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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静怡用一种“看你这书呆子二号”的鄙视眼神白了穆晓云一眼,说:“孙正华身体不好,所以在两年前孙景炀就提早在国外毕业回来,接掌孙氏啦。这两年孙氏那么多动作,又是买地又是往国外投资的,你不觉得跟孙正华保守的风格完全不一样了吗?不过也难怪,你这两年都在图书馆里发奋用功嘛,这些外面的新闻你都不知道呢。那个孙景炀可帅了,现在他又没有结婚,是城里最著名的钻石王老五呢!”
穆晓云张大嘴巴,说不出话来。
这么说,那么她岂不是又得见到孙景炀?
这辈子,她最不愿意见到的人就是他!
不过幸好蒋静怡接下来的话又解除了她的担忧,蒋静怡满面忧色地说:“真愁人啊。竟然有一千多人来集会……到时候我能不能应付过来呢?”
一千多个杰出校友,那就起码有三千多个工作人员。这些杰出校友当然不会人人都配备随身翻译,也就那么几十个人尖子会有这种待遇而已。
就算余青童分配给了孙景炀,到时候大家忙起来,在这个好几千人的大会场上,作为众星捧月的孙景炀,想来也不会留意到这么一个小小的应届生。
等到校友会结束后,穆晓云这一世跟孙景炀的交集,也就到此为止啰!
想到这里,穆晓云轻松起来,她笑道:“那你就跟余青童换啊!你们交情也不赖。”
蒋静怡叹着气说:“我想啊。可是会议名单已经交给组织部了,没办法了呢。”
……
两天后的周末,穆晓云来到发型屋。
两年前认识的那位发型总监现在早就收山升到上面做管理了,不过他介绍的这位叫做贝蒂的发型师手艺也非常不错,而且,这是一位女发型师。
“怎么样,今次想换个什么发型?”
贝蒂和穆晓云混得很熟,她利落地把布围在穆晓云脖子上,笑着问。
“我要剪短发。”
“什么?”贝蒂以为自己听错了,她拨弄着穆晓云浓密的秀发,满脸不可思议,“剪短发?晓云,你知道你的头发多么令人喜爱么?”
“马上毕业了,我不想被人欺负我脸嫩啊。”
剪头发的理由,穆晓云一早就想好了。
虽然知道在校庆上认识孙景炀的几率很小,不过为了谨慎起见,穆晓云还是决定把自己的形象改变一下——改成孙景炀最不喜欢的哪一类型。
时隔两年,孙景炀的喜好她还记得清清楚楚:他喜欢长头发的,妩媚摇曳的,略带娇憨的女人。
无论是正室穆晓云,还是小三齐楚楚,又或者他身边的那些花花草草,莫不是这种类型,大同小异。这么看来,孙景炀口味还挺专一的。
所以,穆晓云要把自己打造成那种孙景炀最不感冒,最容易忽略的短发飒爽的女强人类型。
随着剪刀卡擦卡擦地一刀一刀剪下去,贝蒂不住啧啧惋惜着。穆晓云嘴角噙着一丝微笑,闭上眼睛专心听店里的音乐。
没一会,一个留着干练短发的全新形象就诞生了。
贝蒂小心翼翼地把掉落一地的秀发归拢起来,抬头对穆晓云说:“你这些头发卖给我吧。我付钱给你。”
“头发还有用吗?”穆晓云愕然道。
“当然了,有做假发的商人特意来收购好看的头发呢!”
有这样的好事,穆晓云当然一口答应。贝蒂很开心地另外送了她一次焗油,等到全部弄好走出门的时候,外面街上已经是华灯初上时分。
路过一间药店的时候,穆晓云心念一动,拐弯走进药店开口说:“你好,请问有没有能够治疗心脏病的药?”
“请问是哪种心脏病呢?”店员问。
“呃……就是急性心肌梗死。”
上一世,余青童心脏病发作也差不多是这个时候了。
不料店员翻翻白眼,不耐烦地说:“急性心肌梗死只能用药暂时舒缓,没法靠自己吃药好的!”
穆晓云尴尬极了,她学的文科,又不懂这些医学知识。她又问道:“那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先吃个急救药然后打120吧。”店员奇怪起来,“你知道有人什么时候会急性心梗吗?怎么那么奇怪的!”
“不……是我一个长辈最近老是嚷着心脏不舒服而已……”穆晓云胡乱编着借口,然后说,“那我就要急救药吧。”
------题外话------
万众唾弃的渣男……要出来了……
第二十四章余青童病发
S大校园广阔,坐落在南方一条大江江边。百年校园里,古木葱茏,建筑半新不旧地掩映其中。年轻的学子们在嘉树繁花中嬉笑走动,又给古老的校园平添许多青春活力。
今天,是这座古老的名校百年校庆的大日子,从早上开始整个校园里就张灯结彩,热闹非凡。多年以来,从这个学校里走出去的杰出校友不计其数,在百年校庆的这一天,这些已经功成名就的人们都很愿意回到自己的母校,回味一下自己昔日的校园生活,见一见自己昔日的同窗。
毕竟,再多的金钱,再高的权力,也没法买回年轻活力,懵懂美好的青春。
穆晓云和蒋静怡准时到达校庆主会场,门口成排的礼仪队已经列好队了。穆晓云边走边吐槽:“静怡,你不用化这么浓的妆吧?”
