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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不久读了《今古奇观》里《羊角哀舍命全交》一回,一下子荆轲的形象在我心目中就矮了一截。因为我所仰望的另一古人左伯桃,死后竟无端受到荆轲——自然也是已死的荆轲的欺侮。我也不管这是实有其事,还是小说家言了。
近从书市购得谭正璧先生编《三言二拍资料》,于《古今小说·喻世明言》卷七《羊角哀舍命全交》
条,辑录了从《后汉书》注、《文选》注到《析津志》的有关记载,才知道这个与“羊左之交”的传说相纠葛的事件,见诸文字——最早是《烈士传》,至少总在两千年左右了。
据说,羊角哀、左伯桃都是燕人(或秦人),听说楚王(平王或元王)待士,一起投奔。路经梁山,遇到大雨雪,饥寒交迫,走不动了。左伯桃把自己剩下的一点口粮并给了羊角哀,自己钻进空桑树而死。羊角哀到楚做了上大夫的官,报请楚王厚葬左伯桃,就在两人分手的地方。有一天羊角哀梦见左伯桃来说:
“奈何与荆将军墓相邻,每与吾战,为之困迫。今年九月十五日,将大战以决胜负。”到了时候,羊角哀去到那里,叹道:“今在冢上,安知我友之胜负?”
自刎而死,合葬在伯桃墓中。
如果没有荆轲墓相邻的情节,就没有羊、左的刎颈之交。《析津志》和《六朝事迹编类》说得确凿,左伯桃墓就在建康溧水县南四十五里仪凤乡孔镇南大驿路西,今天江苏溧水县还在,只不知乡镇的建制变化多少。又说荆轲庙在溧水县南四十五里,那么真是近邻了。这里是羊左两人入楚经过的地方,没错;可是荆轲被杀于咸阳宫,怎么会跑到老远的东南建墓立庙呢?左伯桃为什么又不能见容于他呢?荆轲不讲究刺剑之术,怕也是失败的原因之一。但他怒刺强秦,肝胆可佩,为什么死后却欺凌一个冻死路上的行人呢?也许事情发生在楚王以上卿礼厚葬伯桃之后,那荆轲是嫉妒,是不服气,以致坟圹旁边不容他“鬼”酣睡吗?荆轲又从何时何地何人处搬来了人马,称霸于一方呢?
荆轲生前虽是歌哭于市,旁若无人者,“然其为人,沉深好书,其所游诸侯,尽与其贤豪长者相结。非庸人也”。我们相信这个判断,庸人干不出他那悲壮的行径。他也不是欺软怕硬的人,秦王够硬的,他敢碰,而且硬拼。
不过,查一查司马迁的《刺客列传》,他的脾气不小。
过榆次,跟盖聂论剑,盖聂“急眼”了,荆轲也搭上车就离开榆次;在邯郸,跟鲁句践博弈,为争个先后一言不合,鲁句践说的话不中听,荆轲也没好气地跑开,再不见面。像后来韩信那样受胯下之辱,荆轲绝不干。荆轲肯替燕太子丹效死,是因为太子丹避席顿首,尊之奉之恣之顺之。后来荆轲等候远来的搭档,迟迟未成行,太子催他,“荆轲怒”,以为太子信不过他,没把人等齐就仓促出发了。这些地方很见出荆轲这个人的个性,本来无所谓短长。
看来问题出在后人由于崇拜,为他立庙,尊称将军,四时祭享。匹夫之勇的荆轲,也有了泥胎土塑的侍从部属。地位变了,自我感觉也变了。本来与秦王不共戴天,是他个性的正面表现;如今与左伯桃一争高低,就是个性向负面的发展,由我行我素而唯我独尊了。照《古今小说》的描述,他是每夜仗剑到左伯桃墓前骂阵:“汝是冻死饿杀之人,安敢建坟居吾上肩,夺吾风水!若不迁移他处,吾发墓取尸,掷之野外!”这样蛮不讲理,就是霸道了。
我喜欢早期那负气远去、刺秦丧身的荆轲,不喜欢后来这个惊扰乡民、侵凌善良的荆轲。多年来不能把前者的壮士形象同后者的“将军”形象统一起来。现在把卷沉吟,忽然悟到一直把人的性行看得太简单,太平面、太不受时间和世事的影响,因而对其变化的反差就不能接受了。然而有什么奇怪呢?汪精卫刺摄政王时不也是“慷慨歌燕市,从容作楚囚”,少年许国的志士仁人吗,后来变成什么样了呢?只不过他的变化全在活着的时候完成了。关于荆轲死后为非作歹的传说,大约不算挟嫌诽谤,多少透露了一点讽谕之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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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祖先崇拜
周作人
远东各国都有祖先崇拜这一种风俗。现今野蛮民族多是如此,在欧洲古代也已有过。中国到了现在,还保存这部落时代的蛮风,实是奇怪。据我想,这事既于道理上不合,又于事实上有害,应该废去才是。
第一,祖先崇拜的原始的理由,当然是本于精灵信仰。原人思想,以为万物都有灵的,形体不过是暂时的住所。所以人死之后仍旧有鬼,存留于世上,饮食起居还同生前一样。这些资料须由子孙供给,否则要触怒死鬼,发生灾祸,这是祖先崇拜的起源。现在科学昌明,早知道世上无鬼,这骗人的祭献礼拜当然可以不做了。这宗风俗,令人废时光,费钱财,很是有损,而且因为接香烟吃羹饭的迷信,许多男人往往借口于“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谬说,买妾蓄婢,败坏人伦,实在是不合人道的坏事。
