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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请郎自来-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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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果然。
  ······························告别了侍郎府
  的夫人小姐们,元初虹将马车驾到天台寺门口。此番回程,就只一个十五岁的阿福驾车,幸好他身手俐落,同行的还有两个要回开平探亲的妇人,一路上不致寂寞,也好互相有个照应。
  她决定与年迥一道走,所以仔细的对阿福交代:「这是家书,包袱里有十两银子,以及一此点心,你路上要记得吃,沿路上的驿站都相熟,不致坑你宿夜钱。一路上机警些、小心些,知道吗?」
  十五岁的少年有一张俊秀的面孔,自称阿福,是元初虹从栖流所带回来的。倒没想到将他养得长肉之後,会是个好看的孩子。一般普通人的样貌都不会太出色的,相形之下,这个阿福怎麽看也不像是市井小民人家,但却真的是一名小乞儿。
  阿福这三天来都像在与谁赌气似的,老不开口。一群丫鬟们拚命向他示好,他甩也不甩,连元初虹唤他,他也是闷闷的。不过由於她整副心思都在年迥身上,压根儿没注意到小男孩的脾气。
  他粗鲁的抢过包袱往身边的位置一丢,双眼直视前方,就待她开口说声再见,便要走了。
  元初虹看了下天色,近午时了,年回应该快过来接她了。思及此,唇边总有止不住的笑意。
  「好了,阿福,路上小心些,走吧。」
  少年终於气不过,咬牙道:
  「你就这样随便找男人嫁啦?找一个奴才——」
  元初虹伸出一手捏起他一边面颊,让他声音出不全。
  「我说过了,他不是奴才,只是在别人家里当差。」这小鬼,老是改不了冷嘲热讽的坏毛玻「你这孩子,什麽人也看不顺眼。」
  「那家伙配不上咿……」又一边的面颊被夹住,他俊秀的脸孔被两只手蹂躏,横向拉著皮肉。
  元初虹训道:
  「你哪,以前成天笑我老姑娘、没人要,还说要是我老了无依无靠,你会好心收留我,施舍我一口饭吃。现在有人要娶我啦,你该开心得去放鞭炮才是。别像个泼皮耍赖喔,只不过没陪你走回程而已,你生气啥儿?」
  好不容易从她双手里抢回自己发疼的脸,他双颊红扑扑地:「才不是因为那样!我气你乱找人嫁!」
  元初虹双手又腰:
  「我哪儿乱找人啦?你根本不知道他有多好。要是他现在回到西平县,只怕附近所有媒婆都会死抓著他不放哩。他多有成就啊!从来没有一个离家工作的男子可以像他那麽上进,而且顺利改善了家中困苦的生活。那要多努力才做得到你知道吗?他十二岁就赚到了七文钱——」
  「嗟!羞不羞!七文钱也敢现宝?」
  「是!七文钱并不多,但他委托我带回他家,给他弟妹买糖吃,从来舍不得在自己身上花一文钱。」
  「他自虐嘛!」阿福不觉得那有什麽值得说的。
  好想揍他。元初虹握紧双拳控制自己。
  「他可以把所有钱财花用在家人身上而不眨眼。对自己吝啬,对家人慷慨,这种品行实属罕见,能与他共度一生,是我的福气。」
  「这样就好了吗?跟一个上进的勤劳男人过一辈子粗茶淡饭的生活?你可以更好的!」
  「什麽叫更好?」她双眼一眯。
  「嫁给一个文生,日後一旦他高中了,你就是官夫人,可以住在官邸,不必再去陪她们应酬、说笑,由她们支使著你跑腿。反过来,你可以养尊处优,支使别人,然後再也不必把自己晒成黑炭,老是千里奔波——」
  元初虹大大叹口气:
  「那不是好日子,真要那样过,我会疯掉。阿福,我喜欢四处走,喜欢目前的工作。
  虽然必须与夫人们应酬,可我不引以为苦。事实上我是怜悯她们的。是,她们生活闲适,吃好用好,但代价是永远出不了门,见不到外边的天地,更得死命的缠出一双三寸金莲,痛得没法走路……我的天!没有任何一种享受可诱使我去受那种苦。我的脚虽丑,但走得稳、跑得快。就如我要嫁年回,从不因为他有无财富,日後能不能提供我安适的生活。
  我嫁他,只因为我们适合,能当一辈子互相扶持的夫妻。」
  「反正我不同意,他根本不能给你幸福——」
  「你这小鬼——」忍不住扬起爪子就要再往他面皮扭去,但一只厚实的手打後方包住她小手——「我不敢说我给的会是她认为的幸福,但这会是我今生努力的目标。」年回不知来多久了,沉稳的嗓音平息了元初虹正旺的火气。
  「年回——」她轻叫。
  但没有她开口的机会,因为阿福吼声比谁都大。
  「你配不上她!以後我会考中进士、会名扬天下,你怎麽也比不上我能给的!」
  这是情敌对情敌的叫嚣。
  年回打量著俊秀的少年,并没有加以笑弄,心底只微讶著原来初虹不乏爱慕者呢。
  「或许日後我是比不上你。」
  「年回——」元初虹瞪眼,讨厌他自贬。
  他拍拍她,接著道:
  「我唯一胜你的是时间。你太小,也太晚,永远追不上我与她十年的情谊。」
  很明确的事实,教叫嚣的少年挫败地不语。
  元初虹终於明白原来阿福……对她有著……奇怪的感觉。不会吧?她大他那麽多耶!
  「这不是理由,不公平!」阿福气弱地道。
  元初虹走近他,吸口气道:
  「没有什麽不公平的。阿福,你日後若是高中进士,我会恭禧你,但我不想当官夫人。从没哪个夫人出门当牙婆的,但我想一直做牙婆这种工作,这工作没什麽被尊崇的地位,但事实上却可帮人,也可害人。我想当个好牙婆,也自知做不来官夫人,还是当个市井鄙妇最自在,也许你不能了解,但这才是我要的。」
  阿福不可思议地叫:
  「当平凡人?当牙婆?这是你要的?却不要荣华富贵?所以你宁愿与他过苦日子,也不考虑更好的?」
  她点头。
  「我不需要更高贵的身分,现下这样最理想。」
  她的说词终於气跑了阿福,就见他一张俊脸胀得飞红,驱动马车快步疾走,一句话也不说了。
  她望著尘烟叹气,这家伙不会气太久吧?
  而年回,低首看著她背影,眼眸深处暗暗思量,亦是不语。
  百转千折的心臆,逐渐笃定的浮出唯一答案,那个关於未来的种



