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俾斯麦-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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伺候过我的人。……我不否认,我以在家中遵循旧的观念而自得。我的祖先住在此房已有数百年,他们生于此而死于此。大墙上挂的,教堂里供人们瞻仰的都是我的祖先们披戴盔甲的画像。他们是在‘三十年之战’那个时代,留长发和尖胡子的骑士。披着假发、穿着红跟鞋,走起路来响声很大。还有替腓特烈大王打仗的拖着辫子的骑士:最后就是这一姓传下来的不好习武的文弱后裔,现在他正跪在一个黑头发的女子脚下。”
  有时,这个基督教徒打定主意,想多关照一下他的下人们,“我想,一元钱往往就会帮助一个挨饿的家度过几个星期的难关,我每去探望你一次都至少要花三十元钱,这岂不像夺了贫民的救济款一样让人不舒服吗?事实上,我应该将这笔钱赈济穷人,同时也要探望你。但是即使有两倍这个数目的钱也无济于事,也只不过能救极小一部分的穷人……所以我只好强词夺理,聊以自慰。只好说我每次探望你并非仅仅为了自己的快乐,而是对于未婚妻所应尽的义务……如果要将探望你的花费捐给穷人,对我来说是一个难题。我没有听从上帝的旨意,却从中取乐,其实我根本没有任何理由这样做。在我的周围还有许多饥寒交迫的穷人,他们把被褥都典当尽了,也无法去工作。我想将自己的所有都给穷人,但是穷人实在太多了,我们倾其所有也无法做到。”
  这一次,他的信仰受到考验,俾斯麦第一次碰到这样的问题,因为他根本不理解这个问题。他的强词夺理诚然不过是开玩笑而已,就连他自己也并不相信。但是他既已说到他自己的费用似乎是从穷人手里夺过来的一样,他因此不肯享受他的地位所给他带来的快乐,哪怕是仅仅五分钟的时间。(他之所以有福可享,是因为他的祖先是强盗武士)——这在俾斯麦却是极新的见解,并非他的性格所具有的。既非性格所有,则是很短暂的。地主们诚然是非常想照顾他的下人们,但是俾斯麦却不明白也无法容忍这样的人为他们自己奋斗。或许他们认为他们应该得到保证,担保自己享受较好生活的权力。牌期麦虽然听别人劝说而信奉基督教,然而他却没有变作如传闻中所说的基督教徒,所以后来俾斯麦绝不能明白或承认当代的社会使命。
  关于《圣经》与信教的问题,他同未婚妻争执的时候较多,同自己争执的时候少。今天说的是很动听的话,明日说的却是挖苦的话。我们常被他写的信感动,因为在信中他说的都是些实实在在的话语。他刚刚讨论《圣经》的批判,忽然又说:“谁是波林?又是一位老表,是我以前从未听说过的。说到魔鬼,我不能在圣经里头找到任何一段经文禁止我们使用魔鬼的名字,如果你知道,那么请你指出来给我看看。”他说他的祖先们都不是真正的基督教徒,“我的母亲也不信基督教。你听说过那个快要受洗礼的法里森酋长的故事吗?他问,他的那些不信教的祖先们都在什么地方?教士回答道,他的祖先们都受了上帝的处罚。他不肯受洗礼,说道,‘无论我的祖先们在什么地方,我都要和他们在一起。”俾斯麦在曲折地表达了他不信教的情形后,又说道:“我是将这段故事作为一个历史事件来介绍,事实上我并不十分看重这件事。”
  俾斯麦非常迷信,他从少年到中午,从中年又到老年,常常算计自己到了什么岁数时会死去。“倘若甲年后我没有死,那么乙年后我必定会死。”他写信给他的未婚妻说道:“当我拆你的信的时候,大钟突然停在六点三分——这是一座古老的英国制造的摆钟,我的祖父少年时代就有这座钟,放在那里有七十年啦……尽管你知道我确实非常迷信,我对这件事还是非常不安,请速来信告诉我,你的身体很好,心情也很愉快。”
  在他那日记式的长篇自白中,充分流露出他的诸多动机,他完全沉浸到自己的心思中去,却丝毫不理会收信人是什么感想。他好用冠冕堂皇的语句,“诚然是人性的特色……一个人注重节制,将会使人活得更加无忧无虑……世界上许多很庄严的东西……常与堕落的天使相似;天使何尝不美,可惜欠缺安详与宁静;天使也会很努力,也会制订一些实施的计划,可惜却极少有成功。天使既骄傲又愁苦。”
  这几句刻画出他的本性。在这样的晚上,他一个人坐在高高大大的房子里写信,他的灵魂如同上文所描绘的,又如诗人的诗句一样,句句都很堂皇。等到天亮,他需要出去做事,那时他又成了一位世袭的武士。这时他又说到拜伦的愁诗,充斥了他深夜所拥有的心境,他说拜伦的诗是:“一种怯懦的诗,‘你若不肯把你的性命拿来冒险,你就不能希望赢得你的性命。’我解说这两句诗如下,‘绝对相信上帝,快马加鞭地往前跑,任凭人生的激情拖着你走,冒着折了颈骨的危险,也不要害怕。’因为终有一天,你会抛弃世界上你所留恋的任何事情,但不是永远……眼下我不愿与什么‘忧愁’先生有什么来往。”