第二,祖先崇拜的稍为高尚的理由,是说“报本返始”,他们说,“你试思身从何来?父母生了你,乃是昊天罔极之恩,你哪可不报答他?”我想这理由不甚充足。父母生了儿子,在儿子并没有什么恩,在父母反是一笔债。我不信世上有一部经典,可以千百年来当人类的教训的,只有记载生物的生活现象的biologie(生物学)才可供我们参考,定人类行为的标准。在自然律上面,的确是祖先为子孙而生存,并非子孙为祖先而生存的。所以父母生了子女,便是他们(父母)的义务开始的日子,直到子女成人才止。世俗一般称孝顺的儿子是还债的,但据我想,儿子无一不是讨债的,父母倒是还债——生他的债——的人。待到债务清了,本来已是“两讫”;但究竟是一体的关系,有天性之爱,互相联系住,所以发生一种终身的亲善的情谊。至于恩这一个字,实是无从说起,倘说真是体会自然的规律,要报生我者的恩,那便应该更加努力做人,使自己比父母更好,切实履行自己的义务——对于子女的债务——使子女比自己更好,才是正当办法。倘若一味崇拜祖先,想望做古人,自羲皇上溯盘古时代以至类人猿时代,这样的做人法,在自然律上,明明是倒行逆施,决不许可的了。
我最厌听许多人说,“我国开化最早”,“我祖先文明什么样”。开化得早,或古时有过一点文明,原是好的。但何必那样崇拜,仿佛人的一生事业,除恭维我祖先之外别无一事似的。譬如我们走路,目的是在前进。过去的这几步,原是我们前进的始基,但总不必站住了,回过头去,指点着说好,反误了前进的正事。因为再走几步,还有更好的正在前头呢!有了古时的文化,才有现在的文化;有了祖先,才有我们。但倘如古时文化永远不变,祖先永远存在,那便不能有现在的文化和我们了。所以我们所感谢的,正因为古时文化来了又去,祖先生了又死,能够留下现在的文化和我们——现在的文化,将来也是来了又去,我们也是生了又死,能够留下比现时更好的文化和比我们更好的人。
我们切不可崇拜祖先,也切不可望子孙崇拜我们。
尼采说:“你们不要爱祖先的国,应该爱你们子孙的国。你们应该将你们的子孙,来补救你们自己为祖先的子孙的不幸。你们应该这样救济一切的过去。”所以我们不可不废去祖先崇拜,改为自己崇拜——子孙崇拜。
心香一瓣
“万物本乎天,人本乎祖。”祖先崇拜是世界许多古老民族的文化信仰之一。历史上,这一崇拜曾经滋养了人类朴素的孝悌观念,但也促成了一些封建迷信思想的泛滥和对祖先文化的过度依恋。
人类应当向前看,只有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才能不断破旧立新,取得新的进步。
“芳林新叶催旧叶,流水前波让后波。”每一个时代的人们,都应该继往开来,创造属于自己的辉煌,而不是靠着祖先留下的遗产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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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英国人
老舍
据我看,一个人即使承认英国人民有许多好处,大概也不会因为这个而乐意和他们交朋友。自然,一个有金钱与地位的人,走到哪里也会受欢迎;不过,在英国也比在别国多些限制。比如以地位说吧,假如一个做讲师或助教的,要是到了德国或法国,一定会有些人称呼他“教授”。不管是出于诚心吧,还是捧场;反正这是承认教师有相当的地位,是很显然的。
在英国,除非他真正是位教授,绝不会有人来招呼他。而且,这位教授假若不是牛津或剑桥的,也就还差点劲儿。贵族也是如此,似乎只有英国国产贵族才能算数儿。
至于一个平常人,尽管在伦敦或其他的地方住上十年八载,也未必能交上一个朋友。是的,我们必须先交代明白,在资本主义的社会里,大家一天到晚为生活而奔忙,实在找不出闲工夫去交朋友;欧西各国都是如此,英国并非例外。不过,即使我们承认这个,可是英国人还有些特别的地方,使他们更难接近。一个法国人见着个生人,能够非常的亲热,越是因为这个生人的法国话讲得不好,他才越愿指导他。
英国人呢,他以为天下没有会讲英语的,除了他们自己,他干脆不愿答理一个生人。一个英国人想不到一个生人可以不明白英国的规矩,而是一见到生人说话行动有不对的地方,马上认为这个人是野蛮,不屑于再招呼他。英国的规矩又偏偏是那么多!他不能想像到别人可以没有这些规矩,而另有一套;不,英国的是一切;设若别处没有那么多的雾,那根本不