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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请郎自来-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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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阿南跑到年迥身侧,笑得见牙不见眼,说出大夥心底一致的感动:「年小哥,你真好,我阿南一辈子记下了,以後有什麽需要帮忙的,尽管说,我全听你的!」
  「对呀!如果以後你不嫌弃,我与老爷约满了之後,到你手下做事如何?我高明财虽然不聪明,但勤劳又力气大,一次可搬两捆货哩。」
  年回失笑道:
  「哎,还早呢!我又不是什麽大商人,哪请得起帮忙办事的人。」
  陈林拍拍他。
  「别谦虚了。你不当商人,难不成还回头替人管事吗?老爷会那麽看重你,就是觉得你一定可以成为一号人物,他多想收你为自己人哪?不然赵府佣仆三百人,何以独独给你高薪,又对你千般好?」
  「对啊!听说老爷还想把六小姐嫁给你,让你当他女婿呢!」赵一春说出他在厨房听来的耳语。
  年回心中一震,表面仍是嘻哈表情:
  「别笑弄我了,咱们是什麽身分,哪配当京城首富赵大爷的女婿?」
  赵一春正色地道:
  「不是说笑。这消息是大夫人房里的丫头说的。老爷同夫人说:你是个人才,他想留下你,偏偏用钱打不动你,如今三位少爷甫执掌商号的事,正需要你这样的人才辅佐,你这个年轻人经商的资质高,以後必有一番成就。两年来他观察你,看你专挑国内没见过、价格又低廉的小东西买,这正是成功商人的要件,不趁现在留住你,以後就没机会了。」
  陈林叫道:
  「老爷从不给人这麽高的评价的!那肯定不会错的。年小哥,你是个大商人的命,恭禧你!」
  年回仍是玩笑的面孔,挥挥手道:
  「去!别谈这些了。喏,天香楼到了,要吃什麽,任意点。管他什麽商不商人的,现下开心吃喝最重要啦!」
  将四人招呼入京城著名客栈,一落坐便叫:「小二哥,把最好吃、最香、最棒的菜端出来,快些!」
  「来喽——」
  ································大鱼大肉、大吃大喝之後,微醺醉意让他在客栈房中小睡了会,才精神些。
  醒来时,打梆子声自外头传来,四更天了。
  披了件中衣临窗而立,外头漆黑一片,蝉声阵阵,是夜里唯一的纷扰。
  回想著陈林他们回去前,诚心诚意说著一定要跟随他、在他手下做差事的神情……
  不觉得笑了。
  ——口惠而实不至,谁会帮你办事?
  ——你要懂使钱的手腕!
  ——你会不会做人哪?
  ——做大事业者的气魄,你得学著点!
  她哪……
  那个精悍的姑娘,那个每每训他时,脸上总是一副「听我的,准没错」表情不可一世的女子哪……如今她可好?
  若没有她凶巴巴强制他去学著如何施人小惠,现今的他,肯定仍只是个努力勤劳的赵府小杂役,就像跟他同乡的那个阿南一样,对著一年十两的工资感激不已,希望能在赵府终老,半点儿也不敢想自己也会有这麽一天。
  曾经,在他心目中,这辈子能赚到一百两银子就是老天厚爱了。但现下,他怀中有五百两的银票,难以想像赚钱竟是那麽容易的事。幼时,他拚命种田、种菜,到市集去卖自家养的鸡鸭,总是两三文钱就被打发掉,一家子处在饥饿状态,要挣到一两银子对穷人而言是何等的艰辛。
  两相对照,天差地别。
  所有的转机,皆来自於她。
  她逼他写字读书,教鞭的淫威让幼年畏怯的他不敢不从,死命强记那些艰辛的文字;而後,他赚到了生平第一笔钱,他发觉到识字的好处,更加发愤图强。
  元初虹打下他不错的根基,以致於後来进入赵府做事,赵总管挑了他去陪三位少爷读书,每天早晨夫子来授业时,他便过来准备文房四宝、磨墨、摊纸、从书柜上找出夫子要教授的书本……整整两年,他受益匪浅,连艰涩的古文也看得懂了。
  穷尽一生出卖劳力,他大概可挣得一百两。
  而,用脑子去赚钱,加上勤奋,一生可获得的将是无可限量。学识、见识,可扭转一个人的命运。还有谁比他更深切体认到这一点呢?
  以为一辈子到老,赚一百两便心满意足,但他现在才二十岁,却已赚得五百两。
  发达了,很喜悦,但没有想像中的狂喜。十二岁那年赚到七文钱的感觉甚至比现在来得快乐.他是怎麽了呢?
  二十岁碍…她,也二十了吧?
  有没有当上一流的牙婆?有没有再教恶人欺侮?有没有……嫁人了呢?
