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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美国坐牢--美国联邦监狱揭密-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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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面已讲过,联邦法律里,是没有死刑的,即废除了死刑,最严厉的惩罚,就是终身监禁。在大仓里,就关了很多几十年、几百年、甚至终身监禁的人犯。一个人的寿命是有限的,对这些人来讲,是得在大仓里待到死了。那么对这些人来讲,可以说50年以上的刑罚对他们已没有什么实际的意义了。正因为如此,他们什么也不怕,CO对这些人唯唯诺诺,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尽量满足其要求,唯恐一不小心激怒了这些犯人。有时,伙食稍不如意,便把食堂给砸了;CO态度他们认为不满意,轻者,被围殴,重者,招来杀身之祸。杀死CO的事时有发生。一般来讲,刑期长短相近的人住在一起,几个长刑犯或终身监禁的犯人一合计,嗯,这个CO对咱们态度不好,咱们把他杀了吧,大家都说可以(这些人本来就是十恶不赦的犯罪分子)。于是大家聚在一块儿抓阄,谁抓中了,这个人就是主杀手了。于是大家聚在某处周围,然后以这个房间的灯管水管坏了,骗这个值班的CO来查看;或去其它人烟稀少的地方,几个已埋伏好的人一拥而上,抱腰的,拽腿的,按手的,然后由主杀手将他捏死。马上,大批CO赶到,这几个人毫不做反抗,立刻束手就擒,并且全部如实地将谋杀的预谋、实施等过程全部交待。然后,检方、律师、法官、陪审团又忙活好一阵子,最后,谋杀罪成立,每人给一个终身监禁。对这些犯人来说,根本就不在乎,因为他们已有几个终身监禁,或几百年刑期在身了。一个终身监禁和十个终身监禁又有什么区别呢?耸耸肩膀,做个鬼脸,又回到牢房。反正死猪不怕开水烫,随便好了。在监狱里,犯人不怕CO,前者可以打后者,但后者不能打前者,一打犯人马上造反、示威,人权组织、人道组织等马上出面声援犯人或通过不同的渠道施加压力使监狱当局难以下台。故监狱方尽量满足犯人的要求,陪着笑脸,小心侍候这帮王八蛋,只要人不要跑出监狱,什么事都可以睁只眼闭只眼。所以,大仓的CO对犯人特别友好,基本上是有求必应。这样习惯了,到了MCC,这个思维模式还没有转换过来。
  由此来看,美国废除死刑,真有它的缺陷。
  正文 第十一节 OTV的佛事趣闻早上6点多,有人叫我,说今天有佛事活动,即有和尚来讲经。地点是在OTV紧挨商店右边的一件很大很高的房子,应当说是大厅,地上全铺的是蓝底红白花相间的挺厚的地毯,还有很多带软背和扶手的椅子已经摆好,主席台已布置好,有麦克风,还有可以放录像的电视。每个来参加佛事活动的人要在门口登记上自己的姓名和号码。法师来了,一老一少两人,穿黄色的袍子,虽是光头,但头发已有半寸长了。法师讲,他们是昨晚才从台北飞来的,时差还没有倒过来,精神状态不是很好。年轻的法师自我介绍,他来自于大陆的湖北省,他皈依佛教没几年,但一皈依,就全部身心地投入。然后便开始讲,但讲的内容我认为很肤浅,不是讲佛教的理论、道理,而只讲了几个小故事。我相信在大陆3岁的小孩都可以讲出如此水平的故事,如观音菩萨建一座桥的速度比500罗汉建一座塔的速度更快;一个不孝的儿子把自己的母亲误认为观音以后,就孝顺了;一只老虎追咬一个人,这个人只念了一句“南无阿弥陀佛”老虎便不追他了等等。尽管很肤浅,但两个法师还一惊一咋的,似乎听者全是儿童一样。然后给大家教了首歌,讲佛的人水平不高,听佛的人素质也很差。在两男法师讲的过程中,又来了女法师,三十多岁,短发,没穿法袍,着一件浅蓝色的女上装。这个女法师一来,这些长久不见华人女性的囚犯发出一阵阵怪叫声,但女法师似已习以为常。女法师讲,个别人不要斜靠在椅子上,不要将脚搭在前排人的椅背上,这样很不礼貌、很不雅观的。但我没有想到,一个福州人用结巴的普通话说,我们是欢迎你讲得好,两只手欢迎还不够,再加上一只脚欢迎。他的话引起一片哄笑声,女法师只好无可奈何地苦笑。我为我的这些同胞们感到羞耻和脸红,简直是下三烂的水平,是在丢中国人的脸。
  佛事活动的全过程,在门口都有一位CO坐在那里监视,但他听不懂一句国语的。隔壁的一个房间还有基督教的牧师向西班牙人传教,有一个翻译,传教者每讲一句,翻译就译成了西班牙语。
  美国对大家的宗教信仰还是看重的,台湾的法师传佛事,美国是付钱的。
  正文 第十二节 南京的“杀人犯”
