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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小说(第一辑)-第5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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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需求,随便打个电话就是——其实不用你打电话,小姐就打进来了——那样银货
两讫还不留后遗症。

    在郑珏面前,我把往事讲得多少有些小说意味,像基督山恩仇记。这里带有一
点个人炫耀。

    我的第二次婚姻是有点出乎意料的。

    失去了阿娜之后我一时不明白自己到上海来究竟是为什么。过了好多天才缓过
劲来,那是在我跟苇姐进行了一番长谈之后。苇姐是沈妈的女儿,她去美国跟儿子
陪读后回来,与几年前我们同游黄山时的形象判若两人,变年轻了、洋气了,更加
风姿绰约。我们是在同济医院旧址附近的游园长椅上谈话的。

    苇姐听我讲完与阿娜故事后说,你的婚姻我是拿了主意的,离婚怎么就没问问
我?当时看来还是很美满的。现在不能说她不好,是你不死心,非要做一个上海人?

    是的,我一直觉得我生命的一半留在了上海。还有小半辈子了,我要圆我的这
个梦,实现我的人生价值。现在苇姐你回来了,我也有主心骨了。

    苇姐说,你有什么对我说,我能帮帮你,有合适的,我还可以跟你介绍。

    我说,不用介绍了,那都靠不住。我想最好自己能碰上。

    我们谈到了路医生,我说我一直想有机会到昆明去寻找路医生。那家同济医院
在文革前从上海迁往云南。一九九八年我和苇姐去了一次昆明,终于找到了路医生
一家的行踪。一位上海籍医生提供线索,说路医生在文革中遭受迫害,被下放到大
理。我们在大理城找到了他的女儿路露。在她简朴的家里没有看到第二个人,墙上
有一幅男人的遗像。苇姐比我认识路医生早,问,路医生什么时候走的?路露说,
是去年刚刚去世的。我呆呆地看着那幅慈祥的照片,怎么也唤不起原来的记忆,原
来我对路医生的印象是模糊的,可能一直记的是另一个同样穿白大褂的医生。但不
管是谁,他都是我的救命恩人。

    路露引我们到山上去看墓地。纸烟缭绕,红烛高烧。当看到路医生的墓碑上写
了生卒年月还写着“原籍上海”字样时,我的泪水夺眶而出。我对着路医生跪下,
喃喃道,路医生,我来晚了。你放心吧,我一定把你的女儿和外孙接回上海去。路
露也泣不成声。她的境遇很惨,她跟当地人结婚后终因对方有外遇而分手,患有先
天性心脏病的儿子本来判给了男方。

    我决定带回路露,这是不加思索的,因为当年她的父亲把我从死亡线上拉了回
来,精心治疗我,还为我输过血。知恩必报是我的人生信条和准则。苇姐知道我会
这样做。路露开始不同意,我说把儿子带上她才毅然跟我们返回上海。路露继承了
母亲的白族血统,见到我们后显得青春焕发,魅力四射,跟苇姐谈笑风生,亲如姊
妹。在游览西山时,她突然停下脚步转身回到刚才经过的聂耳墓那边,我们不知道
她要干什么。一会儿她抱了一只树熊回来,原来是从盗猎贩卖者那儿花二百元钱买
下的。她的眼里充满怜悯,这小树熊太可怜了,前爪被夹伤。回家包扎后喂养了几
天,就到森林里去把树熊放生了。我和她一起从森林里回来,一路上谈了很多。我
说你何必要这样做呢?花去了你半个月的工资,天下的野兽你同情得完吗?她说,
叫我遇上了,不救下它心里就不好过,它好像求救地望着我。这句话一下让我感慨
万端,这不是四十年前沈妈救我时的心里话吗?她还说到想回上海还因为有个七十
多岁的姑妈孤苦伶仃需要照顾。我为路露的善良之心而深深感动。回上海后不久,
不用苇姐撮合我们就组成了新的家庭。就这样,一个与美无缘的人实行了爱美的权
利,并和优美的女子生活在一起。有一天我忽然想到,四十年前我被上海女人所救,
四十年后我娶上海女人为妻,这是不是一种宿命?

    人们普遍认为,一个男人的成功在于事业。这固然是对的,但我以为从本质上
说,男人拥有贤惠美貌之妻才是最大的成功,否则,再大的成功也只能是失败。因
为当他回到家里没有妻子的笑脸和疼爱,外面的辉煌就会黯然失色。我从路露身上
得到了很多人得不到的某种满足,我的失而复得的自尊心又回来了,这是我在上海
走向成功的基础。她现在一个旅行社工作,经常带团回云南。另外,我自己没有孩
子,对她的儿子我非常喜欢,准备好了为他作心脏手术的费用,对家庭生活充满信
心。

    在前门烤鸭店时,她突然问我,除了路医生、沈妈,你的救命恩人还有谁??

