在朱彬脖子上,“老子让你干啥就干啥,我为什么要听从你们的!”
刀冰冷的,朱彬的嫩肉被割破了,血流下来,他现在怕得要死,悔的也要死,这主意似乎并不是太好,然而这也是他自找的,是他把这头狼给引了进来,大船是他朱彬提供给小王子的。
朱彬这个异想天开的主意是那个很土的秀才王铁根想的,想出来后遭到了所有谋士的反对,和嘲笑!
然而朱彬采纳了。
王铁根,是宁王府里面,升官最快的人,他本来是山沟沟里面一个最卑微的落魄书生,结果想娶媳妇都没有银子,老爹一辈子仅能拿出来一两,正在他们一家绝望的时候,王老汉去山沟地里寻死竟然抠出了一块金块!
然后,王铁根发财了,然后王铁根也发达了,他把金矿的事儿告诉了宁王,他很聪明知道自已一个人拥有一小块金子就够活了,然后他还得要权力,于是他成为了宁王府升官最快的谋士。
宁王用人真是够不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