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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走马路,而是选择了走山道。走到半道上,就饿得心慌,可又没有商店可以买东西吃。幸好,山坡上有农民的地,我们派了几个人悄悄地去地里刨了些人家的地瓜,大伙儿也顾不上地瓜外面还带着泥,撕了皮儿就啃。
后来下山的时候,大家也有路不走,从一个好长好陡的山坡往下面的公路冲。可怜我穿的双硬底皮鞋,那叫一个滑呀,绑了草都不行。大家都滑下去了,我还是呆在上面不敢挪窝,最后还是一位男生爬上坡来把我拉下去的。冲下去后好半天后,我都还是惊魂未定的感觉。
友好寝室有个同学会下国际象棋,把我们寝室的都教会了。我和梅的劲头最足,晚上熄灯了还拉着人家在宿舍里点着蜡烛夜战,你来我往,杀得兴致勃勃。直到管理员在楼下警告要关宿舍门了,才意兴阑珊地收场。
美好的时光总是流逝得飞快。仿佛转眼间,新鲜的大一生活就离我而去了。
☆、三
那时大学里流行着这么一句话,“一年土,二年洋,三年四年不认爹娘。”
升入大二的我,的确和大一时那个小姑娘不一样了。和入校的时候相比,我丰满了许多,旧时的衣服都穿不上了,妈妈照着时髦的服装杂志给我做了很多新的衣服。我妈妈心灵手巧,缝纫针织样样在行,我的大部分衣服都是妈妈的杰作。走在路上,我常会被一些阿姨拦住,仔细打量我的衣服,询问做法。
已经适应大学生活节奏的我开始寻找一些新的生活方式了。我们系有许多的课外活动小组,我选择了参加合唱团。
其实,我最想学的是打鼓。只要不下雨,系上每周都会在院子里举办舞会,还在校外请了一个乐队来演奏。我们二年级的三个班就轮流值班,卖门票,收门票,外带煮咖啡来卖。我常常在闲着的时候守在鼓手旁边,看着那挥洒自如的鼓点,我觉得血液奔流,手脚都会跟着动起来。
我还真的提出拜那个鼓手为师,不过被人家拒绝了,说女孩子打鼓太累了,体力受不了。怕我不信,那个鼓手还站起来让我看他的裤子,呀,真的不假,全湿透了。我自忖体力难支,不得不打消了学鼓的念头。
其实合唱团也不错,有音乐系的专业老师来指导。我们系是全校文艺社团和文艺活动搞得最多最好的一个系,比那些文科系还要搞得出色。因为有一个爱好文艺的系领导,所以,系上每学期都有专门的经费划拨下来,请专业老师来教学。领导说,这个系本来功课就重,要是业余生活再不丰富,学生们恐怕都要神经衰弱了。
同寝室的梅和静参加了舞蹈队,晓、蓉和我都参加了合唱团。我同梅开玩笑说,“懒人才参加合唱团,不用动身子,动动嘴就行了,嘴都不想动的时候,还可以出人不出力,滥竽充数呢。”
其实我从来没有干过滥竽充数的事,我本来就喜欢唱歌,属于越唱越来劲儿的主。可是我一见到梅一本正经的样子,就忍不住要调侃几句。梅是那种做什么事情都特别认真的人,很少开玩笑,大概是从小受正统教育的缘故。
哎,我也从小受的正统教育啊,怎么我就老觉得自己身上有反骨呢?难道是天生的?
据说在两岁多的时候,我就有了叛逆行为。一天下午幼儿园放学的时候,我爸爸还没有来接我,我借着其他小朋友的家长来接孩子的混乱时机,偷偷从大门溜了出去。我逛上了不远处的铁路,一直沿着铁路往远方走。幸好那时民风淳朴,一路人见我一个小孩子独自行走,就关心地问我家在哪里?我那么小,居然还能说出家的位置,就被那个好心人送回去了。我爸爸妈妈吓得不轻,从此放学都不敢晚接了。
小学低年级的时候,我还时不时伙同几个邻居家的男孩子一起逃学。结果因为一次在花丛中玩被蜜蜂给蛰了,导致东窗事发。那几个男孩子回去被家长一阵暴打,从此更加不好好读书。我还好,我妈当时只顾着给我治伤,没打我。一番对比之下,我对我妈心怀感激,从此改邪归正,不再逃课了。
从小学到中学,老师给我的评语都是:“聪明好学,成绩优异,个性强。”因为成绩好,老师喜欢,也就由着我的个性强了。我的独立自主和桀骜不驯就在这种宽容的氛围里被培养起来。我不像其他同学那么怕老师,只要我有不同看法,就敢于提出来。
记得初中的时候,班上一个男孩子顽皮,班主任老师很生气,就把全班同学都留下来陪罚。我认为老师这样做是不对的,谁犯了错就该罚谁,为什么要株连到全班呢?这是赏罚不明。于是我就当着全班的面站起来和老师理论,弄得老师下不来台。后来老师召见了我妈,要她配合老师□我的处事方式,意见可以提,但是发表意见不能这么不分场合,太过简单直接,人情世故还是要学学的。