  九、投身政治
  俾斯麦如同一匹在栅栏里的骏马一样,一听见外面有跑马声,就要出猎;他一听见普鲁士王想从每个省的议会成立一个联合议会,就如同那骏马一样按捺不住,这个议会将在柏林召开,以便讨论宪法,这是在自由之战以后现在国王的父亲答应过人民的。这是德意志历史上第一个真正的议院。骄傲的俾斯麦少年时代的梦想就要变成现实。这预示着普鲁士将要成为“一个有自由宪法”的国家啦。当俾斯麦二十三岁的时候,尚无这种宪法,所以他不肯投身于官界。现在关键的时刻已到,俾斯麦怎能不努力争取?如果他能在柏林的议会占据一个席位,那么他一定会在马格德堡有一个席位,有发言权。就是这种前程将他引出波美拉尼亚,指引他在武士议会担任职务。由于年纪最轻,他那个阶层只派他当议会的替身代表,只是在遇到有缺席的情况下他方能出席。
  他现在坐在申豪森家里,研究着诸代表出席的初次家庭式的会议。在他的心里和脑海中,他在激动地想像着这些事情。在柏林,那些代表们的资格都比他老,而且身体结实,使他找不到展露头角的机会。他只好另想办法,找机会拉一个下来。于是他抗议说:“有一位男爵,才当了省长(借用),不该又作议会代表。”他的老前辈们听了,耸耸肩,反问他:“你为什么离开波美拉尼亚?”俾斯麦听后大怒,一气之下跑去探望他的未婚妻。随后,对这件事就不再那么耿耿于怀,再谈起来也只是付之一笑,不久便辞职离去。
  随后(到底机会来了!),有一位在柏林的萨克森武士得了病,俾斯麦便耍了一些手段,最终顶了他的职,进了议会。这是发生在1847年,时年他三十二岁。
  在柏林议会,从莱茵河到默麦尔,各省都有代表。这是普鲁士统一的一个标志。然而在议会中,最有知识的人们的主张却不是在普鲁士而是德意志。所有能放眼未来的人都渴望自由主义,渴望将诸邦联合起来成为一个德意志帝国。国王现在也似乎有这样的意向,然而这种想法却是他父亲所痛恨的,尽管有着大多数人民的支持作后盾。在这个联合议会中,共有五百名议员,其中保守派只有七十人,在这七十个人中,却无一个主张德意志的统一。
  俾斯麦觉得自己很是孤立无援,他的社会地位使他愿意附和君主之意,但是依他个人意见,他从少年以来都是反对自由主义的。结果是哪一个党派他都无法真心附和。在他的本性中,最为突出的就是骄傲、胆识和愤怒,如今孤立的状况使得这一切都受到煽动。在第三次会议上,有议员提议发起一个农业银行,由国家担保。保守派对此表示反对。俾斯麦作了第一次演讲,反对保守派,替政府辩护。这次演说极富进攻性,同时攻击两方面。他很瞧不起他们,他写信给未婚妻:“演说家肚子里并没有什么东西,却胆敢乱说一气,真是怪事。他们居然敢在大庭广众之下说了许多无用的话,还不知羞耻地自鸣得意。……议会之事如此触动我,这真让我出乎意料。”他又说:“我对政治如此激动,确实是意料之外的。”
  当俾斯麦处在热恋中时,他已经抛弃了的怀疑主义,如今更要抛弃啦。他以绝无仅有的热忱关注着一些人和事。他现在为什么如此激动?并不是因为辩论的有关问题,因为他并不太顾及农民,也不管他们是否能得到较为有利的四处借钱的条件。他认为考虑普鲁士是不会让他晚上睡不着觉的,考虑德意志是更不可能的。之所以让他激动的是,他终于人了“战场”,在议会中他可以大规模的‘作战“。当他快要出门赴会时,他屡次写信给他的未婚妻,很郑重地说:”我现在要去打仗。“从前,俾斯麦的傲慢表现在他瞧不起人上,如今,却无时无刻不体现在他那挖苦人的信中,要不就是在决斗中。他的傲慢却未曾遭遇对手。他有着充沛的精力、异常丰富的知识。他太过于骄傲,不肯做官,他太过于自由,不愿作一名军人。他所管辖的不过是些农民。他有许多才能,这使他没有费多少力便当上了领袖,却从未遇到过对手。现在他找到了一个用武之地,他认为值得为之奋斗。他并不努力要实行政治或经济改良的特别规划。在他看来,作为一名人民的代表,就是要大胆说话,大胆做事,该拔刀出鞘时会毫不犹豫。
  他的第一次长篇演说就是在他所出席的第四次会议上发表的。那一日,有一个亲眼看见他的人这样描绘他:“他是一个三十出头的人,身材魁伟,两肩很宽,他长着贵族的脸庞却不是精雕细琢,脸上线条流畅。他的脸色红润,浑身都是气力,显得极为健康,他的脸的下半部多肉,似乎带着一股挖苦人的神情。他的鼻子长得不好。他的双目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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