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俾斯麦-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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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或者更高的利息借钱用。显然,这个家庭的危机快要到了。但是,不久却有了主意,有了转机。谁也说不出这个主意是从哪里来的;是来自奄奄一息的母亲还是着急上火的父亲?抑或是两兄弟中较为有能力的那一个(此时还在读书)?或者就是来自于那一个无所事事,百无聊赖的懒惰少年?无论是谁的主意,这个主意却非常简单、现实,那就是这两个儿子必定要回到乡下来,免得全家破产。大概是俾斯麦什么都不愿意去做的现实迫使他们想出了这么一个主意。俾斯麦走过去对母亲说总得想些办法。他的父亲写信给他的哥哥说道:“奥托极不愿意在行政处办事,他很厌恶。假使他肯在那里多混几年,后来也许可以当到主席,就可以拿到两千元的薪俸。只靠走好运是没有希望的。他哀求母亲另外找事给他做。……他的意思是想开一间炼糖厂。他先到马格德堡学办这件事,随后又回到尼朴甫。看到他这样郁郁寡欢,我心里也很难过。又因为我在尼朴甫见到你极其关注耕种,我很清楚,如果我住在柏林,我们必定会同归于尽,一起堕落,所以,我打定主意,把尼朴甫给他们兄弟俩,我有申豪森的进款就足够了。”无论如何,他兄弟两个还是必须要投考。
  俾斯麦的父亲原本是一个很喜欢谈话的人,现在快到七十岁了。他对于这样的决定并不感到为难。俾斯麦的母亲之所以能够答应,却是因为她看到了危险来得太快,也许是她看到了自己病成这样,恐怕不久就要弃世而去了。之后不过几个月,她就死了,她死的时候不过五十岁,她这个当母亲的对于儿子们是大失所望的,对于她的丈夫也大失所望。她原希望两个儿子会出人头地,但是她根本不会料到,数十年后,她的愿望终于梦想成真。
  远亲们不仅不愿意帮忙,反而在一边说闲话。这一点可以解释俾斯麦答复一个表妹的警告信的内容。这封回信说得很大方,很坦白,俾斯麦由此很深透地解析了自己的生平。一两年前,他还曾与她谈过恋爱,所以他决计对她剖白一番。他留存这封信稿,十年之后送给了自己的未婚妻,作为他的传略记载:“办事与作官与我的性情极不相符,即使我作了官或是作了部臣,我还是不会以之为荣幸的,在我看来,种田与办公都是一样的尊贵,而且在某种环境下,还是种田较更为有用。我很想发号施令而不愿听号令。我说不出什么理由来,我只能说我喜欢这样。……一位普鲁士军官很像乐队里的一个人,无论他是其中的第一提琴手,还是三角铁打击乐手……他也要随着人家奏着同一个调子。……说到我自己,我要奏我认为动听的音乐——要不然的话,我宁可不去演奏。
  “以几位有名的大臣而论,在专制国尤其如此,原本是爱国主义逼他们做官的,但更多的原因是因为他们有奢望,想揽权,想得到好名誉,想名垂青史。我必须承认我并非没有这种奢望。有许多功名,有的是军人在战时得到的,或在自由宪法之下一个大臣所得到的,如皮尔、奥康尼等人——这几位在剧烈的政治运动中有他们应该办的事务——这样的功名对我很有诱惑力,能使我抛弃任何别的考虑。这样的功名对于我的吸引犹如火之引蛾。
  “我可以凭借按部就班、循规蹈矩得来功名,也可以通过考试。寻求势力、研究案牍、凭资格、长官循情得来功名,但这些我从不希罕。虽然是这样说,但有时候我却不能不追悔官场中有许多可以使虚荣心得到极大满足的事体,还有迅速提升的极大满足感。……人家当我是个有才华有大用的人,我会感到快乐,我觉得,这是我和家庭的荣耀——这些想法,尤其在喝了一瓶酒之后,很令我着迷。但是在我进行深刻细致的反省后,我就相信这许多虚荣、满足都不过是无知的虚妄所织就的蜘蛛网;不过是浮华公子所自鸣得意的华美服饰;不过是银行家所自鸣得意的钱财;才能够令我相信只求得自己的欢乐和他人的赏识原来是一件很傻的事,只有这样想,才能够使我相信一个明白事理的人应该依照自己认为是正确的道路走下去;而不必过分受他人的评价或印象所纷扰,也不应为生前或死后他人的毁誉所潜移。
  “总而言之,我并非是胸无大志,只是我认为大志与其他的激情一样不好,甚至还比其他的激情更无知。因为倘若我尽力去实现我的大志可能会耗尽我全部的精力与自由,还不能担保我能够侥幸让自己心满意足。……即便我做得很好,也得不到足够的薪俸来满足我的需要。要能够使我在市镇里安顿下来,必须要等到四十岁时升到首席长官,才能够办到。到了四十岁,我必定早已变成干枯无味、患忧愁病的人,因为伏案年久,身体已经吃了许多亏,那时候我还要娶一位妇人当我的看护。