“很浓吗?我觉得刚刚好啊!是刚才我让法语系的人帮我弄的!”蒋静怡摸摸自己略显夸张的脸蛋,诧异道。
“……算了,现在重新弄也来不及了。我觉得你还不如素颜上阵呢。法语系那些人时装周看多了,老弄这种夜店范儿。”
蒋静怡觉得穆晓云说得有道理,于是拉着穆晓云就往化妆间里闯。路上她忽然说:“还有比我化妆浓的呢,你看看余青童!”
穆晓云顺着蒋静怡的目光看过去,顿时被余青童吓了一跳:今天的余青童脸色好苍白!
“他那是病了吧?”穆晓云说,“静怡,你自己去化妆间去。我去跟他说两句。”
说罢,她丢下蒋静怡,往余青童身边走去。
“余青童,你不舒服吗?脸色好难看的样子。”
“我没事。”
余青童笑道,然而,就这么笑了一笑的功夫,他的脸色瞬间变得灰白,紧接着他就在穆晓云面前倒了下去!
“余青童!”
穆晓云大惊失色,她一个箭步抢上前去扶着余青童,余青童神情痛苦,右手捂着心脏的位置。他的心脏病发作了!
怎么偏偏在今天?!
慌乱只是一瞬间的事,穆晓云迅速从震惊中稳定下心神,她大声叫:“有人病倒了!快来人啊!救命!”
她这么一叫,附近的人群顿时一阵混乱。有老师应声跑来,边跑嘴里边说:“谁在这里大吵大嚷的?”
大概那老师还以为她是在故意制造混乱,可当那老师看清楚倒在地上的余青童后,他马上闭嘴了。
“有个同学晕倒了!”
“是谁?”
“有医生吗?”
“他是心脏病发作了!”穆晓云边说着边在包包里摸索着,很快就把那瓶速效救心丸拿了出来。她很快倒出两颗药丸来,喂余青童吃下,又急切地说:“有没有水?”
一个高大的人影大步流星地往这边走过,路过侍者的时候顺手抄起一杯清水。
“这里有水。”
穆晓云头也不抬,劈手就拿过他手里的水,小心地喂那男生喝了下去。
那人看她一副轻车熟路的样子,好奇地问道:“你怎么知道是心脏病?”
“我跟他是同班同学,他心脏一向不好。最近都很累。”
“知道同班同学有心脏病,然后就身上随身带着速效救心丸?”
这人这话,怎么说的!
穆晓云气坏了,她忍着愤怒,小心翼翼地喂余青童喝下最后一口水,这才抬起头来。
一看之下,不由得愕然。
西装革履,打着鲜红领带的秦卿,像杆标枪般站在自己身后。两年不见,依然是记忆中那样挺拔如木棉的高大身材,不过倒是比之前白了不少。原本是巧克力色的肤色,现在变成了好看的小麦色皮肤。这样一来,反而愈发凸显出秦卿俊雅的五官来。
穆晓云发现,秦卿的五官居然十分儒雅,以前的他可能长期在部队里,所以带有一股令人望而生畏的军人气质。而现在的秦卿,双眉依旧笔直,鼻子依然高挺,只有那眼神却柔和了不少,隐隐带有温润如玉般的光华。只是眉宇之间的英气依然。
他显然早就认出了穆晓云,现在冲她微微一笑:“很久不见,穆晓云。”
一个很无厘头的念头忽然在穆晓云脑海中冒出来:这次校庆,她的熟人还真多哪。
先是这一世认识的秦卿,然后还有现在尚未到场的孙景炀——基本上她不想见到的人,都来了。
“秦卿,你好。”
见到秦卿,又想起他车子里那本惊心动魄的红本本,也不知道这次他是陪什么级别的首长来的。看来这次校庆规格,真是很高。穆晓云和秦卿说着话,医生已经赶来了。他先拿听诊器在病人身上听了一会,点点头说:“确实是心肌梗塞,现在马上送到医院去吧。幸好及时吃了药,他应该不会有生命危险。”
不光是穆晓云,周围围观的人都松了一口气。毕竟在这种大日子里如果出了人命,那就太晦气了!
很快,余青童就被抬上了担架送走了。医院离学校不远,他应该很快就能够得到救治。秦卿看到穆晓云站了起来,目送着担架车碌碌走远,半晌没有回过头来。
“那位就是余青童吗?”
穆晓云又是吃了一惊,看来秦卿知道得不少嘛。秦卿看到她流露出询问的目光,解释道:“S大的人,小茹除了说起你,就只说起过余青童。”
“原来是这样。”
穆晓云释然一笑:“是的。我和他是同班同学,他心脏不太好。我劝了好几次他检查他都不听,我只好自己备定药在身上了。”
秦卿看着穆晓云,深深不语。
“好了,你一定很忙吧?我也要忙去了,我要给加拿大的爵士当翻译呢。失陪……”
“加拿大的钱德勒爵士?真巧,我这次也是当翻译来的。”
穆晓云笑道:“恭喜高升啊!”
“是啊。好歹不用待在非洲了。”秦卿也笑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