  他不曾经历过男女之情,也不晓得心中这种牵念要以什麽词句来解释,他只是纯粹的希望著——如果他非得完成终身大事,那麽妻子能是她有多好。
  没有注意过其他女子,虽然一直以来都有人向他示好。尤其在赵府时,好多美貌的丫鬟总在他身边走来走去,送巾子、缝衣服的,他全不敢收,因为……——除非你想娶那位女子为妻,否则别乱收女子送来的东西,当心被当成花心浪子……她说过的,女人家送男人物品,是传情的意思,吓得他从此半件也不敢收。以前因为家贫,加上没有成年男子的自觉,老把各方送来的好处全收下,然後寄回老家给家人用,没想太多。以後就警觉多了。多亏她提点,否则不晓得要怎麽收拾呢,几次争风吃醋的阵仗就够他吓的了。
  一方手巾自他袖中滑落,轻飘飘的落到地上。他弯身捡起,不由得一笑。这巾子,是她的呢。那回他手肘不小心受伤,她给他绑上的。
  巾子料不顶好,放到现在已经泛黄,边缘也松脱了线头。巾子上还沾有他的血渍,当初怎麽洗也洗不掉,一直放在身边,天天傍著身,却又舍不得用,怕用坏了。
  没敢收任何女子的物品,倒是收了她的。她恐怕早不记得这件事了。
  明日,他将启程回家乡,不知道能否遇见她?
  也许看到她手上抱著娃儿,成了别人的妻……但他想,他应该会……也应该能笑著向她打招呼,而不会把低落的情绪泄露出来。
  她……嫁人了吗?
  唧唧唧唧——
  蝉声益加扰人,剩下的夜,无眠。
  ································元初虹手上抱了个才刚满月的奶娃儿,快步的,同时也悄声的正要遁逃回房。一双眼警觉的左看右看,似乎在防著什麽,搂紧怀中的小宝贝,把外袍拉拢,企图盖住小婴孩的身形.不能被发现,千万千万不能被发现!否则就……「唔嗯.」小娃儿不舒服的低吟了声。
  「乖乖哦。」连忙双手齐动的轻摇著,脚下步伐更快,几乎要算是在小跑步了,豆大的汗渍往额角滑落。
  快到了,快到了,只要再走上十来步——「哪里逃?!」倏地,前头横阻出一道剽悍的身影,大张的双手彷若正要扑食的猛禽,就要将她吞没了。
  元初虹倒抽了口气,顿住身形,矫健转身另寻出路,但——「可恶的家伙,纳命来——」熊吼袭来,後头亦无退路,正好是一前一後的包抄!
  她张大嘴、瞪大眼,楼紧怀中孩儿,索性不逃了,一副慷慨赴义的表情。
  「哼!你们别想从我手中抢走娃儿,除非从我的尸体上踩过。」
  此时,包抄住她的两人已牢牢围住她,其中一人伸出爪子,慢慢地、慢慢地趋近,配合著狞笑……然後迅雷不及掩耳的将小娃娃抢过来,功力之高超,甚至没让婴儿感到任何不适——「滚一边去!」顺便伸腿一踹,要不是元初虹闪得快,的得在地上滚好几圈了。
  她张口凄厉悲呼:
  「娃娃还我!还我我我……」回音直达天听。
  「什麽还你?是还我才对!」大块头不屑的打断她,才转向此时手中抱著娃儿的人叫道:「还我啦!我今天还没抱到呢。」
  啪啦!一记爆栗子轰得他满眼的星星月亮太阳。
  「不肖子!用这种口气对你娘我说话,罚你现在立刻回房去跪在墙角思过,不必起来了。」
  「又来这招!娘啊,娃娃该吃奶了,我抱回房给她娘喂,免得她饿著了。」此乃元再虹的哀怨之声。
  自怜完毕的元初虹过来捣蛋:
  「胡说,娃娃吃完奶我才抱出来的。这里没你的份,你去厨房端补品服伺你娘子去,少来烦我们。」
  「对啊对啊!产妇如果没有好好补一补的话,以後有苦头吃了。我说你哪,照顾你媳妇要紧,这娃娃就让你任劳任怨的老娘看顾著,别担心。呵呵呵……」元大娘实在挤不出任劳任怨的表情,最後便以奸笑代表一切。
  哇哈哈哈……
  方圆十里,不,百里内,都没哪家的娃儿比得上她家的孩子俊俏可爱。瞧这大大的黑眼珠骨碌碌的溜转著,一看就知道是个聪明的孩子。挺挺的鼻、小巧的菱嘴、红嫩嫩的双颊,再加上乖巧不易哭的脾气,可以想见日後会长成多麽美丽的大美人儿,甚至还可能成为县城第一美人呢。
  她元大娘活了一辈子也没见过这麽可爱的孩子。喔,她爱煞了这心肝宝贝。一定是元家积了不少德,才生得出这麽美丽的子孙,呵呵可可……好开心。等会街坊邻居要过来找她闲聊,并且直说了,来的目的就是要看小娃儿。娃娃出生至今不过三十五天,别人送来的小衣服、小玩具便已堆得小山也似,天天往她家串门子,就为了看这俊俏的小娃儿。
  元再虹哇哇大叫,跟在母亲身後团团转:「娘啊!至少让我抱一下嘛,娃娃是我的宝贝女儿耶!」全天下再也找不著比他更哀怨的父亲了。他女儿出生至今,他都没能在女儿清醒时抱抱她,因为凶恶的娘与姊姊总是化身为土匪劫人就跑,有时想抱一抱熟睡的女儿聊表慰藉,要是给她们发现了,少不得一顿好骂,命令他不得侵扰娃娃睡眠。
  呜……好命苦哇,他是娃娃的爹呐!
  元大娘才不管他的苦瓜脸,迳自走向前庭:「回去照顾你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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