  “我听见人家称我为‘主席大人’,正搔着我的虚荣心的痒处,我深知花了国家许多钱,却很少替国家办过什么有益的事,有时候还要阻碍国事的进行,有害于国——这样的‘利益’不可能令我心动。所以我打定主意保持我的自由,只要国内还有几千人(其中有很多尊贵的人)愿意得到他们以为可贵的诸多利益,愿意居于我所不愿意居处的地位。我是不肯牺牲我的精力的。”
  这是俾斯麦精神的第一件文读,显现出了他的孤傲、他的敏锐、他的藐视一切(还要加上胆识),这几样是其性格最重要的元素,又是他最终功成名就的潜在因子。这也是他很少得到欢乐,晚年的精神生活自相冲突的原因。他喜欢挖苦一些好钻营的人,这些人无论怎样牺牲精神气力,只要最后有人称他们一声“大人‘”,就会感到无比的欣慰。俾斯麦很瞧不起这些人。他认为,凡是一个做官的人,必定有上司,所以永远不知道什么是自由,是绝对不可能得到欢乐的。这时候,俾斯麦不过是一个二十三岁的少年,就能够辨别官迷并不出于政治激情,虚荣并不是名誉,众人合奏而不是独奏,富贵不等于权力,他是多么地早熟!同时,他又告诉读者,常人认为人生的富贵可以满足极大的虚荣心,是由于他们喝醉酒后得到的启发。他还告诉我们,乡下人把身体养得像钢铁那样结实,他们相对于看重前程来说更加看重身体,喜欢树林与游戏胜于案牍与官阶,这是很令人羡慕的。
  总之,那时候,俾斯麦是一个满肚子装满了令人难以置信的傲慢的少年,无论什么人他都不肯服从,只要是牺牲他自由的事,无论如何他都不会答应。他瞧不起爱国主义的动机,他往往喜欢摆脱许多国家问题,完全置之不理。假使给他独裁者的大权,他就会如飞蛾扑火一样勇往直前却并非是要实现某种理想,就是为了揽权,要得名誉。时至今日,惟有在自由国,他的许多想法才有可能实现。当他写这一番议论的时候,皮尔刚刚当上了英国首相,正在下议院强逼他的政党实行自由贸易,同时,奥康尼正在为爱尔兰的自由而奋斗。这两位革命家,只顾着自己的精力与见解而不会考虑国王的欲望。他们两人都在闹革命。弥拉波在法兰西也要限制君权。但是普鲁士却不同,既无宪法,也无上、下两议院,这种奢望不过是一个发狂的男爵的梦想。
  这就是俾斯麦的一幅画像,他天生是个独裁者,很清楚自己的力量,既不为忠君,也不为天所感动;既不爱国,也没有对广大群众负责任的念头。他是一个伟大的独立者、愤世嫉俗者,是一个奋斗家,是一个革命家,很不安分地等待着局势的改变;他还是一个冒险家,看不起现存的、停滞不前的一切。他要照着自己的意思去节制一切,决不容忍任何人在他之上。
  五、不甘寂寞的小乡绅
  这里就是尼朴甫雇农们所住的草房,大约有十几所,每所住了四家人。雇农们都极其贫穷,一个人一个月几乎只能挣一元钱,每年的大多数日子里,他们都给雇主白干活。而他们所能得到的不过是不用交房租,不必花钱买柴草,每人有三亩地及牧场,有干草,还有一些粮食而已。当收成不好时,如果地主高兴的话,兴许也会帮他们一把。尼朴甫的地主有司法权,还是那些雇农们的宗教主。地主们坐在那儿的议会里,还可以是立法院的议员。总之,这里的地主对雇农的祸福影响很大。在1840年,这些雇农既无权利又无保障,他们是奴隶,有奴隶的忠心,因为他们的祖先侍候过他们地主的祖先。
  俾斯麦对待田工很友好,同时也保持着庄园主的地位。有一个朋友写信给他说道:“……你是一个热心地对待雇农们的地主。……我的雇农们若是说我这样好的话,我就感到很高兴了。”但是有一次,一个耕田的车子到了高堤上却不肯给俾斯麦让路,双方便大闹起来。这个耕田的车子很结实,以至于把庄园主的车都给碰碎了。后来的事儿可想而知。俾斯麦在给朋友的信中一开始就说他打算过新的生活,他从此以后“要作主人,不作仆人,不再抄文牍了”。
  他虽然很爱他的哥哥,两兄弟却无法长期合作。俾斯麦不可能与任何一个有同等权利的人相处太久。若是太久,他们便只好分家了,俾斯麦对待这件事态度很坚决。他说:“我不久就要同我的哥哥分家产了。如果有人愿意出很高的价钱,我就请哥哥分家产。”此后,各人办各人的事,俾斯麦也开始了艰苦的还债历程。
  俾斯麦后来花了几个月功夫在格莱夫斯瓦尔德大学研究耕种,在埃尔登纳学院学化学。柯雪林送他几本植物学的书籍,他又遇着一位博士可以帮助他学习化学。其间,他还有过几次决斗,又与巡警发生过几次冲突。这时候,俾斯麦既不是一个学者,也不是一个羽翼丰满的乡绅,但他平常都是喜欢同那些到市上来的地主坐在一起。“我很用心地听他们说话,想想我所听来的话,晚上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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