  在3B有个人,他的下腮上长有一根毛,挺长,他也不剪去,大家叫他“一撮毛”。他是中国南京人、加拿大国籍,他会用嘴吹一种“吹画”,技艺挺不错的,他表示可以教我这种技艺。他告诉我,他从小就生活在南京(可以隐去真实地名),从十几岁开始就与一漂亮女孩青梅竹马相好。当他长大已和这个女孩在筹划结婚时,他的未婚妻,在一个晚上被两名军人挟持在某一黑暗处轮奸。当未婚妻向他哭诉后,他痛心疾首但没有失去理智,立刻报案,希望法律能严惩这两个犯罪分子。很快,案件便告侦破,将两名军人抓了起来,但那两名犯罪分子都是在南京很有实力的高干子弟,两人只被拘留了几天,便又大摇大摆地走了出来,逍遥法外。他多方反映、求告,都无济于事。看着整日以泪洗面的未婚妻,想着自己已蒙上重重阴影的婚事,身强力壮、血气方刚的他,不仅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妈的,没人主持这个公理,他自己来主持,自己为自己伸张正义,大不了同归于尽。他备了一把锋利的一尺多长的三棱刮刀,整天藏在身上。经过长时间的观察、跟踪,终于有一天他将这两名军人堵在一间房子中,他身强力壮,又满腔仇恨和怒火,朝两名军人一阵乱捅,那两人浑身是血,各自跪在地上向他求饶。他当时真是杀红了眼,也记不清捅了多少刀,反正觉得肯定把他们全杀死了,他也跑了。后来在朋友的帮助下,他逃到了加拿大。他知道,如在中国被抓,他必死无疑。他在加国没有案底,中国也找不到他,他现在仇恨任何一名中国的军人和国家干部。我问他,为何到了加国以后还要犯事呢?他笑了笑说,好像杀人以后,就有瘾似的。在加国,是为了朋友的事,帮朋友的忙,打抱不平,又杀了三人,没想到,其中一个是美国人,就被引渡到了美国,被判刑25年。他现在正在上诉。他说,如果在南京不是他未婚妻受辱,他会马上结婚,以后的一切事也不会发生,他会是一个安分守己的公民的。他杀人,完全是因为中国官官相护,当权者横行不法,逼得他铤而走险的。
  正文 第十三节 毒贩学《毛选》
  晚饭在图书馆借书,发现了令我奇怪的事情。金三角坤沙贩毒集团的贩毒分子赵福生(他是坤沙的侄子)也在图书馆借了《毛泽东著作选读》甲种本上、下集两本。我惊诧不已,我讲,毛泽东的著作在中国现在很少人读它了,你们怎么还在读这个东西?赵回答说,他们的组织(他们不说贩毒集团,而称“我们的组织”,金三角的毒贩都这么称呼)当年都是按毛泽东的思想和理论组织起来的,屡试不爽,很管用的。当年他们在金三角,一般人很难看到毛的著作,只是在高层才有那么一两本,供高层领导阅读,他当时是没有资格读的。现在到美国以后,才可能有机会很好地读一下。他说,根据当时高层领导讲,毛的著作很好,很有用,在如果成立、壮大组织,如何打仗是很管用的。他的话立即得到了香港黑社会大圈帮老大甘某的赞同。他说,是的,他以前的一个手下告诉他,毛的理论很有用,他们借鉴了一条“枪杆子里面出政权”,很好,必须要有自己的武装,于是他们组织就出资购买了很多枝枪,还有香港黑社会的许多组织,都是按毛的理论搞起来的,毛泽东是他们的祖宗。我笑他们,我讲,毛泽东是革命领袖,才成就了大业,你们虽然也用毛的理论武装,但你们这帮人如果敢在毛的地盘上闹事,毛一定会把你们全部收拾掉的。他们说,是的,毛的革命是有政治纲领,所以,毛成功了,就是领袖,我们的纲领就是钱,一切为了钱,所以他们失败了,被抓坐牢,成了囚犯。
  正文 第十四节 杨小姐在OTV里,专有一个位华人服务的华人女士,她的姓名没有人知道,大家只叫她杨小姐。她在OTV的任务是在学校里负责华人与监狱方的沟通,华人的心理咨询和教学方面的事,转达监狱方的意见等,她的英语反正能与老外沟通。后来我与杨接触多了,逐渐了解到一些她的情况。她是北京人,满族,据她说还是和叶赫娜拉氏一个系列的,她从不说她的年龄,据她说他毕业工作情况等,我断定她不小于我的。她早先在北京的某摄影学校,毕业后在一家报社搞摄影,后来与也在美国驻中国的某新闻机构工作的美国洋丈夫结婚,后随夫来美,她丈夫仍在美某媒体工作,她则受雇于FBI。来到OTV工作,她也是计时工,每工作一小时,22美元。她在OTV一天工作6个小时左右,她说,每月扣除税收和各种费用,实际一千多美元。她平时做事就不向丈夫伸手了,给她母亲及家人花一些也自由些。她对我的事情比较关心,经常将英文报纸上关于我的报道剪下来拿给我看。她常劝我想开一些,既来之,则安之。如果有什么安全顾虑,可以告诉她,她帮我调到单人房间,但有一点,单人房是不能和其他人接触的,完全与他人隔离的房间。我讲我考虑一下。学校学习方面的事,她表示她完全可以帮到我,她也经常让我帮她,她帮监狱当局从英文到中文翻译一些学校方面的注意事项,还有如何防止性骚扰等规则。她英文可以,但中文差一些,每次,她将英文的大意告诉我,我负责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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