 第十章——(永远)

 
  
  年回很忙,忙得不可开交。
  疾来倏往的,矫健的身形穿梭在赵氏总商号里。不时有人唤他、问他,这个那个的,教元初虹好生怀疑之前他是怎麽挪出时间出去与她相会的。
  「年爷,高家商号要求咱们给些折扣哩,他们刚才共买了五千两的货。」一名管事奔进帐房。
  年回手下的算盘没有停,打得劈哩啪啦响,在他前方的帐房小厮排队捧著一叠叠的银票与银两让他核算。
  「赵大爷还没来吗?」
  「是的,他忙著替尚书大人送货去,说您拿主意就好。」
  「告诉高家的人,再买三千两,送他们一盒南海珍珠,共五十颗,市值一千两。」
  「但……那不是不卖的吗?之前那麽多商号要竞价……」
  年回淡淡地笑:
  「去做就是,这也是大爷的意思。」
  「是。」
  这一个管事退开後,又来了好几个人。就见他脑袋、眼睛、嘴巴、手像是能各自分开发挥作用似的。元初虹好生钦服他从没停止过的手,与不出错的帐。
  终於他算完了一堆帐。在第二堆还没送进来之前,她立即递上一大杯茶。
  他含笑的一口喝完。
  「不好意思,这里闷,怕要让你觉得无趣。」
  「不会啊,就像在看市集嘛,只不过这边买卖的银两都千两、百两地吓人。」
  他将已清点完毕的银两、银票逐一收入一只厚重坚实的柜子中,仔细上锁,才算是做完了第一批工作。
  「聚集在这里的都是南北商号,买一车又一车的货要运回去贩售。这种海外的货,利益高,一千两买下的物品,往往可卖到三、四千两。」
  难怪外头那麽多人在抢购。她不解:
  「那,刚才为何送珍珠?用卖的更有利益不是?」
  年回低声在她耳边道:
  「有时一些令人垂涎的货放著不卖,更能哄抬其身价。若放出风声要送,便能激发他们拚命采购。回来京城这麽多天,这些上门采购的商号已从狂热退烧到理智谨慎,这样一来,货品则相对的抬不高价钱,他们掏钱的意愿也有限。」
  元初虹瞪大眼!
  「这样可行吗?要是我的话,才不会为了得到一颗珍珠而去买一大堆对我而言没用的东西——」
  「年爷、年爷!李家商号的五名管事吵著要见你,他们瞧见高家管事获赠珍珠,直说你不公平呢!快!快出来,」一名管事著急的拉人就跑。
  年回也不为难,回头对她眨了一下眼,出去了。
  她偷掀开帘子一角,看到外头年迥站在台子上状似无奈的宣称如果有人采买八千两的货,都可比照办理,获赠一盒名贵稀罕的珍珠。
  众人欢呼,卖场又陷入另一波热络。
  「那如果一万两呢?」一个财大气粗的老板问。
  年回以那张老实的脸低头苦思,下边的人也静默以待,然後他吞吞吐吐道:「我……
  乱送出去珍贵的珍珠恐怕已惹得赵大爷不开心了,如果……如果再送出锡兰的锡器,那……」
  那名大老板欢呼:
  「大家听到了!年小哥作主要送锡器,都给我做个见证,珍珠与锡器,我钱老板是要定了——」
  「钱老板,年回可还没敢点头哪!」年回一张苦脸。
  大老板挥手——
  「我可不管,你放心,赵大爷那麽倚重你,不会责备你的,我们让他赚了那麽多钱,对不对呀,各位?」
  「对——」一阵欢呼。
  元初虹扬住嘴闷笑。原来做生意是这样的,也要偶尔唱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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