    还有个虞叔,我去找过他,闸北的那个钢丝绳厂好像不在了。我曾登过寻人启
事,也没下落。

    我们是坐在临街的窗前边吃边谈的,一窗之隔外面是北方的严寒里面是江南的
温馨。郑珏的脸红朴朴的,她还掏出纸笔做了记录,像某些女记者那样。

    四十多岁我还觉得年轻,而三十岁时我已感到苍老。我是文革中的工农兵大学
生,我是在恋爱失败参军无望自尊心跌入低谷时发愤去读书的。那时我有一份体面
的工作,在文化局当一名干部。母亲的同事和我的同学跟我介绍过几个对象,看不
中我的居多,当然也有我看不中对方的——因为她们往往看中的是我家的地位或者
想通过婚姻改变处境。这些都无所谓,我本来就没有打算过结婚,因为我早就被剥
夺了爱情。

    我有几次相对象注定是不成功的,举个例子说吧。有一次媒人——一位朋友要
我戴口罩去跟对方见面,否则就不要去。这是不言自明的。我当时对良心还寄予一
线希望,就照办着去了。恰巧那天风很大,她也围着一条纱巾。我们谈得还比较投
机,并约定了下次见面。朋友很为我高兴。第二次见面仍选晚上,仍在县城边的小
河畔。谈了好一会,她突然像发现什么似的问我,你怎么又戴个大口罩?我慌忙说,
我感冒了,怕传染你。

    上次见面到现在,你感冒还没好吗?

    我只有豁出去了:你先别问这个,你回答我,我这个人好不好?她不吭声。你
肯跟我交往吗?可以的,她说。我犹豫了一会,破釜沉舟道,如果我脸上有一块伤
疤,你还可以跟我继续交往吗?她非常奇怪地看着我的脸,就像胆小兔子看天上的
寒月。那要看是什么原因留下的伤疤了,如果是流氓斗殴打架闹事惹下的,那就不
行。不是的,不是打架闹事,不是流氓斗殴,完全是无辜地留下的,在我小的时候。
她说,那就关系不大,可以考虑。见她说得这么坚决,我激动地想搂抱她。她抵住
我说,不行,戴着个口罩,多不方便啊,你把它揭下来。这下真比要我脱裤子还难。
我说,你真的不介意。嗯,不介意。

    那夜很黑,有点阴风惨惨的味道,我没有想到,当我揭去口罩时,她吓坏了,
她像看到电影《夜半歌声》里的宋丹平一样发出了一声惊叫。我赶紧车过身去,独
自朝前走了,我心里想的嘴里唱的就是宋丹平唱的那支悲歌:风凄凄,雨淋淋,花
乱落,叶飘零……心里的悲苦无从倾吐,老天爷容不下我这个残缺的人啊。

    二十四岁的时候我有了第一次爱情。对方是一个下放到本县的知青。有人说她
是因为想利用我父母的权势抽调回城才跟我保持恋爱关系的,我不这么看,即使真
的这样也不为过。我和她相处很好,她来我家时我也没有碰过她——这在那个年代
非常正常。我相信她真的喜欢我,两人常常探讨文学到深夜。我鼓动她参加高考,
她却没有信心。在她的回城手续办得差不多了的时候,我想该向她摊牌了,就写了
一封信,当着她的面放在桌上,然后出了她的寝室。我在等待宣判的心情中过了两
天,最后她回了一封信,是从门缝塞进来的,没有署名。信写得有层次分三段,第
一段回顾了这两年来我对她无微不至的关怀,第二段委婉地拒绝,说:这几天我想
了很多,你确实是我理想中的人,善良、真诚,从不轻浮,这绝不是敷衍你的话。
我想认你这个亲哥哥一辈子,你要理解我。第三段归纳了前两段后极尽安慰之词,
要我不要见怪。最后一句总算点明了问题的要害,即使她同意了父母也不会同意把
她嫁给我。我什么都明白了,非常理智地接受这一痛苦。这时候县里的哥们问我她
的手续还办不办,我说照办不误。分手的时候,我送给她一副精致的近视眼镜,亲
自开一辆农用车把她和行李及所分的粮食满满当当地送到她家。搬完这些以后,我
没有落座,看她给我泡茶的手在一阵阵抖索。我强忍着泪,对她的父母大声说,大
叔大妈,我把你们的女儿完整地送回来了。他们不会听不出我的话中之意。她妈尴
尬地说,小纪,你是个好人,是我们对不住你呀。

    我重重地放下茶杯刀一样剜了她一眼道声再见就走了。那天我糊里糊涂地把车
朝相反的方向狂奔了五十多里。我痛苦得发疯,想找个地方发泄。我骂自己干嘛要
那样虔诚地看待爱情,干嘛不干了她?先斩后奏生米煮成熟饭她不就是我的了吗?
大多数人不都是这样一蹴而就的吗?

    下面的事我就不能都对郑珏讲了。

    我那夜变得俗不可耐卑劣至极。我到一个对我垂涎多时的寡妇家过了一夜,我
把我的童子鸡给她吃了,我犯不着把它为谁留着,这世界本来就不讲半点良心。我
不欲俗,是世道使我为之俗啊。我的疯狂并没有止息,躺在寡妇的床上我想,我为
什么落得这一地步,为什么谁也看不起我?不就是那块疤脸吗?我像被贩卖的黑奴
一样打上了烙印,永世不得翻身。于是,我把放在车上的一把剑揣在身上,去到我
的罹难之地去复仇。

    秋天的田野满是成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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