然而,我好像天生缺乏世俗的智慧。道理我懂,可是再遇到类似事件的时候,我依然热血沸腾,非得畅所欲言而后快,属于孺子不可教的那种顽劣之人。
所以,到了高中,我还是没被改造过来,依然是率直,果敢,风风火火的个性。
高中时我当过一段时间劳动委员,负责安排值日、做清洁的同学,附带打考勤。每天早上早读的铃一打完,我就开始记迟到的同学,哪怕是晚几秒钟进来的,我都不放过。迟到的同学下午要被罚扫地的,所以迟到的就想来找我通融一下。无奈我刚直不阿,毫不动摇,绝不循私,迟到的只好认罚。那帮调皮的男生好像挺怕我,在我面前规规矩矩不敢造次。他们私下给我起了个“电线杆”的绰号,一者是因为我瘦,更重要的是因为我的性格——又直又硬。
那时候班上已经有些人早恋了,和我要好的莉就和班上一个男生偷偷在约会。她告诉我从男朋友那里得来的消息,说有几个男生喜欢我,她还想告诉我他们是谁谁谁。我不想听,也不许她告诉我。我说如果不是我喜欢的人喜欢我,大家在一起玩的时候,我会觉得不舒服。我宁愿什么也不知道,这样大家相处要自在点。
高三时,我因为是远视眼,所以个子虽然小,但还是高风亮节,把前面几排好位子让给了近视眼们,我坐到了最后一排。
“同排的他” 是一个儒雅的书生,有点儿玉树临风的气质。那时我们都住校,我和他隔着一个窄窄的过道,朝夕相处了整整一年。他说话的方式,他的小动作我都了解得一清二楚。我特别喜欢的是他每天晚自习时吹的口哨,潜移默化之下,我也学会了吹口哨,很长的曲子都能吹得悠扬婉转。
我们曾经一道违反校规偷偷出校去公园的英语角练口语,然后深更半夜潜回大门已关的宿舍,扒门缝把自己硬塞进去;我们曾经一道躲在乒乓球台下躲避来抓我们回去上晚自习的班主任。
虽然高考压力重重,但那些忙里偷闲的时光还是非常快乐的。
大一时,我们成了一对笔友,然后……。这算是我正式的初恋吧,嘿嘿。没有一个高中同学相信我喜欢的居然是他这一款的。后来想想,我对他更多的是崇拜吧,他有着我垫着梯子也够不着的聪明,学习上的事儿问他什么都不会无解。
不过,我们的恋爱关系没多久就惨遭夭折。他来信说,自从谈恋爱,那份挂念让他无法静心读书;清华的竞争太激烈,学习压力太大了,他不敢掉以轻心;家里对他的期望值很高,希望他以后出国留学,他也想去看看外面的世界。所以,他没有别的选择,必须全力以赴。他希望我能原谅他,长痛不如短痛,及时刹车对大家都好。虽然他曾说过让我们一起去追寻生命的绿洲,可现在我们得各自去追寻自己的绿洲了。
当然,我伤心难过了一阵。好在大学活动不断,不会让我长时间地陷入小女子的哀怨里去。
作者有话要说:大学二年级生活,回忆成长经历和初恋。
☆、四
合唱团的人可真多。还分声部呢,男声部、女声部、高声部、低声部。我选择了高声部,因为我发现大部分时候,高声部都是一首歌的主旋律,容易唱。低声部呢,大部分时候是和声,配合着高声部唱,很容易被别人带着唱跑了调。
那时候合唱团最喜欢唱的就是革命歌曲,什么“黄河大合唱”、“红军不怕远征难”之类的豪迈激昂的歌曲,很合我们那帮时不时想要大吼大叫的热血青年的胃口。所以,在上完晚自习的洗漱时间,我们的女生宿舍和对面的男生宿舍里都会传出高亢的歌声,唱得就像当年的革命战士一样斗志昂扬。
另外,我还发现J也参加了合唱团。我想,这个深沉的人也会参加集体活动,也来唱和他气质一点不配的革命歌曲,看来还不算太孤僻哦。
大二的时候,我曾经当过班上的团支部书记。我喜欢看报刊杂志,上大学后,为了及时方便地阅读,我自己订了《世界知识画报》、《小说月报》、《上海译文报》。有一次,我在《上海译文报》上看到篇报道,说国外很流行一种新的娱乐,叫“卡拉OK”,被人们称为勇敢者的舞台,就是有伴奏的情况下,勇敢的人自己上台表演唱歌,展示自己。
我觉得很有意思,就向辅导员申请元旦前夜我们班组织一个“卡拉OK”的晚会,辅导员同意了,并且批准我们使用小教室到午夜。这个小教室很特别,在门卫室的旁边,一个门朝物理系的大楼里开,一个门朝物理系的大楼外开,是对系里影响最小,使用起来最方便的一间教室。
那天晚上,我从系上借来了电子琴,找了高年级一个擅长弹奏的同学来伴奏,布置好了话筒音箱,在黑板上写上晚会的主题,画上彩色的花边图片做背景。
晚会开始的时候,同学们还有些不好意思上去唱歌,我便怂恿一个通俗歌曲唱得很棒的女生上去亮亮嗓子。叮叮咚咚的琴声响起,优美的歌声缓缓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